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凯 孙鹏
(重庆教育学院 重庆 400067)
荷兰职业教育制度特点及其启示*
朱凯 孙鹏
(重庆教育学院 重庆 400067)
荷兰的职业教育发展较早,它将职业教育放在与普通教育相等的地位进行发展,形成了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了解荷兰的职业教育制度,对我国今后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和方式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荷兰;职业教育;制度;特点;启示
荷兰是欧盟发达国家之一,其职业教育很有特点,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更是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荷兰政府颁布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法》首次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分开,加强了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形成了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学习借鉴荷兰的职业教育,尤其是其职业教育的等级划分制度,对发展我国的职业教育很有必要。
荷兰政府于1996年颁布了《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法》,该法案将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全部包括在内,并首次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分开。该法案的主要目标是加强职业教育资源统筹,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加强职业教育与市场对接;协调职业资格证书体系;降低职业学校辍学率。随后,荷兰教育文化科技部根据法案要求,对职业学校进行了合并,职业学校由五百多所调整到63所,大大提升了职业学校的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职业学校的综合性明显增强。
在荷兰的职业教育制度改革过程中,“荷兰职业教育与培训委员会”和“荷兰行业职业教育协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协同作用。“荷兰职业教育与培训委员会”是职业学校自己组织的协会,由职业学校自愿申请加入。其主要职能是宣传职业教育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协调职业学校与行业的关系;改善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强职业教育形象的宣传等。“荷兰行业职业教育协会”是荷兰行业职业教育组织,其宗旨是密切联系工商业与职业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负责提出职业资格标准,提供用工信息,保证职业学校学生实训实习岗位;设立考试中心,负责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
荷兰的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有30%是公立的,其余70%是私立的。早在1917年,荷兰政府就出台了对私立学校的费用给予全额补助的政策,从而确立了私立学校在财政上与公立学校同等的地位。学校的兴建由政府控制,学校在发展上注重创办精品专业,不存在校际间竞争带来的生存问题,形成一个区域就设立一个综合性的职业学校,综合职业学校下设分校,各分校专业设置不重复,在一个区域内形成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式发展模式。
荷兰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即职业准备教育阶段(VMBO)、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MBO)及高等职业教育阶段(HBO)。
职业准备教育阶段:学制为4年,前两年学习基础理论课,与大学前预备教育和普通高中的课程相同,这主要是为选择大学前预备教育或普通高中教育的部分学生提供一个转入职业教育学习的机会。后两年进行相关专业课的选择和训练,为继续接受职业教育做准备。在学习期间,学生有四种学习途径,即理论学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为接受长期中等职业学校做准备的以职业为导向的学习及为接受短期中等职业教育做准备的以职业为导向的学习。每种学习途径都可以提供四个领域的学习,即技术、社会救助与福利、经贸及农业。学生毕业后,既可以进入高级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习,也可以参加各种短期培训班。
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该阶段共分为五级,即助理级、基本职业级、职业级、中层管理级和专家级。从助理级到专家级,最短的学习时间仅为半年,最长的学习时间则为4年,其中专家级的学习必须完成中层管理级学业,并需要在实际工作岗位上再学习1~2年,这就避免了空有理论而无实际经验的“专家”的产生。在这期间有两种学习途径,一是全日制,学生40%~80%的时间在学校,20%~60%的时间在公司。学生的实训时间占总学时的20%~60%;二是学徒制,学生既是雇员又是学员,每周1~2天在学校,3~4天在公司,学生的实训时间占总学时的60%~80%,且学生实训岗位全部由企业提供。
高等职业教育阶段:这个阶段主要由高等职业院校实施,学制为四年。高等职业院校既可以为学生提供全日制的学习,也可以提供业余课程。在四年中,第一年主要学习基础理论课程,学习结束考试通过后,参加第二年的学习;第二年开始分专业,由学生自选专业;第三年在企业实习,如果在实习期间愿意留在企业工作,则可以采用业余学习的方式继续完成学业;第四年进行毕业设计。
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深受荷兰政府的重视。在全国设立的高等院校中,高等职业专科大学占了80%左右。在荷兰接受教育的总人数中,有超过50%的人接受的是职业教育,而进入研究型大学的人数仅占6%左右。在就业方面,接受中、高级职业教育的学生更容易就业。
荷兰政府为职业教育设置了56种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标准由行业协会制定,并报荷兰教育文化科技部批准,由学校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如果要就业,只需取得“基本职业级”职业资格证书即可;如果想升入高等院校继续深造,必须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MBO)取得“中层管理级”职业资格证书;如果在职人员获得了 “专家级”合格证书,还可获得一个相当于“学士”的学位,并可取得相应专业性很强的国际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
要明确职业教育改革目标 进入21世纪,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加快,对高素质职业技能人才的需求必将大幅度增加,这对职业教育而言是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在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方面,应当加大宏观调控的力度,加大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加大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改变人们对职业教育的偏见。应使市场需求与劳动就业紧密结合,发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形成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使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加快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 要改变过去停留在实验室内培养,与企业实际脱节的职业人才培养模式。职业教育并不是终结性教育,没有人能够通过一次性学习获得未来职业生涯中所有的知识与技能。因此,应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要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加强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建立和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服务体系,推动职业院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职业教育应当把学生培养为掌握所学专业技术领域的知识的人才,使他们具备自主学习的能力,要“授人以鱼”,更要“授人以渔”,这才是学生更长远、更切身的利益所在。
要加强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 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存在着职业分类过细、多头行政管理、资源条块分割等问题,同时,学校和专业低水平重复设置现象严重,结构性教育资源浪费十分突出。在整合资源、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基础上,应重点建设部分高水平的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示范性高职院校。同时应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使每所学校除教学设施外,还应有与其设置的专业相匹配的仿真实训场所,并按实际产业生产的要求运作,使学生从入学开始就接受企业化环境的熏陶。要大力提升职业学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能力,促使其在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和机制的过程中发挥示范作用。
要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要推进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价、职业资格证书颁发的管理。要逐渐推行“双证书”制度,即学生在毕业的时候既要获得学历证书,也要获得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从而建立起能够反映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要的职业资格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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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19
A
1672-5727(2011)08-0174-02
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项目《基于药品生产工艺的药品类高职专业实训改革》(项目编号:09-2-124)研究成果之一
朱凯(1977—),男,重庆市人,硕士,重庆教育学院讲师,实验室主任,主要从事高职实验教学研究。
孙鹏(1983—),男,硕士,重庆教育学院助教,主要从事高职实验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