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 洁
2010年底,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尚侃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对村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决议进行投票。
“村民代表应到30人,实到26人,全票赞成,项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党支部书记金长法进行唱票,“下一步,将把项目提交镇招投标中心,并接受群众公开评议。”
从2009年开始,为保障农村工程项目建设的廉洁,不让一个干部倒在工程上,东阳市规定,凡进入决策程序的村级重大事项,须按照“五议工作法”組织实施。
“五议”分别是村党(总)支部委员会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和群众公开评议。
“按规定,村里所有的工程项目都要经‘五议通过后才能实施。”东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金云平说,“数额两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在乡镇公开招投标,30万元以上、600平方米以上的进入市招投标中心公开交易,从制度上保证了农村工程建设的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