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纳税服务作用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011-03-31 11:21张亚明
关键词:办税征管税务机关

张亚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102)

发挥纳税服务作用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张亚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102)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十二五”时期面临的重大问题。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纳税服务作为税收工作的基础,在营造良好税收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具有重要作用。文章梳理了在当前形势下,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出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目标,是让纳税人缴明白税、方便税和满意税,并提出了优化纳税服务的具体建议。

纳税服务;经济发展方式;服务型政府

税收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建设“服务型政府”具体到税务机关就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促进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主动融入,用领导方式转变加快治税理念转变,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一、加强和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意义

“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是税收工作的核心业务,二者相辅相成,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新界定、新解读。在当前形势下,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税务部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

(一)纳税服务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管理学理论的演变与管理实践的发展都经历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过程,作为社会管理一部分的税收管理同样经历了这个过程。从过去简单的笑脸相迎、热水相让和鞠躬相送,到今天的尊重纳税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充分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合理需求,对纳税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我们地税机关尤其是纳税服务一线人员,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正确处理纳税服务与税收管理的关系,在管理中加强服务,以服务促进管理。

(二)纳税服务是治税理念转变的应有之义

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时期采取的是国家分配论和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强制征税的治税思想,这种理念在当时法制尚不健全的条件下,对于确立税收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增强公民和企业的纳税意识,具有特殊意义。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主法制进程的加快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转变,公共财政理论的普遍适用,使得“税收成为纳税人为消费公共产品而支付的价格”。纳税服务是公共产品的形式之一,这样在纳税服务“供—需”关系中就确立了纳税人的主导地位。这种情况下,当税务机关依法行使征税权力并取得税收收入时,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提供明白、方便、满意的纳税服务,这不仅是纳税人的权利,也是税务机关必须应尽的义务,是税收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纳税服务是税收工作发展的客观要求

2002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初步勾画出中国未来一个时期内的税收征管发展新战略。其中,纳税服务成为税收征管新战略中的首要环节,这样定位原因很简单。过去税收征管中,税务部门是“假定纳税人有罪”为前提,不相信纳税人能够依法自觉纳税,据此制定的各种各样规定,以监督打击型为主,导致征纳成本很高,效果却不很理想。顺应时代变革和税收工作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国现在的税收征管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这是一个层次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好、效益更好、成本更低的税收征管新理念,由基本上不相信纳税人能够依法自觉纳税,转变为基本上相信纳税人能够依法自觉纳税,税务机关的工作思路发生了彻底转变,由此将引发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根本性变革。

(四)纳税服务是国际税收征管发展的共同趋势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为解决一系列社会、政治和经济危机,一些发达国家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新公共管理运动”。这场运动的一个重要思想是,为公民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是市场经济发展对政府的内在要求,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这种思想对税务机关的直接影响是,加强纳税服务成为世界各国现代税收征管发展的新战略、大趋势。许多国家在谈到税收征管工作时,经常把“管理”改成“服务”,把“纳税人”改成“客户”,把“税收行政管理”改成“经营”。这种以纳税人权益为核心的价值观,使纳税人普遍愿意为享有良好公共服务以及合法权益受到保护而履行纳税义务,已经成为各国税收征管发展的普遍现象。

(五)纳税服务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

新形势下,在优化投资结构、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城镇化步伐、促进技术进步、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突破已经成为普遍共识,在这一巨变过程中,需要税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通过在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方面加强纳税服务,让纳税人及时了解各类税收政策信息、降低办税成本、提升税法遵从度,增强税源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实现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税收分配的有效调节。

二、让纳税人缴明白税、方便税、满意税

公平和效率是国家税收制度建立的指导准则,是税制改革和完善的重要依据,也是政府公共管理追求的基本目标。

税收的公平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方面。前者是指有同等支付能力的人同等纳税。后者是指有不同支付能力的人不等纳税,收入多的人负担重,收入少的人负担轻。公平原则适用于纳税服务实践中,就是客观进行纳税评估,让纳税人公平竞争;有效开展个性化税收辅导,为纳税人化解税收风险;及时组织税收宣传,对纳税人一视同仁;建立纳税风险防范机制,减少纳税人不必要的损失;适时开展同步税收政策解读,让纳税人准确掌握新政策。通过公平税负,让纳税人缴“明白税”。

税收的效率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经济效率,即税收对经济资源配置,对经济机制运行的影响;另一个是税收自身的效率,即征税过程中所支出的费用占收入的比例(费用支出包括税务机关征税成本和纳税人纳税成本)。税收效率原则应用到纳税服务主要是针对第二方面,即税收自身的效率要高。一方面,税务机关的管理支出力求最小,管理方法要科学,管理手段要先进;另一方面,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力求最小,通过拓宽办税渠道,丰富办税手段,为纳税人开展多元化办税,尽可能多的方便纳税人;通过优化办税流程,精简涉税资料,完善服务措施,减少纳税人在纳税申报过程中所花费的精力和时间。通过降低纳税综合成本,让纳税人缴“方便税”。

在税收公平和效率原则的指导下,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收集纳税人需求、分析纳税人需求、满足纳税人需求”的快速响应机制,实现纳税人需求获取渠道日益畅通,纳税人需求分析机制全面建立,纳税人合理需求得到有效满足;通过完善制度、优化流程等措施,明显降低纳税人办税负担,方便纳税人依法及时足额纳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最终实现纳税人纳税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持续提高,让纳税人缴“满意税”。

三、积极构建纳税服务体系

目前,许多地方纳税服务的基础建设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包括税法宣传、纳税咨询、申报纳税、权益保障、监督评价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加快纳税服务体系建设,从理论层面对纳税服务规律性的认识进行梳理、提炼、升华;从实践层面,随着工作的逐步推进,不断总结和完善实践经验,从总体上认识和把握纳税服务的发展方向,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

(一)树立服务理念

按照“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理念,树立“大服务、大征管”的意识,形成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服务和管理机制,积极反馈、应对税收征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要求,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税收征纳关系和谐融洽,提高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满意度,最终实现纳税人税法自愿遵从度的提高。

(二)强化宣传咨询

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税法宣传的全面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多样性,不断丰富宣传内容,优化宣传方式,强化分类宣传,拓展宣传渠道,更好地帮助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法规。加强纳税人需求分析,提高纳税咨询的针对性、规范性、及时性,不仅注重纳税人办理各类涉税事项的程序性需求,也要注重税收政策、税收执法等方面的权益性需求,在满足纳税人普遍需求的共性服务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

(三)改进办税服务

一是优化纳税服务流程。依托征管数据集中,按照标准化模式下的服务细分策略,分析纳税人需求,持续优化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涉税审批等涉税事项的工作流程和办税时限,明晰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二是推行多元办税。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全面推行“一站式”或“一窗式”服务,积极推行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首问责任等办税服务制度。逐步建立以网上申报为主体,电话申报、邮寄申报等方式为补充的多元化办税体系。三是推进国、地税协作办税。通过国、地税共同办理税务登记、共同设立“12366”、共同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共同开展税务检查等工作,有效降低税收征纳成本。

(四)推进平台建设

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外部网站这三大纳税服务平台是税务部门改进纳税服务的重要依托。按照“形象标识统一、制度体系健全、区域划分合理、窗口设置规范、功能设施完善”的要求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做好面向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两项服务,以全面提高接通率、准确率、满意率这三率为目标,综合运用热线、短信、网站三种手段,加强“业务支持系统、技术支持系统、服务决策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综合建设。推进省级国、地税局合作共建、协同管理的税务网站建设运行模式。以省级税务网站为依托搭建“网上办税服务厅”,整合省以下税务外部网站,搭建功能和界面统一的外部网站群。

(五)保障合法权益

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利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税务机关要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维护纳税人权益的有力措施,坚持依法实施,强化责任追究,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逐步建立和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沟通制度,充分利用纳税服务窗口、第三方调查等渠道收集纳税人对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纳税服务措施。以优质服务促进政风行风建设,以政风行风建设推动纳税服务工作。注重完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严肃查处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

(六)完善信用建设

建立健全纳税信用评定机制,能够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要根据大企业、中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纳税人以及扣缴义务人不同群体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纳税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纳税信用评定结果应用,为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信用的联动管理,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七)加强绩效考评

考核监督是保证纳税服务工作落实的关键环节和有效措施。完善指标体系,按照“科学合理、普遍适用”的原则,围绕服务效益、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建立纳税服务总体满意率、分项满意率等系列绩效评估定量和定性指标,对税法咨询的准确性、办税服务的快捷性等纳税人关注度较高的方面进行评估,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考评,按照“内外结合、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内部服务绩效测算和服务质量回访、外部监督员评价、第三方调查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指标数据分析,客观评价纳税服务绩效。建立通报制度。按照“激励为主、均衡推进”的原则,建立纳税服务绩效评比通报制度,由下而上、逐级分步推行评比通报工作,形成纳税服务绩效评估长效机制。

[1]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纳税服务处.纳税服务:中国税收征管新战略[J].中国税务,2002,(12).

[2]苏莜华.论治税理念的转变.涉外税务[J].2004,(12).

[3]肖厚雄.纳税服务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11.

[4]邱华炳,刘瑞杰.西方税收原则理论演变评析[J].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6,(2).

[5]宋兰.优化纳税服务 构建和谐税收.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在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2009.7

张亚明(1975-),女,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2009级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从事纳税服务方面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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