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山东省发展改革部门在组织编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等工作中都把水利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内容,积极促进水利改革发展。2011年2月山东省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省“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专门设置了水利建设章节。下一步,将继续把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作为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内容,在拟定宏观经济政策、制定发展战略等方面,把水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会同有关部门,抓紧修改完善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细化“十二五”时期水利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水利规划体系,抓紧组织编制省、市、县三级现代水网规划,修订完善流域综合规划及专业规划,做好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灌区节水改造等事关民生的水利专项规划编制,认真组织开展洪水资源利用、节水型社会建设、河道采砂等规划的编制工作,推动水利科学发展、协调发展。
近年,山东省发改委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切实加大水利建设投入,全省T字形调水大动脉已现雏形,民生水利设施建设也取得了新进展。“十二五”期间,将继续把水利作为政府投入的重点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着力增加总量、优化结构,在统筹平衡建设资金、整合现有水利投资、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的同时,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社会资本投入经营性水利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支持水利投融资平台建设,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加大经营性水利项目融资开发建设力度。通过上述措施,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翻一番。继续加强水利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对拟建项目从需要与可能、投入与产出等方面进行科学论证,切实把项目前期工作做实、做细,并适度超前。同时,牵头做好水系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政策等方面的督导检查,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发挥投资效益。
一是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制水资源,加强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二是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对工业和城市用水,逐步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对农业灌溉用水要结合灌区末级渠系工程的建设,逐步推行终端水价与用水计量收费制度。三是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引导经营性水利工程积极走向市场。对具有经营收益的项目,广泛推行项目业主招标,实行公平竞争。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对小型水利项目,积极推行村民自建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