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育庆
随着更多综合医院精神科的开设,一些精神病专科医院院长们忧心忡忡,认为这不仅是资源的浪费,更是对精神病专科医院发展的打击。其实不然,综合医院精神科和精神病专科医院完全可以和谐共存,实现包容性增长。“包容性增长”的概念最早由亚洲开发银行在2007年提出,中国较早就响应和接受了这一科学理念。包容性增长的核心是倡导机会平等的增长。面对全国1亿以上的各类精神疾病患者,综合医院精神科和精神病专科医院应该发挥各自专长,合作竞争,为和谐社会建设,为人类健康作出应有贡献。
早在20世纪40年代,我国便已开展了综合医院精神医学的教学与临床实践。50年代后期全国各地逐步设立精神病专科医院后,综合医院精神卫生服务才逐步由专科医院取代。1987年以来,又逐步在综合医院开设了医学心理咨询门诊和住院患者的精神科或心理医学会诊服务。北京、上海、浙江、福建等地要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科或心理卫生(咨询)科,并列入等级医院评审内容。2011年4月,卫生部发布了《医疗机构临床心理科门诊基本标准(试行)》,以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开设临床心理科门诊,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在临床精神医学服务中,综合医院精神医学所占比重是相当大的,它包括各科躯体疾病所伴发或所致的精神障碍、心理生理疾病、以各种躯体不适为主诉的心理或功能障碍、特殊问题的处理,以及临床各科患者在诊治过程中所发生的心理反应。在国外,综合医院精神医学已经成为临床医疗服务的五大科室(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和精神科)之一。
精神病专科医院固然在人才、经验等方面有明显优势,但也存在客观的局限。
占全国总人口1%的精神病患者(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与老年性痴呆)中,仅有5%~10%入院治疗,其中90%终生不入院治疗。另有一些其它各类精神障碍,约占总人口的10%左右,这类患者的90%以上过去、现在与将来都拒绝到精神病专科医院求治,而是辗转于综合医院各科门诊。究其原因,最主要的是社会对精神病患者及家庭的偏见与歧视,导致其不愿也不敢到精神专科医院求治,催生了综合医院精神卫生服务的迫切需求。
由于历史发展的原因,不论是在人才培养还是医疗设备配置,精神病专科医院都局限于专科业务,医生普遍缺乏对合并躯体疾病的临床经验和诊治能力,出现此类患者一般都外送就治或请综合医院医生会诊。一些精神病医院除了几项基本实验室检查外,许多有意义的检测项目尚未开展, 极大地制约了诊断的准确性, 也影响了精神病医院的社会形象。
铁门、铁窗、全封闭、拥挤、空气污浊等,是绝大多数精神病专科医院院房的真实写照。我国的精神病院多建于20世纪50至60年代,由于收入低,没有足够的事业发展基金,房屋老化、设备陈旧、业务用房紧张已成为大多数精神病专科医院的普遍现状。部分精神病患者家庭经济条件较好,自然期望能有较好的住院条件。但这些患者家属看到现有病房的设施和环境,都扭头就走,不选择入院治疗。
在综合医院就诊的患者中,不少患者同时伴有精神障碍。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01年报告,内科门诊约21%的患者患有精神障碍,慢性躯体性疾病患者的精神障碍患病率约25%。在我国综合性医院住院患者中,出现或者伴发精神障碍的比例达到29.17%。在综合性医院门诊患者中,将近1/3的比例属于心理疾病的范围,而另外1/3的患者就是与心理因素密切相关的躯体疾病,也即心身疾病。因此,在作为大众首先选择求治的各级综合医院设立精神卫生科,大力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势在必行。
很多精神疾病患者表现出来的往往是身体其他部位的病症。从前由于综合医院没有精神科,这些患者跑遍医院所有科室也不能确诊,等最后疾病发展到一定程度才去精神病专科医院,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在综合医院内科、外科、中医科的很多患者都同时患有抑郁症,以往由于这些医院中没有精神科,所以这些患者的精神疾患就无法得到诊断和治疗。
很多重症精神病患者既有精神病,又有肝病、肾病、胃病等其他躯体疾病。但往往精神病专科医院不愿意也没有能力收治他们,而综合医院收治了又无法治疗他们的精神疾病,从而使他们陷入尴尬的治疗空白区。比如有的患者脑外伤或中风后,脑部多处出血,压迫情感中枢和语言中枢而出现精神病。还有的肝病和糖尿病患者,也会出现妄语等精神病症状。这些躯体疾病伴有精神症状的患者住在没有精神科的综合医院,难以及时获得全面有效地治疗。
在综合医院中设立精神卫生科室,通过精神科医师与临床医务人员的相互交流,通过不断开展面对临床医师的继续教育培训, 对提高非精神科医师的精神卫生知识以及对精神障碍的识别和处理能力、有效解决综合医院中存在的精神卫生相关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有研究表明, 经过精神科指导和培训的内科医生对神经症的识别率大大高于未经培训的医生。
在综合性医院开展心理健康与治疗活动,可以提高患者整体健康水平,提高医疗质量,预防由躯体残疾发展到精神残疾,预防自杀,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临床意义。从综合性医院管理的角度来看,开展并提高有效的精神医学服务,可大大提高临床诊断和治疗效率,防止医疗资源不合理使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同时,了解并尊重患者合理的内心心理诉求,可以增进医患沟通与相互理解,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综合医院精神科与精神病专科医院,二者在对待不同病情的患者上互有分工。精神病专科医院以治疗重型精神疾病为主,综合医院以治疗轻型精神疾病、配合主动性比较强的患者为主。如加拿大住院统计资料显示,精神病院收治的患者中,精神分裂症占40%;而综合医院的住院患者中,精神分裂症仅占7%。综合医院精神科更多的是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对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还不是强项,精神疾病的治疗还要到专门的精神病医院。在专业医生资源、设备、经验上,精神专科医院是无可替代的。
综合性医院影响力大,患者讳疾忌医问题较少,有相对宽松的就医环境,可免除轻型精神障碍患者不愿到精神专科医院就诊的顾虑。综合医院精神科一方面可以接纳适当数量的轻度精神病患者,治愈大多数心理疾病患者,缓解精神病专科医院的压力。另一方面,它也是重型精神患者早期发现的场所,可以及时地把这类患者转送到精神病专科医院,提高其就治率。
不论是综合医院精神科,还是精神病专科医院,其宗旨是共同的,那就是普及精神卫生知识,促进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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