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荣华 胡润乾 钟小芹(陕西省岚皋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胡申林(陕西省岚皋县蔺河乡畜牧兽医站)
冯 丹(陕西省岚皋县堰门乡畜牧兽医站)
现在兽药商品名称非常混乱,主要表现为:一药多名、多药一名、夸大疗效、兽药商品名称喧宾夺主等。主要危害有影响疫病诊断、重复用药、易形成畜产品安全隐患等。这种现象的根源是生产厂舍投入不足;大耍“变脸”把戏,乱中取利;有关部门疏于管理,放任自流。治理办法是修改完善相关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兽药商品名称;一个批准文号的兽药保留一个商品名;兽医处方必须写兽药通用名称,不得出现商品名等。
兽药商品名是指某一兽药的专有商品名称。取兽药商品名的本意是区别生产厂家,让消费者好认好记。但是,目前兽药商品名称非常混乱,给消费者利益和畜牧业生产造成很大损害,早已背离了好认好记的初衷,必须立即严厉整顿。
1.一药多名。仅笔者在本县境内的部分兽药店就发现了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有“神药818”、“瘟病立消”等几个商品名,黄芪多糖注射液商品名不下30个。更有甚者,同一厂家、同一批准文号的兽药,也有两个以上甚至多个商品名。如批准文号为兽药字(2008)22×××2711、同为四川××公司生产的黄芪多糖注射液,生产日期为090513的叫“国标产品”,生产日期为100106叫“免疫特抗”,生产日期为100205的叫“怪病奇针”。在另一家兽药店内,同一个柜台内摆放的通用名为注射头孢噻呋钠的兽药,均为四川××公司生产,批准文号同为兽药字(2006)22×××2021,除批号为20081020的产品没有商品名,只有通用名外,另外还有“怪症头孢”,“精品头孢”、“头孢风暴”三个商品名。最让人不可思议地是其中生产日期一样,连产品批号都是“20100302”的这种注射用头孢噻呋钠,却有外观差异极大的两种外包装,两个商品名。一个叫“精品头孢”,一个叫“头孢风暴”!并且商品名字体远远大于通用名。俗话说“换汤不换药”,这些企业连汤也没换,仅仅换个商品名而已。如图1。
◎图1 一药多名现象
2.多药一名。笔者在一猪场见到,两个不同厂家生产的柴胡注射液和复方安乃近注射液,其商品名都叫“抗热风暴”。在某个兽药店内发现:某厂家的注射用硫酸链霉素和另一个厂家生产的磺胺间甲氧嘧啶注射液,都叫“东方红”!真让人大跌眼镜。
3.兽药商品名称字体醒目,好认好记;兽药通用名称(以下简称通用名)字小难认。农业部第22号令《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的比例不得小于1∶2(指面积),并不得小于注册商标用字”。这条规定本身就值得商榷,但多数兽药生产企业还不愿遵守,许多兽药商品名称用字几倍甚至10多倍于通用名(指面积)。
4.暗示疗效和夸大疗效。如黄芪多糖注射液有的叫“抗病毒1号”,有的叫“抗疫干扰素”。还有其他兽药叫“××王”、“××康”、“××灵”、“××消”、“××霸”、“怪病奇针”、“职业杀手”、“本草神针”等。均有夸大疗效,忽悠百姓之嫌。
兽药名称混乱,肥了兽药生产者和经营者,坑了使用者和广大消费者。富了少数人,损害的是整个畜牧产业,对此不可不重视。
1.影响疫病诊断。笔者多次碰到这样的情况:在给畜禽诊断疫病时,必须要询问用过什么药。农户报的都是商品名,由于存在“一药多名”或“多药一名”现象,越问越糊涂,这给正确诊断带来了很大麻烦。
2.造成重复用药。养殖户发现疗效不好,就要换药,谁知换来换去,却是商品名不一样的同一种兽药。
3.易造成过量用药,形成畜产品安全隐患。
1.生产厂家人力、财力、智力投入不足,导致兽药品种少,质量差,养殖者不满意,产生了求新求奇的想法,总想买些新药好药,提高疗效。
2.生产厂家迎合消费者求新求奇的愿望,却不愿或不能开发出新产品,只好大耍“变脸”把戏,不断变换商品名,以求混水摸鱼,乱中取利。
3.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如农业部相关规定中要求:“自2006年11月15日起,产品批准文号申请表中‘商品名称’一栏,每种兽药可同时填写三个商品名称,供审批过程中备选”。这等于允许一药多名。加上相关部门疏于监管,放任自流。
名称乱象在几年前的人用药品上也存在过,并且很严重。经过整顿,人用药名称混乱现象大为好转。但兽药方面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将错误进行到底,而且愈演愈烈,危害也越来越大。我们应该向人药管理学习,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加大规范力度,彻底纠正。
1.修改完善有关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一个批准文号的兽药最多一个商品名(也可以不要商品名,注意不是不要商标),更换商品名,必须先申请更换产品批准文号。凡有一药多名的,一律按无产品批准文号即按假药处理。这可从制度上保证不再发生兽药名称混乱现象。
2.规范兽药商品名称。兽药商品名称必须由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使用,并且兽药通用名字体是商品名字体的五倍(指面称)以上,兽药商品名称不得暗示或夸大疗效。这可以从根本上抑制生产厂家玩“变脸”游戏的冲动。
3.规定兽药商品名不得暗示,更不得夸大疗效。
4.兽医处方必须使用兽药通用名称,不得出现商品名。
5.兽药管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