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斐 赵国君 陶 锋 (浙江嘉善县康慈医院 314112)
精神疾病是指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造成的心理功能失调,而感知、思维、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常需要用医学的方法进行干预的一类疾病。为了进一步了解嘉善县社区重性精神病人患病的现状,提升社区管理的成效,我们组织实施了摸底调查,并进行分析讨论,探索建立符合嘉善县实际可行的社区重性精神病人随访管理机制。报道如下:
1.1 对象 嘉善县区域面积506平方公里,辖6个镇3个街道,104个行政村,43个社区,户籍人口382 907人,其中18周岁以上286 667人。对全县18周岁以上人群进行调查,排查重性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样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根据病人的临床表现和诊治经过,结合家属及邻居的询问,对病人做出诊断及风险评估。
1.2 调查方法 采用现况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对全县的重性精神病流行学和社区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并对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根据调查的内容,包括每位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人的一般情况、家庭经济状况、诊疗情况、目前危险评估和治疗情况等内容设计《嘉善县重性精神病人调查摸底表》。由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在对全县各乡镇精防医生、社区责任医生培训后,再分片指导采用线索调查和整群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由社区责任医生按照镇、村、居委会、小区逐个上门摸底调查。
1.3 危险性评估 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5级:持管制性危险武器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公共场合。
2010年3-5月,共摸底调查出重性精神病人1161例,患病率为4.05‰,其中既往有肇事肇祸史21例(1.8%)。男性566例,女性595例,男女比例为1∶1.05;精神分裂症1102例(94.9%),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46例(4.0%),分裂情感样精神障碍7例(0.6%),偏执性精神障碍 6例(0.5%)。危险性评估分级:0级871例(75.0%),其中精神分裂症824例,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36例,分裂情感样精神障碍5例,偏执性精神障碍6例;1级232例(20.0%),其中精神分裂症222例,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8例,分裂情感样精神障碍2例;2级52例(4.5%),其中精神分裂症50例,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2例;3级4例(0.3%),均为精神分裂症;4级2例(0.2%),均为精神分裂症。年龄构成:18~29岁44例(3.8%),30~39岁156例(13.4%),40~49岁318例(27.4%),50~59岁287例(24.7%),60~69岁237例(20.4%),70~79岁97例(8.4%),80~85岁22例(1.9%)。社区监护1094例(94.2%),其中门诊服药854例,未服药240例;住院治疗67例(5.8%)。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2009年初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但公众对精神疾病的知晓率不足5成,就诊率更低。另有研究数据显示,我国重性精神病患人数已超过1600万。
3.1 嘉善县精神病流行特点与管理现状分析 本次摸底调查发现重性精神病人1161例,患病率为4.05‰,其中既往有肇事肇祸史21例。患病无明显的性别差异,年龄分布以30~69岁的中老年人居多,以精神分裂症所占比例最高,其次为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样精神障碍及偏执性精神障碍。社区责任医生主要负责对重性精神病人的随访、宣传和管理。
3.2 精神病人管理的难度 精神病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特别是以精神分裂症为主的重性精神病人,在法律上已丧失行为能力,往往具有危害社会、危害他人,甚至危害自己亲人的肇事肇祸行为倾向。一方面由于目前精神卫生知识普及的不够,致使人们甚至家人对精神卫生知识普遍了解甚少,社会群体对精神疾病认识不足,对精神病人缺乏应有的,甚至是最起码的理解和同情,缺乏人道主义观念。主要表现在:一是许多人对精神病人的治疗和人道主义关爱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二是把精神病人视作累赘、祸害和包袱,或者歧视虐待,或者放弃监护,不履行责任,不予治疗,不予看护。另一方面缺乏有效的精神病人社区管理机制,致使部分重性精神病人仍散居在家庭或流浪于社会。如有的病人因家庭经济拮据,无法送医院医治,长期被关锁在家中,与社会隔绝;有的由于病情发作,家人又管不住,流浪于社会引发伤人、破坏公物等事件,不仅给病人及其家庭带来困难,而且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3.3 建议 加强重性精神病人社区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社区分级管理制度,对于精神病人的全面康复和回归社会至关重要[1]。要进一步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依托,把精神病人监护、查、防、管、治、康与社区卫生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促使精神病的社区防治康复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标准化[2]。同时,加强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利用各种途径对群众开展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教育,尤其要加强人道主义观念的宣传,树立关爱生命的基本意识,使人们正确认识精神病,科学对待精神病人,消除偏见和歧视,给他们情感和心理上的支持,营造宽容、和谐的康复环境,为精神病人重返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提高社区精神病人的检出率和规范管理率,最大限度地防止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发生,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1]李玉华,姚新伟,张明园.上海市精神病人社区康复机构现状调研与对策建议[J].上海精神医学,2005,17(9):35-37.
[2]曹承虔.精神病社区防治康复工作的实践与研究[J].中国全科医学,2000,3(3):197-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