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 琳
(西华师范大学 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教育史,四川 南充 637009)
马丁·路德(1483—1546),16世纪宗教改革家,德意志新教路德派的创始人。生于埃斯勒本,出身寒微,家教严格,幼年在天主教会所办的拉丁学校上学,青少年时曾在“共生弟兄会”的学校就读。1501年进入爱尔福特大学深造,开始广泛接触各种学术研究。在经历一次生死体验后决心进去修道院做修士,想以苦修的生活平息上帝的愤怒而取得内心的平安。取得博士学位后受聘于威腾伯格大学,开始其教学生涯。1517年发表《九十五条论纲》,攻击罗马教廷,否认罗马天主教教教会和教皇的权威,开始发动德国的宗教改革。
路德曾说:“一个国家的前途,不取决于它的国库之殷实,不取决于它的城堡之坚固,也不取决于它的公共设施之华丽;而在于它的公民的文明素养,即在于人民所受的教育、人们的远见卓识和品格的高下。这才是真正的厉害所在、真正的力量所在。”[1]国之命脉,端在教育。而在教育过程中,起引导作用的教师更是重中之重,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产生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路德曾引用他儿时学校的格言:“误人子弟与对妇女行凶同罪。”[2]但路德认为:“忽视并玷污不朽的灵魂,乃是一种尚无人认识、并且永难赎回的罪孽。”[3]相比之下,后者所犯之罪就要轻得多了。虽说路德提出这个问题的背景是针对当时的德意志首长和参议员的,但可看出路德对教育的极度重视,以及对施教者的严格要求。在此本文根据路德有关教育的论著探讨路德的教师观。
教育是教师存在的根基,什么样的教育体系会相应地产生与之相符的教师。因此在讨论教师之前首先要看路德的教育主张。
有关路德的教育主张主要集中在 《论送儿童入学的责任》、《为基督教学校致德国市长和市政官员书》两篇论著中。他所提出的教育改革主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路德认为儿童是由上帝所赐予的,因此家长受托于上帝最大的任务是教育子女成为信仰上帝的人。主张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应该结合起来,并指出家长送子女入校读书是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且主张由国家和政府采取行政手段,强制那些拒绝履行此项义务的家长送子女去接受教育。路德强烈呼吁各邦诸侯和城市统治者关心教育,兴办学校,担当起教育组织者的职责。认为教育事业不仅是为了教会的利益,还是为了国家的利益,因为,“即使没有灵魂,没有天国和地狱,只有世俗的事务需要考虑,也必须设立良好完备的学校,以培养长于治国的男子和善于理家的女子”[4];国家和政府应通过教会推进教育事业,家应掌握教育权,并推行普及义务教育。路德的这种政教通力合作举办教育的理念,对欧美各国近代教育的变革有着深远的影响。
路德猛烈抨击了旧教统治下的学校教育的种种弊端,强调学校教育对世俗国家,社会生活,以及个人的重要意义。指出当时的学校就像是牢房,教师像暴君和狱卒,学校的教材不当,教法不佳,教育内容单一、死板,等等。主张学习应该在富于乐趣的情境下教学,提出用当地方言教育为主。路德为此翻译过德语版《圣经》。
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路德是非常尊重的。因为只有教育才能让德意志的未来更加光明而不至于重新跌入黑暗之中,国家的繁荣兴旺深受教育发展的影响,而作为在教育过程中起主导地位的教师,路德把它看作“世界上最高尚的工作”。路德说:“在全世界,连异教徒也不例外,要想使国家兴旺,学校与教师都是不可少的。”[5]
路德著作中透露着教师对于教育的重要之处,改变了那个时代人们以往对教师的态度,也引发了对教师观的变化。
对教师地位的神圣性要先从路德神学思想 “信徒皆祭司”说起,这一思想延伸带来的职业观消除了中世纪职业的圣俗之分。他认为在上帝面前任何事物都具有地位、价值和荣誉,这其中当然包括教师这个职业。路德提出:“应该及时赞扬所有上帝任命的职业和工作,而不是为了一个而鄙视其他。”[6]当时的社会受中世纪风气影响,教师这样的“世俗职务”是不被重视的,人们对教师的工作持有偏见,教师的地位是被轻视的。他抨击当时的人们只关心世俗的需要,而对教育孩子——这件因借着为上帝和世界而服务的神圣的、使人敬慕的职务却漠不关心,谴责人们被世俗欲望填满了,只想着怎么满足自己的肚腹,怎么获取更多的世俗需要。针对这种情况,他提醒当时的讲道者要经常对人们,包括教师及他们的学生讲述上帝规定的岗位和职务的光荣和可敬,使得教师的地位被认可,通过强调其职务被上帝祝福和喜悦的方式,让人承认教师地位的神圣性。
对路德而言,教师的地位是仅次于教士的,是上帝所宠爱的。路德曾说:“假如我放弃虔诚和我的其他职责,我将愿意去当教师,因为我知道教师位置是最有用的,最重要的。”[7]他认为教师对社会的贡献不亚于牧师,然而“勤劳的、虔诚的教师,他们热心地训练和教育儿童,他们没有得到充足的报酬”,[8]呼吁社会关注教师。路德认为世界上最高的美德之一就是忠实地去教育别人的孩子。教师专心致志教导儿童付出的劳动和心血,以及教师的品格,是不能用言语来描述,也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
路德列举教师的重要性的理由主要表现在:第一,父母大部分时候意识不到教育子女的重要性。第二,绝大多数家长没有孩子教育的资格,更多的是给孩子提供身体的需要。第三,即使父母有资格并愿意教育儿童们,也因为家庭和工作事务无法有更多的精力分配到孩子的教育身上,除非聘请私人教师,但是大多数的家庭是负担不起的,因此公立学校教师是绝对不可少的。有些孩子天资聪颖,却因为贫困请不起家庭教师而失去了受教育的机会,这是国家和社会的损失。因此,国家就应当担负起提供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提供经费给学校及老师,重视教师的职责和培养,这样国家就不会蒙受人才凋零的损失。国家的建设需要人才,而人才的培养需要优秀的教师的引导,因此教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被后人称为“真理的教师”的路德在威登堡大学担任教职工作,这让路德对教师这个职分所应具有的基本素养有着自己的见解。少年时的路德就读的学校是由天主教会控制的,当时的学校盛行体罚和严酷的训练,路德在传记中描述当时的学校好像“地狱和炼狱”,“在学校单单一个早上,无缘无故的我竟要饱尝十五记藤鞭,并且要罚出课堂背上木驴,一点功课也学不到”。[9]对于这样严厉的教育方式,路德除了厌恶没有其他。少年时代的这段经历让他特别指出旧学校中充当教师的僧侣根本不适合做教育和管理学生的工作,因为他们不懂正确的学习和教学的方法,并且对最基本的学习内容都一无所知,“他们只不过是一些杀害儿童的凶手罢了”。[10]路德认为如果没有好的学校及老师,宁愿青年人不求学也比接受错误的教育要强。因此他认为一个合格的教师应当是德才兼备的。
在知识上,路德认为教师应学识渊博,精通语言、历史。路德除了重视语言和历史课程外,还希望儿童能接收到声乐、器乐和数学的学习;一个合格的教师应当具有多种才能,等等。
在态度上,教师应对学生温柔和蔼,尤其是面对可塑性高的儿童时。路德认为儿童生来就具有追求知识和喜欢玩耍的爱好。这种爱好是不应该受到阻止的,而应通过各种恰当的方法去满足。教师要了解儿童身心的发展特点和个性,保持和儿童一样的幼稚,要参与他们的活动。应该热爱学生建立和学生的亲密的关系,为教育教学夯实良好的基础。但热爱学生不是放纵式的爱,而是要求“在鞭子旁边应该放着苹果”这种严厉又温和的方式。
在教学方法上,对儿童采取直观的方法,譬如强调运用各种生动的对话形式来丰富儿童的语言学习。用音乐激发儿童的情感。路德曾为初等学校编写了 《教义问答集》,在其所翻译的德语《圣经》中安排了很多的插图,方便儿童直观地理解信仰。因此,他也被誉为“《圣经》直观教学之父”。
路德认为良好的教师是需要进行系统训练的,强调需要选拔最聪慧、最贤良、最能干的青年来进行专门培养,使之成为知识广博、精通音乐,态度温和、教法上佳的优秀老师。路德说:“有前途的可能成为有才华的教师、传道士和工作者的最聪明的学生,应该让他们在学习多呆一段时期,或挑选出来专门学习。”[11]
马丁·路德一直强调好好训练孩子是一种何等伟大的事业。因此不遗余力地提倡学校教育,强调上帝赋予教师神圣和重要的使命。路德也因他自己求学时代所有痛苦经历及自己优秀的教育天赋,阐释了自己心中合格的教师的理念。不可否认,路德的教师理念是为了坚固和推广宗教教育和建设的,但路德也不否认和排斥在普通教育上的应用。路德所主张的教师问题是很有预见性的,超出了他那个时代的教师观。虽然今天教师的地位在提升,但是还是没有达到路德所提及的那般高。国家重视教育,提高教师的地位,是为了造就更多的人才,他们对国家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对于教师自身的修养和素质,路德提出的条件在我们当今强调分工的时代看起来是极为苛刻的,如精通语言、历史和文艺等,虽然无法完全达到,但可以努力接近这些目标,表现出教师这个职业不断提升的理念。知识是教师的基本素养,然而教师更重要的是人格健全,因为教师的角色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更是灵魂的影响者,所谓上行下效,教师良好的人格对学生的成长更是不可或缺的,教师当以身作则。
时代在前进,相信我们的社会将更注重教师的地位,同时,教师也应尽自己的职责与本分。每个职业都有它的光荣与使命,何况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呢?可见的物质与财富是很重要的,而更为重要是看不见的精神。
[1]塞缪尔·斯迈尔斯.品格的力量[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1.
[2][3][6][7][8][10]马丁·路德.为基督教学校致德国市长和市政官员书[M].教育思潮与教育论著选读(下).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5:127,127,111,115,114,127.
[4][5][11]马丁·路德.给市长和市政官员的信[M].西方古代教育论著选.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84,85,196.
[9]罗伦培登.这是我的立场[M].南京:译林出版社,19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