何贵林
(池州学院 学生处,安徽 池州 247000)
新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服务与指导
何贵林
(池州学院 学生处,安徽 池州 247000)
大学生就业问题一直是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大难题,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已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归纳了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六种类型,提出了高校就业服务与指导方面存在三大问题进行了分析,重点阐述了五种做好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服务与指导的对策办法。
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服务;指导
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是高校大学生就业群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做好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服务与指导工作,是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就业服务与指导工作的重中之重,更是促进大学生公平就业、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举措。
根据笔者于2010年对本校困难群体毕业生开展统计调查得知,这类毕业生人数占高校毕业生人数
30%左右,能否让他们顺利就业直接关系到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以及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的建设。
1.1.1 家庭经济困难型 这种类型的毕业生大多来自边远农村和山区,家境贫寒,有的来自城市低收入家庭,没有雄厚的经济基础,父母大多下岗失业。由于经济条件的困乏,加上就业成本的扩大,他们处处感觉低人一等,往往容易产生自卑,孤僻,焦虑,依赖等心理问题。
1.1.2 专业过剩型 属于这种类型的毕业生,所学的专业大多是市场劳动力供过于求的专业,即存在供需失调。受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影响大。
1.1.3 心理或身体危机型 这种类型的困难生在就业过程中表现的较为突出,是特别需要关注的类型。心理危机方面表现出就业心理准备不充分,就
业心理负担过重,承受不起诸多的就业考核环节,一旦受挫就容易产生悲观情绪,甚至自暴自弃,在严峻的就业压力、残酷的现实社会环境下,出现就业心理恐惧症,不愿意再次就业;还有一部分来自单亲家庭或家庭关系不协调,自身心理素质本来就不好,加上就业中遇到的新情况,愈发自卑,不愿意就业。身体危机是指毕业生自身生理存在缺陷(包括体貌存在明显欠佳),可利用资源的范围和程度有很大局限性,易受到社会歧视和排斥。
1.1.4 学业不精型 这部分毕业生由于平时不好好学习,对自己要求不高,纪律性较差,学习态度不端正,本专业所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不足,也很少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动手能力不强必备的资格证书都没,不满足用人单位的专业要求。
1.1.5 女生偏见型 一方面是用人单位有性别歧视,用男不用女。另一方面是女生本身原因造成。1.1.6消极等待型 这类毕业生往往不愿意就业,害怕进入社会,一方面自身综合素质较低,缺乏与招聘人员进行交流和沟通的技术;另一方面这种毕业生家境较好,家族人脉关系丰富,存在等、靠、要的就业心理,一切依赖父母,把就业的期望全部寄托在长辈身上。
造成上述几种类型的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原因很多,有毕业生个人的原因,也有社会、学校、家庭、经济、政策等方面的外在客观的原因。
1.2.1 个人原因是内在本质的因素 笔者见过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就业上并不困难。对于那些难以就业的困难学生归根结底是在于没有树立正确的学习观以及做好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科学定位自己。笔者认为,学习目标不明确是首要因素。学生进校后的第一要务是要明确自己在大学期间该掌握哪些知识,学习哪些技能,以适应就业岗位的需要。其次,缺乏较好的品德修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由于自卑心理较强,平时又缺少必要的社会实践,往往对自身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评价过低,认识不足,都易造成失败,而好高骛远,眼高手低,则会错过一些良好的就业机会。缺乏基本的技术知识、坚强的意志品格、吃苦耐劳的精神和优秀的品德素质是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难的根本原因。
1.2.2 社会、用人单位、学校和市场环境等是造成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外在原因 首先社会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要求越来越高,除正常的学业水平要求外,还存在对毕业生身体外貌的要求,甚至对家庭背景、社会关系及政治地位等都作为录用时的参考条件,这势必对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造成了压力,本身他们就属于弱势群体的一员,用较高的标准来限定他们,势必将他们排挤在就业大门之外。经了解,大多数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外貌这一方面就有明确的倾向,有的单位对性别、户籍、家庭出身等方面作了很苛刻的限制,这些都为困难群体毕业生找工作设置了无形的障碍。其次是学校教育管理方面,生均教育不足,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发展市场需要相脱节,对学生在校的行为表现未进行有效的引导和教育,导致毕业后无法适应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
各高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工作,毕业生困难群体也逐渐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对这种群体的就业服务和指导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首先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差距,他们往往将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工作代替了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工作,忽视了其他几种类型就业困难的毕业生群体。在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和就业指导上,实行的是一刀切,标准和模式一样,没有真正体现困难群体的不同需要,因不同对象而加以分类帮扶。其次,在就业服务和指导上,忽视了困难生就业群体的特殊情况,缺乏一整套行之有效帮助困难群体就业服务和指导的独立体系,大多数是被动服务和指导困难群体就业。此外,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的基本素质还有待提高,尤其是业务知识和技能不能满足困难群体的不同需要,在服务和指导过程中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主管部门在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政策的落实和执行监督上存在偏差,与下岗失业群体再就业相比,力度显得不够。一方面劳动主管部门重视不够到位,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往往不愿意执行或执行的不充分,政府主管部门监管不利的结果是毕业生困难群体依然难于就业,他们会被用人单位设置的一些“正常条件”而拒之门外。其次,大多数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的标准是看其创造价值的能力多大以及实现这种价值的成本多小,对毕业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专业技能强、外语过四六级、计算机应用能力强的前提下,还要求毕业生具备一定的团队合作精神,情商、逆商高,社会经历丰富等等,希望困难毕业生一到岗位就能独挡一面,显而易见,这些要求对困难群体明显过高。
毕业生困难群体中的家庭就业教育观显著不同。由于家境贫寒,有的父母希望孩子早日找到工作,为父母减轻负担,导致这一部分学生学业和就业压力过重,有的父母希望孩子必须找一个稳定可靠有保障的工作,结果浪费了许多资源。还有父母不让孩子出去找工作,或认为孩子找到的工作不如意,包办孩子的工作等等此类,都影响了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其次,在同学校、社会合作上,有的家庭很支持,比如鼓励他们去基层、去农村,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就业服务项目,而有的家长不仅不配合,还把不能就业的责任归咎到学校、社会。因此做好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服务和指导,必须得到家庭方面的支持,良好的教育背景和就业观更有助于实现他们顺利就业。
主要内容是高校要建立困难群体学生信息库,落实“一对一”的指导帮扶服务工作,信息库内容可包括姓名、性别、政治面貌、职业爱好、职业取向、兴趣、技能证书、是否参加过相关技能培训、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责任老师、推荐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方案等,同时健全就业服务跟踪责任制。学校各层面要为每一名困难群体学生顺利就业制定不同的就业指导方案,要详细了解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意识和愿望,存在的问题,提高改进的手段,要从思想教育、就业指导、就业能力和技巧、就业保障等方面帮助们树立对美好未来的信心,提高就业能力,克服就业障碍。通过建立信息台账,可以进一步了解困难群体毕业生的需要,重点推荐他们从事适合的工作,并积极与用人单位联系建立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高校应高度重视困难群体的心理健康教育,要完善学校的心理咨询工作,鼓励就业工作人员参加心理培训,提高心理指导水平。由于困难生自身心理健康知识缺乏,择业心态不健全,高校应邀请学校心理学老师、辅导员老师在毕业前加强对他们的就业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内心深处的心理问题,提供与专家学者面对面交流、倾诉和排解心理积怨的机会,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择业观。
高等学校要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坚持育人为本,培养更适合经济和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应该因地制宜的调整其学科和专业的设置,提高教育质量、拓宽学生的专业技能,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安徽省教育厅厅长程艺透露:“仅2010年,全省就停招了162个专业,新增207个社会急需、就业率高的专业。”因此,高校应加强市场调研,对于那些不适应市场需要的专业应果断的停招,主动开展结构性调整,加大劳动力市场需求更大的应用性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师的实践动手能力,以培养合格适用的人才。
高校要发挥高校应有的作用,在就业扶持上,积极宣传、落实相关政策。现在有不少高校根据政策给经济困难生就业发放就业补贴就是一个很好的方式,此外高校应主动因地制宜制定扶持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如发放求职补贴、报销求职路费,开展结对子帮扶、定向推荐、专人辅导,设立困难生就业专项基金等。
劳动部门作为政府就业主管部门,应积极推动大学生困难群体就业工作,首先健全各项制度保证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要监督政策的落实执行和贯彻,加大岗位信息和职位空缺信息的发布力度,建立全国性、全省性的统一岗位空缺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通过一定渠道向毕业生困难群体宣传;其次是增加财政投入,加强同高校的合作与调研,建立一套帮扶体系,笔者建议可以设立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基金,由财政、人事、劳动、教育等部门参与管理,教育部门负责对毕业生困难群体的认证工作,由劳动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并发放有关困难证明,凭此可享受就业、创业等环节的各种政策优惠和补贴;最后,开辟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绿色通道,对企业选聘困难生可给予一定的补贴,对企业招聘困难群体学生还可给与一定的奖励。
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工作不仅是高校的职责,也是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家庭共同的职责。要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困难毕业生利益共享机制,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用人单位要建立合理的用人标准,即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淡化学历和身份的合理用人、选人标准,消除劳动力市场按地区、户籍、性别的分割,避免歧视某一类型劳动力现象的发生,实现人力资源合理、经济的配置。用人单位要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建立联合培养大学生的机制,以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家庭是困难毕业生的就业的重要影响因素,家长要主动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科学分析所面临的就业环境,对他们在就业中遇到的困难给予帮助和支持,努力缓解他们就业心理压力,促使他们以积极、健康的心态面对就业,成为他们就业道路上的重要支撑力量,并经常与学校、企业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有关信息,共同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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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1102(2011)06-0150-03
2011-10-10
何贵林(1970—),男,安徽东至人,安徽省池州学院学生处副处长、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学生教育管理等方面研究。
[责任编辑:束仁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