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红曹桂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北京,100872)
20 世纪70年代末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独生子女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在中国社会出现,其数量不断增加。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统计,到2005年,我国的独生子女数量已达到9 000万[1]。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青年人的性观念和性行为发生着明显的变化。有研究资料表明,独生子女存在早恋现象,性观念开放,
相较于非独生子女其初恋平均年龄低,而婚前同居行为高[2~5]。那么,这种行为间的差异是否是由于独生子女的特殊身份造成抑或其它因素导致。为此,本研究对中国城市中的青年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的婚前性行为进行了调查,并对可能影响婚前性行为的因素进行分析。
本研究资料来自于“中国城市青年状况调查”研究数据。该调查于2009年11~12月对全国4城市(北京城区、河北省保定市、湖北省黄石市以及陕西省西安市)中,出生时间为1975年1月1日~1989年12月31日的现有人口(调查时点该地区内实际居留的人口)进行了抽样调查。其中,北京市调查了7个城区,13个街道,39个社区;保定市16个街道,20个居委会;黄石市11个街道,22个社区;西安市13个街道,40个社区。该调查共发放问卷3 283份,回收合格问卷3 282份,有效回收率为99.97%。本研究选取其中1 631名未婚者进行分析。
调查地点选择依据:①利用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选取1975年1月1日~1989年12月31日出生人口,计算得到全国城市独生子女平均比例为31.58%;②计算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独生子女比例,选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3个省份,分别为河北省(31.99%)、湖北省(31.88%)和陕西省(31.73%);③计算上述3省中各城市独生子女比例,选取接近各省平均水平的城市,河北省选取保定市(33.06%),湖北省选取黄石市(33.08%),陕西省选取西安市(33.93%);④因地缘优势和直辖市特性,另增加北京市(46.47%)。
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调查员入户面对面问卷方式调查,抽样总体为上述4个城市的城市青年。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方式,最小抽样单位为家庭户(不包含集体宿舍、商店或单位),调查对象为抽中样本单位中满足调查要求的人口(不包含智障或残疾者)。第一阶段,从各市所辖区域中抽取不少于10个街道作为抽样街道。按照地理位置从市中心向外扩展抽取。靠近市中心的“一类”街道、远离市中心的“二类”街道各占抽取总数的1/2。第二阶段,从各城市所辖区、街道中抽取不少于20个社区,经济水平较好的为“一类”社区,经济水平一般的为“二类”社区,经济水平较差的为“三类”社区,各占抽取社区总数的1/3。其次,从每个抽样街道确定2~3个社区作为抽样社区,等量分配样本量。每个社区调查样本数为20~40个。第三阶段,随机抽选样本户,由省(区、市)、地(市)级调查队共同完成。在每个社区调查时,先了解该社区大概户数,小区门口右手第一户为第一个样本户,按照右手原则,每隔三户抽取一个样本户,若该样本户无法调查或者三次敲门没能成功访问,再按照先左后右的原则左右震荡选择替换样本。
数据的录入和核对采用EpiData3.0,数据分析采用统计软件SPSS13.0。主要采用t检验、χ2检验和两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
在抽取的1 631名未婚城市青年中,男性741人(45.4),女性 890 人(54.6%);独生子女为 849人(52.1%),非独生子女782人(47.9%)。独生子女的平均年龄为23.22岁,男性408人(48.1%),女性441人(51.9%);非独生子女的平均年龄为23.27岁,男性 333 人(42.6%),女性 449 人(57.4%)。流动人口为548人(33.6%),当地常驻人口为1 083人(66.4%)。
在1 631名未婚城市青年中,发生过婚前性行为的比例为25.2%。其中,独生子女有200人(23.6%),非独生子女有211人(27.0%),两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2.53,P=0.11)。初次婚前性行为的发生年龄为21.27±2.47岁。其中,独生子女为21.39 ±2.77 岁,非独生子女为21.15 ±2.14 岁,两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初次婚前性行为年龄中位数均为21岁。
对可能影响城市青年婚前性行为发生的因素进行分析。由表1可见,不同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有无男/女朋友、经济来源、是否与父母同住、父母的文化程度、对婚前性行为的态度,以及是否为流动人口婚前性行为发生方面存在差异(P<0.05)。表现为男性发生婚前性行为的比例高于女性;年龄上“25~”岁年龄组婚前性行为发生比例最高,“20~”岁年龄组婚前性行为发生比例在3组中最低;从文化程度来看,文化程度低者婚前性行为发生的比例较高;有异性朋友组中发生过婚前性行为的比例(45.4%)高于无异性朋友组(10.9%);经济来源于父母的研究对象,婚前性行为发生比例低于经济独立的研究对象;与父母同住者婚前性行为发生比例较低;随着父母文化程度的增高,婚前性行为发生比例降低;从对婚前性行为态度来看,持赞同态度者,其婚前性行为发生比例要高于持无所谓及反对态度者;流动人口的婚前性行为发生比例要高于常驻人口。而婚前性行为的发生与目前是否有工作无关(P >0.05)。
表1 影响婚前性行为发生的单因素分析[例(%)]
以研究对象是否发生过婚前性行为作为二分类因变量(以没发生过为0,发生过为1),选择单因素分析中有统计学意义的变量作为协变量,建立二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结果有统计学意义的因素见表2。
由表2结果可见,相对于未发生过婚前性行为而言,男性、大龄、文化程度低、有异性朋友、没有工作,以及不与父母同住者更易发生婚前性行为(P<0.05)。未发现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流动人口与常驻人口、父母的文化程度和经济来源在婚前性行为的发生上存在差异(P>0.05)。
本研究结果显示,城市青年婚前性行为发生比例(25.2%)高于国内大学生群体中婚前性行为的发生比例(11.3% ~23.7%)[6~9],这可能与城市青年由于生活和工作等原因较早地融入社会大环境有关。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转型,性成熟逐渐提前,而结婚年龄逐渐推后,青年人正处在婚育年龄,性观念较为开放,随着城市青年过早地进入社会,易于发生婚前性行为。本研究结果还发现,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发生过婚前性行为比例未见统计学差异,这与阎晓军[5]的研究结果并不一致,这可能与不同的研究对象有关。本研究结果表明婚前性行为的发生更多地与青年人所处社会环境有关。
表2 发生婚前性行为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
多因素分析结果表明,男性发生婚前性行为的概率是女性的2.281倍,这与周远忠等[10]的研究结果一致。随着年龄的增加和文化程度的降低,其发生婚前性行为的概率增加。有异性朋友者发生婚前性行为的概率是没有异性朋友的6.599倍,没有工作者发生概率是有工作者的5.154倍,不与父母同住者发生婚前性行为的概率是与父母同住者的1.892倍。由此可以看出,青年人走上社会以后,更易发生婚前性行为。虽然在单因素分析中发现流动人口婚前性行为的发生比例高于常驻人口,进一步分析,可能与流动人口文化程度低及不与父母同住等相关因素有关,因此在多因素分析中并未见是否是流动人口与婚前性行为间存在相关性。
本研究结果表明,城市青年婚前性行为的发生主要是与当代城市青年人的特点有关。因此,有必要对城市青年进行生殖健康教育。目前,中国的生殖健康教育已逐步开始,在小学、中学和大学中都开设相关性教育课程[11],而对于一些离开学校的城市青年群体却缺乏较为系统和有针对性的生殖健康教育。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城市中青年群体的关注。城市青年较早步入社会,生殖健康知识较为缺乏,缺少获取正确知识的途径,性态度较为宽容,对性行为的后果缺乏正确的认识。可采取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方式,如制作有关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资料和展板、定期举行生殖健康讲座、借助于网络与电视等媒体力量、规范网络信息、开通生殖健康心理咨询热线等,使步入社会的城市青年能及时得到正确和规范的生殖健康知识。此外,还要重视家庭教育对子女的作用,引导父母多与子女进行沟通和交流,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独生子女9000万,官方强调稳定现行生育政策[EB/OL].[2005-11-15].http://www.chinapop.gov.cn/xwzx/zwyw/200511/t20051115_90055.html.
2 崔素文,张海涛.独生子女问题30年回顾[J].人口与经济,2010,(增刊):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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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和红,苑雅玲,刘海滨,等.高校大学生婚育观念及生殖健康服务需求—基于北京29所高校的抽样调查[J].中国性科学,2010,19(10):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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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童开妙.高职学生婚前性行为状况调查分析[J].中国预防医学杂志,2009,10(6):480 -482.
10 周远忠,张玫.北京市大学生对生殖健康、避孕教育及服务需求的调查[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09,17(2):74-77.
11 何小静.完善女大学生生殖健康教育模式的探讨[J].中国校医,2009,23(2):153 -154.
[责任编辑:王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