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的真理检验标准思想探析

2011-03-18 09:26朱建田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生产力马克思主义检验

朱建田

(湖南科技大学 法学院,湖南 湘潭 411201)

邓小平的真理检验标准思想探析

朱建田

(湖南科技大学 法学院,湖南 湘潭 411201)

邓小平真理观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实践标准的基础上,把是否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作为检验真理的科学标准,把是否有利于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检验真理的价值标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判断是非功过的“三个有利于”标准,从而实现了科学标准和价值标准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真理观关于真理检验标准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邓小平真理观;检验标准;根本标准;科学标准;价值标准

邓小平真理观的形成肇始于1978年邓小平支持和领导的真理标准大讨论,与之相伴随的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对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新恢复和确立。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邓小平先后提出检验真理的生产力标准、人民利益标准和“三个有利于”标准来回答人们在改革实践中产生的种种困惑,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真理标准在社会历史领域的深化和具体化,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进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

一、检验真理的根本标准——实践标准

关于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早已正确解决了。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1]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其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这一问题也都多次论证过。实践标准作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的一个最基本的观点,应该说早已为人们所接受,但是,从理论上接受这个观点并不意味着在实践中能自觉坚持这个观点,在我国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唯上唯书不唯实的自诩的马克思主义者从不少见。尤其是“文革”期间,与实践标准完全背离的“语录标准”、“书本标准”广为流传,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甚至还别有用心地制造出“顶峰论”,把领袖人物的讲话和文选当作“最高标准”。“文革”结束后,现代迷信仍以新的形式继续流行,这就是“两个凡是”。“两个凡是”推行的目的就是要继续“文革”的错误路线,由此而引发了邓小平对“两个凡是”的批判及紧接其后领导的真理标准大讨论。众所周知,邓小平领导真理标准大讨论实际上就是要高扬实践标准,重新确立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邓小平对这场大讨论予以高度评价,认为这是一场思想解放运动,使人们从“两个凡是”的错误中解放出来,从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中摆脱出来。他说:“不要小看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争论。这场争论的意义太大了,它的实质就在于是不是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是基本建设,不解决思想路线问题,不解放思想,正确的政治路线就制定不出来,制定了也贯彻不下去。”[2,p191]

邓小平重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他说:“我们开会,作报告,作决议,以及做任何工作,都为的是解决问题”,而解决问题“究竟是否正确或者完全正确,还需要今后的实践来检验”[2,p113-114]。他明确指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是检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3,p28]正是基于对实践的重要性和实践标准的权威性的深刻认识,邓小平在文革结束后的历史转折关头,旗帜鲜明地反对“两个凡是”,支持和领导真理标准大讨论,继而对若干重大历史问题和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功过作出了实事求是的评价。可以说,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如果没有这种坚持以实践标准为唯一权威的彻底的唯物主义精神和勇气,要实现思想、政治和组织上的拨乱反正是不可能的。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艰难进程中,从最初在农村实行包产到户,到其后在城市创办经济特区,直至后来的各种体制改革尤其是经济领域对计划体制的改革等等,这些重大问题的提出都曾引起全国范围的大讨论和大争论,对此,邓小平还是强调实践,他提出不争论,让实践来说话,用实践来最终裁决一切理论争论的是非。譬如,在谈到有的人对农村的改革政策不赞同时,邓小平说,“我们的做法是允许不同观点存在,拿事实来说话”;对于改革过程中那些对改革的方针政策持有犹豫态度的人,邓小平说,“中央的方针是等待他们,让事实去教育他们”。在邓小平那里,“拿事实来说话”也就是用实践来说话。

二、检验真理的科学标准——生产力标准

如上所述,判明认识是否真理的标准,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早就解决了。现在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是,既然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那么实践究竟如何具体检验认识的真假呢?也即是说,究竟什么样的实践结果证明认识正确,而什么样的实践结果又证明认识不正确呢?事实上,只要承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就必然会逻辑地承认实践的有用效果对认识是否真理的检验作用,这也是实践标准的题中应有之义。那么,具体到社会历史领域,究竟什么样的实践效果可以成为判断人们认识正确与否的科学标准呢?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一定历史阶段上人们生产物质资料能力的大小归根到底取决于这一历史阶段上的现实生产力水平,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这种决定性主要体现在生产力的性质和水平决定了一定社会的性质和水平,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最终必然体现在生产力的发展上,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从总体上讲是一致的。因此,尽管社会生活的多元化决定了衡量社会进步的标准的多元化,但根本性的、起决定性作用的标准只能是生产力标准。列宁把生产力的发展作为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毛泽东把是否促进生产力发展作为一条政治标准来评判政党的好坏和政策的对错,他说:“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4,p1079]

邓小平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发展生产力。”[3,p116]“根据我们自己的经验,讲社会主义,首先就是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2,p314]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我们党进行了全面的拨乱反正,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拨乱反正就是恢复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本来面目,生产力标准也由之突出。早在1978年邓小平就强调指出:“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到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2,p128]1979年邓小平指出:“对实现四个现代化是有利还是有害,应当成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最根本的是非标准。”[2,p209]1980年邓小平又说:“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空讲社会主义不行,人民不相信。”[2,p314]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入使我们党对生产力标准的认识不断深化。1984年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全党同志在进行改革的过程中,应该紧紧把握住马克思主义的这个基本观点(即生产力观点,笔者注),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作为一切改革成败的最主要标准。”党的十三大报告强调指出,要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作为我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都是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因而是社会主义所要求的,或者是社会主义所允许的。一切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都是违反科学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所不允许的。”邓小平把生产力标准作为检验真理的科学标准,破除了“离开生产力来抽象谈论社会主义的历史唯心主义观念,从根本上划清科学社会主义同空想社会主义的界限”[5]。

三、检验真理的价值标准——人民利益标准

认识与实践是人类特有的两种主要生命活动形式,与此相适应,真理与价值则是贯穿于全部人类生命活动领域的两项基本目的追求,它分别从不同角度体现了人类对于主体尺度和客体尺度的自觉意识和运用。追求真理意味着使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符合对象世界的客观规律,按照客观的尺度即世界的本来面目及规律去认识和改造世界,而追求价值则意味着使对象世界符合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按照主体尺度即人类的主体本性及其需要去认识和改造世界。价值原则要求人们的思想和行动都要最大限度地保证人的社会需要和利益,即按照人的内在尺度尽可能地使客体为主体服务。然而,在一般的价值关系中,“人的需要”只具有抽象的意义,在现实的社会价值评价和判断关系中,“人的需要”只有转化为具体的“什么人的需要”才具有特指性,价值评价也才具有现实意义,这就涉及价值主体的指向与定位问题。马克思主义历来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毛泽东指出,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承认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也就必然承认人民群众是价值主体和利益主体。毛泽东指出:“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4,p1094-1095]

客观真理的一元论本质表明,真理没有阶级性;但是,同一真理对不同的阶级却可能产生不同的作用。尤其在社会历史领域,对于同一社会历史现象,不同的阶级从不同的利益视角出发,会得出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评价。马克思主义科学地指出:只有把推动社会进步发展和实现人的彻底解放作为最高利益和价值标准,以共产主义为价值观念的核心,才能够进行真正科学、合理的社会评价。毛泽东同志早在党的七大报告中就明确指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和行动都必须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并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邓小平同志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始终坚定地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以人民利益为最高准则的社会评价标准。一切着眼于为人民谋利益是邓小平的价值目标。早在革命战争时期,他就一再强调战争的主要任务是保护人民利益,“凡是能够保护人民利益的事,应努力赴之;凡是可以招致敌人摧残人民的事,都应谨慎从事。”[6,p55]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他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他说:“我们要想一想,我们给人民究竟做了多少事情?我们一定要根据现在的有利条件加速发展生产力,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些,使人民的文化生活、精神面貌好一些。”[2,p128]价值标准是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两种对立的价值观也表现在根本对立的价值标准上。资产阶级价值观的命题之一就是“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这里的人是指个人,即资产阶级自己,把他人和社会当成满足个人私欲的手段,而把个人的满足作为价值标准。邓小平的价值标准与此相对立,他总是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作为评判各项方针政策是否可行的标准。他说:“中国现在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有谁改得了?……我们的路子走对了,人民赞成,就变不了。”[3,p59]他认为,共产党员的含义或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6,p257]。

四、科学标准和价值标准的有机统一——“三个有利于”标准

如前所述,邓小平在领导真理标准大讨论的过程中,确认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重新确立起实践对于理论的权威,从而重新确立起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其后的改革开放进程中,他先后提出了衡量是非得失的“生产力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前者属评判社会实践成功与否的科学标准,后者属评判社会实践是否有益的价值标准。这两个标准的提出,对于破除长期以来关于姓“资”姓“社”问题的抽象争论,解放人民的思想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尤其是苏东剧变之后,姓“资”姓“社”的争论在中国改革处于历史紧要关头再一次甚嚣尘上。针对顽固表现出来的姓“资”姓“社”的抽象争论,邓小平指出:“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3,p372]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把“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各项工作得失的重要标准,并把它同社会主义本质、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指针。

从实践标准到生产力标准,到人民利益标准,再到“三个有利于”标准,是真理标准问题由认识论走向价值论的过程,同时也是认识论、价值论拓展到历史唯物论的过程,是对马克思主义实践标准思想的进一步深化和具体化。事实上,邓小平明确提出“三个有利于”标准之前,就一直把生产力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作为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多次提出过。早在1980年他就指出:“社会主义国家应该使经济发展比较快,人民生活逐渐好起来。”[2,p311]他明确指出:“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2,p128]1983年,邓小平指出:“在社会主义国家,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执政以后,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3,p28]1986年,邓小平“三个有利于”思想基本形成,他指出:“社会主义的任务就是要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力量,使人民的生活逐步得到改善。”[3,p157]1987年邓小平在会见喀麦隆总统比亚时说:“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3,p213]

“三个有利于”作为一个判断一切是非得失成败的根本性标准,体现了求真与求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真理性与价值性的统一。任何真理不仅包含着与客观实际相符合的合规律性的内容,而且包含着合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合目的性的价值内容,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与价值观的这种统一性渗透、贯穿于“三个有利于”标准之中。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任何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都不仅需要进行事实检验,而且要进行价值检验,“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提出实现了在社会历史领域对实践标准的深化和具体化。诚然,关于生产力标准的思想、关于人民群众利益的思想,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都有论述,但他们并未明确地把这两个标准有机结合起来进行阐述。邓小平在总结前人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三个有利于”标准,这就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把社会历史领域中实践标准所要检验的两大基本内容全面地揭示出来了。“三个有利于”表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既要通过实践检验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客观的必然性和规律性(是否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又要通过实践检验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代表了人民的利益(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只有把两方面的检验结合起来,才能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正确与否、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成功与否进行真正科学合理的评价。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5.

[2] 邓小平文选(第2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 邓小平文选(第3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 毛泽东选集(第3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5] 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57-58.

[6] 邓小平文选(第1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责任编辑、校对:孙尚斌)

The Thoughts of Deng Xiao-Ping's Standard of Testing Truth

ZHU Jian-tian

(Department of law,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Xiangtan 411201, China)

Based on the Marxism practical standard, as far as Deng Xiao-ping is concerned, the scientific standard of testing truth lied in the fact that whether it helps boost the development of productivity, the value standard of testing truth lies in the fact that whether it helps improve people’s welfare, and on these basis Deng Xiao-ping’s putting forward “Three benefits” standard which being designed to judge merits, which realized the organic unity of scientific standard and value standard. Deng Xiao-ping’s thoughts about standard of testing truth enriched and developed the Marxism standard of truth.

Deng Xiao-ping’s view of truth; testing standard; Basic standard; scientific standard; value standard

2010-12-11

朱建田(1975-),男,湖南双峰人,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现代化建设。

A76

A

1009-9115(2011)03-0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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