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党下乡与乡村干部政治录用*

2011-03-20 07:54
关键词:乡村干部农民政治

张 健

(咸阳师范学院政治与管理学院,陕西咸阳712000)

研究中国共产党政治动员的学者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战胜国民党的最根本原因在于共产党对基层社会组织和动员的方式方法比国民党更彻底。共产党将政权组织延伸到村一级,直接依靠农民,直接把建国与治国理念传达给广大民众,并以阶级分层为手段不断荡涤乡村的“赢利型经纪”,获得了比国民党更具有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①。其中,党在组织和动员农民过程中对乡村权力结构的重塑以及整风式乡村干部整改为共产党取得革命胜利奠定了深厚的社会阶级基础。目前关于党在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乡村干部政治录用和整党整风活动的开展情况保存有大量的文件以及资料汇编,而学者的研究大多以党组织扎根乡村社会过程和革命表象的建构为场景,将乡村干部的政治录用只作为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体制延伸至乡村社会,从制度上沟通党和国家与农民之间联系的一个环节②,少有从政党政治动员主导视角分析不同阶段乡村干部录用过程的基本特征,透视共产党“干部下乡”整合乡村社会的政治过程③。

实际上,20世纪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动员能够迅速激发农民的政治热情,关键的原因之一是通过对乡村权力结构的重塑使得党的政权组织能够从中央通过省、县通达乡镇以及村一级,从而强化了党组织发动农民、组织农民、动员农民参与政治活动的能力。其中,主导中国乡村政治发展的人员安排——乡村干部政治录用,体现了党的领导力和控制力。本文以党在乡村改造过程中乡村干部政治录用为中心,研究了农会干部、抗战时期的村干部和土改社教工作队的录用标准,以期理解政党下乡过程中乡村权力的结构模式。

一、吸纳“贫苦”农民进入乡村政治体系

在传统中国社会,集权国家专制的政治体系并没有下沉到幅员辽阔的乡村社会,其政治权威的威慑力一般只具有象征性。而活跃在整个传统乡村的治理主体主要是未能进入国家正式官僚体系的乡绅,尽管他们可以凭借富有或考取的功名而获得权威基础进行乡村治理,但是其在乡村社会真正发挥影响力的权威基础主要来源于其公共身份的认同,也就是说其整合乡村社会秩序的能力。张静坦言:“传统中国地方权威的合法性并不来自官府授任,也不能自动地从对私有财富的控制中得到,更无法仅凭学位的荣光获得。这个权威必须有能力促使一个地方性的利益共同体形成——它内部的各方利益必须被相关化,即分散的利益被政治地或经济地组织化为一体。”[1]传统乡村的治理体系是由权威渐次减弱的官方统辖末梢、国家政治文化代理人——绅士和能够依据乡村共同体的治理逻辑行使权力的家族长老组成,而众多的贫苦农民在乡村治理体系中扮演着顺从者的角色。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信奉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共产党人分析了中国社会的阶级结构、乡村政治文化特点并出于对乡村社会改造和探索中国革命道路的需要,在乡村进行了政治动员。建党初期,党的领导人号召积极投身救国救民的进步人士、加入党组织的青年学生深入乡村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以阶级、斗争和革命为动员主题向传统乡村社会输入党的政治取向,加强党组织与农民的政治交流,增强农民自己改变乡村政治生态环境的信心。资料显示:早期党的动员者尽管“大多是当地乡绅富户的子弟”,“在当地农民眼里,(他们)与原来好心而且开明的乡绅并无不同,甚至就是那些人的再现”。但是,他们依靠个人的人格魅力,利用传统的和非正式的乡村社会关系网络,与农民面对面接触,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农民似乎有亲和感”。一旦党的政治动员机制运转起来,一些苦大仇深的农民就开始雄心勃勃地靠近或者流向党组织,党组织依据革命的发展洪流成立了农民协会,农协也就成为党在乡村进行政治动员的组织机构。所以,农民协会“基本是一个以贫苦农民为主体的组织,一个拥有激进的口号,切实的策略和知识分子领导的以佃农和雇农为主体的团体”,是党的先进分子对贫苦农民进行有效政治社会化的结果。以“贫苦”作为录用农协干部和会员的标准就成为党聚集乡村政治资源的取向。此后“作为领导的知识分子往往着意去发展那些最穷的农民作为农会的干部”,而“越是穷苦的农民对农会的依赖就越强烈,参加活动也更踊跃”[2]。

然而真正要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不仅要动员农民中的骨干分子,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农民自己掌握权力的组织,使这种组织成为农民自己期望、掌控的机构。这样,强化农民协会的政权功能,增强农民协会的政治体系能力就成为党动员农民参加革命的重要任务。大革命时期,党的先进分子直接领导了农民协会,农民协会成为颠覆乡村政治秩序强有力的权力机关。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描述了农会的强大统合功能:“地主权力既倒,农会便成了唯一的权力机关,真正办到了人们所谓‘一切权力归农会。连两公婆吵架的小事,也要到农民协会去解决。一切事情,农会的人不到场,便不能解决。农会在乡村简直独裁一切,真是‘说得出,做得到’”。进一步讲,农会已经改变了乡村社会的政治认同方式,“从前拜倒在绅士权力下面的人,现在却拜倒在农民权力之下”[3]14-15。而且依据农民协会的发展态势,党强调“农民协会已经不是一种职业组织,而是以穷苦农民为主干的乡村的政治联盟。因为农民协会,事实上不仅团结了一般农民,包括手工业者、小学教师和小商人;就是一部分脱离大地主影响而对农会表同情之小地主,也已经联合在农民协会之内。所以农民协会在现时就是乡村中的贫苦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的革命的政治联盟、农民政权。这是农村政权的一个正确形式”[4]67-71。至于农会的政权建设,党认为“乡村中一向苦战奋斗的主要力量是贫农”,“没有贫农阶级,决不能造成现时乡村的革命状态,绝不能打到土豪劣绅,完成民主革命。贫农,因为最革命,所以他们取得了农会的领导权”[3]20-21。这就决定了农会吸纳干部的标准:贫苦,而团结的对象“以穷苦农民为主干”,充分体现了中共在乡村进行政治录用的特殊选择方式,也反映了中共政党下乡的方式即以贫农为“革命先锋”。

这种吸纳“贫苦”农民进入乡村政治体系,掌握乡村政权,开展阶级斗争的思维模式一直延展至土地革命时期。农协因为以贫农为主,得到了广大贫苦农民的支持和拥护,成为了土地改革的推动者。张鸣断言:“土地改革是一场政治运动,运动之所以能推行开,不仅有合适的权力技术,成功的运动伦理,更在于拥有有效的基层权力结构。”[5]

新区土改之初,鉴于老解放区土改的成功经验,党进一步强调了农民协会在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中的重要性。时任内务部部长的谢觉哉特别指明:“在土地改革未完成地区,为彻底击溃封建势力,农民协会实际应执行农村政权”[6]。刘少奇也指出:“农民协会应该成为土地改革队伍的主要组织形式和执行机关”[7]。同时党还强调了农民协会的纯洁性。指出“所谓纯洁,是指不要让地主富农及其代理人加入农会,更不要让他们充当农民协会的领导人员”。而关于农会干部的阶级成分,党指出“必须吸收中农积极分子参加农民协会的领导,规定各级农民协会领导成分中有三分之一的数目由中农挑选,是完全必要的。”同时“农民协会中的主要领导成分应该由贫雇农中挑选”[8]。通过阶级成分选择农会干部,净化了乡村政治权力结构。新形成的权力中心确保了土地改革的顺利完成,建构出乡村社会的新秩序。资料显示:关中土地改革前,农会会员中的地主和富农共占0.66%,中农、贫农和雇农占98.28%;土改后,农会会员中的地主和富农总共只占0.01%(没有一名地主),中农、贫农和雇农却占到98.60%[9]。张小军引申道:“土改作为新中国第一个政治运动,潜移默化了后来一系列所谓群众运动的‘路数’”,“当运动结束后,它们(阶级习性)存留下来,作为一种文化编码,进入新的秩序”[10]。

历史证明,党依据“贫穷”这种特殊的选择倾向录用乡村权力的组织者既可以使处于顺从者角色的劳苦农民能够按照党所期望的角色方式发挥作用,同时将农民按照党的意志组织起来,也为实现党的目标、宗旨和理想聚集了群众基础,是中共党组织下沉乡村社会的关键。杜润生认为党赋予农民掌握乡村政治权力,重建乡村政治组织对于“彻底推翻乡村旧秩序,使中国借以完成20世纪的历史任务:‘重组基层’,使上层和下层、中央和地方整合在一起。使中央政府获得巨大组织和动员能力,以及政令统一通行等诸多好处。这对于一个向来被视为‘一盘散沙’的农业大国来说,其意义尤为重大”[11]。

二、录用“忠诚”村干部掌握村庄政治资源

“七七事变”后,中国进入了全面抗战的民族革命时期。毛泽东分析了中国的工人和农民、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买办阶级和地主阶级以及中国民族革命营垒里的抗战倾向,指出:“党的基本的策略任务是什么呢?不是别的,就是建立广泛的民族革命统一战线。”[3]138基于革命任务,“动员”和“组织”就成为中共党坚持全面抗战路线的关键词。为了加强抗日根据地的民主建政,党在陕甘宁边区开展了民主选举。但是由于旧的产权和分配关系尚未彻底打破,农村的财富仍然集中在地主、富裕中农手中,穷苦农民生存仍然困难。因此,贫农都怕当村长或村主任,“因为村长、村主任的工作比较忙,常常‘误工’”,致使“当选村长、村主任的多数为中农,或富裕中农。因为据老百姓的意见:‘他们家里过得好’,‘误得起工’,上面来的人,还可以应酬招待”[12]。由此导致土改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干部、干属、军属“普遍多留田,留好田,留近田,有的干部几处分田,有的外来分田,有的干部将家里坏田托出,换好田”[13]。更令党警觉到的是,一些封建思想特别严重的村干部利用工作之便将地主的财产据为己有,出现了大肆地窃取、贪污行为,导致了群众的强烈不满,影响着贫苦农民对党的认同。

为了加强乡村基层组织的权力效能,中共党在乡村建立了党组织。但是由于大多数乡村干部视党员为一种特殊身份,导致了一些地主、富农混进了党组织中。因此,在乡村开展整党运动对于中共党有效整合乡村政治体系,避免“政权内卷化”和取消“赢利型”经纪的地位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中共党加强乡村政权建设的切入点仍然是通过建构一个能够按照党的意志行事的精英阶层,其方式还是以阶级成分为标准,通过排除地主富农成分的党员,树立贫雇农党员在乡村政权结构中的领导权。具体做法是“所有农村支部地主富农党员一个不要,区村干部绝大部分要是雇贫农,县以上地主富农成分的干部表现不好者一律换防,斩断我党与地主富农的血缘”[14]1-7。而且“区干部、村干部、文书不准有地富出身的人,村支部党员中,有地富党员则一律洗刷”[15]。经过疾风暴雨般残酷的清洗,“一般党员中真正的地主富农分子数量并不大”,然而“贫雇农成分只占百分之三十左右,而新旧中农成分约占百分之六十左右”[16]。后来为了强化贫雇农的领导地位,中共党又清除了中农出身的干部。

这种以阶级成分界定“忠诚”和“党性”录用乡村干部、重新配置乡村权力结构的做法看似有些教条主义的味道,实际上反映了中共党立志重新建构农村政治伦理规范的意志。这种规范是:越贫穷,越革命,越忠诚。而且党通过各种革命意识教育、身份教育以及“合法”获得财产的方式不断培育着贫雇农最忠诚的伦理规范,将党组织与普通农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而顺利地将共产党政权下沉到了广袤的乡村社会。

总体来讲,在处于激变的乡村社会,党判断村干部是否忠诚的标准有三条:第一条是阶级成分。《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在农村中,无产阶级专政只有依靠贫农、下中农才能实现,才能形成巩固的工农联盟,才能很好地管理国家,才能办好农业集体经济,才能有效地镇压和改造一切敌对分子,才能击破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包围。否则,这些就都办不到”[17]。毛泽东在《长沙县高山乡武塘农业生产合作社是怎样从中农占优势转变为贫农占优势的》一文按语讲到,“合作社的领导机关必须建立现有贫农和新下中农在领导机关中的优势,而以老下中农和新老两部分上中农作为辅助力量”,必须将“他们中间觉悟程度较高、组织能力较强的若干人,加以训练,组成合作社的领导骨干,特别注意从现有贫农和新中农里面选择这种骨干分子”[18]21。第二条是符合党的意识形态。毛泽东强调“我们也不是说富裕中农一个也不能充当合作社的干部,那些社会主义觉悟程度高,公道能干,为全社大多数人所佩服的个别的富裕中农,也可以充当干部”[18]22。第三条是党组织信任。韩丁在太行山区调查得出了结论:“威信是个复杂的问题。因为,虽然共产党尽力只把最积极、最忠实的农民吸收到党的队伍里来,但是,总有可能党的整个威信帮助了实际上不够格的共产党员,给了他们的言论和意见以他们个人的品德所不能有的分量。”[19]由此导致出现了一旦失去党组织的信任或者由于群众举报而被党组织审查的事件,就有可能产生柯鲁克在十里店遇到的情况,“担心可能有人自杀”[20]40。

三、派遣“革命”工作队进行乡村政治动员

在乡村社会建立严密且具有硬控制的基层党组织开展有效的政治动员是中共党成功进行乡村政治整合、战胜国民党的最有效方式。邹谠认为:“中国政党以它的严密的组织和逐渐强大的组织能力,去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参与政治,所以在革命的过程中,中国人民参与政治的格式起了数千年以来第一次的根本变化,农民及贫苦大众下属阶级都变成政治生活中的重要角色,不少上升为干部,最高层的政治领袖也以他们为‘参考群体’,这是共产党战胜国民党的最根本的原因。”[21]然而,一旦动员的规模需要扩大,动员的程度加深,那么党组织就必将采用超常规的途径与方式。这种超常规方式的路径依赖是:名义上开展“土改复查”和“整党”,实际上主要是为了营造革命的“运动剧场”,“发动群众”开展轰轰烈烈的阶级斗争,让贫苦农民体验“翻身”的感觉和社会的变化,从而激发农民政治参与的热情并将唤起的积极性内化为长久的驱动力,增强农民对党组织的政治认同。所以,为了实现感化农民、教育农民和动员农民的目的,中共党组织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派遣“革命”工作队深入乡村对已经建构成型的基层组织重新进行了清理整顿,甚至以符合运动需要的新的政治机构取代原有的基层政权开展工作。

在整个运动中,党组织始终意识到工作队成员的“革命”品质是决定运动能否顺利开展并取得成功的关键。党组织对派遣的工作队员除进行精心挑选外,还进行了严格的训练和教育。关于工作队的组成人员尽管有不同的说法,如泰维斯认为:“紧跟解放军前来村庄的是由干部组成的小组或略大的工作队。只有一小部分——最多也许为10%——是有北方农村斗争经验的老干部。大部分人是学生和其他城市知识分子、与地主和富农有家族关系的农村知识青年、城市的失业人员,以及共产党的地下工作者(如果有的话)”[22]76。而孙瑞鸢则认为,土改工作队(组)一般是由地方政府派出,而不是“跟随解放军下到村庄”,而且,政府也没有把城市中的“无业人员”编入工作队[23]。柯鲁克介绍了进驻十里店的12名工作队员,队长罗林“(他)来自南方省份湖南的农民家庭”;何燕凌、吴舫等八名队员都是新闻工作者;两名区上的党员干部分别是雇农出身的杜宝国和合作社的负责人张青秀,还有前线记者吴象[20]17。罗平汉详细地介绍了土改队员的选拔及培训:“各地在开展土地改革前,从各级机关、大中学校抽调了大批的干部和师生,加以农协干部,组成土改工作队”。“工作队下乡之前,都经过严格的训练”,通过学习相关文件和具体政策“以提高工作队员参加土改的自觉性和进行土改必要性的认识,更好地掌握政策”[24]。纵观土改工作队的组成人员主要包括四类人:一是本县、区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二是知识分子;三是省和地区的专派人员;四是农民积极分子。实际上,从当时的社会背景和党的理想来看,工作队的组成人员必须符合如下录用标准:第一,工作队员必须拥有进行动员的政治资源,只有具备政治能力的可靠分子才能被吸收进工作队,担当政治动员的关键角色;第二,工作队员能够按照党所期望的角色方式发挥作用,能够深入群众中间运用阶级的逻辑激发贫苦农民投身运动并参加斗争。所以,既然运动是一场残酷的革命,那么工作队员也就必然具有“革命”的精神。

向乡村派遣忠诚于党的意志的工作队改变了乡村社会原有的权力格局,成功地打破了乡村的社会组织和文化网络,将革命的伦理道德输入到了基层社会,从而营造了“翻身”的乡村社会结构,显示了中共党强大的威慑力量,赢得了贫苦农民对党组织的高度认同。由此,这种动员方式就成为党整合乡村社会的思维定势。

1963年2月开始到1966年结束的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即“四清”运动再一次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改造乡村社会的独特模式。由于中央认为基层干部队伍出现了严重问题,少数农村基层干部严重贪污、浪费、违法乱纪导致了党组织严重不纯,致使一些阶级敌人篡夺了党的领导权,劳动人民遭到了迫害,所以必须整顿干部作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这样社教运动开展之初,中央就向试点地区派遣了工作队或工作团。录用的成员包括七类人:中央高层领导人;省市(州)区县公社党政机关;城乡企事业单位干部;军队干部及工作者;中学教师、工人;高校领导、教师及在校大学生;优秀的农村知识青年、复员军人、回乡职工。由于运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发生修正主义和‘和平演变’,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是为了整顿干部作风,解决干部群众之间的矛盾,把党、干部队伍和社会主义建设搞得更好”,所以“关于开展运动的方式方法,在原则上也大都是正确的”[25]779。工作队基本上采取“温和的”和“有限的”工作方式即清查农村干部决定工分、算账、分配生活用品和管理仓库的方法。基本方针是“说服教育,洗手洗澡,轻装上阵,团结对敌”,以教育为主,惩办为辅。工作队要依靠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不能把他们抛在一边,要给基层干部当参谋,指导和帮助他们开展工作。但是1963年4月15日,中共河南省委向中央汇报全省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情况得出的结论是“这次运动中揭发出来的大量事实,确凿地说明当前我省农村中的阶级斗争是十分激烈的”,这使毛泽东坚信农村的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的形式已十分严峻。而报告中提出的“要使这场斗争取得全胜,关键在于组成强大的阶级队伍,而训练好干部,提高干部的阶级觉悟,是组成阶级队伍的重要步骤”[26]。这也为开展广泛而深入的政治动员指明了实践路径。之后的1964年5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提出:“总之,我看我们这个国家有三分之一的权力不掌握在我们手里,掌握在敌人手里。”刘少奇提出的“追根子”的问题,认为:“现在下边发生的问题就是不追上边,恰恰问题出在上边。抚宁县的农民说,不仅下边有根子,上边也有根子”[27]。“三分之一政权不在我们手里”的估计和“追上面的根子”的认识将社教运动的矛头直接指向了农村干部。所以,1964年9月18日印发的《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修正草案)》对农村干部的问题估计得很严重:“明确提出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要在扎根串联、调查研究以后,分别情况区别对待,可以依靠的就依靠,不可以依靠的就不能依靠”[25]787。并强调社教运动的领导权必须掌握在工作队手中,“实际上就把基层组织和干部撇在了一边”[25]787。由于赋予了工作队夺权的政治资源,工作队员也就具备了支配农村社会各阶层群体的能力。必要时,为了操纵运动发展的方向,以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的制裁威胁手段彰显权力的阴险就成为“革命”的理性行为。至此,变相体罚和打骂农村基层干部,肆无忌惮地破坏土改后乡村的权力结构就成为国家调控基层农村社会权力的常态。

四、思考与启示

(一)几点思考

1.关于政党下乡过程中乡村政治发展模式。以上研究显示,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即刻将组织和动员农民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之一。而初期侧重于政治宣传的政治动员只是使农民对党的先进分子“有好感”。农会建立后,经过党一再的动员,乡村民众的政治意识开始萌发,农民及贫苦大众变成了政治生活中的重要角色,“从组织上动员群众”也就成为政治动员最强有力的方式。由此形成了共产党政权渗透乡村,构架乡村政权结构的基本方式,即以土地改革为利益诱导,推翻乡村劣绅政权,吸纳部分农民参与乡村政权组织。同时,党尽力争取教育这些乡村干部,一旦收效有限时,党便在乡村直接建立组织,并以整党整风的方式不断筛选乡村政权组织者的人选。历史事实证明,政党下乡过程中乡村政权结构始终由农民阶级中的“先进分子”和上级党的优秀分子共同执掌,是乡村内生权力与党组织权力的融合体系,而且上级党组织既能及时“指导”乡村政权运作方式,也不断以党的铁律净化着乡村干部队伍。

因此,政党下乡过程中乡村权力结构模式会引起我们对当代农村政治发展进路的深刻思考。20世纪80年代村民自治嵌入乡村后,村庄权力结构体系的形成理路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始终值得思考的问题是,村庄内部选举所形成的权力主体结构能不能自觉领会、贯彻国家政策,并为实现党的宗旨而努力。本文无意展开讨论,只是就一个问题即“两委”矛盾为切入点,加以阐释。村民自治运行过程中村党组织和村委会之间出现了职责不清,争权夺利,相互推诿的不协调现象,理论界多有论述。笔者认为,当村干部还被某些人看作是谋取利益的政治资源、扬名立威的权力象征时,“两委”之间的矛盾必然存在,无论何种制度安排皆无功效。而在这样的政治文化背景下,伴随着村庄党员老化、新生代农民工外流,国家和上级党组织对村庄政治发展参与度降低,村庄内部选举就成了名利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探索新时期上级党组织“指导”乡村政治发展的方式,选派有为人民服务的理想和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干部下乡,净化乡村干部队伍。

2.关于乡村干部政治道德水准的判定。以什么样的标准录用乡村政权组织者在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始终是党面临的难题。为了加强乡村政治组织建设,使乡村权力机关真正成为政治动员的主阵地,党总是在自己所预期的与非预期的结果之间不断调整乡村干部政治录用的标准。其实,党在乡村发展积极分子、录用干部和吸收党员的标准并非模糊不清。但是,由于无法通过有效的方式衡量乡村干部的革命性、政治性和忠诚性,只能通过划分阶级成分,剥夺财富占有者资源,激发贫穷者的政治热情,期望实现党对乡村社会的整合。其中,阶级成分是党衡量乡村政权组织成员道德水准的基本标尺,也是构建乡村权力结构的依据。所以,我们看到在恢弘的乡村改造运动中,党不得不依据革命的需要一再调整乡村权力组成人员的结构,籍此解决干群关系。

然而,在实践中大量的事实又证明,财富对贫苦的农民有着更直接的诱惑,在监督缺失的背景下自然就出现了权力滥用。赖若愚在《土改运动中区党委领导的初步检查》的报告中曾指出:1946年,太行区248名县区干部中,犯错误的有134人,其中窃取、多占果实的72人,占总数的29%,贪污的13人,占总数的5.25%[28]。刘少奇1947年8月4日致电中共中央:“区、村干部多年未改选,大多是完全不对群众负责,不受群众监督,在工作中为强迫命令,其中自私贪污及多占果实者甚多。以前是贫雇农者当干部,现大多数成为中农或富裕中农与富农……他们大多不当兵,不服扛勤,负担较少,降低自己社会成分,而以当兵,派扛勤,出负担,订成分去打击反对者,照顾其拥护者,选举开会完全包办……少数最坏者则为新恶霸,各种罪都犯。”[29]可见,以阶级成分确保权力的公正性只是一种理想。

尽管以阶级成分定性乡村政权的领导人选常常导致理想与现实的巨大落差,而整党整风的干部整改方式也存在着种种不足或者发生过偏差。但是,中共党励志“净化”乡村权力结构的举措,实现廉政的目标,强化执行力的决心,对当时社会有着极强的震撼,使监督机制尚未健全的乡村社会始终处于党的戒惧之中,从而夯实了党的执政基础。

(二)几点启示

本文虽然没有对20世纪20年代至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不同阶段党和国家在乡村的干部录用进行详细的研究④,但是通过对农会干部、抗战时期的村干部、土改及社教工作队的政治录用以及整改整风的政治取向研究,有助于我们把握党以村干部录用构架乡村权力结构以整合乡村社会的质的规定性。

首先,政治动员是整合乡村社会的路径之一,党的优秀干部下乡“指导”乡村政治发展,净化并警戒乡村干部队伍是乡村政治动员最为有效的方式。无论是革命初期,大革命时期,土地改革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还是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党以自身的价值观和信仰诱导说服农民,赢得了认同和支持,聚集了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力量,实现了党在不同时期的目标和任务。但是,宣传鼓动和思想政治教育只是有助于树立信心和鼓舞勇气,还需组织控制方能发挥政治动员的效用。因此,党选派先进分子和优秀干部“下乡”不断甄别选拔乡村内生组织者,保证了乡村政治发展的方向。虽然乡村干部录用的标准和干部整改存在着种种不足,但是这种政治动员模式不断增强着农民对党的信仰的政治认同。

其次,乡村干部政治录用标准是乡村政权建设的核心和关键。传统政治文化对乡村社会的遮蔽是研究乡村政治发展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传统社会,绅士和族长可以凭借血统关系和社会地位成为乡村的权势阶层,获得支配乡村资源的机会,而这种政治思维往往对农民影响很大。所以,党在开展乡村革命活动过程中,基于革命形势不断调整乡村干部的政治录用标准,以此消除不良干部败坏党的作风的负面影响。虽然期望阶级成分能够契合党的理想目标的做法时常出现一些偏差,但是党矢志不渝的探索乡村干部的革命道德准则的政治过程和不断强化乡村干部对党的忠诚程度的决心以及切实践行净化乡村干部队伍的指向,激励着农民对党的期望。

再次,乡村干部政治录用会影响党的政策的执行。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党在乡村对农民积极分子和干部的政治录用提高了他们的政治素质和政治影响力,使党的政策能够顺利通达乡村基层社会。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尽管贫苦农民大字不识,更不会激昂演说,甚至对革命理论也仅理解一二,但是经由“下乡”党员的“培训”(主要是促膝长谈,开会讨论以及夜校)以及参与轰轰烈烈的政治活动,既锤炼了他们的政治品质,增强了对党的目标的认识,同时规范了他们的政治行为,使他们能够对党的政策和乡村的政治变化做出积极的回应。

注释:

① 参见邹谠的《中国二十世纪政治与西方政治学》一文,载于《二十世纪中国政治》,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版;关海庭的《20世纪中国政治发展史论》一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版;刘晔的《乡村中国的行政建设与中介领域的权力变迁》一文,载于《中国社会科学季刊》2000年春季号,第1~12页。

② 参见伊莎白·柯鲁克著、龚厚军翻译的《十里店——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一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版;大卫·柯鲁克著、安强和高建翻译的《十里店——中国一个村庄的群众运动》一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版;韩丁著《翻身——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一书,北京出版社1980版;费正清和费维恺著《剑桥中华民国史(1912-1949年)》下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R.麦克法夸尔和费正清著《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上卷中《革命的中国的兴起:1949-1965年》,《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下卷中《中国革命内部的革命:1966-1982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徐勇的《“政党下乡”:现代国家对乡土的整合》一文,载于2007年第8期的《学术月刊》;张鸣的《动员结构与运动模式——华北地区土地改革运动的政治运作(1946-1949)》一文,载于香港的《二十一世纪》2003年(网络版);郭德宏和林小波的《“四清”运动亲历记》一书,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刘瑜著、罗嗣亮翻译的《为何如此热情高涨?——政治动员和中国的农业集体化》一文,载于2007年第5期的《现代哲学》。

③ 目前有黄道炫的《洗脸——1946年至1948年农村土改中的干部整改》,载于《历史研究》2007年第4期第89~110页;张鸣的《农民运动的启示——权力结构突变》和《抗日根据地的乡村——全能主义政权》,分别载于《红色的个案——苏维埃乡村追求》及《乡村社会权利和文化结构的变迁(1903-1953)》,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两位学者皆以历史学和文化学的视角进行了研究。

④ 詹姆斯·R·汤森和布兰特利·沃马克对20世纪20年代至80年代党的干部录用类型和录用体制进行了较为细致的研究,通过党录用各级干部的基本思路可以透视乡村干部录用的基本准则。参见[美]詹姆斯·R·汤森和布兰特利·沃马克著、顾速和董方翻译的《中国政治》一书,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80-198页。

[1] 张 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24.

[2] 张 鸣.乡村社会权力和文化结构的变迁(1903-1953)[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83-85.

[3] 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7.

[4] 张英洪,周作翰.当代中国农民的结社权[J].云梦学刊,2006(6):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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