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生命伦理观与道家生命伦理观之比较

2011-03-31 05:57刘玮玮
关键词:道教道家儒家

刘玮玮

(天津医科大学 医学人文学院,天津 300070)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文化的两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儒家和道家(包括道家和道教)之间的关系可谓同源互补,这一点在它们的生命伦理思想上就得到充分体现。儒家和道家都非常关注生命,对于人类如何看待自身生命的价值及不同生命之间的地位、人类对各种生命应持何种情感、人类应追求怎样的生命存在状态、人类又该如何面对短暂脆弱的生命等问题,儒家和道家都从形而上的高度进行了反思。虽然这两者对此做出了不同的回答,但是它们的精神实质相同,本文即对儒家生命伦理观与道家生命伦理观的异同逐一比较,以期发掘这两种不同特色的生命伦理思想的价值并揭示其所蕴含的共同的生命伦理精神,从而为现代人如何正确看待生命以及现代生命伦理学的构建提供思想资源。

一、人贵于物与天人并生

人类在反思生命的时候首先关注的是如何看待人类生命在宇宙中的地位及其价值。人类的生命价值是一种主体价值,它只能在生命主体与生命客体的关系中得以确立。在这一问题上,虽然儒家与道家的思维取向存在歧异,从而在衡量人类生命价值时选择了不同的生命客体,但是它们都一致肯定人类的生命价值,表现出对人类生命的无比尊重。

儒家思想的基本精神是人文主义,因而儒家选择了社会这一生命客体,从人与社会的关系中来考察人的生命价值,它所重视的是人的生命的伦理价值。儒家认为,人不仅作为一种类存在具有其固有价值,而且这种价值高于宇宙中其他存在者的价值,“人贵于物”可谓自孔孟开始历代儒学大师所坚持的主张。[1]儒家经典《孝经·圣治章》引儒家创始人孔子言云:“天地之性,人为贵。”《论语·乡党》载孔子家马厩失火,“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宋明理学开山周敦颐亦曰:“二气交感,化生万物。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焉,惟人也得其秀而最灵。”(《太极图说》)那么,人又何以贵于物?儒家无一例外地将其归结为人的伦理道德意识,如孟子就提出人之为人的根本在于其具备“四端”善心亦即道德意识,舍此则与禽兽无异,是以《孟子·公孙丑章句上》曰:“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荀子·王制》亦云:“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由于人的伦理道德意识是一种社会意识,它产生于社会关系之中,没有社会关系也就不会有道德准则,因此儒家实际上是以社会作为参照系来衡量人的价值,儒家所看重的乃人的生命的伦理价值。[2]

道家思想的基本精神是自然主义。较之于儒家,道家将人的生命价值放在更为广阔宏大的视野中去考察,它所选择的参照系不仅是社会更有自然和宇宙。而且,与儒家从人与自然物的区别中来确立人的生命价值这一作法不同的是,道家是从人与自然物的联系中来确立人的生命价值,它所重视的是人的生命的本然价值。对于人在宇宙中的地位及其生命价值,无论是道家还是道教都持“天人并生”的观点,这两者都认为人与天地万物共同构成宇宙自然,它们凭借自身独特的个性及存在价值而成为宇宙自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人与天地万物的价值是等同的。是以道家创始人老子云:“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道德经》第25章)道家另一代表人物庄子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天与人不相胜。”(《庄子·齐物论》)道教经典《老子想尔注》亦云:“道大天大地大生大。”“四大之中,何者最大乎?道最大也。域中有四大,而生处一。四大之中,所以令生处一者。生,道之别体也。”在道家看来,作为宇宙千万种存在中的一种,人存在的本身有其天然的合理性,而人的存在本身的价值就是人的生命价值,道家正是从这种存在论的意义上确立人的生命价值,它所凸显的是人的生命的本然价值。

尽管儒家与道家在确立人的生命价值的着眼点不同,但是无论儒家的“天地之性,人为贵”言论还是道家的“四大”说都是对人的生命价值的肯定与推崇。而且,出于对人的生命价值的重视,儒家与道家都提出了惜生和养生的思想主张。例如,在惜生方面,儒家经典《孝经·开宗明义》明确反对轻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道家创始人老子呼吁世人要贵重生命而不可为名利奋不顾身:“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道德经》第44章)道教经典《太平经》则直接指出:“要当重生,生为第一。”在养生方面,孔子提出了“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论语·乡党》)的日常饮食养生思想以及“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论语·雍也》)的道德养生思想;老子提出了“见素抱朴”(《道德经》第19章)、“去甚、去奢、去泰”(《道德经》第29章)、“知足不辱,知止不殆”(《道德经》第44章)等养生思想;道教提出了道德养生、“形神双修”、“性命双修”、药物养生等养生主张。[3]这表明在人的生命价值价值问题上,虽然儒家与道家思维取向不一,但其精神实质相同,这两者有着共同的贵生精神。

如果说儒家与道家对人的生命价值的不同定位有助于人们多方位地认识人在宇宙中的地位及其生命价值,那么这两者所共同具备的贵生精神有助于人们更深刻地理解生命的价值而培养起对生命的积极态度及敬仰热爱之情。在人的生命价值问题上,儒家与道家可谓殊途同归。

二、德性平等与物无贵贱

在确立人在宇宙之中的地位及其生命价值之后,接下来的问题是人类该如何看待不同生命之间的地位,它们究竟是平等的抑或存在高低贵贱之分。对此,儒家与道家在不同的理论基础上分别提出了“德性平等”与“物无贵贱”的思想主张。

儒家文化基本上是一种等级文化,且不说“人贵于物”,即使对于人类之间的关系,历代儒家都主张尊卑有序。儒家经典《易传·系辞上》云:“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春秋繁露·顺命》亦曰:“天子受命于天,诸侯受命于天子,子受命于父,臣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然而,具有等级色彩的儒家文化并没有绝对排斥平等。儒家认为,虽然人们的身份和地位有高低贵贱之分,但是他们在德性实现上并无区别,人类生命的精神价值具有平等性。儒家是基于孟子的“性善论”提出“德性平等”思想。孟子认为无论贤愚其人性先天都为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圣人,与我同类者。”(《孟子·告子下》)这种先天的善为人们成就德性提供了可能,只要人们努力发展自己的善性,“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告子下》)。因而,圣人、王、民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倘若君不君,那么臣可以抗争甚至打倒君。总之,在孟子看来,人不仅在天性上是平等的,而且可以因为德行或德性而平等。[4]

较之于儒家文化,道家文化更具平等自由之色彩。对于各个生命之间的地位问题,道家与道教都持“物无贵贱”的观点,认为不仅是人类生命之间甚至是人与非人类生命之间的内在价值都是平等的。道家与道教的“物无贵贱”思想建立在它们的宇宙论亦即“道”论基础之上。道家和道教认为,包括人类在内的天地万物皆为“道”而生,《道德经》第42章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太平经》亦云:“天地大小,无不由道而生者也。”所有生命都含有“道”的生命本体,即“一切有形,皆含道性”。因此,尽管它们形式不一,但其本质相同。基于此,不仅人类生命之间是平等的,而且人类生命与非人类生命之间也都是平等的。[5]

由上可知,道家的“物无贵贱”思想比儒家的“德性平等”思想有着更为宏阔的视角,前者肯定了所有生命之间的内在价值的平等性,追求的是最广泛意义上的生命平等;后者仅肯定了人类生命精神价值的平等性,追求的只是的超越层面上的生命平等。然而,这两种思想还是有着共同的精神实质,它们都体现出了一种生命平等精神而有着重要的意义。其中,儒家的“德性平等”思想表达了不同出身的人在人格上的平等性,它打破了以往德位同一(亦即德性为统治者所垄断、有位者必有德)的观念,为人们尤其是士大夫批评和限制皇权政治提供了合理依据,这在封建等级社会无疑有着革命意义;道家的“物无贵贱”思想对于宇宙中所有生命内在价值的平等性的肯定,这种宏阔的视角不但有助于实现人际平等,而且有助于我们超越人类中心主义而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兼爱万物与泛爱万众

对于各个生命之间的地位的认识不一,使得儒家与道家对于各个生命所持情感态度也有所不同。虽然儒家与道家对于生命都持仁爱之情,但是儒家倡导的是具有人类中心主义色彩的“兼爱万物”思想,道家倡导的是非人类中心主义色彩的“泛爱万众”思想。

仁爱生命是儒家人文精神的重要体现。儒家认为,人道应遵循和效仿天道,既然天道贵生,那么人们也应关爱生命。《论语·颜渊》就记载孔子反对以杀人的办法来搞政治的思想:“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孟子亦主张“杀一无罪,非仁也”(《孟子·尽心上》)。儒家对于生命的仁爱之情不仅限于人类生命,还推及自然界中其他生命。如孔子就曾提出“钓而不网,弋不射宿”(《论语·述而》)的主张,认为对于自然界的生命应有恻隐之心和“无伤”的悲悯情怀;宋儒张载也提出“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正萌·乾称》)的思想,认为外物都是人类的同伴朋友。虽然儒家主张对一切生命施以仁爱之情,但它认为对人类生命与非人类生命的爱应有先后及厚薄之分,理由是这两者在宇宙中的重要性不同,其享有的爱也就不能等同。[6]因此,儒家所倡导的是在优先爱人类生命前提下的“兼爱万物”,这种爱是以人类为中心的爱。

道家亦将关爱生命作为其恪守的生命伦理准则,如老子就曾谴责封建统治者发动战争残害生命的行为:“夫兵者,不详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夫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道德经》第31章)道教也反对杀生并将其列为重要教规,如道经《三洞众戒文》就将“目不贪五色,誓止杀,学长生”作为第一戒。作为强调人类生命与非人类生命之间的平等性的文化系统,道家对生命的仁爱之情必然遍及宇宙中一切生命,如道经《太平经》曰:“夫天道恶杀而好生,蠕动之属皆有知,无轻杀伤用也。”然而,与儒家以人类为中心的“兼爱万物”思想不同的是,道家主张具有非人类中心主义色彩的“泛爱万众”思想。在道家看来,既然天地万物同源,一切皆含“道”性,那么人类应该像爱自己那样去关爱自然界,人和物享有的爱不应有先后及厚薄之分。是以《庄子·天下》云:“泛爱万众,天地一体也。”道经《洞真太上八素真经三五行化妙诀》亦云:“慈爱一切,不异己身。”

尽管儒家与道家对于非人类生命的仁爱之情有着程度上的区别,但是不可否认它们的生命伦理思想都充满仁爱精神。这种仁爱生命的博大道德精神不仅有助于解决人类社会的和平问题,而且有助于解决人类社会的生态危机。就此而言,儒家与道家又是异曲同工。

四、人际和谐与天人和谐

在阐述其对于不同生命所持情感态度基础上,儒家与道家进一步表达了其理想中的生命存在状态——生命和谐。生命和谐包括个体生命的身心和谐、社会生命和谐(即人际和谐)以及人与自然界的和谐(即天人和谐)。对此,儒家提出的是侧重于人际和谐的生命和谐观,道家提出的是侧重于天人和谐的生命和谐观。

儒家之所以侧重人际和谐是由它的入世精神所决定的,这种精神使得儒家非常重视社会关系及人伦亲情,它希望通过谋求人际关系的普遍和谐,来达到天下为公、大同世界的理想社会。至于如何实现人际和谐,儒家提出了“仁”的思想。“仁”是孔子伦理道德体系的中心范畴,它以爱人为核心,其中包含了“恭、宽、信、敏、惠”等道德规范。要做到“仁”必须践行忠道和恕道,其中忠道是从积极方面爱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在自己生存、发展和完善的同时也要让他人生存、发展和完善;恕道则是从消极方面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自己不愿意要的,决不强加于人。[7]儒家认为,如果人们都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并爱他人,那么人际关系就会变得融洽。在着重强调人际和谐的同时,儒家也关注了个人身心和谐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其中对于前者儒家提出了加强自身修养的实现途径,对于后者儒家提出了践履“天道”的实现途径。

道家之所以侧重天人和谐是由其自然主义精神决定的。道家认为,作为“道”的派生物,人与自然界构成有机统一体,此如《庄子·齐物论》所云:“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人类应顺应本性,返朴归真,使之趋向天人和谐。至于如何实现天人和谐,道家提出了“自然无为”的主张。《道德经》第25章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教经典《抱朴子内篇》亦云:“天道无为,任物自然,无亲无疏,无彼无此也。”可见,“道”的本质特征是“自然无为”。由于人类以“道”为其最大的本性,既然“道”的本质特征是“自然无为”,那么人类也应以“自然无为”的态度对待自然界,尊重自然界规律,不得掠夺和驾驭自然,从而实现天人和谐。在着重强调天人和谐的同时,道家亦关注了个人身心和谐以及人际和谐,对于这两者的实现道家提出清净寡欲和复归于朴的主张,因为在道家看来个人身心失调以及人际关系失调皆源于人们欲望过多。

对于生命的理想状态,尽管儒家与道家追求的重点不一,但是它们都以生命和谐为其价值诉求,彰显了一种和谐精神,因此其精神实质是相同的。儒家与道家的生命和谐思想不仅对于时人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于今人也不乏启迪,它们有助于人们实现个人身心的协调发展,构建融洽的人际关系,达到“天人合一”的理想状态。

五、建功立业与与“道”合一

生命伦理不仅关注“生”而且关注“死”。儒家与道家一致认为,虽然每个人的生命都有终结的一天,但是人们可以超越死亡而实现生命的永恒。至于如何超越有限的生命,儒家提出了建功立业这一主张,道家则提出了与“道”合一的思想主张。

对于生死问题,儒家持“乐生哀死”的态度。儒家认为,生是快乐的,死是悲哀的,如孟子就认为父母活着为君子三乐之一:“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孟子·离娄上》;孔子则为颜回的去世悲痛不已:“颜渊死,子哭之恸。从者曰:‘子恸矣!’曰:‘有恸乎?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论语·先进》)尽管如此,儒家并不逃避死亡而是坦然面对这一现实,在儒家看来人类生命的终结既是自然之理,同时也是必然之路,人们应做的是通过积极的建功立业来超越死亡,具体的途径为“三不朽”,即“立德、立言、立功”。《左传·襄公二十四年》云:“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此处立德是指循性依理的高尚行为,立功是指成就大有益于人类的事业,立言则是指性理之言未措之行事者。[8]受此思想影响,历代儒者莫不是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奔波忙碌终生。儒家的建功立业思想主张充分体现了它的珍爱生命、自强不息的入世精神。

对于生死问题,道家持“苦生乐死”的态度,它认为人生充满痛苦,所谓“人之生也,与忧俱生。寿者惛惛,久忧不死,何苦也!”(《庄子·至乐》)人的一生辛苦劳累却一无所获,即“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庄子·齐物论》)而死才是快乐的,“死……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庄子·至乐》)道教则持“乐生恶死”的态度,它认为生是人生一大乐事,《太平经》云:“人最善者,莫若常欲乐生。”而死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太平经》云:“凡天下人死亡,非小事也。一死,终古不得复见天地日月也。”虽然道家与道教对生死的认识不一,但是它们都认为生死乃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如《道德经》第23章云:“天地尙不能久,而况于人乎?”北宋道士张伯端亦曰:“百岁光阴石火烁,一生身世水泡浮。”(《悟真篇》)。面对有限的生命,道家与道教力求通过与“道”合一对其进行超越。至于如何与“道”合一,道家与道教提出各自的主张,如老子主张“复归于婴儿”(《道德经》第28章),认为保持赤子状态可以使人与“道”合一;庄子追求精神的永存,认为只要人顺其自然,以达观、超然的态度对待生死,就能与“道”的本性相合;道教选择了“劝善成仙”的方式以达到与“道”合一。总而言之,道家与道教都以成道来解决终极关怀问题。

综上所述,尽管儒家与道家在超越死亡的途径上选择不同,但是这两者都以生命的完善与不朽作为人生的最高目的,它们都有着超越生死、追求崇高的精神。这种精神对于人们究竟如何以有限的生命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富有启迪意义,成为世人乃至今人自我完善的重要思想资源。

[参考文献]

[1]李霞.生死智慧——道家生命观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199.

[2]李霞.生死智慧——道家生命观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202-203.

[3]张树卿、李秀超.儒、释、道的养生观比较研究[J].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05(2):1-5.

[4]高瑞泉.论平等观念的儒家思想资源 [J].社会科学,2009(4):120-127.

[5]乐爱国.道教生态伦理:以生命为中心 [J].厦门大学学报,2004(5)5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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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陈瑛.中国伦理思想史[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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