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航,魏志奇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52医院药剂科,四川 成都 610021)
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1]。在过去几十年中,医院制剂为解决临床缺药现象发挥过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内医药工业的迅速发展,却因存在诸多问题而不断萎缩。医院制剂今后应该何去何从,是我们每个制剂工作者应该思考的问题。笔者就此问题分析如下。
《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配制的制剂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特殊情况下,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销售。”另外,《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20号)中对医院制剂申报品种的诸多限制和申报要求也大幅提高。不难看出,国家在加强监管力度的同时,也在控制医院制剂的发展,努力使其成为制药企业药品生产的有益补充。
医院制剂曾因安全有效、价格低廉广受临床欢迎,但由于大量新药品进入医院,其使用受到了巨大冲击。而且,医院制剂只限于本院使用,有的品种只是为某专科配制,故造成了生产批次少、每批产量低的现状。目前劳动力成本和原、辅料以及包装材料采购成本不断提高,使得医院制剂的经济效益低下,为了满足临床需要,不少品种处于亏本生产的状况。
药剂科作为医院的辅助科室,资金的投入有限,因此多数医院的制剂室都存在厂房条件差、设备简陋、生产和检验能力低下的状况。在人员方面,制剂室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少,而其大都从事事务性工作;医院制剂室并非药品生产企业,不少药师由药房调来,制剂经验有限,加之考虑生产成本,药师必须从事普通的制剂工序,因此造成了科研精力不足、品种开发能力差的状况。
从我国的药品生产现状来看,有一些批量小、效期短、性质不稳定、利润低药厂不愿生产但临床又需要的品种,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只能通过医院制剂来补充。此外,每个医院都有应用多年、具有确切疗效和安全性的处方,制剂室更能直接掌握这些信息,结合临床需要开发合适的新药制剂。对整个医院来讲,具有自己的特色制剂,也将使医院更具竞争力。并且,制剂室还可以和临床结合,为个别患者专门配制制剂,为一些专科患者配制协议处方,从而更好地为临床服务,做到用药个体化。
医院制剂作为制药企业药品生产的有益补充,首先应该保障批量小、效期短、性质不稳定、利润低药厂不愿生产但临床又需要的品种的生产;其次,在筛选其他品种时,对制剂品种、产量、经济效益等因素进行细致分析,选择安全有效、经济效益好的制剂,适当控制品种规模。作为医院制剂,理应发挥其临床优势,比如每家医院在疑难病、罕见病方面拥有不少疗效确切、不良反应少的经典方剂,因此可以重点对这类制剂进行研究,开发出医院的特色制剂。医院制剂比药厂生产的药品更贴近患者,而中药治病向来讲究个体差异,在强调个体化给药的今天,我们还可以尝试为某一患者特别加工中药制剂,凸现了中医中药的特色和优势。
制剂人员的素质是保障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的关键。随着现代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医疗机构制剂正向着技术型和规范化方向转变,要求制剂人员不只是普通的制剂技术人员,还应该具备生物药学、现代药剂学以及药理病理学等综合性知识;制剂室也不再是一个生产小作坊,应该有系统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以及新技术新剂型研究、新药开发研究和学生教学实习等活动。针对制剂室目前现状,首先需要调整人员结构,引进高学历人员从事制剂研发,将现有制剂生产、检验人员按不同业务水平、不同专业设岗定员。一方面,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使各岗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剂人员的思想教育及团队意识培训,使其充分认识到加强医院制剂质量管理的必要性,增强责任心。另外,还应做好教学带教工作,并加强制剂人员业务培训和学习,为提高医院制剂质量提供技术保障。
许多医院制剂室的生产厂房陈旧,净化系统和布局不合理,早已不能适应现代制药的要求,应加大投入,改善硬件设施。此外,医院制剂不能停留在低层次的生产和管理水平上,要通过增大科研投入,开发科技含量高、适应现代药学要求的新剂型。除了不断提升自身科研力量外,还可考虑资源整合,与药厂、科研院所合作,利用他们的先进设备和科研力量对医院制剂进行共同开发、取长补短。
医院应健全医院制剂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质量跟踪检查制度;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最大限度地保证制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医院制剂是医院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弥补市场药品不足、保障人民健康、配合临床医疗科研、开发新药及培养医院药学人才起着积极的作用。医院制剂必将继续存在,而且将在弥补市场供应不足、开发新制剂和新药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因此,医院制剂应该根据自身特点,研究制订发展方略,不仅要实现其社会效益,也体现出其经济效益。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J].中国药事,2005,19(7):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