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鸥 (本刊记者 北京 100020) ■文
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和加强创新社会管理 着力做好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二届理事会八次会议、三届理事会一次会议综述
赵海鸥 (本刊记者 北京 100020) ■文
Focusing on Serving the Public and Strengthening Social Management Innovation and Making Efforts to Promote the Work of China Legal A id Foundation
2011年 4月 25~26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北京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副部长赵大程出席会议并讲话。
吴爱英部长在讲话中强调,法律援助制度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制度。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承担着广泛募集社会资金支持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扎实做好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各项工作,促进和支持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服务困难群众,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吴爱英部长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法律援助制度日益完善,机构日益健全,队伍不断壮大,经费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为服务困难群众、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作为我国唯一专门致力于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承担着广泛募集社会资金支持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第二届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支持中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法律援助工作作为重要任务,积极组织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组织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和一系列大型公益宣传筹资活动,广泛募集社会资金,在增强法律援助物质保障能力、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吴爱英部长对进一步做好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好“十二五”规划纲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肩负着重要职责。要自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能,发挥优势,推进法律援助事业科学发展,依法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党的领导下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作出新的贡献。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法律援助工作直接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要坚持把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把以人为本、服务为民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紧紧围绕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拓展项目服务领域,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筹集好、用好、管好法律援助资金。要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募集法律援助资金。要切实用好资金,认真总结“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和农民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法律援助项目的经验,将社会各界的捐款真正用于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要加强资金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及时向捐款人和社会公开资金筹集、项目实施、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筹集资金、项目运作、资金管理和财务审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要严肃财务纪律,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大力加强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自身建设。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正确的发展方向。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健全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规则和议事程序,完善符合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需要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要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会建设和秘书处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做好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努力形成推动法律援助基金会事业发展的合力。要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和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为法律援助基金会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赵大程副部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取得的成绩,指出,2002年以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司法部领导下,坚持发挥职能优势,打造工作品牌,为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重要贡献。一是筹资能力不断增强。筹集社会资金超过 2亿元,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物质保障。二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向59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捐赠法律援助资金和物资近 2000万元,组织发起 “优秀学子法律援助爱心行动”,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较好地满足了西部地区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促进法律援助区域均衡协调发展。三是工作能力不断增强。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将法律援助事业纳入国家彩票公益金支出范围,每年使用 5000万元资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开辟了一条全新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渠道。四是指导能力进一步增强。在推动各地设立募捐平台、组织开展募捐工作中发挥了指导和协调作用,促进了各地开展募集资金活动的社会化、经常化和制度化。五是宣传能力进一步增强。搭建具有较高水准的宣传平台,举办一系列大型公益晚会,聘请知名人士担任形象大使,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升了自身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六是自律能力进一步增强。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进一步健全了组织机构,秘书处建设、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对外交往、项目管理、资金和物资管理等各项工作有章可循。2008年,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被民政部评为 “4A级社会组织”。2010年,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
赵大程副部长强调,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深化基金会各项工作,共同推进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出新的贡献。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要始终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在基金项目设立、宣传推广、资金使用等方面,都要突出服务民生、服务困难群众、维护公平正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主题,努力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发展。要进一步扩大筹集社会资金的规模,通过举办大型公益活动、公益晚会筹集资金,设立专门基金,吸引资金,切实承担筹集社会资金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经费支持的功能。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更新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加强资金筹集、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工作,努力将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建设成为功能到位、作用明显、充满生机活力、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基金会。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公开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信力。
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成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全国政协副主席李兆焯,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王光英、顾秀莲,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张思卿和司法部原副部长、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张秀夫担任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理事长。中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原组长岳宣义当选为第三届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姜兴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克惠,公安部原纪委书记、督察长祝春林,财政部原部长助理刘长琨,武警部队政治部原主任秦怀保当选为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副理事长。
第三届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岳宣义提出,未来的五年,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着眼于服务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完善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增强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进一步扩大筹集资金的规模,进一步提高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力争实现 5年筹集社会资金 2亿元以上,努力形成一批有核心竞争力、有社会影响力的法律援助公益项目,争创 5A级基金会,努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 赵海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