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树平
(河南省驻马店市卫生监督所 河南 驻马店 463000)
中国乡村医生管理与发展之我见
贾树平
(河南省驻马店市卫生监督所 河南 驻马店 463000)
乡村医生担负着我国绝大多数农民的医疗保健任务。由于我国的乡村医生队伍属于有中国特色的庞大的农村卫生技术队伍,所以在十二五期间必须加大对其的管理和进行必要的有针对性的培训,才能跟上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步伐,切实保障农民享受到较高级医疗服务的权利。
中国 乡村医生 发展
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80%左右的“农业大国”,如果按全国人口十三亿计,我国农民人口数量就占十亿左右(含在城市务工但户籍仍在原地的人员)。这么庞大一个群体如何保障他们的健康状况,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长期以来,国家采取积极的保障政策,让县级以上大医院的医疗资源(包括人力和设备资源等)不间断的下乡巡诊和指导乡村医生提高诊疗技术,对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受时间、人员、财力物力等的限制,这些措施远远不能适应广大农民的健康需求,更多的责任和更重的任务仍然要落在广大的乡村医生的肩上。随着我国新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人员不断增加。但是受交通、时间、和经济条件等的制约,仍有大部分(约有60%以上)患者在乡、村级医疗机构就诊。现阶段国家虽然投入大量资金改善了乡、村级医疗机构的门诊、病房条件等硬件设施,但同时还存在设备不足、乡村医生素质偏低、医疗行为规范、药品的使用以及购进随意性大、以药养医和提供非必须服务情况严重,预防保健、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教育等社会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缺失或不足。对乡村医生行医规范不到位,至今仍有部分人员没有取得国家规定的行医资格而非法行医,还有一些未经专业教育的人员进入农村医生队伍从事医疗活动等等,致使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也屡有发生。针对这些突出的问题,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对医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务院通过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也于2004年正式实施。该条例的立法目的就是为了提高乡村医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加强乡村医生的从业管理、保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获得初级卫生保健服务。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乡村医生应如何适应我国乡村医生管理的发展,如何适应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为完善城市、郊区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供了人力资源方面的保证。但是我国的乡村医生是一支具有中国特色的、庞大的农村卫生技术队伍,要想尽快改变我国农村尤其是偏远地区、山区和西部大部分农村地区缺医少药的状况,笔者认为:
(1)国家要加大对农村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鼓励地、市级卫生学校和有条件的县级卫校多为农村培养一些留得住,能在农村扎根的初级卫技人员,逐步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力争在十二五期间达到所有在农村从医人员都有相应的学历(中专以上)。
(2)目前乡级卫生院随着新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普遍实行已经有了质的改变。但卫生院从业人员的学历层次还有待于提高,据了解,目前由于种种因素的原因,仍有一部分未受过系统专业教育的人员,在乡级卫生院从事医疗卫生保健工作,这就大大降低了乡级卫生院整体素质。因此,有关部门要把握国家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精神,要把提高乡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整体素质作为重要议事日程提出来解决好,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享受到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做出积极的努力。
(3)严格履行乡村医生注册程序,凡达不到执业条件的要坚决取缔其行医资格。乡村医生大部分属于“全科医生”,“属于眉毛胡子一把抓”。因此,没有系统的医疗理论知识的学习是很难胜任此项工作的。因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尤其是县级卫生部门要严把准入关,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乡村医生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坚决预以纠正。
(4)规范行医行为。尽管乡村医生大部分属“全科医生”,可他们的主要职责讲还是主要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的一定要有严格的转诊制度,防止因误诊而引起的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确保农村就医秩序的稳定。
(5)对乡村医生应赋予较多的社会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除承担一般医疗服务外,当地的传染病防治、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等社会公共卫生职能都应该是乡村医生所承担的职能。因此,当地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要保证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和一定的技能胜任以上工作。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还要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定期培训,提高他们接受新知识新经验的能力。使他们在乡村医生的基础上努力向执业助理医师发展。
(6)规范用药行为。由于我国目前许多医疗机构还存在“以药养医”的现状,乡村医疗机构当然也不例外,对乡村医疗机构除规定明确用药目录外,还要经常检查其药库、药房的存药情况,对超范围存放,使用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7)有关部门应鼓励取得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的人员开办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并给予积极地引导和扶持。同时还要积极推动城市医院与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帮扶和协作关系,落实县级医疗机构晋升中、高级职称后定期到农村服务制度,建立县乡人才双向流动制;还要实行对农村基层工作卫技人员在资格评价、职称晋升、待遇保障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完善工资待遇和绩效考核制度,确保未来有一支“稳得住、下得去、干得好”的农村卫生队伍。
[1]卫生部:2009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Z].北京:卫生部,2009.
[2]卫生部.深化医改需要更多探路者:张茅要求基层单位在5个问题上着力[Z],2010.
[3]刘宝,减礼忠,彭清,等.乡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下乡村卫生报酬的优化设计[J].中国卫生资源,2009.12(94):180~18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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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0742(2011)08(c)-0119-01
2011-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