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形势与发生原因及对策

2011-02-13 21:36陈小青
中国林副特产 2011年2期
关键词:森防测报生物防治

陈小青

(福建省尤溪县林业局,福建 尤溪 365100)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对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林业有害生物发生、传播和蔓延的总体趋势日益严重,已直接影响到林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严重威胁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因此,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保障林业健康发展和生态环境安全,是当前及今后一项刻不容缓的大事。

1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重道远

1.1 发生面积不断增加,防治难度加大

随着天然林、阔叶林大量减少,人工纯林面积不断增加,特别是单一树种纯林面积增加,加剧了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面积扩大。有时甚至使次要有害生物上升为主要有害生物,很多有害生物产生抗药性和缩短暴发周期。根据《福建省林业森工统计年鉴》及相关资料,从1999~2001年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逐年扩大,分别为14.17万 hm2、18.21万hm2、26.49万hm2[1],由于资金、人力、技术等的局限,加大了防治难度,使防治工作陷入被动局面。

1.2 成灾种类不断增多,损失严重

例如,尤溪全县发生成灾有害生物种类已从20世纪80年代的10种增加至现今的18种,过去危害比较严重的马尾松毛虫、竹蝗、刚竹毒蛾、毛竹枯梢病等主要有害生物,虽然通过多年防治得到有效控制,但现在松墨天牛、萧氏松茎象等新增加的有害生物在局部地区甚至年年防治、年年发生,给当地经济和林业生产带来了严重影响。

1.3 危险性有害生物潜在威胁增大,形势严峻

自1982年松材线虫病侵入我国,2001年侵入我省厦门市,目前,全省松材线虫病已在8个市29个县(市、区)发生,三明市自2003年12月发现该病后也相继在三元、梅列、沙县、泰宁等地发生疫情。虽然我省积极采取了有效措施,疫情得到了初步控制,但随着对外贸易的频繁往来和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及交通的迅猛发展,松材线虫病潜在威胁增大。特别是目前尤溪县周边的几个县(市、区)已发生了松材线虫病,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潜在的威胁不容忽视,防范形势十分严峻。

2 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原因分析

2.1 森防工作尚未得到全社会的共识

由于对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严重性、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在一些地方尚未引起重视,消极依赖政府防虫治病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在整个林业生产中重造轻管,造林与管护脱节,缺乏协同御灾意识,综合治理观念淡薄,森防工作还没有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林业生产中,育苗管育苗,引种管引种,造林管造林,采伐者只管利益。长期以来林业内部各个生产环节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严重脱节,造林规划设计没有考虑有害生物问题,没有根据适地适树原则,造成严重有害生物种苗大量上山,且无考虑营造混交林,使大面积纯林连片发展,人为造成林业有害生物肆虐为害。

2.2 林业有害生物依法防治意识淡薄

一些木材加工、经营企业和个人法律意识淡薄,不知、不懂、不遵守植物检疫法律法规,逃避检疫的现象时有发生,没有通过检疫申报,甚至没有经过调出地检疫,非法调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人为造成危险性有害生物传播扩散,给防治工作增加了难度。虽然《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明确规定了各项预防措施,但人们生产中并不注意,经常调用没有经过检疫而带有危险性有害生物的种苗上山造林,致使林业有害生物蔓延危害,造成巨大损失。

2.3 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工作薄弱

尤溪县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体系虽然通过多年来的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近年来未造成大的灾情损失。但是,面对林业有害生物特别是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所产生的潜在威胁,目前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工作存在明显的不足。主要反映在监测网络建设不完善、测报调查技术落后、监测经费不足、人员不稳定,从而导致经常不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无法为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2.4 防治经费短缺,科技力量不足

资金投入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必要条件,是整体提高防灾、抗灾和减灾能力的重要基础。但很多地方存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不完善,缺乏必要的测报、检疫、防治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等问题,加上防治新技术研究和现有防治科研成果推广不够,科技含量不高。又由于山高林密,水源缺乏,防治器械落后,高大树木树冠防治施药无法到位,对很多蛀干、蛀梢害虫防治也无能为力,造成防治长期处于被动局面。

3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对措施

3.1 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意识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具有像水灾和火灾的损失性和危害性,而且具有生物灾害的特点和防治上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为此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一要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专刊、标语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与林业有害生物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重要性及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意义。二要树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典范,以带动他人、积极引导教育他人,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的局面。同时,设立永久性标志,告示广大林农群众,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认识保护森林资源和保障生态平衡的重要性、长期性。宣传发动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全社会,增强法制观念,争取全社会和林农群众的理解支持,从而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和改善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促使各阶层人士支持和理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使防治工作逐步摆脱困境,更上一台阶。

3.2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工作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基础是预测预报,应把调查监测工作放在首位,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测预警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的作用,提高预测预报水平,对主要测监对象序时做好发生态势调查,及时发布准确预报。要对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建立应急机制,做好预警工作和单项应急预案,防范灾情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一是做好监测规划工作。做好每五年林业有害生物规划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科学布设监测点,并加大虫情调查测报工作力度。二是加强测报网络建设。形成以所在村级山林管理员或联防协会为基础,驻乡(镇)林业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测报员为主,县级检查监督与技术指导的县、乡、村三级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的测报工作和联系制度。特别是要充分发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各地已建立的护林联防协会组织及乡村林技员队伍的作用,对各管辖区域森林资源的林业有害生物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调查监测,以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林业有害生物动态。三是县级森防检疫部门要对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开展一般调查和系统观测,不断积累基础资料,建立健全数据库,用高新技术和监测信息处理系统开展监测和预报工作,提高预测预报水平。

3.3 加大森防科技含量,改进防治手段

林业有害生物各项工作离不开科技支撑,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中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需要相适应,且防治手段急需大力改进。一是充分考虑适地适树原则,大力选育推广抗性品种,营造多树种、多林种的团块状和不规则块状混交林。二是搞好林内卫生、松土除草、施肥、清除病树、确定合理轮伐期等营林技术措施。三是林木规划采伐发现有害生物,必须经县级森防检疫部门检验,实施检疫措施后方予以批准采伐。全面实行工程造林和集约经营营林措施,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贯穿于林业生产各个环节中,促使林木生长健壮,增强林分自然抵御生物灾害能力,有效遏阻有害生物传播,走林业生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协调发展的路子。四是大力发展和普及推广生物防治技术,以保护鸟类治虫害的生物工程为中心,充分发挥有害生物的天敌作用,实现无公害防治,既达到生态平衡,又实现有害生物防治目的。同时,加强分子生物学技术和3S技术生态控制等高新技术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中作用,真正使防治工作加速向预防工作转变。五是加强人员技术力量。针对当前林业管理人员老化和技术力量薄弱现状,应根据需要从分配的毕业生中选派年轻有为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基层第一线,切实加强技术力量,为搞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

3.4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严防危险性有害生物侵入

运用现代化的防治手段增强防治能力、提高防治效率、减轻灾害损失。一是做好造林苗木检疫工作。建立无检疫对象林木种苗基地,为新造林地提供优良种苗资源。严格造林苗木在产地和调运过程中的苗木检疫,苗木栽植前要进行消毒和杀虫处理,未经检疫的苗木不能用于造林,防止有害生物通过人为传播。二是加强木材调运复检和检疫执法。近些年来,发生的松材线虫的传播主要是松科疫木及其制品的非法流动及检疫处理措施不力造成的。因此,要严格检疫复检和执法检查,加强对木材市场、木材生产经营、加工企业及松木包装材料的检疫检查和复检工作。要严格县外调进木材检疫审批。进一步强化县外调进木材的检疫管理,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违规从县外疫区调进松木、松木制品及松木包装材料,对特殊行业及一些重点工程建设单位,确因生产需要从县外非疫区调入的,须向县级森防检疫部门登记、审批后方可凭检疫证调入。调入抵达后,应向县级森防检疫部门报告申请复检,对有发现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应及时集中烧毁处理。县级林业执法部门发现违规调运的,应立即对其暂扣,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切实把好县外材入境关,力拒外来危险性有害生物传入。

3.5 精心组织,开展林业疫情普查

县级森防检疫部门要定期开展全县的松树危险性有害生物春秋季普查工作,覆盖全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松林,要查明致死原因,对不明原因死亡的可疑松树应取样品进行检测,并按疫木处理方法予以烧毁处理。

3.6 加大资金投入,保证防治需要

要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立新的投入机制。根据分类经营原则,生态公益林的,按“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从收取的补偿资金中适当安排防治经费,主要由地方投入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商品林要由个体经营者、企事业投入;发生重大有害生物危害的防治由国家、地方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同时,也要吸引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防治投入,积极探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强化政府监督管理功能,培育和鼓励专业化防治实体的发展,以点带面,以面带全地开展防治工作。

[1]张文勤,纪成俭,王文烂,等.福建森林灾害经济损失研究[J].林业经济问题,2002(6):351-353.

[2]詹祖仁,陈锡桓,张龙华.尤溪县松材线虫病防范形势分析与对策建议[J].防护林科技,2009(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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