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民春,曹玉平,白小平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湖北省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研究
韩民春,曹玉平,白小平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湖北省在发挥武汉市中心城市龙头作用的同时,在鄂西地区确立一到两个城市承担起鄂西地区经济发展的核心带动作用的“一主两副”战略,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理论,也适应现实的经济资源约束和发展要求,是我省省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是可以将“一主两副”融入湖北省当前“两圈一带”战略,作为其战略支撑点去推进,以此促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二是可以统筹武汉城市圈与省域副中心城市协调发展,给予省域副中心城市更多支持;三是在省域副中心城市进行必要的机制、体制创新,为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四是在继续推进省直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的同时,因地制宜,对省域副中心城市给予区别对待;五是扩大城市的区划空间,以城市化的加速发展推动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
省域经济;省域副中心城市;因子分析法;两圈一带;一主两副
我国省域经济大多表现为省会城市以及以省会城市为中心的城市圈优先快速发展,而其他城市发展则相对落后的特点,湖北省在这一点上表现尤为突出。湖北省社科院秦尊文研究员根据湖北经济东西发展不平衡的特点,于2001年7月和2002年7月两次在《要文摘报》上发表文章,提出“省域副中心城市”概念,主张湖北省推行“一主两副”的战略布局,建议湖北省在发挥武汉这一中心城市龙头作用的同时,还应该在鄂西地区确立一到两个城市重点发展,承担起鄂西地区经济发展的核心带动作用。秦尊文的相关论述后来被称为省域副中心城市理论[1]。
2003年9月出台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建设工作的决定》,提出要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宜昌和襄樊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对湖北省西南地区和西北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此后,湖北省委和省政府又在多次会议上要求省域副中心城市壮大综合经济实力,增强辐射带动力,并将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纳入全省“十一五规划”。至此,省域副中心城市由概念提出和理论论证阶段逐步向实施操作阶段推进,极大地提高了鄂西地区城市建设的热情。然而,从2003年省域副中心建设进入省政府的决策层面到现在已经六年了,究竟湖北省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现状如何?在发展中遇到哪些问题?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何在?我们应该采取哪些措施以解决这些问题,从而更好地促进湖北省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发展?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在政府的相关文件中有所提及,但深入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还十分缺乏,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
省域副中心城市的理论基础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德国学者克里斯泰勒(W.Christaller)提出的中心地理论。该理论指出一定区域内的各城市在市场、交通、行政三原则的支配下存在一个有规则的等级关系,表现为每个高级中心地都附属有几个中级中心地和更多的低级中心地。通过对相应的城市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档次来分析和定性,可以确定其在区域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心地级别越高,中心地数量越少,服务半径越大,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种类也越多。而各级中心地的辐射范围由经济距离决定。每一个等级的地域系统具有相应级别的中心城市,这一中心城市与更高级别的中心城市相比就成为副中心城市。克里斯泰勒认为,按照市场最优原则,中心地等级体系应该按照三个低等级中心地与一个较高级中心地的关系组成。这里的较低等级的三个地区即是现在所谓的副中心。副中心城市可以作为主中心城市与更低一级城市进行传递的载体。
增长极理论最初由法国经济学家佩鲁(francois perroux)提出,增长极理论强调经济增长的基本事实是:增长并非同时出现在所有的地方,它以不同的强度首先出现于一些点或增长极上,然后通过不同的渠道向外扩散,并对整个经济产生不同的终极影响。增长极理论指出由于经济资源是稀缺的,经济增长并非一开始就遵循均衡路径,而是首先发源于少数几个增长极,通过增长极的极化效应和扩散效应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增长极理论是在我国影响最大的一种区域发展理论,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相关理论和政策制定都产生了深远影响,也是湖北省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最为重要的理论基础。增长极理论对于经济资源稀缺的不发达地区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它要求我们在发展区域经济时不能采取“遍地开花”式的全面发展方式,而应该选择若干条件较好的城市重点发展,运用政府干预的手段,集中投资、重点建设、集聚发展、注重扩散,通过由点及面的方式促进区域经济整体发展。现实中,由于中心城市的辐射力和影响范围随着距离的增加,其影响呈快速递减趋势。因此,在我国尤其是像湖北省这样地域较为广阔、人口较多的省份,仅有武汉一个鄂东增长极还无法带动全省经济整体发展,需要在湖北省有重点地选取宜昌和襄樊两个城市培育成鄂西增长极来带动广大鄂西地区经济发展,进而实现湖北省经济的协调全面发展。
成长三角理论最早是由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在提议建立新柔廖成长三角时提出的。成长三角是由若干个(不一定是3个)在空间距离上适度、经济上具有互补优势的区域增长极构成的经济合作开发区,通过开展投资、贸易和技术转让,在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合作,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从几何学上来讲,成长三角可以在空间上形成一个稳定的面,三个增长极可以覆盖更大的空间范围;从发展经济学的角度看,成长三角的互动性比单一增长极更具有空间扩张力和规模扩展力。湖南省的长株潭城市群就属于典型的成长三角模式。在湖北省,武汉无疑是实力最强的经济增长极,但是再强的增长极其辐射力和带动力都是有限的。事实亦证明,武汉的经济实力虽然带动了“1+8”城市圈的快速发展,但对于广大的鄂西地区,武汉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则十分有限。因此,培育能带动鄂西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对湖北省经济全面协调发展就十分必要。由武汉与宜昌、襄樊形成的”一主两副”格局不仅经济上各具优势,而且在地理位置上恰好构成“金三角”,架构起一个辐射全省的经济扩张框架,这是成长三角理论的完美应用。
在湖北,无论是从地理位置、交通条件,还是从经济实力和发展潜力来看,宜昌、襄樊都具备成为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条件。自2003年9月省委省政府正式对外明确“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襄樊和宜昌的发展”以来,这两座城市抓住机遇,积极融入全省经济发展的大潮,在与武汉城市圈各城市的相互合作和竞争中较快发展,并在2008年实现GDP过千亿,为构建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里以2003年为时间点,通过搜集并整理《湖北省统计年鉴》1998年至2007年的相关数据,观察省域副中心城市战略实施前后五年宜昌、襄樊地区GDP相对湖北省GDP总量以及武汉市GDP的变化趋势,以分析省域副中心城市在省内的发展现状。
(图1) 宜昌、襄樊GDP在全省所占比重的变化
(图2) 副中心与主中心城市GDP比率趋势图
由图1可以看出,自1999年以后襄樊GDP占全省比重一直呈现下降趋势;而宜昌GDP占全省比重在2005年以前呈现上升趋势,此后呈下降趋势。可见自2003年省域副中心战略提出以来,两市的增长速度与全省的平均增长水平相比不仅未见明显的突出态势,而且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
从图2可以看出自1998年以来,宜昌和襄樊与武汉GDP的比率很低且一直呈现下降的趋势,2003年提出的省域副中心战略丝毫没有改变这一趋势。而同为河南省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洛阳,与主中心郑州的GDP比率较高且在2001年以后呈现平稳上升的趋势。
(1)实证模型构建与统计方法选择。
在湖北省率先明确提出“省域副中心城市”概念并被决策部门采纳以后,国内许多城市也相继在城市总体规划或城市发展战略中明确定位为省域副中心城市。本文选择了除宜昌和襄樊外其他几个明确提出建设省域副中心的城市进行横向对比,它们分别是:浙江省温州市、河南省洛阳市、四川省绵阳市、广东省湛江市、广西省柳州市、湖南省岳阳市、江西省九江市和山西省晋中市,这些城市正好处于国内不同区位,且具有的经济条件和面临的发展机遇与湖北省的两个副中心城市比较接近,与之对比分析能够更客观地反映湖北省的副中心城市在全国同类型城市中的发展排位。
根据城市综合实力的本质内涵与理论研究成果,本文参照王发曾等人在《中部城市群整合研究》中使用的评价指标体系[2]62,改造后用于评价省域副中心城市的综合实力。本文采用的指标体系包括经济实力、产业结构、开放程度、科教文化、基础设施、政府作用以及环境质量等7个方面的46个指标,以克服单项指标的片面性,力求分析的客观性。城市综合实力的研究属于多指标的综合评价问题,其难点在于如何将多个指标所反映的信息客观、完整地综合为一个最终因子,以反映城市的综合实力。因子分析法是一种常用的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其功能在于简化观测系统、减少变量个数,用少量共性指标解释整个系统。因子分析法从研究多个指标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入手,在尽量保持原有信息完整性的前提下,寻找少量能够控制所有变量的公因子,以体现原始变量与公因子之间的关系,最后计算主要指标的合理权重,依照公因子得分对每个样本对象进行综合评价。可见因子分析法是研究城市综合实力问题的良好统计工具,因此本文选择因子分析法[3]122~147进行实证研究。
(2)实证分析结果说明。
按照本文选用的指标体系,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4年、2008年)以及各省市相应年份的统计公报中采集样本城市的相关统计数据,利用因子分析法,借助统计软件SPSS16.0对原始数据进行分析,以得出湖北省两个副中心城市宜昌和襄樊在省域副中心战略提出以后五年来综合实力相对位置的变化情况,并选取对城市综合实力影响最大的公因子做进一步比较,从而找出与其他副中心城市的差距所在。
(图3) 综合实力比较
由图3可以看出,在2003年的时候,宜昌、襄樊的综合实力分别处于所选同类型城市的第2位和第9位,而到了2007年,宜昌排到第5位,襄樊则排到了第10位,已经处于全国同类型城市的中下游水平了。说明在湖北省省域副中心城市战略提出以后,湖北省两个副中心城市发展缓慢,相对于所选同类型城市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退步。
图4是对2003年和2007年副中心城市综合实力影响最大的经济实力因子所做的对比。
(图4) 经济实力因子比较
经济实力因子作为第一主因子,提取了大部分指标的主要信息。从图中可以看出,宜昌在2003年经济实力与洛阳接近,且略优于洛阳,但经过五年的发展,洛阳超过了宜昌,并且差距较为明显。而襄樊在本来排位就比较靠后的情况下还出现了退步。
洛阳于2003年被确立为河南省中原城市群的副中心城市,与湖北省的省域副中心城市战略几乎是同时提出的。但从以上SPSS因子分析模型中可以发现:在其余的八个城市里面,同样处于中部地区的洛阳这几年来发展迅猛,综合实力从2003年的第五位前进到2007年的第二位,经济实力因子方面也由第三位上升到第二位,其发展经验值得湖北省的两个副中心城市借鉴。因此,本文将选取几个主要的经济指标利用十年的统计数据对宜昌、襄樊与洛阳的发展情况做进一步的趋势对比分析,以期对湖北省两个副中心城市的发展状况有一个更为全面的认识,并找出差距开始加大的时间和原因。
(1)经济总量。
从图5可见,洛阳市生产总值在2001年之前与宜昌、襄樊非常接近,但从2002年开始逐渐加速,而湖北省两个副中心城市则一直发展得相对较为缓慢,因此2003年之后差距开始逐步拉大,到2007的时候GDP均只有洛阳市的一半,差距已经十分明显。
(2)投资和消费。
(图5) GDP(亿元)
(图6) 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图7)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由图6可见,在2004年以前,洛阳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是高于襄樊的发展低于宜昌的,但是自2002年以来洛阳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逐年增加,呈直线上升之势,经过短短几年已经遥遥领先于宜昌和襄樊;在图7中,襄樊和宜昌的消费有所增长,但与洛阳的增长态势相比则显得缓慢,最后也拉大了差距。
(3)外向型经济。
(图8) 进出口总额(万美元)
(图9) 实际利用外资(万美元)
由图8可以看出,起初洛阳的进出口规模并不大,但在2002年之后增长势头十分迅猛,并逐渐拉大了与宜昌和襄樊的差距;由图9可以发现,洛阳市实际利用外资额在2004年以前都是低于宜昌和襄樊的,但自2003年之后洛阳引进外资的力度逐年递增,并最终在2007年与宜昌、襄樊拉开明显的差距。宜昌和襄樊在利用外资上的表现则一直不温不火,起色不大。
从以上第三部分的数据分析可见,湖北省在发展省域副中心城市中存在如下问题:
首先,自2003年宜昌和襄樊被确定为省域副中心城市以来,二者在省内经济发展中的表现并不突出,虽经济发展速度与自身相比有所提高,但在纵向对比中并无起色,尤其是与武汉市相比呈现出逐年落后的趋势。2008年,宜昌和襄樊GDP占全省的比重为9.1%和8.9%,仅相当于武汉市的1/4,而武汉市GDP占全省的比重为1/3,主副中心之间的发展非常不平衡且在进一步恶化,如此下去,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就难以形成。
其次,在与国内同等地位城市的比较分析中,湖北省两个副中心城市在综合实力、经济实力两个方面都相对落后,这表明湖北省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速度相对缓慢,发展战略相对不完善。
最后,在与河南省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洛阳的对比分析中,在业已分析的每一个方面(包括经济总量、投资和消费以及外向型经济)洛阳都表现出迅猛的增长速度,而湖北省的两个副中心城市虽与自身相比都有所增长,但在与洛阳的横向比较中则相形见绌,以致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洛阳远远超过了宜昌和襄樊。
总之,基于统计数据的分析表明,湖北省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战略提出以来并未对宜昌和襄樊的经济发展起到明显的带动作用;而且在与外省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比较中,尤其是在与洛阳的对比中,宜昌和襄樊的发展相对缓慢,说明湖北省省域副中心战略实施的成效不明显,需要借鉴外省的经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建设需要地方政府的努力,更离不开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双向努力相结合才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对省域副中心系统性、实质性发展规划的缺乏是其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2009年5月~8月,我们对宜昌、襄樊进行了问卷调查和访谈。根据在省域副中心城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发放的调研问卷的结果显示:自省域副中心战略提出以来,各单位最大的变化体现在改变了思想观念,明确了城市定位,提高了建设热情。而普遍反映政策和资金支持的缺乏是目前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的最主要瓶颈,希望能够得到上级政府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通过对实地调研掌握的大量数据和材料的分析,笔者认为湖北省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滞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湖北省近年来先后提出了一系列省域经济发展战略,但在实施过程中并未将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发展列为支撑点来推进,使省域副中心赢得的发展机会有限。
湖北省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先后提出过“一特五大”、武汉城市圈、“省域副中心”、“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以及“长江经济带”等多个省域经济发展战略,目前已经形成了“两圈一带”和“一主两副”的发展格局,发展战略已覆盖了全省每一个区域。这些省域经济发展战略的提出都是与时俱进、科学论证的结果,促进了湖北省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但是这其中的一些战略覆盖面很广、战线很长,实施的过程中必须有一个合适的战略支撑点,这样才能取得应有的发展绩效。“一主两副”战略有点有面,呈稳定性三角态势,应成为湖北省省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支撑点。一直以来,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并未成为湖北省省域经济发展的支撑点,使省域副中心赢得的发展机会有限,这是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也制约了湖北省省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2.湖北省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缺乏必要的机制、体制上的创新,从而导致政策、资金等各项支持都无法得到保证。
国内其他地区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包括已经实现质的转变的广东深圳、山东青岛,以及正处于发展完善阶段的河南洛阳、江西九江等,政府都在某种程度上给予了机制、体制上的特殊安排,从而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而湖北省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在这方面还欠缺必要的实质性安排,使政策、资金支持难以得到保证,这是导致其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
3.现行尚不完善的省直管县县域经济运行模式削弱了副中心城市市级财政的职能和统筹地方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从而影响了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发展。
湖北省为了统筹城市经济与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于2004年4月正式实行了财政上省对县直管的安排,而在人事管理、行政安排等方面仍实行市管县。实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削弱了市级政府集中财力的能力,但由于行政管理体制并未同步改革,除财政部门外,各市党政领导机构及部门单位仍在履行全市性事权,上级出政策下级出钱的事时有发生,市级政府承担着组织、协调城乡社会事业、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公共成本;此外,省直管县以后,在预算分配、转移支付上省重点向县级倾斜,对市级支持大不如从前。这样在重视县域经济发展的同时,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级财政收入的提高,削弱了地方政府统筹城区经济和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功能,也不利于形成强大的中心城区经济增长极。
中心城区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是一个区域经济、科教、文化、物流、营销等的中心,其作用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应支持建设一批功能互补、特色鲜明的卫星城,加强其聚集和辐射效应,以进一步发挥中心城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增长极作用,这对于县域经济的长远健康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因此,站在全省宏观财政经济发展的高度,应当切实重视中心成市发展,做到既抓县域经济,更抓中心城市,制定基本公平的财政体制和投入政策,从而促进中心城市和县域经济协调、持续发展[4]。
4.过低的城市化水平成为湖北省经济协调发展的一大障碍,同时也是制约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
2008年,我国城市化的整体水平为45.7%,而湖北省才43.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也表明湖北省的城市化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湖北省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城市化水平也较低,其中城市建成区面积有限也成为制约宜昌和襄樊中心城区聚集能力的重要因素。较低的城市化水平,不利于聚集经济的实现,也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资料显示,我国城市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可拉动GDP增长3%,可新增城市人口1300~1400万人,可产生就业岗位800万个。此外,加快城市化进程能有效增加消费,拉动内需,更好地应对金融危机;加快城市化进程还有能提高第三产业就业水平,从而为优化产业结构打下基础。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我国中西部各省之所以能实现比东部省份更好的经济增长率,正是由于中西部有很大的进一步城市化的空间,通过城市化的切实推进实现了内需的扩大和产业结构的升级。过低的城市化水平和缓慢的城市化推进速度已经成为湖北省省域副中心城市快速发展的重要障碍。
“两圈一带”战略是湖北省在新世纪与时俱进、高瞻远瞩提出的省域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和宏伟目标,但在战略的开局阶段和在资源总量有限以及资源分布非均质的约束下,我们应该因地制宜,集中有限资源实行重点突破,进而实现由点及面的全面协调发展,这就需要在推进当前的“两圈一带”战略时找到一个合适的战略支撑点。“一主两副”战略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的原则,也适应现实的经济资源约束和发展要求,并且能与“两圈一带”战略实现良好融合。因此,湖北省在发展省域经济时可以把“一主两副”战略作为当前“两圈一带”战略的战略支撑点去推进,给予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实实在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帮助其不断发展壮大;此外,对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发展要制定清晰、可操作的发展规划,而且要落到实处。“两圈一带”战略的启动实施,标志着湖北省经济逐步由“重点突破”向“多点支撑,协调发展”转变,将“一主两副”作为“两圈一带”战略的战略支撑点,是促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新机遇,同时也使得“两圈一带”战略有点有面、纲举目张,是使“两圈一带”战略更加完整、更加科学、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需要。
要实现湖北省经济的协调平衡发展,必须统筹武汉城市圈的发展和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发展。宜昌和襄樊现在还只是名义上的省域副中心城市,经济实力与武汉相比还相差甚远,只有发展壮大了宜昌和襄樊的经济实力,才能真正形成湖北省经济“三足鼎立”的格局。武汉城市圈自本世纪初提出以来,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成就,而省域副中心城市自2003年提出至今,仍只是停留在概念上,缺乏实质性的举措,所以要使湖北省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发展取得显著成效,需要省委省政府统筹武汉城市圈和省域副中心城市协调发展。省委省政府在制定和落实省域经济发展规划时做到主副一盘棋,在政策、资金支持上参照武汉“1+8”城市圈的做法给予宜昌和襄樊更多的帮助,尤其是在生产力布局(如大企业、大项目的安排)上要考虑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的需要,给予应有的关照。把宜昌、襄樊打造成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形成能与武汉相匹配的鄂西增长极,真正实现湖北省经济的协调发展。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机制、体制安排与经济发展是紧密相联的,政治上的支持对一个地方的发展至关重要。省域副中心城市作为仅次于主中心的经济发展极,要想取得名副其实的经济实力,从而带动全省经济的整体发展,离不开相应的政治支持,以使其更好地发挥区域性经济增长引擎的作用。给予省域副中心城市必要的机制、体制安排,可以采取如下形式中的一种或几种:
1.比照大连、宁波、苏州等外省具有省域副中心城市地位的城市管理办法,适当扩大我省省域副中心城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以便其因地制宜,选择更为灵活的发展方式。
2.高配干。高配干是指地方领导由省委常委或者副省长兼任,高配干有利于省域副中心城市争取到更多的发展机遇,实现与主中心城市的良好互动以及协调区域发展中出现的难题。高配干在国内已经有不少先例,如广东佛山,河南洛阳,江西九江等副中心城市因为地位重要、发展潜力巨大,均采用高配干的政策。从目前的发展形势来看,这些地方的改革创新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5]。
3.参照武汉“1+8”城市圈的做法,成立专职的负责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的机构,并出台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实施意见。专职机构的成立可以制定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研究和督办落实支持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政策及措施,向上级反映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中的意见和建议,统筹协调区域发展,为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发展提供机构保证和赢得更多的发展机遇;实施意见的出台可为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建设提供清晰、可操作的政策、条文依据。
省直管县的政治体制改革是大势所趋,其优越性也会不断显现,但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十分复杂,各省的情况也不尽相同,推进省直管县要考虑地区的特殊性,因地制宜地开展,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基于目前湖北省省域副中心城市相对国内同等城市发展缓慢的现状以及壮大省域副中心城市中心城区增长极的必要性,建议在调整完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过程中,对宜昌、襄樊区别对待,以增强市级财政职能,协调城区经济和县域经济同步发展。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比较灵活的安排:(1)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改中心城区近郊部分乡镇或县为市辖区,适当扩大两市的管辖范围,为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发展留下拓展空间;(2)赋予两市与武汉相类似的财政管理体制模式,以便从财政政策上为两市经济的加速发展注入动力,使之能够逐渐缩小与主中心武汉的差距,充分发挥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功能,真正承担起构建全省经济战略支点的重任。(3)在制定政策时要全面统筹考虑,对市、县发展给予一视同仁的对待。(4)在当前尚不完善的省直管县体制下,市仍承担着对县的许多重要职能,如行政管理、人事以及发展县域经济等方面,基于此,省政府应给予市相应的资金拨付,以鼓励其更好地发挥必要的职能。
加快城市化进程是我国摆脱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应对之策,也是实现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增长的长远之计。所以,湖北省也应该制定切实推进城市化进程的举措,更应该以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方式推动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在这一点上河南省的做法很值得借鉴,河南省采取了以省辖市新区建设为龙头,以产业集聚区建设为载体,以加快城市化进程为目标的城市化推进战略。省辖市建新区为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提供了地域空间保证,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则为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提供了实业保障。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带来了洛阳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迅猛增长(见图6和图7),成为洛阳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未来10~20年是我国城市化发展的加速期,湖北省要以战略性的眼光去切实推动城市化进程,以带动全省经济的科学快速发展,也应该以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新思路来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而湖北省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市区划空间太狭窄,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重要障碍,所以要扩大省域副中心城市市区划空间,为未来10年甚至更远时间的城市化提供充足的地域拓展空间。在此基础上,要以产业链、产业集聚区和产业结构优化的方式为城市化建设奠定扎实的产业基础。
从历史的发展和现实实践来看,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中间化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城市发展的规律。所谓城市化的中间化,是指在城市化的发展进程中,大城市以及农村的人口和产业向处于中间层次的城市集中的现象。这种现象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副中心城市的大量出现。在我国经济转型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时期,发展省域副中心城市对于形成完善的省域经济城市链,从而推动省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城市化进程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在湖北省发展省域副中心城市,其本质就是为了实现湖北省经济东西全面协调发展。对于中部地区的其他省份而言,也已经具备了建立省域副中心的经济条件,并有着协调省域经济平衡发展、推动城市化进程、扩大内需的经济发展要求,所以本文关于湖北省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研究对中部的其他省份可能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中部各省可以根据本省的客观经济条件和主观愿望选择合适的城市确立为省域副中心城市,并因地制宜地采取适当的政策举措来促其发展。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在理论上是对区域经济平衡、非平衡发展理论的辩证运用,而在实践上则顺应了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平衡发展的趋势,又考虑到了资源的约束而采取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发展举措,所以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是协调省域经济平衡发展最为适宜的途径。中部崛起必须依赖中部各省的全面协调发展才能实现,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对于促进各省区域经济的平衡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而也是促进中部地区持续性崛起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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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彭智敏.我国省域副中心城市研究—以湖北宜昌市为例[J].学习与实践,2006,(4).
F127
A
1001-4799(2011)01-0084-08
2010-07-12
2009年民建湖北省委重点调研课题
韩民春(1968-),男,辽宁大连人,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主要从事国际经济学研究;曹玉平(1985-),男,湖北十堰人,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2009级博士研究生;白小平(1985-),男,湖北孝感人,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2008级硕士研究生。
致谢:感谢民建湖北省委,宜昌、襄樊市委、市政府和民建市委会对本课题研究提供的大力支持和重要建议。
朱建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