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红芳
(赤峰市职业病防治所 内蒙古赤峰 024000)
在职业卫生服务过程中,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质量控制至关重要,通过有计划按程序的对评价各阶段工作实施质量控制,保证评价结论的质量和可信度,以达到我们的服务宗旨,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以准确的数据、可靠的结论为企业提供服务。以维护国家、社会和劳动者的利益,确保评价工作质量,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依据,为保护劳动者健康服务。我所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质控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进行质量控制,以保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能准确的反映建设项目的客观实际和结论的正确性。为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建设项目危害评价工作的质量,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认证阶段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在竣工验收前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1)评价报告编写人负责客户委托的受理到编写评价报告全过程中的技术内容。
(2)项目负责人审核评价报告。
(3)所领导或授权签字人负责评价报告的签发。
本所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后,由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委托书。建设单位同所签订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技术服务合同,确定双方的责任、义务。由建设单位提供评价所需的相关资料。
(1)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客户(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①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②可行性研究资料,主要指职业卫生篇中的内容,包括建设地点、用途、生产性质、设计能力、劳动定员等建设项目概括,使用的原料、辅料,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经费概算等;③其他相关资料,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2)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客户(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①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若无此报告,提供职业卫生篇章;②工程建设包括各种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其试运行情况;③其他有关资料。
项目评价负责人收到客户(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后,组织相关的项目评价人员初步调查和分析建设单位的项目概况、工艺流程、卫生防护设施等,筛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1)委托协议书由我所提供。协议书一式两份,委托和受理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2)评价收费标准“根据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防疫收费标准中规定”凡属委托性质的项目,可参照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3)出具评价报告时间。出具报告时间一般为22个工作日之内。具体时间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和数量协商而定。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规定,按照准备、评价、报告编制3个阶段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
(2)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规定,按照准备、评价、报告编制3个阶段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评价报告由所领导或授权签字人审核后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2002年5月1日施行)。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法监发[2002]63号。
《关于当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发[2006]号。
附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流程图
附2.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流程图
附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格式
附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