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GDP有水分吗?

2011-03-17 05:25杨曾宪
社会科学论坛 2011年2期
关键词:隐性税收经济

杨曾宪

在许多人看来,这是一个很弱智的问题:难道中国的GDP没水分吗?这之中,有专家,也有普通百姓。笔者曾在讲座时就此提问听众,几乎98%的回答都是肯定的。偶有一两位听众“NO”,我便会说:恭喜你,答对了!

当然,我并不认为中国的官方统计数据是准确的。“数字出官、官出数字”,这已不是秘密;各地GDP增速年年超中央数据,一直备受质疑。多年前关于GDP虚报的“段子”更是多多。譬如,一个农民养了几头牛,报上去便变成几十头甚至几百头了。当时,我曾问过一些乡镇干部,你们数字是怎么“统计”的,他们几乎都笑了。正因为积累了这样多的经验,坚信中国GDP有水分,几乎已成国人共识。但是,如果深入分析一下就会发现:中国的统计数字问题多不假,但其最大问题恰恰是统计“不足”而非“过度”。换言之,中国的GDP,不仅没水分,反倒是被严重“甩干”的。其下,是我的论证。

一、为什么2004年以来的中国GDP增幅是可信的?

2004年,我国进行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得出了该年GDP“总量为159878亿元”的结论。同时,该次普查中,国家统计局对各地“90年代初甚至80年代虚报的数……一刀两断”,做了切割。这表明,2004年之后,中国的GDP统计质量有所提高,虚报现象受到遏制,此后逐年递增的GDP数字应该是可信的。

但 “应然”不是“实然”。特别是2004年以来中国GDP的持续高增长率,不能不令人生疑。我们当然没证据直接证明中国GDP增速的真实性,但是,却有一个间接证实其可信性的路径,这就是中国税收的同步超高增长率。现将2004年-2009年中国GDP和税收增长率并列如下(其中GDP数据是调整后的):

以上数据显示,除2009年度因应对金融危机造成税收增幅缩小外(2010年上半年又反弹回来),其余年份,中国的税收增速大都是GDP增速的一倍。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GDP统计涵盖一、二、三产,而中国的一产比重不小、年增速却有限,这就拖了GDP的“后腿”。特别在2006年后,一产基本免税,税收主要来自二、三产,而这些年正是中国外向型经济发力的年份,這便出现了像2007年税收增速为GDP增速2.41倍的“奇迹”。

学界对中国税收如此增长是否合理,一直有争论,但却从未有人怀疑过这些数字的真实性。GDP可以吹牛,税收却不可吹牛,也无法吹牛。因为收入国库的税款,必须是“真金白银”。正因为懂得“吹牛要上税”的道理,所以,各类市场主体在征税员面前,都绝对是“谦虚”“收敛”的。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税收增速依然倍数于GDP增速,便客观证实了中国2004年以来GDP增长率的真实性。

二、中国存在规模庞大的隐性经济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便可做出这样的假设:除一产外,凡被GDP统计的二、三产领域,大都应被税收所覆盖。道理很简单,如果在二、三产中还存在大量被GDP统计却逃脱税收的领域,那么,GDP增速应相对提高、税收增速应相对降低,便不会出现后者连年倍数于前者的情况了。如果这一假设成立,那么,凡属“税收盲区”的隐性经济活动,理论上都应是“GDP统计黑洞”;只要我们能证明中国隐性经济规模足够大,“中国GDP被严重低估”这一事实判断便可成立。

当下中国存在哪些隐性经济活动呢?我分非法的黑色经济与未必非法却无税的灰色经济两大类列举:

(一)黑色经济

黑色经济活动虽非法,却依然是经济活动,产生消费、刺激生产,客观上应给予正视。

(1)黄赌毒。中国存在着严重的黄赌毒现象,这是客观事实,无须多论。

(2)假盗非。尽管年年打假、打非、反盗版,但目前各种非法、盗版、假冒产品的生产销售活动依然非常猖獗。分析起来,它们之间还有所区别:有些非法出版物的生产过程可能在“地上”(被征税),其销售渠道则在“地下”(为税收盲区);有些假冒产品(如假酒、假烟、假文物)生产过程在“地下”,其销售渠道却可能在“地上”(有些宾馆也卖假酒、拍卖会也卖假画);而假发票或盗版光碟的生产销售过程皆在“地下”。显然,只有“地下”部分才属隐性经济。

(3)钱权交易。这里说“钱权交易”不笼统地说“腐败”,是因为贪污行为不构成经济活动。作为中国式腐败主要形式的钱权交易,尽管非法、缺德、践踏社会公平,却具有完全的商品交换形态。所谓的“商品”,便是“权力”,即“公权力”或“非公权力”(包括私企职员的采购权力、医生的技术权力、教师的知识权力)。中国的钱权交易已深度融入到市场运行链条之中。譬如一个建筑商行贿,厅局长之外,各职能部门的处长、科长、科员,凡与“权”沾边儿的,通常人人多少有份儿。中小官员拿到钱后不会埋起来,而是继续消费,或进行新的钱权交易:给医生送红包、给孩子老师送礼等等。医生和老师拿到钱,也会继续消费或“送礼”……这样,中国的钱权交易既构成我所谓的“第1.5次”分配(不属于第一次市场分配,也不属于第二次福利分配),又发挥着刺激消费的效能,不可小视。

(二)灰色经济

所谓灰色经济,亦即属于税收盲区的经济活动。搜索它们的存在并概括分类,非常不易。以下初步归类可能挂一漏万。

(1)街头贸易。近年来我国城镇街头突然出现的那些开着卡车、面包车、轿车经商者,他们的一辆车就是一商铺,其营业额远非昔日街头小贩可比。小商贩不征税合理,但这类街头贸易逃税经营却不合理。

(2)家教市场。现在的家教课程不仅是外语、数学,还包括奥数、作文、表演、书法、舞蹈、音乐、滑板、棋类等各门类艺术、体育。有些缺德教师,课堂讲一半,剩下的便放到家教中。在“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口号蛊惑下,中国的家教市场正在超常规发展。

(3)网上交易。网上交易,包括正规网店销售,也包括通过网络实现的其他商品如盗版软件、个人信息交易、“掮客”交易。网上交易规模及数额甚大,目前多数尚未征税。

(4)民间金融。特指金融监管当局监管范围之外的民间金融组织、金融活动。其中,跨境买卖外汇的地下钱庄或个人倒汇行为,属非法存在,其他民间金融活动已被默许,让其合法化的尝试正在进行。

(5)艺人、学人走穴。国内演艺明星走穴已被税务机关盯住,可以不论,但城市农村一些草台班子或“非著名演员”走穴、参加婚丧演出,却基本处于无人监管状态。同时,著名学者四处开讲,不仅出场费在五位数以上,且由于邀请方多是各级政府,纳税者不多,也属“盲区”范畴。

(6)论文买卖。体现学术原创力的论文被公开买卖,这是中国高教及科研体制失败的表征。但从经济学角度讲,如此从论文写作、买卖到发表提供一条龙服务的产业链,既然已成规模,自然应正视。

(7)房租经济。在中国城镇中,购房租房已成为许多居民投资盈利方式。鉴于房租连年大幅上涨,许多人的租房收入已远高出其正式收入。对房租经济,税务部门同样监管乏力。

(8)地下废旧市场。活跃于中国城乡的各类地下废旧物品收购(包括药品礼品回收)、销售活动,往往被人小觑。其实,它所吸纳的城乡从业人员和发生的营业额、产生的利润却非常巨大。城市小区的收废品者,其收入远超过一般打工者。

(9)小金库。通常的小金库,指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账外资金;广义的小金库,可涵盖各种所有制单位、企业的账外资金。中国许多纳税人往往有两本账,官员和老板行贿,能一掷千金,就因为有小金库支持。小金库资金的进出未必都在“地下”,但多数情况下却肯定见不得阳光。

(10)文物及艺术品场外交易。中国虽有公开经营的文物及艺术品市场,但绝大部分的交易却在“场外”进行。重要文物,市场上不露面;著名画家,会在家中卖画。这些,当然都是税收盲区。

(11)掮客生意。这里的“掮客”,指合法经纪人之外从事各类商业中介活动的人员。这些人为获取回扣、提成给买卖双方牵线搭桥,做着掮客生意。其低端从业者,整日在火车站拉客、在医院当医托;其高端从业者,则专为传媒拉广告、为演艺活动影视作品拉赞助。还有擅长为权钱交易搭桥的“能人”,或明或暗获取一方或双方的好处费。更有甚者,地方政府“跑部钱进”,有时也要动用掮客,给予提成。这类掮客助长了腐败,但其生意本身却未必属于腐败,只是常常偷漏税。

(12)私自从事的职业活动。这类“私自从事的职业活动”,特指属于税收盲区且在上述十一类外的个体经济活动。其中包括私自从事工程设计、广告创意人员,家庭装修工、家电维修工,各类商品包括保健品、药品推销员,“黑车”营运者、“黑导游”等等。他们中,有些还属于业余兼职。如设计院的工程师、家电公司的维修工都常常会夹带着“干私活儿”。

(13)寺院经济及迷信活动。中国的众多寺院目前收入非常可观,且依法免税。寺院外,打着宗教旗号的盈利活动、或隐蔽或公开的算命卜卦看风水活动,同样非常活跃,营业额巨大。

(14)其他逃税经营活动。中国日常商业活动,“要不要发票”是商家常问的一句话。这就是说,即便是纳入税收的商业活动,其偷逃税款的情况也是严重存在的,相应地,其营业额也必然是缩水的。

三、认识“中国GDP被严重低估”事实的重要意义

中国的隐性经济规模究竟有多大?在缺少可靠数据情况下,谁也说不清,任何拍脑瓜的“神仙数”肯定不准。但我们仅从一些零碎数据推导猜想,其结论也够“恐怖”的。譬如,中央机关曾审计出5170张虚假发票、列支金额达1.42亿元。由此推开去,全国列支金额绝不止千亿。还有报道指出,一本非法教辅材料就能印千万册……如果再加上各种盗版产品及假酒、假文物,仅这一块,全国的“产值”也要数千亿……中国城市的中小学生,几乎每人都要上1到N个家教班,每月家教费在数百上千元。按全国中小学在校生1/3匡算,这家教费每年也在数千亿!其余各类,每一类猜想空间都很大,累加起来,肯定是天文数字。

尽管这些“猜想”不具实质意义,它却足以证明中国的GDP确实被严重低估。认识这一事實,对准确把握中国经济社会现实及未来趋势具有极重要意义。

曾几何时,“中国崩溃论”在西方甚嚣尘上。但突然间,没任何过渡,怎么就变成“中国威胁论”了呢?撇开政治动机不论,关键就在于,观察家们对中国经济真实状况缺乏认识,屡屡发出错误信息,这才使得西方人面对中国的“突然崛起”惊诧莫名而感到“威胁”。还有国内各方关于高房价成因的归纳。诚然,房价飙升与地方政府、地产商、炒房团或银行的盈利动机正相关,但是,最终决定市场房价的不是卖方盈利动机,而是具有真实需求的买家能力。买家没钱,一切都是财富幻觉,炒房只能炒出烂尾楼、炒家最终只能“跳楼”。真正助长中国房价飙升的因素,不是别的,正是多年来由隐性经济积聚的巨大隐性财富。基于同样理由,我们对城镇失业及贫富差距现状也须重新认识:“开宝马领救济”的肯定不是个案,真正的失业者,可能是那些从未登记的“啃老族”;那些一个月只有一两千工资而没任何外快的工薪阶层可能生活窘困,那些工资不高的中小学教师则可能月收入过万!显然,不触及隐性收入,仅在工资收入上做文章,是难以有效解决分配不公问题的。最后,由于隐性经济大都归属三产,并直接转化为国民收入,所以,关于中国第三产业、中国国民收入占GDP比重过低的结论便应大幅修正了。

但怎样修正?这便又涉及到对中国隐性经济规模的估判了。它们究竟占已有GDP的10%、20%还是30%?其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显然是大不同的。尽管要彻底搞清隐性经济规模是不可能的,但通过专业人员扎扎实实的暗访摸查、抽样调查、估算排查,全国分地区、分类摸清隐性经济的大体规模则是可能的。此前,已有专家对此做过调研,并给出了“惊人”数据。但面对中国如此庞大复杂隐秘的经济现象,单一课题组的调查结论难以被采信,只有由几十个专项调研组独立进行平行或交叉调查,调查范围达到相当规模时,其综合结论才较为可靠。有关方面只要大幅减少那些欺世盗名的泡沫课题,完全可筹足所需经费,一年之内,便可能拿出结论。

须说明的是,此举的目的只是摸清中国隐性经济的大体规模,以便作为参数矫正现有GDP数据,使之接近中国经济实际,为宏观决策做参考,而绝非要直接修改GDP数据。其一,任何调研数据都不能取代统计局的依法统计数据;其二,国家GDP统计只有口径稳定统一才具可比性,才有认识价值;其三,黑色经济虽构成隐性经济,但无论过去将来都不可能纳入GDP统计中,因为它们无合法统计路径。今后,随着反腐斗争深入、法治化进程加速、公民纳税觉悟提高、金融监控手段加强、现金结算规模缩小,黑色经济大幅萎缩、灰色经济走向阳光,中国的GDP便可能像发达国家一样,越来越靠近经济实际了。届时,中国GDP被低估的现象便会成为历史。但在此之前,对中国隐性经济的认识把握问题,可能要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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