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国务院批复《全国抗旱规划》,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规划》实施工作,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调度管理水资源、加强抗旱工程建设、推行节约用水的生产生活方式三者并举,统筹安排,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抗旱减灾体系,形成抗旱减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国抗旱减灾的整体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批复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规划内容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逐级落实工作目标和任务。要加大对抗旱减灾工作的投入,按照以地方自筹为主、中央投资为辅的原则,多渠道、多元化筹措资金。要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努力减少水资源消耗,加大防治水污染工作力度。对《规划》中涉及的建设项目,要认真做好前期工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投资,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规划》的指导、支持和协调,共同落实《规划》任务,着力推动水利工程体系抗旱能力建设、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体系建设、旱情监测预警和抗旱指挥调度系统建设以及抗旱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的实施。中央财政要根据抗旱工作需要,安排资金支持《规划》的实施。
11月8日,水利部和财政部在京联合召开第三批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启动视频会议,部署第三批重点县建设任务。水利部部长陈雷出席并作重要讲话(本期“特别关注”全文刊发)。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主持会议,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出席会议并讲话(本期“特别关注”全文刊发)。山东省副省长贾万志、湖北省副省长赵斌分别介绍了本省重点县建设管理的做法、经验和取得的成效。李国英、胡静林分别代表水利部、财政部与山东、湖北两省政府签署责任书。水利部总规划师周学文出席会议。
陈雷深刻阐述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肯定了第一、二批重点县建设取得的成效和宝贵经验,对继续抓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第一,准确把握重点县建设的工作重点;第二,不断加大重点县建设的投入力度;第三,切实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第四,创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机制;第五,进一步完善重点县的监督管理;第六,着力强化重点县建设的各项保障措施。
11月11日,水利部在京召开会议,就进一步加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水利部部长陈雷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型灌区配套改造将全面提速,进入高强度投资、大规模建设时期。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在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上狠下工夫,确保如期高效优质地完成大型灌区配套改造任务。第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第二,突出抓好前期工作;第三,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第四,严格工程建设管理;第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第六,深化灌区管理体制改革。
陈雷还就统筹做好其他重点水利工作作出部署:一要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二要进一步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力度,三要全力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四要着力抓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五要切实加强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