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地方院校的本科生导师制

2011-02-19 16:32:34景德镇陶瓷学院张小珍江瑜华李月明
中国轻工教育 2011年2期
关键词:导师制本科生导师

□景德镇陶瓷学院 张小珍 江瑜华 李月明

浅析地方院校的本科生导师制

□景德镇陶瓷学院 张小珍 江瑜华 李月明

本科生导师制,是近年来我国部分地方高校在借鉴其他高校教育和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为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需要,探索培养新时期高素质人才的一种新的工作机制。目前,本科生导师制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观念的变革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但由于种种原因,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需要地方高校不断地探索和完善。

地方院校;本科生导师制;必要性;因素

“强化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是21世纪我国提出的战略性教育方针。如何提高学生素质,已经成为我国当前教育理论界最热门的议题。各地方院校为了应对素质教育的挑战,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也开始从重视知识传授逐步转变到提倡知识、能力、素质相结合上来,并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改革和探索。

本科生导师制,是近年来我国部分高等院校在借鉴国外高校教育和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在本科教育中培养具备潜质的创新型高素质人才的一种新的工作机制,是在师生双向选择的前提下,由专业过硬、品德兼优的老师担任本科生的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学习、品德、生活以及心理等进行个别指导的教学制度。导师制创始于19世纪的英国牛津、剑桥大学。随着我国地方高校学分制的盛行,从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本科生导师制这种两百年来以“性格之模铸”为教育目标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其特有的类型和适应时代发展的必要性,越来越受到地方院校的效仿和重视。

一、我国地方高校本科生导师制的发展和类型

在我国古代,从孔子的因材施教到宋朝的书院制度,处处可看到导师制的雏形。民国时期,受到欧美大学的影响,我国的金陵女子大学在1916年开始实行导师制,1929年,大夏大学由教务处对本科四年级实行导师制,后推广至本科一、三、四年级。在这期间,成效比较显著、影响比较大的是1938年由浙江大学校长竺可桢率先在浙江大学推行的导师制,它采用师生互选、自由结合的办法,每一导师带十余名本科生。一、二年级时导师由在校教师中征聘,一、二年级偏重于本科生个人身心修养的指导;三、四年级偏重于专业指导。导师制规定师生要事先约定时间,每学期见面十余次,以治学、治事、交友、律己、待人、处世、礼仪等为话题,由导师对本科生进行指导。

当前,在我国许多地方高校,导师制的形式或类型不尽相同。从时间的角度看,导师制可以分为全程本科生导师制、高年级本科生导师制和本科生年级导师制。从指导过程而言,可以分为科研导师制和综合导师制。科研导师制是培养创新型高素质人才的有效方式,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探索感兴趣或擅长的科学领域,要求担任导师的教师必须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课题来源。而综合导师制,注重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的一体化,导师从本科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就业规划到科学文化知识学习,进行全方位指导,从选定导师一直到本科生离开学校,导师会一直跟踪指导本科生,努力做到真正的个性化培养。

二、地方院校实行本科导师制的必要性

1.从教师方面看,本科导师制能改善“教”与“育”、“教”与“导”脱节的现象

我国地方院校教育模式,长期以来施行的是教学与育人相分离的“双轨制”,大学教师的育人功能被弱化。教师注重教材知识的传递,只管讲授,忽视与学生的互动;特别是随着地方院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很多的高校新校区多建在郊区,由于交通不便利,很多教师是踏着铃声上课,下课就走,师生间缺乏交流。同时,大学生的日常管理一般由专职的辅导员和班主任负责,与教师的教学、科研基本脱离了关系……,上述种种原因致使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变成了纯粹的上课与听课的关系,这既不利于大学生全面的成长,也不利于教师教书育人职能的发挥。

而本科生导师制侧重于个别指导,导师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对学生的教导与管理,且深入到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等各方面,与学生交往的机会和渠道也会增多。这样,导师的学识、专长、意识、态度、道德修养及人格魅力等都会给学生产生积极的影响,从而有利于使育人的目标与教学、科研乃至学生管理有机地融为一体。

2.导师制有利于实现学生知识化与社会化的同步增长

社会化是个体通过技能学习和相互交流而适应社会的规范和行为方式,成为社会一员的过程,目前我国大学生的社会化程度则令人忧虑,从总体上看,其知识的学习与个人社会化是不同步的,导致这种状况的因素很多,主要因素还是大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阶段教育的弊端、独生子女及低龄化学生的身心特点以及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环境的日益复杂所造成的。而导师制能使我们在注重知识传授、学术训练的同时,更多地注重大学生社会能力及健全人格的养成。由于导师制增多了教师与学生沟通交流的渠道与机会,使导师能在指导学生学习、升学、就业、科研、社会实践及生活方面给予学生以更多的关怀和教导,实现大学生知识化和社会化的同步增长。

3.从教学方面看,导师制充分利用了班级授课制与个别化教育的优点

现代教育日益强调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发展个性、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养成学生健全的人格正成为当代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重要目标。在我国大学本科教育中,班级授课制作为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有利于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班集体的教育作用,但也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由于是群体教学,加之有些学校班级强调共性,过于集中化、同步化和标准化,难以照顾到学生间的个别差异,不利于学生志趣、特长的培养和个性的发展,更不利于师生之间的交流和相互理解,教学相长更难实现。如何使教育个性化、教学人性化呢?途径和策略很多,但导师制,或者说班级授课制基础上的导师个别指导制,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教学组织形式。因为,导师制可以使群体教学与个别指导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可以在向学生提出统一要求和基本标准的同时,由导师与学生根据学生的兴趣、需要、已有水平和潜质以及导师的学术专长,共同协商,制定学生的学习计划、创业计划、就业计划等,并依此展开个别化的学与教,使学生的个人潜能充分发挥,个人才华得以显现,成为健康、健全个性且“充分发展”、“自我实现”的人。

三、地方高校导师制有效运行的关键因素

本科生导师制在地方高校中的广泛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我们也清楚地看到,由于种种因素,实施的效果不尽人意,由于很多地方高校流于模仿、跟风,忽略学校自身状况,从而导致资源不足,师生比过大、导师科研学术能力的不足、导师的责任心不强,以及没有形成有效的导师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种种问题,使导师对学生指导的力度不够,导师职责不清,导师制流于形式化。

1.建立有力的导师制保障制度

国外的导师制在其运行中,之所以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绩,除去导师制本身是一种优秀的制度之外,有其深层次的原因。首先,大学和学院式的组织结构,使大学的教学和导师的指导能够互相补充,大学教学为导师指导提供知识基础,导师的指导深化了本科生对知识的理解,使知识升华为能力。大学和学院式的组织结构也使其两者能够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其次,本科生事务机构的专业化和为本科生服务的理念,使得导师能够专心于本科生学术的指导。最后,良好的文化底蕴是导师制的实施的有利条件。这些有利的条件,使得在导师制实施过程中,能从激发本科生的兴趣出发,尊重本科生的自由和个性,通过本科生和导师的相互交流、相互影响达到本科生全面发展的目的。

2.思考和交流是本科生认识过程的核心

牛津大学的现任校长柯林·卢卡斯这样描述他在牛津上学时导师教学的情景:“他所教授给我的,就是让我去思考,他们从不给我答案,他会说你怎么认为?我则说我不知道,然后他说去读读这几本书,然后回来告诉我你怎么认为。”在地方高校,就要建立这样一个理念,导师的任务就是要与本科生进行充分的沟通,让本科生对自己的学习结果,学习过程有一个很好的反思,对自己的知识结构能够重新建构,对自己建构知识的方法进行调整,只有这样,才能从交流中培养本科生多方面的能力。使本科生与人的沟通能力,看问题的视角,知识的结构逐步发生微妙的变化。

3.形成个性化专业化的辅导制度

尽管导师全面负责本科生的学习、生活、心理等各个方面,但是导师的教学、科研任务繁重,又往往使得导师不可能对学生的各个方面都能及时进行引导。而国外专业的学生事务服务机构则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难题。

美国大学专业设置复杂,课程更新快,变化大,新入学的本科生很难在课程和专业选择上作准确的判断。为了帮助本科生进行选择,校方提供各种服务,如每年编出详尽的学校各院系、专业的课程指南;开设专门讲座,对各专业、课程的设置情况、学术特点、选择标准和学习要求等进行介绍;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员对本科生的专业、课程选择进行个别咨询、指导等。不仅如此,各校还允许本科生对选修科目进行试读,即通过短期的亲身尝试来决定自己是否要读这门课。为了帮助本科生更好地对专业做出选择,大学在本科阶段,特别是一、二年级,主要提供基础性、普通性课程。本科生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一方面获得从事各种职业都必备的普通知识,另一方面初步形成对专业工作的了解。

欧美高校本科生事务管理则确立了“以服务促发展”的主题,要求本科生事务工作人员善于经营和改造环境条件,并应用人的发展理论来促进本科生认知和情感的发展。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辅导,如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二是生活服务,如提供宿舍服务与管理、饮食服务等;三是经济资助,如补助金、奖学金管理和发放等;四是校园活动管理,如维持纪律、协调本科生组织及其活动等。国外学校的非本科生事务以专业化而著称,非本科生事务人员具有合作精神。如有对本科生的学习方法、研究方法以及心理咨询等方面进行指导的专门机构,可以随时解决本科生的问题,而且由于该机构是由专业的人来做,所以效度和信度都很高。对于导师发现的问题,如若不是他能够解决或并非他擅长解决的均可以交给非本科生事务部门来解决,对于解决的结果,导师可以再进行验证,直到彻底解决为止。

实践表明,这种制度在本科生的发展中所起的是一个协调统一的作用。导师在本科生的培养中拥有绝对的决策权和指挥权,从而形成了以导师为核心的本科生管理系统。任何一项工作的完成,都需要导师和学生事务机构合作完成。导师是计划的制定者,而学校的其他人员则是实际的实施者,他们在导师的领导之下共同组合成管理本科生、培养本科生的一个团体,笔者认为,这种形式值得我们地方院校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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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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