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春涛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 郑州 450002)
当前农村党员政治参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叶春涛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 郑州 450002)
发展农村党员政治参与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农村党员政治参与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参与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参与的强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参与的方式有待进一步规范、参与的权利有待进一步落实保障。只有从经济保障、政治保障、文化保障、制度保障等四个方面来发展农村党员政治参与,才能不断促进农村党员有序政治参与水平的提高。
农村党员;政治参与;党内民主
政治参与是衡量现代社会政治发展的重要标准,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过程就是政治参与不断扩大的过程,一个国家或地区公民政治参与的程度和水平代表了这个国家或地区政治发展的程度。农村党员政治参与是指中共农村党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影响党和政府以及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决策和执行的有关活动。农村党员政治参与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政治参与的普遍性特征。同时,它又是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具有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特殊性。首先,政治参与是具体的、历史的,是同一定的社会制度相联系的。农村党员政治参与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政治参与的一部分,因此,必须“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1]。其次,农村党员政治参与的主体是农村基层党员,因此,发展农村党员政治参与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党的建设联系在一起的。再次,农村党员政治参与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发展农村基层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双重特征。
(一)发展农村党员政治参与有利于加强和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2]十七大总结了十六大以来发展党内民主的创新实践,明确了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思路、重大原则和重要举措,并进一步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拓展党内民主渠道,创新党内民主形式,丰富党内民主生活,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内民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发展党内民主,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一是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在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尤其受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消极因素的影响较深,农村党员政治文化水平、政治参与意识和能力普遍较低,农村党员对于自身权利与义务以及自身主体地位认识不清,在实践中经常发生农村党员民主权利受到侵犯的事件。发展农村党员政治参与,就是要充分尊重农村党员党内生活中的选举权、表决权、监督权等党员的基本民主权利,积极鼓励与引导农村党员参与政治生活,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二是必须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环境。发展农村党员政治参与,就是要在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在处理工作问题时,组织广大农村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其意见,实现农村党员对党的事务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三是必须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发展农村党员政治参与,就是要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选范围,这是当前农村基层党内民主新的有效实现形式。
(二)发展农村党员政治参与有利于加强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明确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1]27。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十七大也提出“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1]19的重要任务,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指明方向。
加强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既有区别,又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发展党内民主,促进党内和谐,不仅是党自身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是推进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选择,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之路。尤其在中国农村,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为落后,以及社会转型时期利益多元化的影响,农民政治参与经常处于一种无序状态,非制度性参与甚至非法参与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村正常的经济发展,危害农村社会环境的稳定。农村党员作为农村群众中的先进分子,具有较先进的思想、较高的文化水平和能力,在农村中往往被当作精英,在农民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他们的一言一行对其他村民的示范作用较为明显。同时,农村党员是农民群众的一分子,具有与农村群众一致的利益关系,更容易获得农村群众的信任,因此,也可以将他们看作是农村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另外,农村党员较高的文化水平和能力,使得其相对于普通群众来说能更多地了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掌握更多的法律常识,具备更加多样的政治参与的渠道,更加懂得通过制度性参与的方式行使自己的话语权,引导农民群众通过合法方式进行政治参与,表达利益要求、解决纠纷。因此,农村党员的有序政治参与,必将对农村政治参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引导示范作用,带动农村群众政治参与向合法有序的方向发展,有利于农村群众话语权的扩大和自身利益的表达,也有利于维持农村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加强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大力发展基层民主。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广大基层群众参与的民主政治,是不合格的民主政治。农村基层民主在国家的民主进程中更加居于重要地位,我国有9亿农业人口,农村党员约占中共党员人数的1/3。可以说,不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就不可能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全面健康发展。发展农村党员政治参与并带动农民政治参与的扩大,有利于在农村坚持和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反映和实现农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同农村群众的联系,对于确保农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调动农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巩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发展农村党员政治参与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为新时期加强和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发展农村党员政治参与,就是要充分重视农村在我国社会中的重要地位,以农村党员政治参与建设为基础和切入点,加强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的各项民主权利,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在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关键是要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从而为实现发展目标提供根本保证。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就要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保持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发展农村党员政治参与,就是要推进农村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贯彻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党依法执政水平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这对于农村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的加强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先进性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农村党员政治参与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近年来,虽然党和国家颁布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但是,农村党员真正积极主动参与的规模有限。一些农村党员迫于生存压力埋头于经济活动,完全脱离党的组织生活和政治活动;一些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地区,选举、村民自治等方式往往流于形式,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即便是文化程度、参与意识相对较高的党员也是如此;还有许多党员对选举活动不感兴趣,对选举的代表及他们的活动不关心、不了解、不信任。在这些党员和村民的眼中,自己手中的选举权还不如一点点直接的物质利益,更不用提管理、监督的权利了。
(二)农村党员政治参与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公民的政治参与必须经一定的渠道进行,广泛高效的政治参与必须以畅通多样的渠道为前提。但由于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具体的制度设计还不完善,即便已有的基层人大选举制度、村民自治制度、信访制度也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政治参与渠道总体来说正处于一个从封闭性向开放性、从以人为中心向以制度为中心发展的过程中。因此,参与渠道的单一和不畅使农村党员一旦与外界发生利益纠纷时,就很难找到一条有效的解决途径,这也是造成非制度性参与频繁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农村党员政治参与的强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参与强度即农村党员的政治参与影响政治系统决策的程度和持续性。按照政治学理论的解释,参与强度更能反映公民政治参与质量的高低,反映的是政治参与的实质。当前,农村党员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缺少主动参与,往往是从一种被动的地位,怀着消极心态去参加诸如选举及管理等一系列政治活动,表现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等特点,这就很难通过制度性参与反映农村党员政治参与的真实状况。
(四)农村党员政治参与的方式有待进一步规范
首先,在实践中,农村党员由于对政策的不熟悉或者认识上的偏差,仍然会采用越级上访,并且往往以群体参与的方式进行,极易引发群体性骚乱事件;其次,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宗族势力在当前农村还大量存在,对于农村民主政治的发展形成不小的阻碍,在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宗族势力控制村委会、对农村实行家族管理的事例,农村中暴力抗法事件的增多也与宗族势力的干预有关;再次,由于利益多元化,农村管理中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向村干部行贿或者打击报复等现象。
当前,由于社会转型速度很快,利益矛盾剧增,非制度性政治参与有加剧的趋势,尤其在农村表现更为明显。非制度性参与是指农村党员采取不符合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程序的、甚至是非法的参与活动。农村党员作为农村群体中的一员,加入到非制度性参与尤其是群体性事件中,不利于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开展,扰乱了政府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增加了管理成本,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农村社会环境的稳定,甚至起到不好的引导作用,不利于农村民主政治的发展,亟待进一步扭转和规范。
(五)农村党员政治参与的权利有待进一步落实保障
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是党员的基本权利,是党员政治参与的基本条件。在1945年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就已经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规定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在此后的长期建设中,关于党员权利保障的党内法规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但在实践中,尤其是农村基层实践中,党员的知情权、选举权、监督权不被重视甚至受到侵犯的事例时有发生,党员的基本权利往往又难以得到真正落实和有效保障。在某些地方,如果党员对党委领导表示不满或者监督检举,就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刁难,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检举者被领导不经任何程序“除名”的现象。这些现象如果长时间得不到有效治理,既不利于农村基层党组织民主建设的发展,也阻碍农村党员政治参与和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
当前,农村党员政治参与的水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要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还存在较大差距,必须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前提下,努力加强农村社会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扩大农村党员的有序政治参与,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经济环境,为农村党员有序政治参与提供经济保障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对其政治参与的水平、模式等产生影响。“就社会经济发展对政治参与的长期影响而言,社会经济发展促进政治参与的扩大,造成参与基础的多样化,并导致自动参与代替动员参与。”[3]在当今中国社会,市场经济使社会利益格局多元化,公民对切身利益的关注,政治主体意识的明显增强,必然激发公民自主参政的强烈要求;市场经济也孕育出自由、平等、法治等社会普遍认同的现代价值观念,使人们参与政治的意识大为提高。经济的发展促使农村党员逐步摆脱传统的自给自足的生活模式,而向追求更高层次的生活状态前进,这其中必然包含参与政治生活的要求。一方面,经济发展可以使农村党员有足够的财力支持投入政治参与;另一方面,借助利益多元化的影响,可以促进农村党员政治参与意识的觉醒和提高,同时也有助于农村党员群众组织参与的形成。因此,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经济环境,是发展农村党员有序政治参与的治本之策。
(二)加强各项制度建设,为农村党员有序政治参与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1]50。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进一步明确农村党代表的职责权益,这是农村党代表发挥作用、履行职责的基础,主要包括:农村党代表参与选举、参与决策、参与管理和参与监督的职能。同时,农村党代表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工作,开创农村建设的新局面。另外,农村党员还必须承担起农民群众与党和政府桥梁纽带的作用,一方面,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做到上情下达;另一方面,必须把基层群众的愿望、建议反馈给党组织,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逐步完善农村党代表选举制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程序,改革和完善候选人提名推荐制度,规范候选人审查制度和介绍制度,建立健全竞争竞选制度,逐步规范差额选举制度,健全选举责任追究制度和选举监督制度等。同时,结合当前农村实际,扩大农村党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采取逐步推行直接选举等方式以真正选出高素质、有能力,能够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村党代表。
第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党员权利保障制度。保障农村党员民主权利是发展农村党员政治参与的客观要求。当前来说,重点要做好农村党员权利的细化,明确和保障好农村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对侵犯农村党员权利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在坚持保障党员权利相关制度规定的原则基础上制定更加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程序,使已有的相关制度落到实处。
(三)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为农村党员有序政治参与提供文化保障
教育与政治参与关系密切,积极的参与意识与必要的政治知识是发展农村党员政治参与的必要前提。
第一,必须大力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提高农村党员的文化素质,培养农村党员政治参与的积极态度,增强农村党员的政治效能感。受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消极层面的影响,在政治生活中,我国农村党员普遍缺乏独立个性和政治自主意识,在政治参与上表现出顺从、被动的倾向。要摆脱传统政治思想的束缚,把农村党员培养成具有政治主体意识的现代参与型公民,就必须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提高农村党员的文化素质。农村党员只有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才能意识到自己作为农村党员所肩负的责任、自身所代表的农村群众的利益,而为了履行这种责任、实现这种利益,就必然要积极地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农村党员文化素质的提高,必将相应地提高农村党员的民主意识、责任意识、权利与义务意识、主动参政意识等。
第二,要对农村党员进行必要的政治知识教育。改革开放后虽然中国共产党对于党内民主建设,党员权利的界定和保障都作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宣传教育的力度不够以及农村经济、文化发展较落后的实际情况,许多农村党员对现行的制度、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身的定位以及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如何充分发挥自身作为党员的作用等政治认知模糊不清,而这些政治知识是农村党员正确、有效地参与政治所必须具备的。只有掌握了这些必要的政治知识,才能尽量减少参政的代价,提高参政的质量,在政治参与时会更多地凭理性而不是凭感情行事,在对参与方式的选择上会更加注意合法性和有效性。因此,可以采取对农村党员进行相关政治参与知识的讲座、宣传以及必要的政治参与实践的引导等方式,使农村党员快速具备必要的政治参与知识,提高其政治参与的意愿。
第三,要对农村党员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使其懂法、守法。农村党员只有在熟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才能鉴别哪些问题可以借助司法部门解决,哪些问题必须诉诸政府或者采取其他合法手段。农村党员作为农村中较为先进的分子,必须在学习法律、遵守法律上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带领农村群众进行有序政治参与,减少不必要的甚至非法的参政活动。
(四)切实加强参与型政治建设,为农村党员有序政治参与提供良好的政治保障
参与型政治文化环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成员对政治体系有积极的参与取向,确信自己能够影响政府决策或领导者的行为,同时强调“理性的政治参与”,这种“理性的政治参与”实质上就是一种积极的、有序的政治参与。因此,发展我国农村党员政治参与,营造良好的政治参与氛围,必须搞好参与型政治文化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虽然已经采取各种措施,进行了广泛的政治文化宣传和实践,但是,由于农村经济、文化比较落后,以及传统政治文化中消极因素的影响,村民政治文化和臣民政治文化在农村社会中依然占据重要地位。在农村党员的政治活动中,政治不信任、政治冷漠普遍存在,政治效能感普遍偏弱等。
要改变这种状况,首先,要培养公民社会,优化社会政治环境。公民社会是指以公民文化为指导建构起来的现代社会,公民社会的特点就是不受政府权威干预和支配,公民自主参与公共政策过程,具有自主性、自律性和自治性。公民社会是参与型政治文化得以产生、发展和传播的根基,公民社会的成长是带动参与型政治文化传播的最好途径。其次,积极引导农村党员有序政治参与。对农村党员政治参与进行直接引导,以最直观和简洁的途径使农村党员了解相关政治参与的过程,掌握基本的政治参与知识,明确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获得最为直观的参与感受,通过这种引导,有效提高其对有序政治参与的认同。再次,重视大众传媒的政治社会化功能。在当今社会,包括报纸、书刊、杂志、广播、电视和网络在内的大众传播媒介是人民群众获取各种信息的主要来源,信息传播的便捷使其成为推广参与型政治文化的最好方式。在我国农村中,由于经济、交通等各方面原因,这些有利的传播媒介只有少部分发挥作用,相对于城市来说,多样化的大众传媒普及率还很低,因此,必须加大农村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村信息化示范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等工程建设,健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确保农村党员知情权得到切实落实,同时,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促进党的方针政策和正确的政治参与知识在农村的传播,为农村参与型政治文化建设提供可靠的信息保障。
[1]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50.
[3]塞缪尔·亨廷顿,琼·纳尔逊.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M].汪晓寿,吴志华,项继权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18.
责任编辑:杨 东
D267
A
1002-0519(2011)06-0081-05
2011-10-13
河南省2010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0CZZ004)
叶春涛(1979-),男,河南商水人,中共河南省委党校讲师,主要从事中共党史、政治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