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慧
(泰山学院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泰安 271021)
泰安市位于鲁中山区之泰山南麓,历史上行政区划多变。1929年《重修泰安县志》记载1735年泰安州升为府,设泰安附郭县,泰安县得名始。据泰安市交通志记载:以泰安为中心改市(1985年)前泰安地区辖九县(市)即泰安县、新泰县、莱芜县、肥城县、宁阳县、东平县、泗水县、汶上县、平阴县。[1]泗水县、汶上县在1985年改市时划归济宁市,平阴县划归济南市。因此,泰安市地域辖六县(市),本文的泰安地区就指六县(市)。泰山是历代帝王封禅之地,南邻儒家文化圣地曲阜,千百年来,前来参拜者多是墨客、政客及香客,客流不大且多醉心于曲径通幽,对交通状况无甚要求,而泰山本身作为道家场所,本喜清静,安于与世隔绝,因此亦不太重视发展交通。加之该地身处内陆,又属山区,天然交通不便,因此,到津浦铁路开通前,泰安交通状况一直非常滞后,与外界联系的主要通道是2条驿路:一是自新泰入境,到大辛庄至界首,长45公里;二是自宁阳入境,至大辛庄,长45.5公里。[2]两条道路狭窄、路面崎岖,坎坷不平,不能承载大型的货物运输任务。1910年9月,津浦铁路开通并在泰安建站,为泰安的近代交通建设提供了契机。但辛亥革命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军阀混战,民不聊生,泰安交通建设未见起色。1928年国民政府在泰安县设立省政府,泰安地区呈现暂时安定局面,工商业有了较大发展,与之相适应,泰安境内迎来一次道路建设的高潮,交通状况大为改观,抗战爆发后,将这一进程打破。本文拟对这一时期(1912—1937年)泰安地区的交通建设状况试作梳理。
津浦路修成通车之前,泰安与周边地区的联系主要依靠几条官道和驿道。据山东公路史载:清代即有过境官路两条,一条是京师至福州官路,俗称东大道。该路北自长清界首入境,经泰安、羊流店、新泰至蒙阴县界出境。在泰安境内约100公里。二是京师至广东官路,俗称西大道,北自平阴入境,经东阿镇、旧县村、东平城,至汶上三十里铺出境,在泰安境内53.8公里。除官路外,同时还有自泰安通达滋阳(今兖州)、淄川、平阴、东平、宁阳等5条大路,分别与两条官路相连,在泰安境内总长约382公里。城镇和平原地区交通尚称便利,但占泰安全境三分之二的山区交通则较为困难。另据1915年《中国新舆图》载:山东共有驿道129条,其中经过泰安地区的驿道4条:1.齐河—兖州线,中经王家庄、肥城、安临站、宁阳。2.泰安—邹县,中经歇马亭、曲阜。3.泗水—新泰线,中经放城。4.博山—泰安线,中经口子、寨子、山口。
这些官道与驿道,大多以民间行人自然形成之道路为基础,未经正规测量,路基松软、宽窄不一,穿村越镇,街道狭窄,全为土路面,没有用粒料或其他材料铺筑,晴天尘土飞扬,雨时泥泞载道,行路艰难。肩担行人、驮货骡马、木轮大车、长途行旅、官家邮差奔走其上。
泰安县境内村镇之间的乡道,多系土路,路基弯曲狭窄,路况恶劣,晴天步行者或单轮小车勉强通行,逢雨雪天气,即人停车阻。尤其是境内各地山区,交通艰难,偶有羊肠小道,只可单人过往,本地传统的木轮车亦难以通行。这就是津浦路通车之前泰安县境内的交通运输图景。
1908年7月津浦铁路动工修建,1910年9月竣工通车,同年11月津浦铁路自界首入泰安县境,中经大河、泰安、洪沟、北集坡、云亭、大汶口、瓷窑等8站,南行过铁路桥入宁阳镇,在泰安境内长58.51公里,为县内最早过境铁路。
津浦铁路泰安火车站建成通车,部分缓解了官道和驿路的运输不便,也给泰安地方改善道路交通带来契机。但辛亥革命后的十多年间,中国大地兵连祸结,民不聊生,政府和地方皆无暇亦无力顾及公路、铁路建设,使得泰安地方坐失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的时机,连接外地的普通公路及村镇与铁路连接的配套公路等基本处于固有状态。泰安地方交通状况的改善是上世纪二十年代。泰安地方交通作为山东交通网络的一个组成部分,和山东省的道路交通建设同步而行,是山东省公路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
民国八年(1919),山东省议会《修治山东水陆道路计划概略》提出“全省路线拟就近铁路、航路、商埠口岸及商业、物产丰富、水路防务重要各区域,察度形势,分列干支,先行修治,以能行载汽车为目的。”民国九年(1920)省长公署先组织省道筹备处,准备筹款修路,恰逢鲁北宫家坝黄河决口,调整了原有的修路计划,选择干线中的急需者先修,修路用地,由省自筹,修路用工则采用以工代赈,本年共完成公路五条。[3]
民国十二年(1923)山东省道筹备处改为路政总局,并将山东重要道路重新规划为20线,同年,在原来官马大道基础上,修成济南至韩庄公路,全长310公里,其中60.6公里穿越泰安县境,成为泰安县境内贯通南北的第一条公路。民国十五年(1926)开始修建泰安至石臼所公路,境内路长79.8公里。据《重修泰安县志》卷五交通志路政载:“中华民国纪元十五年,县署奉令兴修泰安车站至沂州之汽车道,于是西起城西关,东迄化马湾沿途村庄出夫役,赶修筑焉。”[4]
尽管这两条公路有很多不足之处,都是在原有驿道和大道基础因陋就简改建而成的土路,工程简易,标准不一,缺桥少涵,技术含量低,缺乏公路养护意识,行车艰难,但由此揭开了民国时期泰安修建公路的大幕。
泰安的交通建设和整个山东的交通建设休戚相关,是整个山东交通建设的一部分。民国十七年(1928)山东省政府在泰安成立,下设建设厅,着手建立管理机构。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整个山东政局相对稳定,出现了一个相对和平的局面,民族工商业借此逐渐兴起,对道路交通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适应工商业发展起来之后对道路交通的新要求,中华民国政府行政院和山东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始有计划地修筑国道和省道(均未能实现),并命令各县建设局按照本县建设计划,调拨民工,修筑与邻县相通的县道、县与各重要镇相通及各镇互通的镇道,山东各地掀起了修筑公路的新局面,泰安地区的公路建设也以此为契机,进入一个快速建设时期,形成基本的近代交通网络。这些公路大体可分为三类。
1.干线公路即属于省道,跨境(泰安县)而过的道路。从1923年修建韩德干线公路后,至1937年过境干线公路计有7条,总长557.4公里,如下表:[5]
建成时间 路线名称 起止地点 泰安县境内里程1923 济韩路 济南至韩庄 60.6公里1929 博新路 博山至新泰 71.8公里1930 泰博路 泰安至博山 74.6公里1930 济济路 济南至济宁 88.3公里1932 济兖路 济南至兖州 112.9公里1936 泰石路 泰安至石臼 79.8公里1937 泰新路 泰安至江苏新沂 71.1公里
2.县道,即连接泰安地方各县间的道路。20年代末到30年代,泰安县建设科组织整修了县、镇道。到抗日战争初期,公路里程已达1900多公里。据统计,从1929年至1937年,泰安地方根据山东省的部署,共修筑县道三十余条,详细如下表:[4]
资料出处东平县 5 127.5 《东平县志》地名 公路条数里程(公里)卷三交通志泰安县 8 353.5 《中国实业志》莱芜县 3 92 1986年《莱芜市志资料》第八辑新泰县 5 124.4 1987年《交通简志》肥城县 2 48.4 民国二十一年《中国实业志》平阴县 3 56 民国二十四年续修《平阴县志》宁阳县 8 160 《宁阳县乡土志》卷一
3.乡镇道,即连接县内各地的道路。
从1929年至1937年,泰安地方共修筑乡镇道53条,具体如下:
地名 公路条数里程(公里)资料出处东平县 17 249.4 《东平县志》卷三交通志泰安县 19 496.5 《中国实业志》莱芜县 7 194.2 1986年《莱芜市志资料》第八辑新泰县 5 124.4 1987年《交通简志》肥城县不详不详 不详平阴县 3 30 民国二十四年续修《平阴县志》宁阳县 2 38.5 《宁阳县乡土志》卷一
另据统计,这一期间泰安地区共修筑、整修石板漫水桥13座,总长683.3米。[1]
南京政府时期,泰安地区公路施工完全是征调民工进行的。民国十七年(1928)铁道部成立后,公布《修筑国道征用民工通则》,规定国道路线经过的各县及邻县,凡18-50岁的男壮工均有应征义务。民国二十四年(1935),南京政府军事委员会颁发《冬令征工服务办法》规定,自11月1日起至第二年3月止,为民工劳动服务冬季,筑路造林亦在征工服务范围。
山东省根据上述规定进行征工筑路,在民国二十四年(1935)11月12日出台《山东省冬令征工筑路治河办法》和《山东省征工服役修筑省、县、镇道施工办法》。泰安地区各县依照省颁布办法,设立了征工服役事务所,主持其事,结合本县具体情况,制订并实施征工办法,施工程序、施工细则等。如在筑路服役期间,民工须自带普通工具镢锨、挑担,政府只供伙食,不给工资报酬,修建公路劳动强度大、时间长,平均每天劳动达10小时以上。在征工修路期间,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征工名额特别多,如在1936年修筑滋临路,在泗水县境内的48.5公里路程,要求20天完成,每天征工多达1.5万人。[5]
泰安地区在这一时期建成的公路,在修成之后融入了新的管理理念,开始初具现代交通管理意识,公路的维修养护工作成为了道路交通领域的日常工作。为加强公路的养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民国十八年(1929)10月,山东省建设厅对各汽车路局发出《植树通则》,要求公路养护工除随时修补损害的路基外,还栽种树木,并对汽车路两旁植树的行数、株距,树苗的管理等各方面作出详细说明:“汽车路两边各植树1行,株距3米,逐年剪剔,直至长成,最大间隔不得超过8米。”[3]其后山东省建设厅在向各县颁发的《栽植行道树暂行办法》中,作了更为详尽的规章,如省道、县道两侧,除河川山岭不能植树外,均各植树1行,株距以3.33~5米为准。树苗以直径3.3厘米、高度2.2~3.3米为合格。凡栽植、保护、浇培、公地、民地分别由各该县政府和田主负责。
针对公路道树木常被盗伐的情况,民国二十三年(1934),山东省政府又颁发《护行道树木暂行办法》,责成各县政府负责保护,每月将各路树木情况分别报省政府及建设厅。对工作失职的人员规定了详细的处罚,对县长也制定明确的奖惩办法:“本年所植行道树,年终成活率6成及格,7成以上记功1次,9成以上记大功1次,并发给奖章,不满6成者申斥,不满4成者记过1次,不满3成者记大过1次,不及1成者撤职。”[3]
民国十九年(1930)山东省建设厅公布《各县养护道路办法》规定:其地段内被水冲毁的路基,由田主随时修补,从事农业操作时,不得侵及路基。为更好地养护道路,山东各县建设局雇用养护工,并于同年制订《各县建设局管理路工办法》对养护工的职责、管理作出规定:路工须时刻查勘各该辖区道路,如有损坏,即催田主立即修理。在路线经过公共地点无田主可寻时,路工自行修补养护。对路工的指挥管理,先由各区建设助理员负责,并由县建设局指派人员随时检查。接着民国二十年(1931)公布《山东省建设厅直辖各汽车路局管理养路工人暂行办法》,改由各区路局责成附近各站负责,并由押车员、稽查员随时检查。
泰安地区的道路养护执行当时省建设厅的规定,沿线田主负责随时修补外,在路线经过公共地点,无田主可寻时,由雇用的养护工自行修补。
1934年山东省汽车路管理局在济(南)东(平)路和济(南)菏(泽)路设置公路道班11处,对养护工的职责作出明确的规定:人数少者5公里1人,多者1.6公里1人,工人月资8~9元(时币)。同时规定,养护工必须是20~35岁的青壮劳力。养路成绩突出者,给予记功或加资奖励,如有不负责任,不守路规,不听指挥者,轻则记过扣工资,重则开除。[5]
本时期内建成的县乡镇道和跨区、县镇道公路里程有了很大突破,基本构建起了泰安地区县、乡道路交通网络。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果,是因为这些公路,多未经正式测量,大都偱旧有官道和驿道平填修整,增高加宽而成,工程简易,道路质量较之以前官道驿道没有多大改观,大多道路仍系土路,路基弯曲狭窄,穿村越镇,尤其是县内连接村镇之公路,路况更为恶劣。据全国经济委员会公路处在《公路》上发表的民国二十五年(1936)12月全国公路路线统计:“山东省公路有路面52公里,但实际上没有一条晴雨通车公路,没有一条符合全国经济委员会拟定的《公路工程准则》中的标准。”[3]而泰安境内多为山区、丘陵区,公路更少,交通艰难。尽管如此,这次修路高潮配合津浦铁路运力的不断加强,对于改善泰安的道路交通以及建构交通网络,推动泰安地方经济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山东泰安在民国以前以农业生产为主,是一个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随着铁路、公路的不断修建,促进了泰安地方工商业经济的发展。
首先,促进了泰安地方近代工矿企业的发展。
煤炭等厂矿企业对道路交通要求较高,泰安、新泰一带煤炭储量丰富,但旧有交通状况制约了其发展。从1910年津浦铁路开通之后,在宁阳县华丰成立了泰安地区第一家煤炭公司——华丰煤矿公司,到1917年泰安县华宝煤炭有限公司成立,其间,莱芜县境内有振兴、天成、丰裕、华东、昌利等20余家煤矿公司。而随着道路交通状况的改善,从1927到1937年抗战前夕,泰安地区的煤矿公司猛增至250余家。[6]
除此之外,纺织、面粉等对交通依赖性较强的工业也得到迅速发展。津浦铁路修建前,泰安地方纺织业主要依靠手工,以家庭为单位纺织粗布,面粉加工依然靠人力、畜力。津浦铁路修建后,开始使用机械织布机,到1929年,随着交通的不断改善,泰安县城内有铁木织机26台、木织机7台、织袜机18台、毛巾机1台,共52台,[7]面粉厂1家有钢磨6台。[2]棉布和小麦的生产、加工与道路交通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交通建设发展高潮之际,也是工业发展最快之时。
其次,加强了物资交流,推进了泰安地方工商业的发展。
民国前泰安地方的商业活动以城乡店铺、集市、山会、庙会为主要经营场所,经营范围限于农、土特产品,饮食服饰和生产、生活用品等少量的行业。货物运输则主要沿袭肩挑、畜驮、小车推、大车拉等传统运输方式,多以个体或自行组织的小群体(即“脚行”)进行活动,偶尔有手推车和马车从事县际、省际运输,近达济南、东昌(今聊城)、济宁、徐州、临沂、博山等地,远至北京、南京、上海、青岛、山西、陕西,因运输方式原始,故不成规模。随着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外地商贾云集境内,各种商品大量流入。至1933年,商业行业数量、经营场所巨增,有百货、杂货、棉布、茶叶、五金、文具、盐业、旧货、烟酒、肉食、陶瓷、粮食、中药、木材、酱菜、酿酒、榨油等19个行业,货源主要来自济南和青岛,商家、店铺多达1873个,这种繁盛的景象一直持续到抗战爆发。
随着外地各种物品的流入,泰安地方的物品也成规模的流出。小麦、花生、大麻、油料、生姜等是泰安地方传统的输出物品。津浦铁路通车后,泰安、莱芜、肥城等地的商家店铺将在本地收购的花生、大麻、油料、生姜等物品,雇用人工,用肩挑和小推车运到车站,办理托运,再将到站的大豆、高粱、日用百货运回当地销售,由于运输方式原始,货物运输量受到明显制约。但随着交通状况的不断改善,物品交流量不断加大。1933年泰山香火大会上,粮油交易额有了大幅提高,输出小麦2800吨、花生米625吨、花生油2500吨。1934年泰安、新泰、莱芜、宁阳、肥城、长清等县输出小麦1500余万公斤,花生米225万公斤。[2]大多由私营商行和粮行收购,运往徐州、济南、青岛、天津等地出口,远销法国、荷兰、德国、意大利、英国、美国等国。
从1931年后,每年大麻上市前就有东北、天津、济南等地的资本金商号到肥城县的边院、泰安县的汶阳一带设点收购,利用便利的公路运输,将收购的大麻运到大汶口车站,装火车发运各口岸出口。在1932~1933年间,泰安县收购大麻302.5万公斤[6],运往济南麻行加工后出口国外。如此大规模的商品流通所产生的交通运输任务已非传统交通方式所能胜任。生产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和生产发展的要求一起推动着交通的变革,而交通道路的变革又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再次,随着物资的流通,加强了人员的流动。
伴随着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1930年泰安地区境内出现了汽车客运。由山东省长途汽车总站在东平县城侯汗臣宅(今州城粮所地址)设客运业务。该站配站长、售票员、服务员各1人,开辟了东平至济南、至泰安、至济宁3条客运路线,各线间日往返1次,共有5个站点,年客运量5万人次,到1935年客运汽车计有8辆[6],1938年日军侵占后停运。这些旅客大多是商人,商人的流动促进了物流的发展。由于泰安公路建设道路网的初步形成,泰安与外省的联系大为加强,不仅货物流通量较前有了巨大增加,而且促进了人口流动,外地商旅纷纷来泰经商。
据《泰安地区志》载,到1937年泰安城内有棉布店210家,主要经营棉布和绸缎,兼营零星其他商品。较大字号的有济盛永、义和、源庆隆、庆成泰、济祥、福盛永、同裕、恒昌等9家,店主多半是章丘人。除此之外,历城、山西、河北等地商人也来泰设店经商。
总之,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的十年,是泰安公路建设和汽车运输业取得较好成就的阶段,形成了较为便利的交通网络。随着公路修建里程不断增加和汽车的引入,对近代泰安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尽管当时车辆较少,营运状况不佳,加之和平环境缺失,使得这种作用难以充分发挥,但在泰安社会的近代化进程中是不可或缺的。
[1]山东省泰安市交通局史志办公室.泰安市交通简志公路篇(初稿)[Z].内部资料,1987.
[2]泰安市泰山区、郊区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泰安市志[M].济南:齐鲁书社,1996.
[3]山东省交通史志编审委员会.山东公路史(第1册)[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89.
[4]山东省泰安市公路史编纂委员会.泰安公路史(史前-1990)[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3.
[5]泰安市交通局史志办.泰安市交通志(初稿)[Z].内部资料,1989.
[6]山东省泰安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泰安地区志[M].济南:齐鲁书社,1997.
[7]于庆明.泰安五千年大事记[M].济南:山东省地图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