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焕成,彭学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 45005;.郑州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
1.美国大学评估简述
美国是世界上高等教育最发达的国家,其大学的评估机构、评估体系和评估手段较为完善。美国联邦政府教育部对高校没有直接的质量标准与规定,而是由非官方或民间的认证机构负责。美国大学评估分为鉴定和认证两种类型。1975年以前,由几十个专业鉴定机构负责专业鉴定;1975年成立了“美国高等教育鉴定委员会”(COPA),其主要任务是对高校的鉴定进行指导、协调,并制定总的鉴定标准,其鉴定结果受到联邦政府的认可和依赖。1993年,成立了“全国高等教育院校鉴定政策委员会”(NPB),其主要任务是对院校鉴定进行全面的研究,提供咨询建议、指导决策、实施计划等重大事项。①1996年成立的“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CHEA)是实施高校认证的机构。②
美国大学评估过程公开、公正和透明,同时也及时发布评估结果。《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和《新闻周刊》等权威性杂志每年都会公布美国大学的评估排序,不仅对学生选择大学起到一定的导向作用,而且也促进社会人士对高等教育的关注。
2.美国大学评估的机制
美国大学评估经历一百多年的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评估方式:认可和认证的“双轨制”。③
认可制度是对认证机构的质量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的制度,其评估的对象不是各类高校,而是认证高校的各种评估机构。目前,美国认可机构主要是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CHEA)和美国教育部(USDE)。CHEA是非政府组织,其认可标准追求的是让认证机构激励高校学术地位的提高;USDE是官方机构,其认可标准着眼于让认证机构评估哪些学校有资格获取联邦学生援助资金及其他拨款项目。
认证制度是一项由被认可的认证机构对高校(或专业)定期进行的评估。美国的认证机构主体是民间的、非营利的,认证机构分为院校认证机构和专业认证机构。院校认证机构是对高校进行整体评估,如针对高校办学理念、办学能力、工作绩效等;专业认证机构是对各院校的学科、专业教育进行评估,认证的内容和标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
美国大学的认可、认证的“双轨制”评估机制,是美国大学得以稳步、健康发展的基石,也是美国大学评估的特色。
3.美国大学评估的特点
美国大学评估是通过民间机构对大学进行检查、评价和监督,其生命力也正寓于社会监督之中。由于美国独特的国情条件,美国大学评估机制具有许多特点,值得我们借鉴的如下:
(1)客观的内部评价
美国大学评估制度是以自愿、非官方、行业自律性的大学内外评估相结合的制度,这一体制的基础是以院校和专业鉴定为核心的外部评估体系。但是大学内部评估是外部评估的基础和关键,例如高校严格认真地进行自评,第一次申请要有全面的自评报告,重新评估时要根据不同情况提出进展报告、专题报告等。大学内部评估的重要地位在评估政策和实践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
(2)评估标准多样化
美国大学的管理权分散在各州,各州对大学的管理自成体系,各有自身的特点,美国大学的评估标准也体现了这种特点。评估体系中的认可和认证制度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而是鼓励大学探索创新,制定自己的特色和发展目标。美国大学为了使专业教育更适应市场的需求,普遍重视市场的导向作用,因而高校内部的评估同样也表现出多样化特征。
尽管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不直接参与大学评估活动,但是他们通过各种方式对评估活动施加引导和影响。美国大学的评估和发展一直受到政府、专门行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这是推动评估制度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美国大学评估发展处于一种十分有利环境的原因。
(3)独立而权威的评估机构
美国大学评估不论是外部还是内部的评估,都是有专门机构负责。评估小组成员都是经过比较严格的挑选,一般是15至20人,其中1/2到2/3来自其他学校,其余来自工业界。由于专家组的权威性,很少有高校对评估结果提出质疑。同时“评估机构的评估”的存在,较好地解决了“你评估我、谁评估你”的问题,使大学评估更具权威性、公正性和透明性。这是美国大学评估制度中独一无二的特点。
(4)对评估结果的重视
美国大学评估不仅仅是给大学排序,更重要的是各个大学都十分重视评估结果,并针对评估中存在的问题,自觉提出和实施改善大学的教学和科研质量的措施。如美国大学评估方式之一的基准认定,一旦指出被评估大学需要改进的地方,就会在一定时限内进行实地考察。若未改善,基准协会会员的资格将取消,同时大学享受联邦政府研究补助费和领取学生奖学金资格随之消失,社会信誉大大降低。虽然会员的资格很少被取缔的,但是考察团在指出问题和进行批评时是毫不留情面的。基准协会公正、严格而客观的评估,在社会上享有至高权威性,同时也排除了政府和外部势力的干预,保持了大学自治。这种严格的评估也是美国大学日益强大的秘密之一。
(5)浓厚的评估文化
美国大学评估有较长的历史,高校通过评估改进工作的意愿强烈,积极主动参与动态的周期性的评估。健全的法律法规、合理的评估程序和称职的专业人员同时也保证评估活动的合法性和权威性。长期的评估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包括完整的评估方案、明确的评估程序以及奖惩办法等。这些都沉淀形成了美国式的高校评估文化。
1.我国大学评估的概况
我国大学评估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国大学评估从程序上可分为学校自评阶段、专家组实地考察阶段和学校整改阶段。大学评估的形式可以分为三类:由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估、学校的自我评估和社会评估。
我国政府的评估分为两类:一是大学设置评估;二是对大学办学水平的评估。大学办学水平的评估又分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和二级学院的评估。其中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是比较科学和可操作的,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与推动作用。
政府评估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评估具有强制性,高校必须接受政府的评估行为。二是政府直接参与并监督评估。如评估小组成员,评估方案,评估活动的每一个环节,直接体现政府的意志。三是评估结果的争议性。评估过程的不透明性和社会公众监督的缺乏,致使评估结果受到质疑。
学校自我评估是学校内部评估,是加强学校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评估的基础。
社会评估实际上是对高校的输出成果(人才和科研成果)进行的评估,提醒高校管理者要重视办学效益,特别是人才培养的质量。自《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颁布后,专门性的教育评估机构在我国相续建立,并逐步形成规模。④目前我国较有影响的社会评估机构主要有三家:一是广东管理科学研究院武书连课题组的《中国大学评价》;二是深圳网大有限公司的《中国大学排行榜》;三是中国校友网的《中国大学排行榜》。⑤
近年来,我国大学评估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通过评估促进了大学办学观念和指导思想的改变,增加了教育经费的投入和提高了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了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但是独立、科学、规范、公正、权威的评估制度尚未建立,中国特色的评估模式尚未形成,与美国大学评估机制相比,存在的问题更加彰显。
2. 我国大学评估存在的问题
(1)大学评估的蓬勃发展与法规、理论建设滞后的矛盾
1994年,教育部启动针对改革开放后建立的本科院校教学工作进行合格评估,1996年对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进行教学工作优秀评估,1999年对介于前两者之间的高校教学工作进行随机水平评估。2003年教育部确立周期性的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制度。2004年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正式成立。⑥五年一轮的评估制度的确立和评估中心的成立,标志着评估工作开始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和专业化的发展阶段。
我国高等教育评估起步较晚,评估的理论大多翻译、借用国外教育评估的研究成果,社会中介评估和评估技术研究滞后,我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评估理论体系至今没有形成,难以为我国高等教育评估提供指导。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专门立法只有1990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评估暂行规定》,在指导我国大学评估活动方面曾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经过20年的发展,社会经济环境,高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导致评估的形式内容与目前大学发展现实情况存在较大差异。《高等教育法》、《教育法》对评估的规定过于简单。随着多元主体对大学评估的介入,为规范其在评估活动中的行为,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规定,为大学评估的顺利开展提供法律保障。
(2)政府主导评估的行政化
国家主办,政府投资是我国高等教育运行的主要形式,这种投资和管理主体高度一元化,具有典型的计划经济时代特征,使得我国大学评估一直带有极强的外部评价色彩和浓厚的政府干预特征,即大学评估主要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和操作。尽管国家试图构建多元化的评价主体,但由于行政原因和外部环境的不成熟,社会中介评估机构始终未发展起来,其评估也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作为专门性评估机构,不仅要有一支结构合理的出色评估专家队伍,提高评估水平,而且政府对社会评估机构的认同和高校的积极参与也是其生存的法宝。目前,政府职能部门却把大学评估作为一种既定利益而不愿意委托给社会评估机构,高等学校也几乎没有主动提交的委托。
以政府利益为目标的政府主导型评估忽视了社会评估机构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估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其消极影响可以简单地概括为:
1)政府一元化的评估模式,影响了独立自主大学精神的形成,加剧了高校管理的科层化、官僚化程度。
2)政府对教育经费投资与评估结果的挂钩,导致部分高校评估造假,如假讲义、假考卷、假论文参评等。
3)单一主体的评估模式割裂了高校与市场的联系,人才的培养跟不上市场节奏的变化,导致毕业生适应社会能力差、就业困难等情况。
4)统一的评估标准,虽然评估操作容易,但是没有考虑学校学科特色、地域特色。
5)对一些不应该设置具体量化指标的项目却明确规定了数量指标,导致许多高校为了完成指标而突击完成,违背了高等教育发展规律。
6)评估结果大都是“优秀”或“良好”,很少有不及格,使公众对高校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客观性”、“权威性”产生怀疑。
(3)社会评估机构地位不明确
我国大学社会评估最大的难题之一就是社会评估机构没有取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在夹缝中生存。一方面是由于缺乏法律法规来保障社会评估的实施,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社会评估开展起来是很困难的。在现实中,政府很难将其权利和职能完全转移给社会评估机构。社会评估机构在评估时,不具有相应的权利,处处依靠政府,不一定能获取真实可靠的信息,所以必须加大政府机构改革力度,加快大学评估的立法工作,在法律中规定社会评估的性质、地位、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取得独立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由于社会评估机构自身的建设还不够完善,难以保证评估的科学性。我国目前的评价理论研究还比较薄弱,尚未建立起完善的教育评价理论体系和科学的评价方法。评估机构需要加强评估理论的研究,制定出科学的评估方案和评估方法,并对评估方案进行再评估,即“元评估”,力求评估公正、客观和科学。同时社会评估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这是开展有效评估活动的前提,也是社会评估权威性的主要保障。
(4)评估指标体系的单一化
我国已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只有通过多样化、多层次的培养方式和培养目标才能满足公众的不同需求。在《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等教育应有不同的发展目标和重点办出各自的特色”,即大学的精彩之处在于办出特色,刚性的评估指标是难于办出特色的。虽然在观念上已认识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的定位、质量要求是不同的,但是在思维定势和价值取向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各类评估方案、评估指标体系等多以重点院校的情况比照考量的,反映学校特色、差异和个性的指标体系并不完备,评估的结果自然也拉不开距离。同时,评估指标更多地注重于可显性的教学硬件、基础设施等,而对最能本质的反映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学校声誉度及社会评价等方面关注较少。
另外,求优分等式的隐形思维模式一直贯穿于评估活动,大多数高校所关心的是评估的客观结果,即鉴定的评语和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等次级别。“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和原则并未得到充分的体现和落实。
(5)评估过程的形式化
大学评估旨在通过评估完善高校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但是评估结果与学校的地位、经费一旦挂钩,各校都不可能以平常心对待。为评估而评估、弄虚作假现象普遍存在。原因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
1)教育主管部门推行的评估,美其名曰加强质量建设,规范教育管理,实际上主要是在于展示政绩,而不是发现问题,甚至借此体现自身行政权威之嫌。
2)公平公正的选派专家机制未建立,评估专家的评估行为缺乏规范,评估的文化理念有待建立。
3)高校把评估当做形象工程,重视的是定量性目标,评估结果是优秀还是良好,重点学科批了几个等。所谓“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变成借评估要求增加投入。
评估结果不能仅仅对各学校进行排名,而更应该公布各个学校的优缺点,促进其今后的改革与建设。对于评估报告要灵活地采用适当方式进行发布,毕竟教育是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公众有权利了解高校教育改革的进程。
美国大学评估模式对其大学的科学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引导作用,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处在快速发展期,因此,借鉴美国大学评估模式的科学之处,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科学评估体系,对于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科学、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1.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中介三位一体的评估体系
改变政府主导型评估,积极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中介三位一体的评估体系,既是高等教育公共治理的组成部分,也是实现有限政府和效能政府的有效途径。
(1)政府由直接参与转为宏观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多元价值观与利益观必然带来评估主体的多元化。政府的评估无法代替社会、学校的利益和价值,同时政府的评估结果难以令人信服。政府由直接主导评估转化为宏观管理势在必行,政府的工作重点在于:制定评估的法律法规、组织协调各种评估机构、提供经费资助、鉴定组织的资格认证等,除了政府必须参与的评估外,评估活动可委托给社会中介组织。
(2)设立独立而权威的社会评估机构
为保证大学发展的自主性和学术的独立性,评估机构必须独立于国家政府之外,不受行政干预。评估成功的根本保证在于通过立法确认社会评估机构的独立性。目前,我国政府主动委托社会机构和高校自主选择社会机构评估的需求还不明显,评估机构应增强自身的权威性,同时要树立主动服务的意识,以高质量的评估赢来政府、学校和社会的信任。
(3)加强自评管理与监控
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高校的质量是生命、监控是机制、自评是内核。高校内部自我评价与监控,是高校内部质量的保障,也是外部评估的基础。
近年来,我国高校自我评估与监控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如部分高校在评估中凸显所取得的成绩,轻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自我评价和监控机制不健全,缺乏专业评估队伍等。建立有效的高校自我评估和监控机制,是高校独立自治的必要手段,也是政府转化为宏观调控的有效途径。
(4)坚持同行评议
所谓同行评议是指某一或若干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用同一种评价标准,共同对涉及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进行评价的活动。⑦同行评议不仅可以使评估更加客观公正,而且也是提高学校质量的重要途径。
2.建立多样化的评估标准,鼓励特色化发展
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是评估客观准确的保障,也是和谐高效的评估机制和体系的核心内容。多样化的高等教育应有各自的培养目标和特色,从而也应有多样化的评估标准。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多类型、多层次的评估标准,有利于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估结论。
美国高校评估是考察院校办学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可操作性,没有统一的评估标准。在一定的程度上,鼓励了高校探索创新,避免了高校趋同而丧失自己的特色。
我国的高校评估倾向于采用统一指标,用相同的指标体系去衡量不同的院校,忽视了各校之间的差异化和特色化。因此,只有构建多样化的评估标准,充分发挥市场的导向作用,在健全的自我评估机制的基础上走特色化之路,才能达到评估的目的。
3.加强评估技术的研究,提高评估的科学性与客观性
评估的技术和方法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着评估结果。目前我国开展的评估活动,只是单纯建立在自评报告和专家实地考察所提供的信息基础上,评估工作的精度和信度有所降低。先进的科学技术,尤其是国际前沿的评估技术与理念的应用,有利于提高评估活动的效率,保障评估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具体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高校管理信息数据库及相应的网络系统,广泛地存储各类评估所需要的信息,(如毕业生就业信息、用人单位的反馈信息等),同时可以利用数据库对各类指标进行数据处理。
二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各种可比的统计信息,为评审成员评估创造条件,降低行政成本。
三是Web2.0网络技术的利用提高社会参与评估的互动性,不仅提高了评估工作的透明度,同时也得到了社会的充分理解和监督。
4.加强国际交流,提高评估的可信度
随着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教育质量保障的国际化要求也日益增强。为了提高我国大学的国际地位,我国加入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机构国际网络联盟,并邀请国外专家参与评估,同时积极参加各种国际一流大学的评估排行活动。
目前,英国高等教育调查公司QS公布了“2010亚洲大学前200名最佳大学排行榜”。中国高等学府均无缘排行榜前十名:北京大学从去年的第十位下滑到第十二位,清华大学排名在第十六位。而日本竟有八个高校占据排行榜前十名。可见我国高校国际化程度仍不高,与世界一流大学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应积极参与国际高等教育质量活动,探讨建立国家间共同的教育质量评估标准体系,促进国际与地区间的高等教育质量互认,增强高校之间质量的可比性,更好地发现本国高等教育在国际中的优势和劣势,有利于学生国际流动以及学历学分互认。
注释:
①董常生.对完善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思考[J].高等农业教育,2007,(11):3-6.
②③肖毅,高军.美国“双轨制”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及启示[J].中国高等教育,2010,(2):65-70.
④孟宣廷,袁永红.论高等教育的社会评估[J].理工高教研究,2005,(6):19-20.
⑤⑥黄志广,张淑林.国外大学评估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J].中国高教研究,2005,(11):53-54.
⑦张碧晖.大学评估应坚持同行评议的原则[N].科学时报,2009-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