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燕
(华中师范大学 政治学研究院 湖北 武汉 430079)
改革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使转型期呈现出一种利益多样化和思想多元化的发展态势。当前农民的婚姻家庭观念也随之悄然地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目前的时代背景以及所产生的意识共同促成了此次调查的行为动机。在2010年7——8月暑假期间,我们对广安、宜宾、汉中、咸阳等地区的农民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和个别访谈,共发放问卷120份,实际有效问卷100份,有效回收率为83.5%。为保证调查质量,我们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问卷调查涉及的对象主要是以当前已婚农民(即经受改革思想影响,年龄大体在23岁-68岁之间)为主体,其中女性有54人,男性有46人。
本文主要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的方式,并参考一些文本资料进行相关分析。问卷调查的具体操作指标主要涉及到当代农民的基本情况、择偶观、生育观、婚姻观、婚俗形式以及家庭关系等方面的内容。择偶观包括择偶方式和择偶标准,生育观包括生育数量和生育偏好,婚姻观涉及对离婚的态度以及再婚的思想,婚俗形式主要指婚礼举办方式的选择,家庭关系主要涉及男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本文运用计量经济学软件SPSS17.0对调查数据进行了相关的分析,重点运用单变量频数、描述统计分析及其双变量的交叉分析。在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的基础上,还结合以往在婚姻家庭领域内的文本资料,这三者构成了对当前农民婚姻家庭观念研究的基础。
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要以他人介绍的包办婚姻为主,自由恋爱的方式基本少见。当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择偶方式占有一席之地,人们认为儿女的婚姻大事是需要得到父母的认同和祝福,婚姻才会美满和幸福。相反,自由恋爱的方式在当时的农村基本不被接受,甚至被认为是一种伤风败俗的行为,并受到双方家长的极力反对,甚至是强烈干涉。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择偶方式更趋于多样化,且自主意识在逐步加强。
本调查将受访对象分成30岁以下、31-40岁、41-50岁、51岁以上四个年龄层次,各25人。从表一可以看出,41岁以上的农民,即1970年以前的农民结识对象主要是通过“他人介绍”;31-40岁,即70后,通过“他人介绍”的有16人,相对比率为64%,“自由恋爱”的有8人,相对比率占32%;30岁以下的青年农民,即80后的一代,通过他人介绍的有13人,相对比为52%,自由恋爱的有10人,占比为40%,其它方式的有2人。这说明自由恋爱还未成为多数农民的择偶方式。但是据调查,有些是通过“他人介绍”,但仍然还是会以双方自愿为前提,婚姻主体此时起着关键的作用。在所谓“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下无媒不成亲”的观念下,尽管有些是双方自己结识的,但仍会找人来充当媒人。总体来看,60前“他人介绍”成主力,“自由恋爱”无问津;70后“他人介绍”为主导,“自由恋爱”露锋芒;80后“他人介绍”渐失色,“自由恋爱”有张力。
择偶标准与其所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关系。在经济较为落后的情况下,多数农民还处于温饱线的状态,物质成为他们的首要选择。养家糊口是其家庭的重要责任,因而择偶标准会受到相应的影响,“门当户对”、“健康”成为择偶的重要标准。随着农民经济政治体制的逐步改革,农民日子越来越宽裕,生活在温饱线上的日子已一去不复返,在物质充裕的当下,他们更注重的是精神层面的享受。
从表2中可反映出,当代农民在择偶时,最主要的标准是“人品”,其频率是45,为最高,占比为26.01%;其次是选择“有头脑,会持家”,比率为20.81%,其中能力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频率为25,占比为14.45%,健康也不容忽视,有14.45%。情投意合占比为12.14。相比之下,门当户对已被“冷落”,频率仅为12,百分比为6.94%,无所谓者,频率仅为3,占比为1.73%。总的来看,“人品”成择偶首选,“有头脑,会持家”随其后,“能力”、“健康”也重要,“门当户对”受冷落。同时在调查中发现,100个受访者中,有30%在择偶时,能接受“女大男”,但是有51%持否定观点,还有19%“说不清”,这说明女大男的思想还未被更多的人所接受;有42%的人乐意结婚对象是“传统的”人,42%的人认为是“开放的”较好,还有18%“说不清”。
总体来看,“人品”成首选,“有头脑,会持家”随其后,“能力”、“健康”也重要,“门当户对”受冷落。
图1 择偶标准频数统计图
生育观是人们的价值取向在生育上的一种体现。这不仅包括对生育子女的目的、意义评价的观念,还涉及到对生育子女的数量、质量期望和选择意向。生育问题在中国农村一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话题,“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渗透整个传统社会。“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观念强调了男孩在家庭中传宗接代的重要作用,在某些情况下也可成为一个家族兴衰的重要符号。但是在这个利益诉求多元化和价值观念多样化的现代社会,人们的生育观念逐步有了转变。
从表二中可以看出,100个有效样本中有54人认为生2个孩子是最优选择,占一半还多。在访谈中得知,一些农民认为两个孩子为最优,若是一男一女可谓两全其美,而一个孩子比较孤独,并且以后养老会加重他们的负担。认为生一个孩子的有36人,他们认为一个孩子可以优生优育,同时也减轻了了家长的负担。“一个都不生“的仅有3人,“丁克家庭”也有一定的呈现。认为生3个以上的有4人,他们仍有一种“多子多福”的思想,然而他们没有考虑到孩子的优生优育以及经济条件。有3人认为“说不清”。从不同年龄层次来看,30岁以下的认为“一个”好,31-40岁“一个”、“两个”也都行。51岁以上的认为还是“两个”好。总的来看,生2个孩子的为主流,1个的也不少。
从图2中反映出,在“生男生女”的问题上,有65%的农民认为“无所谓”,28%的人偏向于男孩,仅有7%的认为生女孩好。总的观点是,多数认为生男生女无所谓。通过调查还发现,在对“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态度上,有61%的人“基本赞同”,“不太赞同”的有7%,非常赞同的有28%,说不清的有2%。
总的来看,一男一女的为最优,一个孩子的也不少,丁克家庭思想渐显现,且多数认为生男生女无所谓。
在中国伦理道德森严的传统社会,贞操观一直束缚着女性,女性只能从一而终,于是有了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生是夫家人,死是夫家鬼”的说法。然而对男性却并无约束,可以三妻四妾。在改革开放前,多数农民的婚姻都是由父母包办的,结婚之前并没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只是为了传宗接代双方才结合在一起,但是离婚的还是较为罕见。郭显举认为这个问题除了经济因素外,贞洁观念和家庭伦理道德起着支配作用。“离婚”在当时家长的眼里是一件伤风败俗的事情,是家门耻辱。离婚的女子若要“再嫁”会被认为是不守妇道,并遭到非议。但是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当前农民的婚姻观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若将婚姻比作“围城”,那么结婚就是“进城”,离婚就是“出城”。以前人们“进城”后即使发现矛盾重重,也愿意在城内“好死不如赖活着”。然而现在是“进城”、“出城”成为一种自由,可以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
表二 当代农民对生男生女的观点
图2 当代农民生男生女的观点
表三反映出,在离婚的观点上,有64人持谨慎观点,认为“应慎重考虑,不可随便离婚”,而有19人则认为“只要感情难以维持,就可离婚”,仅有7人认为“离婚太丢面子”,有10人持“说不清”的观点。总体反映出,当代农民在“离婚”的观点上,认为“离婚”可接受,且不是丢人的事,同时多数认为离婚还是应慎重考虑。对于“丧偶再婚”的这一思想,从表四中可看出,有39人持“基本同意”的观点,居多数;“不同意”的有19人;持“一般”观点的有13人;11人“非常同意”;10人“说不清”。
综上所述,六成的农民认为“离婚”不丢人,但须谨慎;四成农民认为“再婚”能接受,不可非议。
表三 当代农民对“离婚”观点统计表
表四 当代农民对“丧偶再婚”观点统计表
在传统社会,婚俗方式多种多样,婚姻习俗是社会关于婚姻的不成文的行为规范。传统的婚俗有三书六礼、换更谱、过大礼、迎亲、过门等等。但是这些在当代青年农民的婚礼上正逐步发生着变化。在现在的农村,青年人结婚形式多样,有简单朴素而热闹的婚礼、旅行式结婚、静悄悄的结婚以及大摆酒席的婚礼等等。尽管形式多样、纷繁杂陈,但是更多的人注重的是两个人的感情,并非是婚俗形式,这些仅是他们步入婚姻殿堂的一个见证。
随着时代的发展,当代农民对结婚的形式也有其自己的一些观点。从图3不难看出,有75人选择简单朴素而热闹的婚礼,这成为主流观点。他们认为婚礼只是一种形式,重要的是两个人在以后生活中的感情。同时旅行式结婚受到欢迎,有12人,在访谈中发现,旅行式结婚不仅仅受当代青年农民所欢迎,同时60后、70后的农民对这个也有了更多的兴趣,此种想法尤其以女性偏多。选择静悄悄结婚的有7人,他们愿意把领结婚证当做双方婚姻生涯的开始。相比之下,大摆酒席的婚礼正逐渐被淡化,仅有5人。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富的不仅仅是口袋,更重要的是思想也在发生着深刻的转变。过去盲目的因素正逐渐褪去,更多的是一种理性元素的充斥,“简单但热闹的婚礼”受欢迎,“旅行结婚”前景大,“大摆酒席”受冷落。
图3 当代农民的婚俗形式
在过去,“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思想在农村社会一直根深蒂固。大多数家庭都是男主外、女主内,男子一般处于主要地位,女子处于从属地位,以致妻子在经济上对丈夫有一定的依赖,地位相对较低,话语权较弱。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妇女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愈加凸显,经济上有了相对的独立性,这为男女平等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加之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促使国外文化不断深入中国,使得部分中国传统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正逐步被消解。思想的多样化,个性的解放,尤其是女权思想的逐步渗透使得男女平等有了一定的思想基础。上述两种因素正使“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的传统思想逐步淡出当代农民的思想领域。郭显举也曾谈到在中国父权和夫权观念的变迁——由主从关系到平等关系。
从表五中直观反映出,在当代农村家庭中,男女之间的地位关系发生了重要变化。在决定家庭重要事情时,有83人是男女双方共同商议,有13人是男主人说了算,仅有4人是女性说了算;同时在钱财管理方面,有70人是共同管理,且女性管钱财多于男性,有21人,而男仅有9人,这正说明女性已经涉及家庭中的重要事情,在家庭中的地位正逐步提高,与男性基本持平。总的来看,男女地位由主从关系向平等关系转变。
表五 当代农民在家庭中地位关系统计表
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婚姻家庭观念有了深刻的转变,无论是在择偶观,还是在生育观、婚姻观、婚俗形式以及家庭关系等方面都有重大的变化。传统择偶“靠他人介绍”开始让位于“自主选择”,择偶标准更加注重感情;婚后子女生育逐渐平等;注重个人自由的婚姻观念已经形成;婚俗方式的选择更加贴近实际;家庭中两性关系从主从到平等关系逐渐转变。不容否认的是,当前的变化中是传统习俗与现代习俗的交织、传统观念与现代观念的碰撞,这正好成为对政治改革与政治文化研究很好的切入点。
值得说明的是,本文主要是以极少部分农民作为研究对象,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仍然可以从中反映出当代农民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趋势,并为进一步的原因探究提供依据。
[1]郭显举.我国农村婚姻家庭观念的若干变迁[J].学术交流,19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