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景时
(通化师范学院政法系,吉林通化134002)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界说辨析
梁景时
(通化师范学院政法系,吉林通化134002)
从对文明这一范畴的研析出发,进而对物质文明与哲学本体论中的“物质”概念及同历史唯物论中的“社会存在”的关系和精神文明与哲学本体论中的“意识”及历史唯物论中的“社会意识”的关系,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主观”、“客观”这对概念的的关系,作了概要的辨析。且阐发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界说辨析的意义。
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界说;辨析
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口号,已经被我党提到了战略高度来认识。虽然到目前为止,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概念,在国内外文献和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但是,人们使用这些概念的时候,赋予它们的含义却是杂而不一的。既然实践已经证明,这些概念应成为社会常用的基本概念,应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概念,这就需要赋予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科学的规定,这样对全面地阐明这两者的辩证关系,并对在实践中,正确认识和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对促进“两个文明”的建设,是有重要意义的。
所谓文明,一般可解释为人类社会摆脱蒙昧、野蛮状态而逐步前进的过程,是改造世界的结果,是与人类社会而俱来的。因为人类正是从改造世界的劳动中开始自己的历史的。文明又分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可是关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即反映于这两个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的总和,还有待于深入一个层次地划分。在此仅就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个概念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第一性和第二性的一些概念的关系,谈一点粗浅看法。
究竟什么是物质文明?物质文明与哲学本体论中的“物质”概念,以及同历史唯物论中的“社会存在”的关系如何?这个问题,理论前沿理解不一。虽然说,这两者都属于第一性的概念,但物质文明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既不能等同于“物质”,也不能等同于“社会存在”。哲学本体论中的物质这一概念是个最有普遍性的概念,是作为唯物主义哲学的基石的概念,马克思主义的“物质”概念,既不是指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者眼里的“原始物质”——金、木、水、火、土等具体的物质形态,也不同于形而上学唯物论者的具有广延性、不可入性和一定质量等属性的实体。物质是指不依赖于人们的意识而又能被人们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存在。那么这种客观实在的物质到底指的是哪些东西呢?第一,是指各种实物的总和。这里所说的实物,既包括人们日常生活中看得见摸得着的宏观物体,如日月星辰、树木花草等;也包括看不见摸不着的,但又确实存在的微观实体,如分子、原子、基本粒子、电场、引力场等,还包括社会领域中的阶级、国家、军队等。第二是指物质实体的各种属性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总和。如物质的根本性属性以及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总和。如物质的根本属性运动、物质运动的规律、物质的时间空间的存在形式,社会领域中表明人与自然界关系的生产力、生产过程中人们结成的生产关系等。但是,无论物质的各种实体也好,还是物质实体的各种属性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都有一个最普遍最根本的共同点,即客观实在性。这种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唯一特性。可见,哲学中的物质,是从上述两个“总和”中抽象出来的,标志客观实在的科学概念。当我们一经揭示“物质”概念的内涵,物质文明与“物质”概念的区别就显而易见了。物质文明是社会存在及其发展的一种物质表现,是人们改造自然的活动所创造的社会物质财富的总和。它以这种物质实体的量和质的规定性,标志着人们改造自然斗争的进步状态和发展水平。它不是在上述两个“总和”中抽象出来的普遍性概念,它也没有专门标志客观实在性的含意。这样,就可以看到,虽然“物质文明”的概念也属于第一性的哲学范畴,可却不是哲学中的“物质”范畴,而是由“物质”范畴中分解出来的、表现物质运动、物质存在的一种具体形式的特殊概念。二者的关系是一般和个别、普遍和特殊的关系。
此外,也可以找到物质文明与历史唯物论中的“社会存在”概念的区别。虽然“社会存在”比“物质”的外延狭窄得多,但比物质文明的外延广阔得多。谁都知道,远在人类出现之前,物质就以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运动形式有规律地发展着。而社会存在这种物质运动形式,则是在这几种运动形式的综合交互作用下发展到最高阶段的产物,它是随着人类的出现而产生的。物质无边无际,无始无终。但人类的历史却有自己的起点,有自己的本质。而“社会存在”,简言之,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其最基本的内容是社会生产方式,也包括人口和与人类生活有密切联系的自然环境等。显而易见,从人口、自然环境不属于物质文明的范畴这一点,就足以说明物质文明同社会存在具有不同的外延了。也就不难看出社会存在与物质文明也是一般与个别、普遍与特殊的关系,二者不能等同。
物质文明的内容包括哪些呢?物质文明是“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成果”,它表现为劳动工具和技术的进步,物质财富的增长,人类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等等。
至于什么是精神文明,精神文明与哲学本体论中的“精神”概念,以及作为历史唯物论的基本范畴的“社会意识”的概念之间的关系又怎样?可以说,精神文明的内涵和外延既不能与“精神”等同,也不能与“社会意识”等量齐观。
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中的“精神”概念指的是由客观物质派生出来的一切心理状态、思维活动和客观存在在人们头脑中的一切反映形式或意识现象。虽然哲学本体论中的“物质”与历史唯物论中的“社会存在”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尽相同,但却可说“精神”和“社会意识”的实际含义是完全吻合的。因为,无论是本体论中的“精神”,还是历史唯物论中的“意识”,都是人的精神和意识,因而本质也是社会意识。索性,连人的感情、意志、愿望等等精神活动,无不具有社会性。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过:“意识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但是,人又是具体的人,总是处在一定的环境中,各有不同的经历,处于不同的地位。所以人的心理活动、精神境界和意识水平必然复杂多样。如人的心理活动有健康的、不健康的,人的精神境界有高尚的、低下的,人的认识有正确、错误之分,有真理、谬论之别。随着实践的发展逐渐形成了社会意识的不同方面,如:政治、法律、道德、科学、艺术、宗教等。在这些各自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方面里的观点和理论,向来是众说纷坛,倾向不一,并在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中起着不同的作用。那么,所谓“精神文明”是否指社会上人们的各种意识、观念和思想或一切精神活动的总和呢?即是说,是否社会上人们的所有观念和意识都是文明的呢?否。顾名思义,文明是与不文明对立而存在的。换言之,它是与一切愚昧、野蛮、落后、无知以及精神、道德上的一切腐朽、堕落和沉沦水火不相容的。这就是精神文明区别于“精神”和“社会意识”的特征。
由上所述也就不难说“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同“主观”、“客观”这对概念的区别了。众所周知,哲学上的“主观”和“客观”这两个概念有两种含意:第一,主观指人的意识、精神,客观指人的意识以外的物质世界,或指认识的一切对象。第二,客观指人的认识从实际出发,主观指人的认识不从实际出发,即主观性。既然“主观”、“客观”的第一种含意是指哲学本体论中的意识和物质,所以“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外延要比第一种含义的“客观”和“主观”的外延小得多,所以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与第一种含义的“客观”和“主观”是不能等同的,二者只能是个别与一般、特殊与普遍的关系。至于“主观”与“客观”的第二种含义则不是哲学上的基本范畴,而是对某个人的认识路线的评价所用的概念。它们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概念距离更远,所以就更不消说了。
那么,精神文明的内容包括哪些呢?精神文明是指人类智慧和道德的进步状态,它是个范围广泛的体系,它的内容比物质文明的内容更要复杂。大体说,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文化建设,另一方面是思想建设。
当然,在任何时代任何情况下,精神文明都是这两个方面的有机整体。这两个方面是处于互相渗透的关系中的,所以不能把这两方面简单地、机械地截然分割开来。如,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高于资本主义的精神文明,这不仅是因为无产阶级的阶级思想意识、道德、情操、精神面貌等高于资产阶级的思想观念体系,而且在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科学、教育、文化、艺术、体育、卫生的发展仍然打着资产阶级的烙印。其中,科学成为不断加强掠夺、竞争、奴役和剥削的手段,教育成了资本家培养有文化、有知识、有技能的雇佣劳动者的工具。而文化和艺术则成为维持资产阶级剥削统治,腐蚀人们灵魂的蒙汗药,甚至体育和卫生也一方面成为为资产阶级提供健壮的,可供任意驱使和压榨的雇佣劳动者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又成为资产阶级榨取最大限度利润的重要途径。可见,精神文明的两方面并不是互不相干的,不能由于当今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科学、教育、体育、卫生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就说这些资本主义国家在一个方面的精神文明比我们的水平高。而仅是在另一个方面比我们低。这正是因为把精神文明两方面内容割裂开来,看不到二者的内在统一性,才造成了一个非决定论(非总体)的判断的。所以还需正确认识和处理精神文明这两方面的辩证关系。这两个方面,同其它任何矛盾统一体中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样,地位不是并驾齐驱的,其中必有一方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即起主导作用、规定着精神文明的性质的方面。显然,这个主导的方面只能是精神文明内容的第二个方面。在任何阶级社会里,精神文明内容的第一方面的发展,都要受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那种思想体系的制约,处于从属的地位。这样才能对精神文明的性质,从总体上做出判定。然而,尽管如此,我们仍然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就是只要有了正确思想、高尚的情操和蓬勃的精神风貌,就不需要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了。因为只有良好的愿望,没有相应的知识本领,心有余而力不足,是不能很好地为人民服务的,不愿作艰苦的努力去掌握知识和本领却有正确的思想、高尚的情操和蓬勃的精神风貌的人也是不可思议的。因而,我们必须坚持精神文明内容的完整性,不能有任何一个方面的缺失和偏颇。
总而言之,我们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概念不应武断地去往哲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上套。当然这不是不可以说,物质文明是社会存在的一方面表现、一个有机部分。精神文明是社会意识的一个方面表现,一个有机部分。所以,我们必须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概念作深刻、全面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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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7974(2011)10-0100-02
2010-01-10
梁景时(1955-),祖籍山东蓬莱,现为通化师范学院政法系教授.研究方向为文化哲学、政治学.
(责任编辑:关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