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济体制基础的科学内涵*

2011-03-17 16:48王浩斌
关键词:公有制经济体制有机

王浩斌

(河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河南 开封 475001)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实现离不开相应的经济体制基础,可以说,完善的经济体制基础是有效配置社会资源、协调社会矛盾、促进社会良性运行进而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这已成为不争的历史事实。然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到底包括哪些具体内容,这在学术界尚存在较大争议,为了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其经济体制基础的理论研究,着眼于历史与逻辑相一致、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论原则,深入揭示和谐社会经济体制基础的科学内涵,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和谐社会经济体制基础构建的几种思路

尽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其经济体制基础的构建受到了党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视,也受到了学术界的极大关注,但到底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这在学术界颇具争议。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学术界没有很好地区分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基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体制基础,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等的概念内涵和外延。也就是说,学术界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济制度基础的构建存在着几种不同的思路。

(一)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理解为一般意义上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理所当然地是为实现社会和谐服务的,但这并非意味着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般意义上的和谐社会,更不能简单地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是一个可以缺失社会主义根本前进方向的、只是简单地凸现和谐社会价值取向的经济体制基础。新中国成立以后很长一段历史时期,我们在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解上存在偏差,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个追求绝对平均、实现同步富裕和彻底消灭剥削的理想社会。如果说这种追求绝对平均、实现同步富裕和彻底消灭剥削的理想社会是一种和谐社会,那么,这种和谐社会只是一般意义上的和谐社会,或者说较低层次上的和谐社会。这种和谐社会是与低水平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在法国社会学家看来就是一种实现机械团结的社会,所谓机械团结指的是建立在社会中个人之间相同性或相似性基础上的社会联系:这种社会中的个体之间差异很少,集体成员受着集体意识的支配;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依赖性较低,社会关联度不强;社会成员的个性不强,或者说得不到很好的发展而长期处于压抑状态。也就是说,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不是这种实现机械团结的社会,而是一个能够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主义社会,或者说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因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由此可知,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理解为一般意义上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这实质上是偏离了社会主义的根本前进方向。

(二)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理解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毫无疑问,是具有社会主义根本性质的,是坚定地坚持科学社会主义所指引的前进方向的经济体制基础。然而,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前进方向并非意味着我们当下就已经进入了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高级阶段,更不可以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设想的高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求来规划我们的经济发展和制度设置。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中央领导集体由于毫无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可资借鉴,事实上采取了一种理论导引和示范借鉴相结合的方法,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进行了相应的规划,由此形成了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设想的经济体制是一种“计划”经济体制,恩格斯指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1]633另一方面,前苏联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经验具有巨大示范效应,中国事实上也模仿了前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建设了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基础即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历史表明,这种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无法充分调动起个体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那种取消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做法则更是跨越了历史发展的阶段。也就是说,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理解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实质上跨越了历史发展的阶段,因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条件下建设及实现和谐社会的制度设计。

(三)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理解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体制基础

毫无疑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条件下建设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但这并非意味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体制基础。因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尽管具有较强的联系,但是两者之间有着较大的理论分野,其中最大的理论分野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在生产力水平较为低下的历史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所必须经历的发展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管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但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协调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确保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实现并逐步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即共产主义社会。可以看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目标是不一样的,这就决定了两者的实现途径上的某些偏差:譬如,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问题可以通过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方式来实现,而解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问题则除了改革开放的办法之外,还需要很多的其他方法和途径,如整合的方法、系统论和控制论的方法,甚至还需要生态学方法的科学运用,因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能只是关注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问题,也要关注我们的生存环境尤其是人与自然之间生态关系的有机协调问题。可以看出,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理解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体制基础,容易产生唯经济发展论的片面导向。

二、和谐社会经济体制基础构建的科学内涵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构建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实质上就是一个如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条件下通过有效的资源配置和利益矛盾的协调以有效实现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问题。根据对这个基本问题的理解,可以发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济体制基础的构建内在地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科学内涵。

(一)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实质上只能是一种混合型经济体制

既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不能理解为一般意义上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也不能理解为社会主义高级阶段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体制基础,那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就其精神实质而言只能是一种混合型经济体制。这里的混合型经济体制指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侧重于从所有制归属上来进行思考,即将同一企业或同一集团中所容纳的不同所有制成分有机整合称之为混合所有制经济;而混合型经济体制则侧重从资源有效配置的角度来实现各种经济形式的有机混合,具体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混合型所有制经济体制而言,它指的就是指令性计划与市场调节的有机混合。两者也是相互关联的,其最大的理论关联在于:着眼于所有制的角度,混合型经济体制就是混合所有制经济体制。关于这一点,学术界已有成果研究表明,“理论和实践的发展都证明了建立在单一公有制基础之上的计划经济和建立在单一私有制基础之上的‘纯粹’市场经济都无法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和谐社会赖以存在的经济体制基础只能是混合经济。从资源配置方式上看,混合经济是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的混合,是存在政府干预的现代市场经济;从所有制层面上看,混合经济是指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所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2]108我们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实质上只能是一种混合型经济体制,因为无论是计划型经济体制还是市场型经济体制都不能很好地处理人与自然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都不能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实现,当然,这也并非意味着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排斥指令性计划或市场调节,而是合理地运用指令性计划或市场调节等资源配置方式,在促进资源有效配置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济体制基础的具体内容与实践维度

辩证地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既不是纯粹的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也不是纯粹的市场调节型经济体制,但它又内在地包含了指令性计划和市场性调节的基本内容,甚至还内在地包括了各种所有制形式之间的内在博弈和动态平衡。总的来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济体制基础的具体内容与实践维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凸现“公平正义”的实践取向:公有制经济与指令性计划之间的有机整合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坚持社会主义根本前进方向并凸现“公平正义”价值取向的社会形态,这样,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就必须凸现“公平正义”的实践取向,为此,就必须实现公有制经济与指令性计划之间的有机整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早在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而要确保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就必须坚持指令性计划,加强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最大的优越性就是能够科学地运用指令性计划和国家的宏观调控,集中力量并抓住重点,即“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缺点在于市场运用得不好,经济搞得不活”[3]16-17。同时,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公有制经济,追求按劳分配,强调实现共同富裕,为“公平正义”的实现奠定了物质基础。邓小平指出,“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3]373在邓小平看来,共同富裕与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存在特征,即“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我们就是要坚决执行和实现这些社会主义的原则”[3]110。改革尽管要对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作彻底的变革,但也必须坚持这一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即“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3]149。由此可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并非排斥指令性计划,也并非为了追求现代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抛弃公有制经济,而是要实现公有制经济与指令性计划之间的有机整合,凸现“公平正义”的实践取向。

2.凸现“充满活力”的实践取向:公有制经济与市场性调节之间的有机整合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一个停滞不前的社会,而是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以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社会。这就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必须凸现“充满活力”的实践取向,为此,必须实现公有制经济与市场性调节之间的有机整合。一方面,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前进方向,必须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必须坚持共同富裕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对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进行必要的改革,改革那些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机制和体制,逐步建立起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经济体制。世界现代化的历史经验表明,近代以来最能调动起个体劳动者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经济体制就是市场经济体制,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此进行了积极评价,认为“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过去哪一个世纪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蕴藏有这样的生产力呢?”[4]277基于这个原因,邓小平早在改革初期就强调,“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后,一定要按照国际先进的管理方法、先进的经营方法、先进的定额来管理,也就是按照经济规律管理经济。一句话,就是要革命,不要改良,不要修修补补。”[5]129-130“我们的经济改革,概括一点说,就是对内搞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也是对内开放,通过开放调动全国人民的积极性。”[3]134而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邓小平强调,要把市场经济同公有制等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有机结合起来,要积极解放思想,突破将计划经济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资本主义等同起来的思想误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总之,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3]373由此可知,将市场经济同公有制等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凸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生机与活力,从而凸现和谐社会经济体制“充满活力”的实践取向。

3.凸现“安定有序”的实践取向:非公有制经济与指令性计划之间的有机整合

世界现代化的历史经验表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形式尽管在充分调动个体劳动者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及提升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等方面功不可没,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一个严重的弊端,那就是因市场信息的不完全对称引发的盲目生产和生产“过剩”问题,造成了产品的相对过剩和资源的严重浪费,引发了严重的经济发展危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管非常注重经济建设的持续、快速而健康发展,但这种发展必须是有序的发展,必须是整合而稳定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们所要建设的是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在这个意义上,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它必须体现或彰显“安定有序”的实践取向。邓小平早就强调,稳定的环境对于经济的发展是极为重要的,即“目的就是要稳定,稳定才能搞建设。道理很简单:中国人这么多,底子这么薄,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没有稳定的社会秩序,什么事也干不成。稳定压倒一切”[3]331。为此,邓小平进一步指出,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实现非公有制经济与指令性计划之间的有机整合,也就是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宏观调控和有效引导,从而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稳定的程度之间的相互关系。

4.凸现“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实践取向:市场性调节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有机整合

世界现代化的历史经验也充分证明,立足于市场性调节为主导的现代市场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以理性化为基本价值导向,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为实践目标诉求,实施了对自然资源的大肆开发和盲目利用,由此造成了资源的枯竭,引发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形成了极为严重的自然生态危机,将整个世界推向了濒临毁灭的危险境地。也就是说,单纯的市场性调节是有缺陷的,那就是容易导致生态危机,为此,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就必须实现市场性调节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有机整合,凸现“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实践取向。在某种程度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就是一种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灌输到资源有效配置的过程中的体制和机制。要达到市场性调节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有机整合,要求我们做到:其一,改变过去那种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导向,尊重自然、注重维护生态平衡;其二,加强对盲目性市场调节的宏观调控,将盲目性市场调节对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破坏性降低到最低点;其三,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与生态良性之间的逻辑互动,将经济的持续、快速而健康的发展同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保护有机结合起来。

5.凸现“民主法治、诚信友爱”的实践取向:市场性调节与指令性计划之间的有机融合

无论是市场经济体制还是计划经济体制,就其精神实质来说,它们都只是一种经济调节方式,这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世界现代化的历史经验反复表明,现代市场经济既是一种法制经济,同时也是一种伦理经济。也就是说,现代市场经济注重交易的规则,注重理性和制度,如等价交换规则等;同时,现代市场经济也十分注重公平、平等、自由等伦理规范,因为这些是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然而,现代市场经济同资本主义社会的形成过程是高度重叠的,这使得现代市场经济所内蕴的法制理念和伦理规则或多或少打上了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烙印,尽管市场经济本身并没有同社会意识形态有必然的关系,基于这个原因,我们在很长的时间里,往往将市场经济同资本主义等同起来,这是可以理解的。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确实是“舶来品”,并且其所包含的法制理念和伦理规则也确实夹杂着现代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力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在对经济领域进行宏观调控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建设和宏观调控,以确保社会主义的前进方向,为此,我们必须实现市场性调节与指令性计划之间的有机融合,从而凸现“民主法治、诚信友爱”的实践取向。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苏晓红,苏 明.混合经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体制基础[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108-110.

[3] 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 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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