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应春
(贵州大学 艺术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3)
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方法探讨
雷应春
(贵州大学 艺术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3)
目前,高校开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主要存在教学方式单调而枯燥、理论抽象不易把握、教师知识结构欠缺、考试方式单一等问题。其教学方法的改革可根据课堂内容融合案例教学、专题式教学和参与式教学等方法,灵活选择或一起使用,实现课堂教学的丰富性和真实性,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对学生的引导作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方法;改革
随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也在向多元化发展,社会上的信息不可避免的充斥和影响着学生价值观的形成,一些不健康的、消极的信息可能会导致学生在价值导向上出现问题。在中央的高度重视下,高校开设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引导学生学习理论知识、关注社会现实,让学生对社会现实有更好的接触和思考。其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培养学生的理想信念、学习道德规范、树立法制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学中占有重要位置。
自2006年以来,全国高校统一使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新教材进行教学,具体内容包括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与民族精神教育、人生观与价值观教育、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社会公共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规范教育、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规范教育、恋爱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规范教育、社会主义法制精神与法制观念教育、我国基本法律制度与规范知识教育等。内容比较广泛,既有理论深度又与现实紧密结合,注重用理论去指导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目前,高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有与其他理论课共有的特点,也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本身的特点。第一,教学方式枯燥,绝大多数都是教师作为课堂的主导,对知识点一一讲解,单调而枯燥。第二,理论性强,抽象不易把握。教材的理论性知识较多,缺乏生动的实例说明,对学生没有说服力。第三,教师知识结构有欠缺,重思想政治理论的老师缺乏法律方面的知识,法律专业的老师对思想政治理论方面就不太擅长了,这就导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在教学上很难实现平衡和内部贯通。第四,考试方式单一,现行的考试制度重理论、轻实践,许多学生以“不挂科”为目的进行考前突击,不注重平时积累,知识掌握的不牢固,考试一过知识也就都忘了。
(一)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根据教学目的和要求以案例为媒体,引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讨论和剖析,提出各自的见解,以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一种启发式教学方法。”[1]案例教学方法,以案例为媒介可以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学生进行思考,将理论与实际联合起来,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法的实际操作主要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教师要遵循所选案例与教学内容结合紧密、具有时效性的原则,来进行案例的选取和准备。
第二部分是案例的课堂讨论和辩论环节。教师要给学生充分自由和宽松的讨论环境,让学生能够畅所欲言,也可以进行课堂辩论,围绕不同的观点组成不同的小组进行辩论,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第三部分是教师的点评和总结。教师的点评既不是学生观点的大综合也不能脱离学生的讨论氛围,应该在讨论结果的基础上进行升华,引导学生继续深入思考,最终受益终身。
(二)专题式教学
专题式教学是在坚持教材基本逻辑和内容的基础上,从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问题视角,设计专题教学内容来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教材的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设计成为一个连贯的课程整体。
那么,依据东北师范大学学者臧宏、王立仁的研究成果,可将课程分为十二个专题。第一专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第二专题,共同理想与个人理想;第三专题,爱国主义与爱国行为;第四专题,人生价值与人生环境;第五专题,集体主义与道德修养;第六专题,社会公德与公共秩序;第七专题,职业道德与职业法律;第八专题,家庭美德与婚姻法律;第九专题,就业问题与择业观念;第十专题,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第十一专题,国家制度与公民权利;第十二专题,实体公正与程序正义。[2]第一专题是属于“绪论”的性质,第二到第四专题属于“思想”的部分,第五到第九专题属于“道德”的部分,第十到第十二专题属于“法律”的部分。整个教学体系就比较完整和连贯,第一专题是对大学生的历史使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的关系作出一个总的概括,第二到第四专题主要谈的是学生面临的思想上的一些问题,引导他们进行选择,第五到第九专题主要是谈学生弘扬社会主义道德的问题,第十到第十二专题主要是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树立法律意识,总体上是从整体到学生实际问题再到与社会主义道德观念的关系这样一个脉络。
专题式教学在原有的教材体系上进行了恰当的梳理,让学生在接受上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教学中突出问题意识,让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导都更有针对性,有利于学生对教材的把握和理解。专题式教学在实际过程中要与案例教学方法、参与式教学方法结合起来。
(三)参与式教学
参与式教学,是要改变传统教学中以教师为课堂的主体,作为课堂的实际掌控者的角色,转而将课堂还给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作用,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学习中充分发挥想像力和创造力,变被动的学习为主动,主动去寻找和发现教学中的难点和重点。参与式教学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具有很好的实践效果,枯燥乏味的理论让学生无法集中注意力,而当他们成为课堂的主人时,就会发挥自己的能力让课堂更加丰富多彩。
参与式教学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让学生参与到案例的丰富中是一个方法,课堂讨论和辩论也是一个重要方法,还可以在课前进行课前十分钟的同学演讲,可以是背景介绍,也可以是自己对要学专题的看法。参与式教学还表现在课堂上教师要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并且表达出自己的看法,不管是采取纸质的形式还是语言交流的形式。
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教师可以运用多媒体教学,让学生可以更直观的感受到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些事情以及过去的历史,可以丰富理论课教学,让课堂内容更加充实和丰富多彩。
综上所述,案例教学、专题式教学和参与式教学等方法是可以融合在一起使用的,根据课堂内容的需要恰当的选取一种或者两种,都可以实现课堂教学的丰富性和真实性,引导学生进行更好的思考。在现代社会里,我们要直面互联网给学生带来的多元的信息和复杂的影响,充分认识到社会环境对学生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的影响,对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进行改革,更好的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对学生的引导作用。
[1]蔡荣英.论案例教学法的依据与模式——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例[J].当代教学论坛,2008(7).
[2]臧宏,王立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问题式专题教学的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4).
G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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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1395(2011)07-0142-02
2011-06-10
贵州省艺术科学规划办项目(09BC04)
雷应春(1963-),男,贵州黄平人,副教授,主要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
责任编辑 袁丽华E-mail:yuanlh@yangtz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