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辽宁省电力公司与省内14个地级及副省级市政府分别签署了《加快电网建设,推进落实征地拆迁工作的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全省14个市政府将为电网建设规划选址、项目审批、征地拆迁以及电力设施保护等提供大力支持,各区县(市)作为电网建设征地拆迁责任主体,将积极为辽宁电网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在履行协议时,辽宁省电力公司坚持了以下几点做法:①主动沟通,说明项目的重要性,取得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激发地方政府对电网建设的积极性;②签订协议前做好勘察工作,有效避免赔偿过程中的纠纷和事后抢栽抢种行为;③在具体项目采用的补偿标准上同政府达成一致;④动迁过程中与政府紧密配合,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督促政府加快动迁工作力度。自协议签署后,全省没有发生因征地、动迁补偿的群访事件,阻扰施工事件也较之以前有了大幅下降。
辽宁省电力公司通过与省、市政府的密切合作,实行征地、动迁管理的政企合一新模式。这一破冰之举,意味着辽宁智能坚强电网建设从此有了“绿色通道”,政府作为第三方负责征地、动迁,提高了补偿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促进了社会和谐。无论是对辽宁地区电网发展环境的改善,还是对辽宁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于来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