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涛
(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济南 250100)
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社会学理论体系比较
孙 涛
(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济南 250100)
新制度经济学的特征是用主流经济学方法分析制度,在过去的大半个世纪中制度的经济分析已经成为一个极为活跃的研究领域,不过,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新经济社会学的诞生和兴起直接针对经济学特别是新制度经济学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提供竞争性和替代性的解释。本文旨在通过对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体系比较,从中发现两者的冲突和沟通的可能,进而为形成能更好解释经济社会现象的理论视角提供一些线索。
新制度经济学;新经济社会学;学科理论体系
新制度经济学一般被认为滥觞于罗纳德·科斯对企业性质的探寻 (Coase,1937),对于新制度经济学和旧制度经济学之间的联系和差别,R.C.O.马修斯曾作了较为精炼的概括,他认为“第一,制度是重要的;第二,制度的决定是允许用经济理论的工具进行分析的”(Matthews,1986,p.903),前一个看法对两者来说是一致的,后一个观点是新制度经济学区别于旧制度经济学的特征。奥利弗·威廉姆森作为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其交易成本理论是对科斯企业理论的一个重要发展,这一发展体现了新制度经济学的范式化过程。
如果认为格兰诺维特 1985年对“嵌入性”研究的论文是新经济社会学的发端,那么,新经济社会学的兴起无疑是对新制度经济学特别是威廉姆森的交易成本理论的不满。新经济社会学的领军人物马克·格兰诺维特将其对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批评的视角集中于交易成本理论,直接针对市场、价格和资源配置等经济学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以嵌入性分析和社会网络理论作为交易成本理论的竞争性替代理论。
尽管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社会学对交易方式和交易制度的研究在不同层面都存在着很大差别,而且,在某些问题的认识上,新制度经济学者和新经济社会学者之间的矛盾甚至是非常显著的和尖锐的,但是,并不意味着两者是完全对立的,它们之间也有共同的或者可以通约的元素,有些方面又是可以相互补充的。
其一,源于经济学和社会学基本方法论的不同。新制度经济学之所以也被称之为新古典制度经济学主要是因为秉承了主流经济学的个人主义方法论。黄少安(2004)认为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中虽然融入了一些非个人主义的因素,但是古典和新古典传统中的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三位一体”的方法论仍然是其理论内核。新制度经济学的进步不是在于它突破了这些基本方法论,而是把这种基本方法论的应用范围拓宽了。古典社会学者杜尔凯姆认为社会学的观点之所以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只是因为不能退化为基于个人行为的观点。而新经济社会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则极力在个人主义方法论和集体主义方法论之间寻求一种折衷的行为假设,正如 Smelser and Swedberg(1994,p18)所综述到的那样,“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方法基本上是折衷的和多元化的,没有哪个单一的视角居于支配地位的,这些视角一般都假设行为主体行动者既不是外在于社会环境像原子和个人那样进行决策和行动,也不是固执地坚守其已有的社会规则与信条开展活动,而是嵌入于具体的、当下的社会关系体系中做出符合自己主观目的的行动选择”。由于假定行动者是有目的的,因此,Granovetter(1985)在其新经济社会学开山之作中强调保留理性选择假设的重要性,同时,因为个体是嵌入在具体的、持续的社会关系体系之中的,因此,必须在人的理性选择中加进非经济动机和非经济因素尤其是社会结构因素对人的行动的影响。
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社会学对行为模型的基本假设是不同的。新制度经济学中的行为模型建立在个体理性(完全或有限)基础之上,具体地,个体完全理性是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经济学家W illiamson(1975)将 Simon(1957)提出的有限理性引入了他的交易成本理论。而North(1990)则深刻地指出“这些[理性选择]假设的一个修正对社会科学的进一步发展是极为重要的。相对已被接受的一般理论而言,行为主体的动机要更加复杂,他们的偏好也更不稳定”(p17)。
新经济社会学的行为设定中人类行为动机是多元的 (其中包括理性选择)。经济学,至少新古典微观经济学是建立在高度简化的个人理性选择行为的基础之上,以及用竞争均衡的机制汇总个体行为,从而得到市场和宏观层面的结果。大多数社会学者所建立的分析个体行为的理论框架更为复杂 (包含价值观念、先前的经验、承诺、在社会网络中的位置、社会关系等的影响),而生成总量效应的机制和过程也更为复杂。
其二,在具体分析方法和工具上,新经济社会学相对地忽视规范分析,而新制度经济学则偏重于规范分析和福利分析。比如,社会网络和嵌入性分析强调具体的人际关系网络在产生信任和形成经济秩序方面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其分析框架中不能很好地研究诸如经济行为的外部性以及最佳的社会结构 (包括正式和非正式)配置等规范性问题。而这些涉及价值判断的规范分析对于完整地理解社会关系网络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它也是提出政策建议和公共决策的基础。
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是“交易成本为正”,在这一前提下所福利和规范分析的结果不同于忽略交易成本的正统经济学。它主要揭示产权制度通过交易费用而影响资源配置效率,通过优化制度结构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而对于“交易成本”这一核心概念的引入,使新制度经济学对“外部性”问题的规范分析更加有力。不过,格兰诺维特指出,新制度主义经济学“主旨却是使制度分析摆脱社会学、历史学和法学的讨论,相反倒是表明他们的兴起能够对经济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法。这一使命及其所普遍暗含的功能主义,妨碍着对社会结构的详细分析,而我在本文中则主张,这种分析是理解现存制度如何达到其当前状态的关键”(Granovetter,1985,p505)。
其三,在研究对象的理论抽象上,两者有很大的不同,Weber(1968,p9)区分了“社会学大量的现象平均意义上是对现实状况的近似”和“对普遍现象作纯科学式构想的形态(理想形态)”,前者对应了经济学语言中的特设条件(ad hoc)的问题,而后者则是社会学家所指称的化约主义观点(reductionist view)。
对于具体分析对象而言,新经济社会学中社会网络理论提出了不同于新制度经济学中交易成本理论在研究市场和等级制二元关系中考察经济绩效等问题,比如关注行动者的“中心性”、“声望”、“社会地位”和“社会角色”等(Wasserman and Faust,1994)。在社会网络中行动者为获得意愿的社会地位进行竞争。因而,如Burt(1992)所言,竞争可以被解释成为社会定位所进行的斗争。在市场关系的网络中的买者和卖者的社会地位及身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而不是像新古典经济学假定的市场上存在大量的、同质的、匿名的买者和卖者。一个要加入已有交易网络(比如市场和企业)的个体,他所要面对的问题是如何在已有行动者中间为自己定位以及考虑与其他行动者究竟是建立紧密的还是松散的关系,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交易网络的规模和边界。行动者对诸如此类问题的回答和决策不是仅仅取决于交易价格,而是“依赖于[他与其他]成员之间互动的数量(次数)、质量 (强度)和类型 (与所有当事人核心行动的紧密程度)”(Thorelli,1986,p38)。“社会结构”被行动者之间联结强度所描述。在 Granovetter(1985)和Uzzi(1996)那里,嵌入性被表述为社会网络关系的一个形式。
另外,它们对“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影响程度的认识上也存在不同。一般认为正式制度包括宪法、法规等,非正式制度包括习惯风俗、道德、文化传统、宗教等。新制度经济学则侧重于对法令、产权等正式制度的研究,考察经济产出和效率,而与新经济社会学相比较为忽视“非正式制度”因素。新经济社会学强调经济行为嵌入社会结构,社会网络的结构中广泛地包括习俗、道德、文化、宗教层面的非正规制度因素。
第一,在基本研究方法层面,两者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对个体主义方法论的不满。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分析方法本身就意味着对新古典经济学个人主义方法论的某种扬弃,这种倾向也逐渐反映到对个人主义哲学基础的认识上。制度分析方法是从制度结构出发分析人类行为,认为个人的偏好和目的受制于制度,特别是产权制度。制度是约束、激励和保护个人行为的规则,它虽然不是一个行为主体,但是,相对于个人来说,确实具有整体性意义。从制度出发研究个体,目的是在于揭示整体对个体的影响。因此,可以说,制度分析方法与单纯的个体主义方法论不同(黄少安,2004)。
新经济社会学的产生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建立在对新古典经济学个人主义方法论的批评的之上,认为“原子化”抽象掉了人们在现实世界中的所有特征,特别是忽视对经济行动所嵌入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考察。嵌入性分析和社会网络分析是从社会网络的角度研究人们的经济行动,认为人们有目的的行动受到所嵌入的社会关系的影响,无论是行动者的直接性的“关系嵌入”还是间接性的“结构嵌入”,对于个人来说都是去“原子化”而具有整体性意义的。
第二,在分析方法上,两种理论都注重历史分析和逻辑分析相结合。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和经济史的研究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在丰富制度变迁理论的同时,发展出了新经济史学 (历史计量学),沟通了经济学和历史学的研究视域。而社会学的研究中同样注重历史的分析视角。对于制度的性质,有社会学者就认为“制度……暗含着史实性和控制性。行为的交互性典型事实在共享的历史进程中形成。它们不是瞬间被创造出来的。制度总是历史的产物”(Berger and Luckman,1966,p54)。
另外,除了在历史分析上有共同的彰显外,新经济社会学中经验研究的特色与新制度经济学中实证分析的趋向也是两者在分析方法的共通之处。新经济社会学注重经验研究,主要采用对人际关系结构进行经验性描述的方法,强调在经验调查的基础上提出问题和假设,而不是预设,即在实证研究之前就提出问题和假设。在新制度经济学中也不断借助社会统计学、田野调查的工具对人类经济交往进行描述,进而进行计量分析,以期揭示数据、行为背后的经济规律和影响动机。
第三,两者有共同的研究对象——经济行动,也都着重关注社会结构、组织和制度等研究主题。研究的共同指向有助于更加全面地理解经济交易行为和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新经济社会学强调嵌入社会关系背景的经济行动,经济行动是社会行动的一个类型,社会非正式关系对经济行动具有约束和激励的作用。而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非常重视非正式组织对市场替代的研究。社会网络理论中的“网络”这一概念是指行动者,行动者的作用和行动者组合之间的关系(Wasser man and Faust,1994)。行动者之间典型的“经济”联结可以是如下的关系: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之间的长期关系、其他跨期交易关系,在企业中正式或非正式的权力关系等。新经济社会学的研究领域比较庞杂,议题主要涉及劳动力市场、家庭结构变动、人口流动和职业选择以及组织结构等方面,尤其是对各种制度安排、组织环境、社会网络以及行动本身的研究。
Baron and Hannan(1994)指出经济学者和社会学者进一步共同关注的研究方向将是研究组织和制度安排(如市场、等级科层制度、管理规制制度、特定范围的强制力安排等)的相对优势如何影响它们的相对效率。黄少安(2007)也认为制度经济学(包括新制度经济学)的解释范围应该集中在直接影响资源配置和财富演变的经济制度领域中,或者适当地关注较为强烈地但却是间接地影响资源配置和财富演变的政治制度、习俗和惯例等。
第四,在个人所追求的利益构成以及理性选择设定方面两者存在着共同点。新经济社会学充分表达了对主流经济学在利益分析中排除社会层面利益的不满,格兰诺维特指出“如同其他行动一样,经济行动中体现出的关系的基本方面应该抽象出来用于揭示人们互动对个体利益的限定性理解”(Granovetter,2002,p36)。新经济社会学者们信奉,经济行动不可能纯粹是经济利益驱动的,而总是会包含非经济因素,是多重动机驱动的。当考虑到信任和权力等社会关系因素,包含经济行动在内的所有社会行动,总是由社会地位和身份、权力和被他人赞赏等因素所驱动(Granovetter,1992)。因此,新经济社会学对利益的复杂结构的考察,主要侧重于社会维度的利益。
新制度经济学中也对包括“利他主义”等其他因素的复杂的行为动机的关注,体现了对新古典经济学意义上的功利主义和单纯“经济人”假设的不满,科斯认为新古典经济学的“个人理性地追求效用最大化……这个假设既没有必要,也会引人误入歧途”(科斯,1994,p348)。科斯的这一认识主要针对个体的理性选择 (完全理性),显然如果个体的行为不是以经济利益最大 (新古典经济学的效用产生于对经济物品的消费)为目标,而是还包含其他动机的话,那么在新古典经济学看来就是非理性的。诺思也认为人类行为比经济学家模型中的效用函数所包涵的内容更为复杂。有许多情况不仅是一种财富最大化行为,而且是利他的和自我施加的约束,它们会根本改变人们实际作出选择的结果(North,1990)。
两者大多数的研究中关于人性动机的模型假定不同:一方面新经济社会学中人类行为的多动机 (包括理性选择);另外一个方面新制度经济学中个体理性(纯粹的或有限的)地追求经济利益。社会网络概念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将交易成本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带向了新经济社会学。而新制度经济学中诺思关于制度的认识也反映了社会学研究倾向,他认为制度约束和激励人们的行为,体现为一种博弈规则,而社会观念、意识形态等极大地影响制度的形成和变迁。凯尔布尔 (1996)也认为,制度经济学被冠以‘新’的称号是当之无愧的,因为其倡导者已经背离了经济学的正统观念。虽然他们 (新制度经济学者们)仍然认为在社会科学的解释中个体应当是主要的行动者,他们已经为把环境因素纳入合理选择模式铺平了道路。
在对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社会学进行比较综合的过程中,可以看出,实际上他们都在某种程度上假定行动者是有限理性。Uzzi(1996,p677)认为:“…嵌入性将行动者的动机理解远离了瞬时经济收益的狭隘追求,转向通过信任和互惠使关系内容更加丰富”。在这里“信任”显然被理解为除了自利之外经济行动的基本动机。但Uzzi的表述是与长期个体效用最大化相一致的,这一认识也是长期双边商业关系或“关系契约”,市场和等级制以及第三种组织形态(W illiamson,1985)的基础。
在新经济社会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人性动机模型中,基本差异越来越缩小,甚至在人类社会行为的生态学的未来进展中完全消失(Robson,2001)。基于不同人性假定模型的两种方法可以看作是分析不同问题的具体视角。研究方法的多元化、多视角、多层次有非常强的解释优势,重要的是用社会学和历史学的视域丰富和拓展经济学中的制度分析,如路径依赖、权力(包括威慑和实施)、文化传统或正义公平观念的作用。
第五,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社会学都不同程度地重视行为主体与周围其他行为主体的相互影响。
博弈论在经济学中的广泛应用使得经济学可以考虑多重均衡结果的情形。较早期的经济学家如古诺已认识到和重视经济行为中的人际影响,但是在基于帕累托效率的古典经济学中,寡头垄断、垄断竞争、产量(价格)领先、价格歧视等现象并没有深入的研究。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正是对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中较为漠视人际互动和关系、交往规则、制度规范的矫正,特别是阿夫纳·格雷夫、青木昌言等人发展出历史比较制度分析将博弈理论引入制度形成和演化问题的研究,在博弈论的框架内往往是通过精炼博弈结果进行进一步研究,不过在经济学研究中对均衡结果的取舍做出合理的解释是非常困难的,而如果将经济行为和经济关系置入社会结构中进行考察,这或许能够提供评判备择均衡优劣的从社会效率或社会非效率考察一个的研究角度。从历史的、文化的、政治的、社会的和心理的层面考察多重均衡,以及与之相关的制度变迁存在粘滞的原因,对经济学自身的发展以及经济学和社会学整合来说是都是很有意义。
在世界范围内新经济社会学和新制度经济学各自都在不断发展,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呈现了融合的趋势。由于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社会和经济关系的互动中充满了社会结构、社会关系、阶层身份的影响,所以新经济社会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本土化过程更应该应沿着古典经济社会学和古典经济学、旧制度经济学所确立的研究经济与社会关系的方向进行创新式转化。
尽管新经济社会学的诞生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提供异于新制度经济学对经济社会关系的视角,两者越来越背离似乎理所当然。不过,正如斯威德伯格所认为的那样,经济学和社会学未来的发展正体现三个方面的特征:“(1)经济学家对传统上被视为‘社会学’的命题的研究正在日益增加;(2)社会学家对传统上被认为属于经济学家的‘经济学’命题的也在增加;(3)经济学和社会学的新的融合正在逐渐显现”(斯威德伯格, 2005,p.450)。经济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的互动问题引起了经济学者和社会学者共同关注。更为重要的是,问题导向的研究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这两个领域学者对方法论的思考。新经济社会学和新制度经济学共识性不断增加也在这一背景之下,甚至可以认为,两者融合的趋势集中体现了经济学和社会学融合的特征。
在经济学和社会学及其相关研究领域中,往往都是重点分析某些可操作性变量和影响因素,而将其他变量或因素作为不变的情境假定,而这种被假定为不变的研究背景情境,正是社会科学中某些以此为出发点的研究方法 (如主流范式的经济学和理性选择社会学等)受质疑和引发争议的地方。作为一种可行的研究模式,操作性变量在分析中的重要性与假定不变的情境之间的交流与理论发展将会呈现“互补性阐释”(complementary articulation)(斯威德伯格,2005)的局面。
可以预见的是,虽然,经济学和社会学交叉领域的研究将会进一步活跃起来,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经济学和社会学之间将会更为充分的沟通和交流,针对经济和社会之间关系的具体分析方法也将进一步增加,不过,双方的理论内核短时期还是不太可能被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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⑲凯尔布尔,1996,“政治经济学与社会学中的‘新制度学派’”,《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摘》第 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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㉑W illiamson,Oliver,E,1985,The Econom ic Institutions of Capitalism,New York:Free Press.
㉒Robson,A.J.,2001,“The BiologicalBasis of Economic Behavior”,Journal of Econom ic Literature,39,11-33.
㉓理查德·斯威德伯格著,安佳译,2005,《经济学与社会学——研究范围的重新界定:与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的对话》,北京:商务印书馆。
F091.34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8353(2011)04-0137-05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 (08JDC033)、“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 (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 (2009GN026)”、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专项资金资助 (200903102)。
孙涛,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讲师、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哲学专业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