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 锦(乐山市图书馆,四川 乐山 614000)
公共图书馆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现代社会赖以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图书馆不仅是一个机构,更是一种制度,即公共图书馆制度。我国按行政区划设置的县以上公共图书馆制度,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其法律地位、政策保障、经费投入、管理体制、运行方式和社会功能等,已日渐完善,并在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的行业道德规范和约定俗成的行为准则。
近年来,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性工程的启动,加快农村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已成当务之急。建设和发展农村特别是西部农村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是因循现行公共图书馆制度的方向,还是另辟新路,这是本文要探讨的主题。
峨眉山市净安村图书室创建于1998年,是以政府文化、出版部门和峨眉山市机关单位捐赠书刊为主,农民自愿赠书参与创建的公益性图书室。2006年,省文化厅资助设备,开通了“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图书室和共享工程合二为一,由村干部兼管,每月免费开放15天。该村一村民1999年10月从图书室的书刊上查到山东省种植优质黄梨的信息,于是便前往山东考察学习,引进种苗,回村租种了30亩地,栽培成功。2001年再租200亩扩大种植,3年后年收益超过30万元。继此之后,该村农民2人,也从图书室获得广东培植大环菇和茶树菇的信息,随即赶赴广东学习,回家试种成功,两年后年产菇10万袋,纯利10万元。
该村村民在图书室读书学知识,走科学致富之路,在全村及周边地区引起强烈反响,读书热潮持续升温,甚至眉山、井研、犍为、青神等市、县也有人前来净安村图书室读书学习,或上网查寻有关信息。净安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也不失时机地印发资料、开办培训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2006年,全村1629人中,依靠科学种植收入5万元以上的大户,占总户数的40%,全村人均年收入达5633元。家家户户都用上了自来水,硬化道路入户率100%,燃气入户60%,光纤电话入户85%。净安村真的富起来了,还评上了全国的文明村和国家级民主法制示范村。2009年6月,该村成立了“峨眉山市净安农产品有限公司”,注册了“净安”牌商标,开始实施农业品牌战略。
净安村图书室是一个好典型,但又是一个有缺陷的好典型。该村图书室的设备和书刊,都是机关单位和农民个人的一次性捐赠,没有后续来源,几年来,图书丢失、破损越来越多。农民富了,集体经济发展了,而图书室却困难多多。这就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其实,净安村图书室面临的困难并不是特例,在全国各地,由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以及社会各界一次性捐助的农村图书馆(室),星星点点为数不少,它们是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的文化先行者,其历史功绩不可磨灭。但是,这种“慈善救济”式的一次性投入,也与净安村图书室一样,资源投入组合无序,缺乏持续发展的后劲,最根本的是,缺失以基层政府强有力的责任承担为基础的制度保障。因而,此类模式的图书馆(室)不可能成为农村公共图书馆(室)体系的主体。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强有力的智力支撑,需要培养造就一代文化思想素质较高的新型农民,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我国制定的五年发展计划都强调了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其中还明文规定了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目标。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而公共图书馆就是全民终身教育的大学校。
在我国,城乡居民,无论其年龄、性别、民族以及所在地域的经济条件如何,都有平等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权利。政府有责任通过财政投入和提供制度保障,维护公民的公共文化权益,这是政府应尽的公共责任。对此,国家宪法和相关政策文件均有明确表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的《公共图书馆宣言》也指出:“每一个人都有平等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权利”。“建立公共图书馆是地方和国家当局的责任,必须专门立法维持公共图书馆,并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财政拨款。”[1]
上述理念并非新鲜课题,但面对我国,尤其是西部地区农村公共图书馆的落后面貌,不能不令人担忧。
我国城乡的二元化结构是历史形成的,城市化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我国有13亿人口,也不可能走西方城市化的老路。现阶段,城乡也不可能实行一体化的公共图书馆制度,农村公益性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另辟新路。
国情因素的另一面是:改革开放近30年,国家和地方政府都有了一定的财力基础,乡村集体经济力量也大为增加。随着“三农”政策的落实和中央关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一系列重大举措的落实,也为农村公益性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带来了较好的机遇。还有,我们有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民奔小康的社会意志,只要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加以引导,就可以激发起社会支持发展农村公共图书馆事业的积极性。地方政府的责任,不仅在于加大自身的财政收入,而且还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机制,科学地整合社会资源,使之变成持续有序的社会投入,为农村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开辟另一条资源渠道。
基于上述,笔者构想的农村地域性、复合型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可作如下概述:
以地方政府强有力的责任承担为基础,通过整合社会资源,组建乡、镇、村级公共图书服务网点,将政府文化、出版部门资助的“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和农民书社纳入乡、镇、村图书馆服务体系合二为一;支持发展非政府组织和民间力量兴办的图书室,形成以乡(镇)公共图书馆为中心,村图书室为重点,非政府组织和民办图书室以及当地学校图书室为补充,以当地集镇和农村全体居民为对象的地域性、复合型农村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
创建农村地域性、复合型公共图书馆体系的关键因素是地方政府强有力的责任承担,这种责任承担的关键有3条:一是加大财政投入;二是整合社会资源;三是提供制度保障。加大财政投入涵义很明确,无需赘述。
对发展农村公益性图书馆事业而言,政府财力是主体,社会资源也不可忽视。为避免出现社会资源一次性的无序投入产生的弊端,地方政府有责任进行整合,即将社会各界和个人及企业的购书捐助改为资金捐助,将上级政府发展公共文化事业的拨款分项列出“图书馆事业专款”等等,汇集一切合法的可资利用的财力,建立乡(镇)图书室购书基金,并制定严格的申请、审批、使用制度和监督机制,甚至还可将乡(镇)政府图书室拨款中的购书费用划归购书基金统一管理。村图书室的购书费,也可仿此办法管理。购书费只能是有计划的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为此,必须要有严格的制度约束。至于社会捐助的物资,如计算机、电视机、桌椅用具等,则由政府统一分配使用。定向捐赠的物资,应尊重捐赠者的意愿,政府不得强行统一分配。
农村公共图书馆体系所遵循的法律依据、政策框架、服务宗旨和追求的价值目标,与公共图书馆一脉相承,但地方政府在提供制度保障方面仍然还有大量的工作。首先,要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有人分管,有实施计划。其次,要纳入政府预算,确立相应的经费审批、拨款、使用制度,对购书基金的管理更要严格把关;再次,要建立和不断完善农村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内部的相互关系及运转机制;第四,是上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针对本地区农村图书室特点,就图书分类编目等专业问题进行研究,尽可能简化,科学实用。[2]
县(市)公共图书馆,从理论上讲是为全县(市)居民服务的,是为数以万计的城乡居民提供公益性文献资源信息服务的机构,但由于主客观条件限制,目前尚难以达到这个目标。农村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建立,应视为县(市)馆服务渠道的延伸,县(市)馆的馆藏文献可通过这条渠道,为全县(市)新农村建设提供多方面直接和间接的支持。而县(市)图书馆是专业性事业机构,它们对农村公共图书馆体系的支持,只能是业务性的,不可能取代当地政府的行政管理。[2]
县(市)馆在这方面有大量工作可做:一是人员培训,特别是新上岗的工作人员和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县(市)馆都应组织培训,帮助他们熟悉业务,开展工作;二是开展日常性业务指导;三是组织文献交流和资源共享活动,盘活县(市) 馆和乡(镇)馆的文献资源,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四是协助乡(镇)政府完善农村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五是适时组织城乡读书活动。
要不断总结新成绩、新经验和新问题,建立农村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业务考评制度,探索农村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发展规律;培养新的工作作风,培育与农村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相适应的行业道德规范和行业行为准则。
[1]席涛.公共性:公共图书馆制度的核心与灵魂[J].四川图书馆学报,2006(4):9-13.
[2]王素芳.农村图书馆建设中非政府组织的调查与研究[J].图书馆杂志,2006(10):3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