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地悲剧”如何转化为“公共福祉”*
——基于现实的行为机理之思考

2011-02-10 10:17朱富强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3期
关键词:社会性经济学理性

朱富强

一、问题:“公地悲剧”抑或“公共福祉”

现代主流经济学中流行着“公地悲剧”的先验信条,它认为公共资源一定会遭到滥用,从而必然是无效的;要解决这一困境,就需要进行产权安排,尤其是要将产权界定给私人。但是,大量的经验事实和行为实验都表明,人们在绝大多数场合中能够进行合作,可以形成有效的集体行动,从而可以有效地化解“公地悲剧”这一问题。一者,就来自经验事实的研究文献而言,正如萨格登指出的,有些公共品确实是通过私人资源捐赠来提供的,没有来自政府的任何压力。例如,英国的救生艇服务、国家输血服务局以及许多乡村的教堂工作等,都是由那些不计报酬的捐赠者提供的①[英]萨格登著,方钦译:《权利、合作与福利的经济学》,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7页。。再如,以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Ostrom)为中心的印第安纳学派也发现,个人使用者所组成的集团在自愿和无须承担责任的基础上可以有效地组织起来,成功地阻止资源的滥用和退化,这些例子包括阿尔卑斯山的草甸和森林、日本的公用山地、西班牙的灌溉系统、加利福尼亚的地下水抽取以及菲律宾桑赫拉,等等②Ostrom,E.,1990,Governing the Commons:the Evolutions of Insititutions for Collective Action,New York:th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Ostrom,E.,R.Gandner& G.Walker,1994,Rules,Games& Common Pool Resources,Michigan: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二者,就来自行为实验的研究文献而言,大量的行为实验也表明,受试者往往会关注其他受试者的收益,关心收益分配的公平状况,而不仅仅关注个人利益的最大化③Forsythe,R.,Horowitz,J.,Savin,N.E.& Sefton,M.,1994,Fairness in simple bargaining experiments.Games and Economic Behavior,6:347—369;Roth,A.E.,1995,Bargaining in Experiments,in:J.Kagel& A.E.Roth(Eds).Handbook of Experimental Economics,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Guth,W.,1995,On Ultimatum Bargaining Experiments:A Personal View,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27:329—344.。例如,两人讨价还价的博弈实验表明,尽管非合作行为不会导致有效结果,但实验结果却远比非合作博弈理论所预计的更具合作性、也更有效。再如,公共品投资博弈实验也反映出,受试者获得的最终收益也远比非合作博弈理论所预计的要高①Ledyard,John,1995,Public Goods:A Survey of Experimental Research,in:Alvin E.Roth & John Kagel,(Eds.),Handbook of experi-mental economics.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pp.111—194;Hoffmen,E.,Kevin A.Mc-Cabe& Vernon L.Smith,1998,Behavioral Foundations of Reciprocity:Experimental Economics and Evolutionary Psychology,Economic Inquiry,XXXVI,July:335—352.。

事实上,自然资源的共同所有制本身就是一个长期的历史现象。例如,公地就是公社制狩猎社会和中世纪的欧洲土地所有制的基本特征,而现在还有扩大化的趋势,很多情形下人们能够通过合作提高他们的共同收益,这可以从印第安纳学派所收集的大量案例窥见一斑。人类学和考古学等领域的证据也表明,在缺少市场、货币系统以及储藏和再分配财富途径的部落文化中,分享行为就是普遍存在的②Trivers Robert L.,1971,The Evolution of Reciprocal Altruism,Quarterly Review of Biology,46(4):35—57;Isaac,Glynn L.,1978,The Food-sharing Behavior of Protohuman Hominoids.Scientific American,238:90—108;Kaplin,Hillary&Km Hill,1985,Food Sharing Among Ache Foragers:Test of Explanatory Hypotheses,Current Anthropology,March,223—246;Cosmides,Leda & John Tooby.1987,From Evolution to Behavior:Evolutionary Psychoilogy as the Missing Link,in John Dupre,(Eds.),The Latest and the Best:Essays on Evolution and Optimality.Cambridge,Mass.:MIT Press,277—306.。在很大程度上,人类社会的基本现象体现为:人类个体之间主要体现为一种互惠合作关系,而且,社会分工和合作一直在持续地推进。显然,所有这些都表明,人类社会中实际发生的搭便车情形要远远低于标准经济理论的推导,人们往往愿意采取某种公平的行为,而很少遵循标准经济理论所鼓吹的那种自利假设之行为。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如果雇员和管理者之间是相互信任的,雇员往往会更加努力且对公司忠诚,而管理者也会感到有义务善待员工。同样,顾客往往会抵制垄断者以“不公正”价格出售的产品,尽管这个产品的价值对该顾客来说要高于价格。正因为人类成功的集体行动已经如此普遍,以致哈丁本人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因此,如何对人类普遍合作的现实进行解释,就成为现代主流经济学面临的重要课题。那么,现代主流经济学为什么会得出“公地悲剧”这一结论呢?这与它的理论思维有关。同时,正如金迪斯和鲍尔斯等人指出的,人类之间的合作是自然界中独一无二的现象,至少在一个存在大量不相关个体的群体中是如此:人们往往愿意承担一定成本来促进集体的联合行动,从而可以避免公地悲剧的发生。那么,人类又是如何化解“公地悲剧”的呢?这就要对人性及其行为机理作深入地探究。

二、现实理解:反“公地悲剧”现象的解释

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建立在理性经济人之上,这种理性经济人具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只关注个人利益而忽视他人利益,二是只关注物质利益而漠视人的情感和精神需求。正是基于这种思维,现代主流经济学认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个体会抓住一切机会来最大化自身效用;而且,为了避免遭受他人损害的风险,理性的个体会根据最小最大化原则选择策略和行动,从而达到一种具有内敛性的纳什均衡,这种纳什均衡也就对应着“公地悲剧”。事实上,现代主流经济学之所以相信人们会遵循最小最大化原则,关键在于,它把人类个体都视为是性恶的,从而将个体互动置于一种敌意的氛围中:每个人都试图通过损害他人来获得自身利益。也就是说,现代主流经济学首先关注的是一种“一人之所得乃他人之所失”的对抗性互动。不过,它却进一步将这种思维引入到人类社会中大量存在的具有共生性的利益互补场合,从而也就无法理解现实生活中的大量合作现象,更无法促进人类社会的合作扩展。那么,如何解释人类社会存在的大量合作现象呢?这就涉及到对真实世界中人性及其行为机理的认识。

一者,任何个体都处于社会关系之中,从而产生了亲社会性。亲社会性一般是指有助于促进合作行为的生理的和心理的反应,它主要体现为羞愧、内疚、移情以及对社会性制裁的敏感,等等。其实,现代主流经济学所理解的经济人是相互冷淡的原子个体,他们之间的互动是随机的和一次性的。显然,一次性行为往往难以达成理性的合作,这也是现代博弈论所表明的。但是,人们日常交往的对象往往是多次的,或者交往的基础是人类以往行为的潜在规则,这些规则的存在使得人们往往倾向于追求互惠,并乐于奖励那些令他们感到友好的行为而惩罚那些令他们感到不友好的行为,从而保障了合作的展开和降低了搭便车现象①朱富强:《社会共同治理的逻辑基础》,《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正是这种亲社会性的存在,使得个体不会感到自身被赋予了可以利用的优势议价地位,这就产生了公正分享的规范。例如,一些标准的最后通牒博弈实验、独裁者博弈实验就表明,受试者往往能够与那些没有话语权的回应方分享蛋糕。多人最后通牒博弈实验更显示出,受试者甚至愿意承担一定的成本来惩罚那些不公平的行为者。同样,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人都会主动交税,大部分人都会去投票;甚至,企业在追求利润时往往也会关注公平性,而不倾向于以降低工资来应对经济困境。事实上,公平概念往往又由一个惯例来维持,这种惯例成为集体行动的成员的共同知识。例如,在中世纪时期,人们组成的共同群体并没有因为财富公有而导致灾难性的后果,群体成员往往小心地管理着公有财产;尽管群体内的每一个人都可以任意使用这些公有财产,但是你如果试图在群体共有的牲畜中加上自己的一头牛,很快就会发现一些尚未成文的规则的存在。

二者,亲社会性使得“己”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变化,从而个体无法简单地被孤立出来,而总是要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来探究其行为。亦即,任何个体的行为都不是抽象的,而与其相关联的他人或社会密切联系在一起。例如,基督教神学思想家别尔嘉耶夫一方面强调自我的完整性、目的性和独立性,另一方面又认为,个体人格的生存必须以超越个体价值的生存为前提,只有个体人格认可集体的共同性和整体性,一切真正的统一才显示个体人格。在别尔嘉耶夫看来,社会的真实性不是特殊的“我”,而是“我们”,“我”与他人的交会发生在“我们”之中;“我们”是“我”的质的内涵,是“我”的社会的超越②[俄]别尔嘉耶夫著,徐黎明译:《人的奴役与自由:人格主义哲学的体认》,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3—26、85 页。。正是基于“我”不仅与“你”发生关系,也与“我们”发生关系,所以“我”才是社会真实性的生存的核心;而“作为纯粹‘我’的存在的人,其存在是以其他人、世界和上帝的存在为前提的。将‘我’脱离了任何其他人,脱离了任何‘你’而孤立起来,这就是自我毁灭”③[俄]别尔嘉耶夫著,张振成译:《精神王国与恺撒王国》,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78页。。相反,自我中心主义意味着人受双重奴役:受自我的奴役,囿于僵死、狭小的自我性;受世界——一个行使外在强制手段的客体——的奴役。“公地悲剧”所基于的前提是:人仅仅考虑生命的个体意义;但是,亲社会性却使得现实个体可以或多或少地认识到生命对整个社会的共同意义,从而倾向于关注议价结果的效率,并在很大程度上愿意放弃自己的收益以换取社会福利的实质增长。个体心理学的开创者阿德勒就指出,所有真正“生命意义”的标志在于:它们都是共同的意义——是他人能够分享的意义,也是他人能够接受的意义④[奥地利]阿德勒著,周朗译:《生命对你意味着什么》,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0年,第6页。。正因如此,具有社会性的个体往往关注其他人的感受,甚至会因其所在群体的收入分配不平衡而承受一种心理损失,从而关心收益分配的公平状况。

事实上,任何个体都处于具体社会关系之中,都具有或多或少的社会性,其行为也必然会受到各种社会性因素的影响,心理学、生物学、政治学以及经济学领域的大量实验都表明了这一点。因此,人们更倾向于采取互利主义而非机会主义的方式与他人相处⑤朱富强:《如何理解世界中的人类行为:行为功利主义抑或互利主义之辨析》,《改革与战略》2010年第3期。,从而就可以将双输的“公地悲剧”转化为共赢的“公共福祉”。相应地,一些行为实验专家发展出了社会偏好模型来对这些现象进行解释,其基本假设就是:个体是自利的,但也会关注其他人的支付,因而会产生基于结果的亲社会性偏好。这种社会偏好理论又衍生出几种不同类型:差异厌恶模型,它假设,个体的行为受减少自己和其他人的收益差距的激励;社会福利模型,它假设,个体倾向于增进社会剩余,尤其是热衷于帮助那些低收入者;互惠模型,它假设,个体是否倾向于提高或降低其他人的收益主要取决于这些其他人的行为是否公平。金迪斯和鲍尔斯等则提出了比互惠利他主义更强的“强互惠”概念。“强互惠”理论认为,具有社会性的人倾向于通过维持或提高他的合作水平来对其他人的合作作出回应,并对他人的“搭便车”行为进行报复,即使这种行为将导致收益的损失。显然,这些事实与标准经济学有关自利行为和搭便车行为的预测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所以,萨格登说,这体现出“经济学低估了个体之间协调他们的行为来解决共同难题的能力:对自发秩序的可能性持有过分悲观的态度”①[英]萨格登著,方钦译:《权利、合作与福利的经济学》,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7页。。

三、理论基础:从“公地悲剧”到“公共福祉”

上面的分析表明,要真正理解和促进社会合作,就需要超越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需要对人性及其行为机制有更多的理解。事实上,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不是外在于认知主体的,主体的认知也不能脱离自身经验;相应地,经济学理论也不可能脱离日常经验,而是要把基于经验的认识与人类发展的社会理想结合起来。亦即,作为致用之学的经济学范式,一方面要来自经验,另一方面又要上升到超验层次。一个好的经济学理论体系应该且可以将理论学术与生活体验及理想发展很好地结合起来,从而实现“极高明而道中庸”这一诉求。其中关键是,要保障其硬核——人性假设——与人类社会发展保持历史的、逻辑的一致:一方面要源于人伦日用,另一方面又要把互惠合作的理想统一起来。这种“极高明而道中庸”的理论体系就不仅有助于我们对社会现象的理解,而且也有助于指导我们的日常行为和实践,从而达致“知行合一”的境地。在很大程度上,这也就是“人”的发展经济学或人本经济学的基本要求。

一般地,“人”的发展经济学或人本经济学有两大基本内容:在实践上,要对现实社会制度进行人本改造;在理论上,要对经济学理论所依赖的人性假设奠定合理的社会基础。显然,这两方面都是对基于物本的现代主流经济学范式的批判和发展。就社会制度的人本改造而言,以人为本的社会制度强调社会福利尤其是弱势者福利的提高,要使得弱势者的应得权利与社会财富同向、同比乃至超比发展,社会制度要体现社会正义及其发展。相反,现代主流经济学却主要关注社会制度的效率而非正义问题,而社会制度本身是通过社会大众之间的博弈形成的,因而这种效率实际上也就是强势者的效率,为了效率即使牺牲一部分人乃至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也是合理的。就经济理论的人性假设而言,人本经济学注重提高人们生活的价值质素,强调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知行合一,努力增进人类社会的交往合理化。相反,现代主流经济学却主要关注抽象效用的最大化,强调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刻意增进科学知识的工具合理化②朱富强:《现实制度如何进行人本改造:兼与常修泽教授商榷》,《学术研究》2010年第4期。。那么,我们如何为现代经济学构建出一个与现实发展保持历史的和逻辑的一致性之人性基础呢?

显然,就人性及其行为机理而言,我们不能仅仅关注人和其他动物所先天共有的基于生理反应的本能,也应该看到和探究人类基于特有的社会互动而后天形成的实现其目的的社会性手段。就前者而言,它体现了自我利益的保护和追求,这是现代主流经济学所关注的;就后者而言,它体现了本能冲动所受的社会影响和制度约束,这却是现代主流经济学所忽视的。显然,经济人假设的严重缺陷就在于:它对人性的刻画是残缺的,注意到了人类“为己”(自利)的本能,却不关心实现这种“为己”目的的手段,从而把处于复杂社会关系中的社会成员设想为相互冷淡和漠不关心的。但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会关心他人的利益和目的,因为他人的利益和目的常常会影响“为己”目的的实现。正因为抽象的经济人假设无法揭示出社会真实世界的人类社会行为,也无法有效地指导社会实践,从而就必须对这一抽象的人性假设进行修正。相反,从目的和手段的思路出发,将人类基于动物性的本能目的和基于社会性的实现手段结合起来,我们就可以提炼出“为己利他”这一行为机理。其中,“为己”是人类行为的根本目的,体现了动物性本能;基于互惠基础之上的“利他”则是实现“为己”目的的基本手段,体现了社会性的要求。

“为己利他”行为机理表明,人类个体具有“为己”的本能需求,以致任何个体行为都首先带有“利己”的色彩;同时,任何个体又不能完全满足自身的需求,都需要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帮助。显然,要取得他人的帮助,自己也必须能够帮助别人,从而就必须进行相互合作;同时,合作不仅是为了做大集体蛋糕,而且也必须增进所有合作者的利益。正因如此,遵循“为己利他”行为机理的行为呈现出明显的亲社会性,这种亲社会性表现在追求互惠、公平和正义,遵循规范和社会合理性,并具有强烈的移情效应。正是由于“为己利他”行为机理的普遍存在,互惠和合作才成为人类社会的主流现象,社会分工才得以不断深化和扩展。很大程度上,基于“为己利他”行为机理扩展的广度和深度也就体现了社会分工的广度和深度。正因如此,“为己利他”行为机理可以为大量的社会合作现象和行为实验结果提供了一个简洁的统一分析框架,更清楚地解释了大量存在的反“公地悲剧”现象。同时,也有助于促使人们更好地通过合作提高他们的共同收益,有效地利用公共资源。在很大程度上,人类社会的绝大多数活动,包括企业生产活动、市场交易活动等,都存在利益互补性,从而都可以看成是公共资源的集体使用。因此,引入基于“为己利他”行为机理的“人”的发展经济学或人本经济学,就可以促使公共资源的使用具有更强的可持续性,可以促使社会经济实现“包容性增长”,从而促使“公地悲剧”向“公共福祉”的现实转化。

四、本文衍生的进一步探讨

长期以来,洛克、康德、罗尔斯、哈耶克等捍卫的西方主流自由主义具有这样的双重特性:一是理性共识。它赋予有限的理性以无限的能力,并企图实现对全人类来说所谓最好的生活方式。显然,一旦它相信健全的理性和最高等级的价值观念为它所掌握,剩下的问题就是如何让愚昧和较低等级的价值观念同化、顺应、共识到它们的框架之中。二是宽容性。它强调对那些不好的、错误的东西予以宽容。显然,一旦它认为最好的生活方式、最好的价值观念已经被它找到,宽容就变成了对人类理解力局限的一种补救,变成了对人性固有的愚蠢、弱点和错误的相互原谅①[英]约翰·格雷著,顾爱彬、李瑞华译:《自由主义的两张面孔》,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在很大程度上,现代主流经济学也具有这种双重特性:一者,现代主流经济学相信它已经发现了人类最佳的经济体制,这就是基于个体主义和自由主义的自由市场体制;在为这种体制进行论证时,它提出了理性经济人假说,强调在“无形的手”的协调下可以达到理性的帕累托最优境界。二者,现代主流经济学相信现实世界之所以还没有进入这一理想境界,关键就在于人类还没有充分理解和接受成本—收益乃至边际行为的原则,经济学的目标就只在于引导他们朝这一方向行动。

显然,正是基于最佳生活方式的理性共识,现代主流经济学热衷于理性经济人分析的宣传,认为通过社会竞争可以实现最美好的理性状态。同时,为了达致这种理想之境,现代主流经济学又试图根据数理经济学的理性选择模型来打造出这种市场和制度。事实上,正是在经济人假说之指导下,一些主流经济学家热衷于依据理性模型来创设各种衍生品、各种金融市场以及相应的制度实施,试图通过一个市场来对抗另一个市场,一个制度来对抗另一个制度,而形成相互制约的社会均衡。问题是,这些经济学家们的所作所为果真实现了人类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平稳了吗?现实所呈现出来的大量现象似乎恰恰相反:人类社会并没有变得更安全,相反变得越来越脆弱,近半个世纪以来社会凝聚力的日益解体就反映了这一点;经济发展也并没有变得更顺畅,相反似乎更为波动起伏,2007年以来爆发的经济危机就是一个极其明显的证明②朱富强:《对现代主流经济学的方法论反思》,《政治经济学评论》2010年第2期。。而且,演化均衡也表明,利己主义在充满机会主义的社会竞争中将成为优胜者,亦即,基于经济人的行为并不能产生社会的合作。为此,现代主流经济学又强调对个体行为的尊重和宽容,从而放弃了对那种互惠合作的最佳生活方式的理想追求,而主张一切都依赖于自发秩序的扩展。

现代主流经济学常常宣称他只关心“是什么”以及为什么人类如此行为,而不关心“应该是什么”以及人们应该如何行为。但问题是,作为致用之学的经济学必然要为实践提供指导,而为实践提供指导又怎可能是价值无涉的呢?事实上,“无形的手”原理以及“似乎”假说已经赋予了个人的逐利行为以一定的价值判断,从而将经济人行为合理化了。进一步的问题就在于,真实世界中是否存在“无形的手”原理?“似乎”理论是否体现了社会的整体利益?其实,现代主流经济学认为,满意的性经历所提供的效用与吃一块花生黄油三明治、喝一口巧克力牛奶露、看一出莎士比亚戏剧所获得效用是没有什么差异的①Mckenzie & Tullock,1975,The New World of Economics,Richard D.Irwin Inc,p.50.。问题是,它们之间真的没有差异吗?很明显,两者所带来的社会效用往往是根本不同的。马斯格雷夫所提出的有益需求理论就指出,即使就个体而言,抛弃纯个人主义社会观的“公共评价”不同于私人评价。例如,某个人可能因为卷烟在其私人效用函数中很重要而对降低烟税感兴趣,而在他的社会判断中却认为卷烟消费应当下降。正因为个人效益和社会价值之间往往存在冲突和紧张关系,因而就不能简单地将人类行为等同于经济人,更不能将经济人行为合理化。

关于这一点,有必要再次审视森提出的自我的合理审查问题。森认为,合理审查“不仅应用于对个人目的和目标的估价,而且也有必要审查和检视他的其他价值和先决条件,而这些并不能直接包括在一个人的目标之内。基于某些社会习俗的理由,或者义务论的逻辑,我们可以决定对自己的行为施以特定的行为约束。比如,个人可能无怨无悔地放弃自己追求的目标,因为它可能有碍于其他人追求他们的目标”②[印]森著,李凤华译:《理性与自由》,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7页。。因此,尽管贝克尔强调,“经济分析(就)为理解人类行为提供了一直为边沁、康德、马克思及其他学者长期求之不得的统一方法”;但迄今为止,基于经济人的模型化分析并没有能够做到这一点,基于经济人的理性选择行为也是无法检验的③[美]贝克尔著,王业宇等译:《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9页。。正如格林和沙皮罗指出的,尽管理性选择模式在“分析上所遇到的巨大挑战吸引了大量的一流学者;其结果,理性选择理论的发展越来越复杂,且具有狡辩性”,但“理性选择模式在经验上应用成功的事例屈指可数。大多数早期的理性选择著作,不是压根儿没有经验性研究,就是只是粗糙的或印象式的。令人惊讶的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这些缺陷竟然几乎没有什么改变”④[美]格林和沙皮罗著,徐湘林等译:《理性选择理论的病变:政治学运用批判》,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序言。。

可见,现代主流经济学的人性假设存在严重的缺陷:它不但排斥了基于伦理和道德等因素对追求目标的审查,也没有能够解释社会学等学科所考察到的人之角色转换所带来行为方式转变的事实。相反,它却依赖于极其特殊的理性观——理性选择理论——来预测人类的一般行为,并抽象化地把人当成一个脱离具体环境的原子式个人。特别是,基于西方社会的自然主义思维和还原论思维,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是把人置于一般动物的地位来理解人的社会行为,从而就根本无法体现出人类独有的属性。事实上,任何个体都具有或多或少的亲社会倾向,每个人的利益都与其他人的利益有着不可分离的联系,因而每个人的偏好和行为深处都隐藏着一定的社会关系。显然,正是这种亲社会性,使得人类社会可以产生调节人类行为的一般社会规范,并使人类具有内化规范的心理能力。相反,如果没有这种亲社会情感,无论存在怎样的约束,人们都会成为反社会的人,其结果必然使人类社会不复存在⑤[美]金迪斯、鲍尔斯著,浙江大学跨学科社会科学研究中心译:《人类的趋社会性及其研究:一个超越经济学的经济分析》,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第56页。。为此,金迪斯和鲍尔斯等人就强调,大规模的合作现象主要是源于人类的特有能力。那么,人类的特有能力又是什么呢?一般地,传统上往往用基因关系(亲缘利他主义)和重复互动(互惠利他主义)来解释合作现象,但金迪斯和鲍尔斯等人却强调,这些东西在其他物种中也很普遍,从而并不是人类独有的。人类的独特性在于人类的认知、语言和身体能力,这些能力产生了人类社会的一般规范,从而有利于那些没有亲缘关系的个体之间展开合作①Bowles,S.& Gintis,H.,2003,Origins of human cooperation.In:P.Hammerstein,(Eds.),Genetic and cultural evolution of cooperation,pp.429—443.MIT Press.。

五、尾 论

“公地悲剧”认为,追求私人目标往往会导致对人对己而言都是灾难性的后果,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与斯密的“无形的手”相悖的。那么,这种相悖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就在于它们对人性的理解都是抽象和极端的:“公地悲剧”把人设想为近似理性或绝对有限理性的,为追求短期乃至一次性功利的最大化而时刻准备实行机会主义;“无形的手”则将人设想为长远理性或绝对完全理性的,为追求长期乃至永恒功利的最大化而实行完美的合作。但显然,现实社会中的人性往往介于两者之间,正如斯宾诺莎指出的,一方面,“每一个自在事物莫不努力保持其存在”,另一方面,“人要保持他的存在,最有价值之事,莫过于力求所有的人都和谐一致……尽可能努力去保持他们的存在,人人都追求全体的公共利益”②[荷]斯宾诺莎著,贺麟译:《伦理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105、184页。。正因如此,人类社会可以实现程度不一的合作,既可以在有限的范围内实现“公共福祉”的增进,又无法达到现代主流经济学所鼓吹的那种一般均衡状态。

一者,就“公地悲剧”而言,人类行为往往都不会像经济人那样冷淡和短视,而是会受各种社会性因素的影响。鲍尔斯(Bowles)对影响人类行为的基本因素作了如下归纳:(1)框架效应和形势识解(Framing and situation construal)。经济制度处于社会心理意识之中,从而具有取景和形势解释效应:人们做出不同的选择取决于他们所面对的同一可行形势是否由(类)市场所产生。(2)内在的和外在的动机。市场选择的广阔领域和市场报酬的外在性质也许会在源自能力和自决的个人欲望之驱使下而使得偏好改变,从而对其他制度造成相关效应。(3)规范的演化效应。经济制度往往会影响社会交往结构,从而通过改变专门投资关系的回报而影响规范的演变,如构建信誉、影响可能被应用在互动中的制裁类型、改变不同类型的人们之间的互动可能性。(4)任务执行效应。经济制度构设了人们面临的任务,从而不仅影响他们的能力,而且影响他们的价值和心理功能。(5)文化转变过程效应。市场和其他制度影响文化自身的学习过程,改变我们获得价值和欲望的方法,这包括儿童抚养和学校教育以及其他非正式的学习规则③Samuel Bowles,1998,Endogenous Preferences:The Cultural Consequences of Markets and Other Economic Institutions,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36(1):75—111.。事实上,沙夫兹伯利很早就指出,人具有自私的或个人的感情和天生的和善或社会的感情,而德性是两种冲动之间的恰当的平衡或和谐;特别是人生来就是一种社会动物,所以他要致力于社会保存和公共福利的活动。

当然,引入人的社会性,不仅可以用来解释现实中大量存在的合作现象,反过来说,只有人类个体的社会性提高了,才能更好地促进合作半径的扩展,才可以真正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这又提出了增进个体社会性的政策主张。关于这一点,这里引用鲍尔斯举的印度巴伦布尔镇的例子:该镇即使在印度也是一个贫困地区,是印度尖端前沿的软件行业和高速发展的农业区所触及不到的地方。为什么这样说呢?鲍尔斯偶然的一次谈话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巴伦布尔的农民们给冬天作物播种的时间要比能使产出最大化的时令推迟了好几个星期。为什么没有人愿意提前播种呢?原因是,在很小的单独一块土地上播撒的种子很快就会被鸟类啄食。那么,会不会有较大一群农民,比如亲属们,共同商定都在同一天提早播种以使损失最小化呢?当地的一个佃农说,如果我们知道如何操作,就不会如此贫穷了④[美]鲍尔斯著,江艇等译:《微观经济学:行为,制度和演化》,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8页。。这是一个极端的例子,因为在绝大多数地区,人们都形成了按时令耕种的惯例。人们之所以贫困,主要不是缺乏合作,而是无法提升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无法改变合作的类型,譬如无法将同时播种的合作提升为农业经济整个链条的合作,而后者则依赖于人所受的教育和所拥有的知识。

二者,就“无形的手”而言,人类行为往往都不会像理性人那样基于长期利益的完全计算而采取行动,从而实现不了所谓的帕累托最优境地。事实上,现代主流经济学试图借助“无形的手”机制将自利心和社会合作沟通起来。这种“无形的手”机制被誉为生活世界中的“万有引力”。斯密就认为“无形的手”可以将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有机地协调起来而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问题是,斯密并没有说明“无形的手”来自何处以及是如何运作的,以致只好乞求于自然的明智而转向了神意说。后来的主流经济学者更加没有就此进行阐释,而是进一步作了两方面的抽象:一是将复杂的个人选择约化为以谋私利为目标的极大化原理,二是将复杂的人类相互行为化约为上帝式的拍卖人的试错。而支撑对这两个复杂社会问题做如此高度抽象表述概括的便是“理性”行为假说,正是在理性假说的基础上,阿罗、德布鲁等论证了“一般均衡”的存在。

然而,正是基于这两方面的抽象,现代经济学理论进一步偏离了社会现实,以致经济学越来越失去了现象预测和实践指导的功能。譬如,“一般均衡”依赖于“完全竞争”这一条件,而完全竞争条件下每个厂商都只能是价格的接受者。阿罗写道:价格机制“是最非凡的社会制度之一,而对其运作方式的分析,在我看来,是更为重要的人类智识成就之一”①转引自[英]萨格登著,方钦译:《权利、合作与福利的经济学》,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4页。。问题是,现代数理经济学为完善斯密“无形的手”的分析所构建的一系列竞争性均衡模型果真挖掘到价格机制的运作方式了吗?显然,迄今的分析还存在明显的问题:第一,现实生活中存在完全接受既定价格摆布的厂商吗?第二,既定价格下还存在“竞争”吗?在很大程度下,竞争本身就体现了非均衡现象,而现代经济学中的一般均衡、存在性问题、福利经济学基本定理、完全竞争等都只是培养一种对永远不可能实现的竞争之终结状态的关注,却放弃了将之视为一个动态过程的思考②Blaug,Mark,1997,Competition as An End-state and Comprtition as a Procee,in Mark Blaug,Not Only An Economist:Recent Essays.Cheltenham:Edward Elgar,Ch.6.。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主流经济学描绘出了一个人人向往的伊甸园,却没有且无法提供一个接近伊甸园的途径。正因如此,现代经济学体系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挖掘“无形的手”是如何运作而实现预定协调的内在的社会机理,这个运作就是“为己利他”行为机理。

“为己利他”行为机理从行为的根本目的和手段选择这一思路出发,充分考虑到了人性中所内含的本能和社会性这两方面内容,探究了人类实现其目的所进行的行为选择。显然,这个行为机理更适合于人与人之间互动行为的分析,相对于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单一的经济人行为而言,它是更贴近人性及其行为实际的抽象,从而在此基础上所构建的微观分析框架也将更为合理、有效,更体现了人类的行为逻辑而非数理的形式逻辑。事实上,“为己利他”行为机理也体现在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不仅可以更好地解释人类社会中的根本现象——合作,并且可以分析不同场所合作关系的强弱。从根本上讲,分工的深化、交易的扩展以及市场的一体化都是“为己利他”行为机理不断扩展的结果。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正如诺思强调的:“我们认识世界的方式和解释的方式要求我们深入研究意识和大脑是如何工作的——这是认知科学的主要课题……这些问题包括,人类怎样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特别是从不断变化的人类行为中产生不确定性做出反应、人类学习的本质、人类学习与信念体系之间的关系,以及意识与人类意向性对人类强加给自身环境的结构的含义。”③[美]诺思著,钟正生、邢华译:《理解经济变迁过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5页。显然,“为己利他”行为机理充分吸收了心理学、脑神经学等学科发展的新近成果,从而考虑到了影响行为选择的各种社会性因素:不是将人类还原为抽象的原子,而是基于异质化的现实考虑。这应该就是斯密之“无形的手”之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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