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社会转型中的地方教育发展*——以徽州教育档案为中心的考察

2011-01-06 14:27马勇虎李琳琦
关键词:师范学校学区师范

马勇虎 李琳琦

(1.黄山学院社会科学系,黄山 245041;2.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芜湖 241003)

民国初年社会转型中的地方教育发展*
——以徽州教育档案为中心的考察

马勇虎1李琳琦2

(1.黄山学院社会科学系,黄山 245041;2.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芜湖 241003)

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的变迁过程,具体显现了师范教育发展中政府的主导地位和控制力度。徽州小学教育发展的县域、城乡不平衡格局,既与社会转型有关,也与地方社会的支持力度有关。全徽教育协进社议案的处理,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徽州教育的发展,体现了地方教育组织的功能和作用,也表现出向行政领域扩展的趋势。

民国;徽州教育;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

辛亥革命及民国成立后,地方教育因社会转型出现了新的变化。揆诸民国地方教育史研究论著,利用地方教育档案,以不同教育组织形态为切入点的综合研究不多,尤其是对民国政府、地方民众、民间教育组织与地方教育发展关系的研究则更为少见。现存民国初年徽州教育档案类型多样,内容丰富,详细记载了师范、小学和民间教育组织不同形态的教育活动。①档案所及的1910-1920年,正是中国近代社会转型时期,也是民国教育制度创设、改革和发展的新阶段,这批档案就真实记录了这一时期地方教育发展的基本形态。本文即以这批教育档案为基础,考察师范学校与师范学区制、小学教育的县域和城乡不均衡发展、民间教育组织与地方教育发展等问题,从中揭示民国教育制度在基层社会的实施和变迁。

一、师范学校与师范学区制

民国伊始,为建设与民国政权相适应的新式地方师范教育,安徽省政府依据“壬子癸丑学制”,在全省开设六所中等师范学校。民国二年(1913)成立的“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即是其中之一所。②学校以胡晋接为校长,办学地点初设歙县紫阳书院,后迁休宁县屯溪荷花池,再迁休宁县新棠村。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第二师范学校招收预科、本科学生,以培养小学教师为职责,根据民国七年(1918)的统计,第二师范学校教职员工、学生数量在全省五所师范学校中排在第二位,如表1。

学校先后培养了10届本科毕业生和2届普通科毕业生。④1914年,著名教育家黄炎培曾视察该校,称赞“所见师范,此其第一”⑤。但1922年壬戌学制(又称“新学制”)取消了师范教育的独立地位,安徽省自1927年开始实施中等学校改造方案,师范学校并入或改为省立中学。⑥民国十七年(1928),第二师范学校与省立第三中学合并,易名为省立第二中学。⑦

表1 安徽省师范学校一览表(1918年)③

第二师范学校1912年因壬子癸丑学制而开办,1928年又因壬戌学制而撤销,师范学校地位的变动不仅反映了民国教育制度的变迁,同时也折射出中国教育近代化的迷惑与选择。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中国人的视野中,欧美国家是西方的代表、现代化的体现,中国只要和这些国家一样,有了西方的科学技术、政治制度、教育制度,中国就能富强。但是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所面对的西方国家实际上并非一个整体,而是多样和多面的,是一直处于变化之中的。在引入西方教育模式的思潮下,法国、德国、英国、美国、日本等各种西方教育理论流行中国,并付诸教育实践。而当他们感到一种西方体系没解决中国的问题,马上就换另一种再作尝试。1912壬子癸丑学制模仿日本模式,1928年壬戌学制又模仿美国模式⑧,这正是中国教育近代化在迷惑中选择的结果。故而这种“近代化”就成为一种没有确定方向的,处于不断试验的,甚至是各种不同“西方”互相否定的过程。⑨第二师范学校的兴革即是这种近代化的生动案例。

此外,在近代社会转型、民族国家建立的过程中,民国政府通过师范学校布局和“师范学区”规划等制度安排,赋予师范学校师范学区行政管理职能,使之成为政府与学区社会联系的桥梁、渠道。

据第二师范学校档案记载,“中华民国元年,由安徽民政长划分全省师范学校为六学区,本校属第五区。”⑩“民政长”即一省最高行政长官,说明安徽省师范学校布局和师范学区划分源自省政府的设定。追溯安徽省政府设立师范学区的法律依据,乃是1912年9月29日《教育部公布师范教育令》,该法令规定:“师范学校定为省立,由省行政长官规定地点及校数。”[11]由文献记载可知,安徽省师范学区范围与行政区划完全等同,“民国初年,安徽依原府、州治的范围划分为6个师范区。”[12]第二师范学校属“第五区”,“本师范学区区域为,歙、休宁、婺源、祁门、黟、绩溪六县”,[13]即原徽州府辖地。因此,学区实为地方社会。

在“师范学区”体系中,师范学校负有管理、指导师范学区的职责。因为教育是国家统一稳定、达到思想一致的重要基石,师范学校又是国家的“根本之根本”[14],“师范为国民教育之母”[15]。基于此种考虑,全国被划分为六个师范区,每区设一高等师范学校,管理并指导各区的教育。每个师范区下属的省又被划分为多个小师范区,每个小师范区又各设一所中等师范学校,指导本区教育事务。[16]安徽省长公署给第二师范等学校下达的训令,明确指出了师范学校在师范学区中的地位和职责,“各师范校长对于该区教育责任綦重,宜于整理校务以外,随时视察该地方教育状况,以为改良计划之实施。”[17]

但第二师范学校试图摆脱师范学校与师范学区的架构,率先向安徽省政府提出设立学区教育联合部的建议。其理由是“无学区教育联合,……则终无以发展本学区之地方教育”;“师范学区之教育,当然以师范学校为中心,但非特设一学区教育联合部以专司其事,则职务各有攸属,即精神难以兼营。”显然,第二师范学校所谓的学区教育联合部,实为与师范学校剥离的独立机构。安徽省教育厅虽批准成立学区教育联合部,拨付经费二千元,同时要求“第一、第三两师范学校一致筹办,徐图推行全省”,但要求部主任由学校校长兼任,二者不许分离[18],从而以学区联合部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师范学校对学区的管理职责。

民国八年(1919)二月十七日第五学区教育联合部成立[19],“所司职务,为调查、视察、劝导、参观、巡回试教、发行教育月报、举行学区教育联合会议等一切事务。”这些职能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劝学、调查等部分职能基本相同,反映出学区教育联合部具有官方职能。联合部下设普通教育部、职业教育部、社会教育部等部门,“皆置主任以专责成”[20]。其组织架构也与行政部门几乎一致。根据所列主任、视察兼劝导员名单,全部为第二师范学校教职人员[21],表明学区教育联合部的职责实为第二师范学校所承担,师范学校拥有一定的政府职能。民国九年第二师范学校提交《学区教育联合部第一次概况报告》,报告一年来学区调查、出版教育月报等活动内容[22],印证了第二师范学校已经行使了行政职能。

师范学校的行政职能和师范学区职责表明,在近代社会转型、民族国家建设的过程中,民国政权为了强化对地方社会的控制,试图利用教育系统,从文化、意识形态和政治上将其影响力渗透到地方社会,以建立起国家政权的有效管制。故而师范学校在近代社会转型中扮演着一定的政治角色。忽视了这一点,师范学校的特质就被抹杀了。[23]第二师范学校历年档案“文牍”资料也进一步印证了师范学校的这一政治角色。“文牍”呈送的对象,均为第二师范学校的上级政府首长,如安徽省教育司长、科长和内务司长等。从呈文内容看,无论学校发展、建设等内部事务,还是学区对外各项活动均需要向上一级政府报告,例如民国八年八月第二师范学校呈送的报告,涉及筹办学区联合运动会、申请学区教育联合部经费和组织全徽教育协进社等事项。这些事项不仅需要得到上级政府部门的批准,还需将各种会议记录、会议过程情况上交省教育司。可以看出,上级政府抓住师范学校这个中心环节,就可以实现对学区教育的控制。正是从这个角度看,师范学校成为国家权力延伸至地方的最好渠道。

二、小学教育的不均衡发展

上文已述,在师范学区制度下,第二师范学校负有管理本学区教育的职责。基于学区职责,第二师范学校每年组织教师赴歙县、休宁、祁门、婺源、黟县和绩溪六县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报告登载于学校档案汇编杂志中。调查报告及有关数据,具体呈现了民国初年徽州小学教育发展的基本状况,如表2。

表2 民国三年至十一年徽州学区小学校统计表[24]

由表2可见,自民国三年开始,第二师范学校即进行了学区小学教育发展状况的调查。这与教育部民国三年颁布的《教育部整理教育方案》有关。《方案》鉴于“师范学校教员,闭户而谈外国教育学理,于其本国或本区域内教育之情形,暗然无所闻之”的通病,规定“凡师范学校校长暨担任教育科目之教员,每年课余有视察本区内教育情况之义务,归时有提出报告开会研究之义务,其旅行费由学校支出之。”[25]因此,民国三年以来学区小学状况调查,是学校执行教育部政令的结果,故而刊登于学校杂志中,以备考核。

据表2,徽州各类小学中,以国民小学数量增加最快,从民国四年112所到十一年259所,增长131%;学生数量从4049人增加到10353人,增长156%。

表3 安徽省小学统计表(1916.8-1917.7)[26]

表3为民国五至六年安徽省小学统计数据。据表2、表3,同时期徽州国民学校和高等小学的总和是全省的11.4%,国民学校、高等小学学生数量分别为全省的7.83%和9.68%,学生平均经费则高于全省平均数。如果考虑徽州是全省人口最少地区的因素[27],徽州小学发展规模实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虽然徽州小学教育发展总体呈现较好的态势,但各县小学校发展并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县域、城乡的不平衡,如表4。

表4 民国徽州各县小学数量统计[28]

据表4,历年各县小学发展以歙县为最,其次为绩溪、婺源、休宁县,而祁门县学校和学生数量均最小。显然,各县小学教育发展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平衡。人口数量与学校规模虽然存在一定的关联,但不是教育发展不平衡的唯一因素。据民国八年的人口统计,歙县424982人、休宁136084人、婺源245465人、祁门130437人、黟县85032人、绩溪111083人。[29]尽管歙县人口居六县之首,小学发展规模较快,但祁门和绩溪县的人口基本相当,而绩溪县小学生、学校数量则是祁门的3倍和2倍。即使人口少于祁门的黟县,其学生数也比祁门县多出二三百人。

一县之内,城乡教育发展也不平衡。休宁县小学教育发展速度较快,一度被评为教育先进县,但全县城乡小学发展极不平衡。根据民国九年调查数据,该县小学共39所[30],其中县城小学2所,以屯溪镇为中心的隆阜、黎阳、阳湖等周边地区11所,其他乡村小学总共25所。[31]由此可以看出,在学校分布的地理空间上,休宁县以县城和商业重镇屯溪镇为中心,城镇小学占全县小学数量的33%,城乡小学布局极不平衡。此外,小学的规模也反映出城乡教育发展的差异。调查数据显示,在教员、学生数量上,以县城海阳小学规模最大,教师7人,学生138人。而普通乡村一所小学的教师最多3-2人,最少1人,学生数量大多维持在30-20名的水平。休宁县小学教育发展的状态,十分典型地反映了城乡教育发展的不平衡,中心市镇与偏僻乡村的不平衡。

徽州六县小学发展的快慢、不平衡,与地方民众对教育的支持密切相关。例如发展较快的绩溪、休宁县,社会各界民众对于教育发展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和支持。绩溪县“民国成立,邑人对于小学教育,尤为重视,城乡学校之创设,风起云涌,盛极一时。”[32]休宁县“私人办学之风盛行,许多开明士绅、商人及社会贤达,纷纷捐资助学,少者上百元,多者达万元。从民国7-11年,本县捐资助学受奖者有15人,其中3人捐资金额达千元以上。”[33]歙县小学教育规模最大,也是得到了各界人士的支持。据档案记载,一是徽商的支持。歙县南源口镇致中小学就是本村徽商出资创办的。据该小学成立时编印的《皖歙县南源口镇致中小学校成立纪念大会汇编》记载,致中小学校长汪延龄,其父是“本里汪鉴甫老先生,商界中的巨办。他早几年想开办学校。”汪延龄为实现父亲的愿望,从上海回到家乡“志父之志,创办学校”。[34]显然没有徽商汪氏父子的支持,致中小学难以成立。二是普通村民的支持。歙县私立定山初级小学校从筹划到成立,村民扮演着主导的角色。依据定山初级小学董事会记录,该校的成立源自张翰飞等22名张姓村民的提议,反映了普通村民对兴办乡村小学的热情。由村民推选而产生的学校董事会,在筹措学校经费的过程中,积极与本村张世德祠堂、嘉乐堂祭祀会协调,通过收取谷租、鱼租等方式筹集办学经费。为了推动新式学校教育,董事会讨论了取缔私塾的议案,决定“由董事会推选干员会同保甲长劝导停办,如顽固不从,呈明官所依法取缔之。”[35]不难看出,没有村民和徽商的积极支持,不仅小学经费难以筹措,而且也难以持续发展。

三、地方教育组织与地方教育发展

1915年新文化运动至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前的十余年间,是中国思想界最为活跃的时期。在此期间,新教育思潮奔腾翻涌,民间教育组织脱颖而出,对基层教育界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全徽教育协进社”(后改称全徽教育联合会)即是此时期成立的徽州民间教育组织,积极参与和推动地方教育的改革、发展,表现了五四时期民间组织关注社会改革的特点,但其向行政权力扩张的趋势又有别于其他民间团体组织。

全徽教育协进社成立于民国八年(1919)五月十八日,为徽州地区成立时间最早、规模最大的民间教育组织,其性质定位于“地方教育联络机关,……社会自动事业”。宗旨有三,“一曰改良普通教育,二曰提倡职业教育,三曰推行社会教育。”[36]表达了徽州教育界改革、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目标和愿望,也反映出五四时期教育思潮的广泛传播,在地方社会引起的共鸣和认同。

第二师范学校与全徽教育协进社关系密切。根据档案记载,第二师范学校是全徽教育协进社的发起、筹办单位,宣言书的发布、组织章程的起草,以及向安徽省教育厅提交申请报告,均由第二师范学校操作。同时,协进社主任由第二师范学校校长胡晋接担任,协进社召开的历次会议及议案等情况均由第二师范学校上报教育厅审查、备案[37],因此第二师范学校不仅与全徽教育协进社关系密切,而且在该组织中居于领导的地位。

全徽教育协进社的成立吸引了徽州教育界众多人士,入社会员多达166人,成为科举停废之后徽州教育界最大规模的聚会,“尤可令人愉快者,徽属自科举停止之后,学界中人,颇不易于集合。此次六邑人士,或相距百数十里,或相距二、三百里,皆不辞跋涉之劳,……共谋进步。此会可谓极一时之盛,而于教育前途实有裨益。”[38]

全徽教育协进社“极一时之盛”,与徽州及安徽教育界面临的严峻形势有关。一是学校数量急剧下降,如表2所见,徽州六县民国四年至六年间,国民小学和初等小学数量减少近30%左右。二是经费的困难。据文献记载,安徽省教育经费被挪做军用,故而被削减53%,甚至民国五年(1916)五月六日,安徽巡抚使倪嗣冲通令各县官立学校一律停办,将办学经费移作地方办理团防之用。[39]安徽教育地位由此落居于全国倒数第二位。[40]在此形势下,教育界希望通过组建教育团体,成立联络机关,表达自己的诉求,解决教育发展环境问题。此外,地方办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具体问题,也需要有统一的协调、处理机构来帮助解决。据《全徽教育协进社议案》记载,各县、学校所提交的请求处理的议题,如教材选择、国语推广、女子教育、私塾取缔等问题,几乎涉及教育发展的所有方面,这是各级学校无力、无法解决,又与学校自身发展密切相关的问题。尽管民国初年县级教育行政设有劝学所机构,处理教育行政事宜。但劝学所独立性差,结构及人员组成也十分简单,[41]且权限仅于劝学、调查等事务,不可能协调、处理各级学校面临的问题。因此县级教育行政权力的缺位,为全徽教育协进社民间教育组织的活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地方政府教育行政权力的缺位,也为全徽教育协进社从民间组织向行政权力扩张提供了可能。民国十一年(1922)五月婺源第四届会议决定,全徽教育协进社改称全徽教育联合会。理由是“协进社原属私人组织,以共同研究地方教育为职志,然其范围不能及于教育行政,故对于教育上仍不能圆满之效果,故建议改本社为全徽教育联合会,建设于各县法定机构之上,以便将来关于全徽教育行政上之一切提议,亦得有正当之解决。”[42]从全徽教育协进社到全徽教育联合会,显示出徽州民间教育组织向行政领域扩张的趋势。

全徽教育协进社运作方式是由会员或学校提出议案,经会议讨论形成处理意见,最后交付处理。《全徽教育协进社议案》具体记载了民国十、十一、十二年歙县、婺源、休宁会议提案名称、内容和提案人,以及议案处理情况。如民国十一年五月婺源第四届会议议案41条,“关于社务改进案三,关于学校教育实施案十六,关于通俗教育案三,关于女子教育案三,关于教育经费案七,关于教育其他案九。”[43]这些议案广泛涉及学校建设、女子教育、职业教育、乡土教材及职业和戏剧调查等方面,显示出全徽教育协进社对地方教育发展的高度关注。从档案记载看,全徽教育协进社议案的处理,均得到落实,能够发挥一定的作用,产生积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其一,解决了小学建设中的具体问题。例如“请根据新定教育方针组织全徽小学校教材审查委员会以次审定适用之小学教材案”,事涉废除晚清教材之后的新教材选择问题,经审议后“议决:由本会函请第二师范联合各县教育界组织小学教材审查会。”[44]又如“请各县教育机关组织不常见儿童特别学校案”、“劝各校兼收贫苦学生案”、“请推广女子教育案”等,均涉及到徽州小学教育发展的诸多问题。并且,这些议案基本得以落实。

其二,促进了小学经费补贴办法的修改。民国初年,小学教育制度尚处于初创阶段,小学经费补贴办法存在一定的缺陷。民国八年三月歙县教育会出台小学资质等级及经费补贴办法,在学校资质等级的认定上只是简单地列出“教授管理训练合法”、“曾办毕业一次者”等评判标准。[45]学校资质评判标准的粗糙,引起各校不满。经费补贴关系到学校发展,全徽教育协进社在民国八年五月十八日第一次会议上,提出“教育厅酌定视察学校评判等第之标准案”议案,[46]具体细化甲乙丙丁四级资质小学的教师、学生等标准,最后“申告各县教育会、劝学所”执行,改进了小学经费补贴办法。

其三,处理、解决了学校腐败案件。民国十一年五月婺源第四届会议,代理校长江慊提交《新安公立甲种商业学校学款经理员书案》,反映该校腐败问题。全徽教育联合会收到议案后,迅速做出反应,“议决:由本会另举经理员接理,当即全体公推江铁纯先生为新安公立甲种商业学校学款经理员,又由各县公推清理员清查前经理耿少安君账款。”要求公推的6名“清理员向耿经理追回各项证据、账款,交付接理”[47],着手该案件的调查。

会后,清理人员赴甲种商业学校核查经费问题,并将调查结果《清理新安公立甲种商业学校学款之经过报告书》报告民国十二年五月全徽教育联合会。报告除文字叙述外,还编列《新安公立甲种商业学校学款经理员耿少安君交来紫阳资产契据卷宗清单》和《前任甲商校长江慊交来租息金征收誊清单》,详细介绍了贪腐案件的来龙去脉。随后该校校长沈鈺向全徽教育联合会提交《报告甲商学款收支状况并请议清理经理两案》,报告学校案件处理及财务收支的具体情况,表明案件调查和处理结束。从这起案件的调查和处理的过程看,全徽教育联合会发挥了主导作用,在清查人员的配备和调查权的使用上,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该组织承担了部分教育行政的职能。

综上所述,民国初年徽州教育档案内容丰富,具体记载了民国社会转型条件下,徽州师范、小学教育和民间教育组织建设与发展的真实形态。民国徽州教育的发展历程,既呈现出民国教育制度在基层社会演进和变迁的历史,又表现出徽州教育发展的地域特性。第一,综观徽州不同类型的教育活动中,第二师范学校在民国初年徽州教育发展的进程中,发挥了主导作用。依据师范学区制的安排,第二师范学校不仅履行了为地方培养小学教师的职责,还积极组织了本学区的小学教育调查,筹办和领导了地方教育组织“全徽教育协进社”,在徽州教育近代化的过程中扮演了主要角色。第二,尽管民国社会制度的转型推动了徽州小学教育的总体发展,但县域、城乡教育发展的不平衡现象较为突出。徽州小学发展的案例表明,教育的发展始终离不开地方民众的支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发展近代教育的热情,是决定基础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第三,“全徽教育协进社”以民间教育组织的形式参与地方教育改革,推动了徽州教育的发展。地方教育行政权力的缺位,不仅为“全徽教育协进社”提供了活动的社会空间,也为其向行政权力扩张提供了可能。总之,民国徽州教育的发展,表明制度转型是教育发展的根本,社会各界的支持是教育进一步发展的动力。而政府对学校的严格控制、教育的不平衡发展,以及民间教育组织的行政化趋向,既揭示出民国教育发展的基本特点,也暴露出地方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注 释:

①这批教育档案共28册,其中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档案12册,致中小学等小学档案9册,“全徽教育协进社”档案1册,歙县教育会文书2件,其他教育档案4册。原件分别收藏于安徽师范大学、黄山学院图书馆。

②第二师范学校原名安徽省立第五师范学校,民国三年改为现名。民国三年九月《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杂志》第一期,“本校第一年之概况”。

③朱有瓛:《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三辑下册),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570页。

④民国十六年《黄山钟》第六、七期合订本。

⑤安徽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安徽省志·教育志》,北京:方志出版社,1997年,第398页。

⑥安徽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安徽省志·教育志》,第376-377页。

⑦休宁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休宁县志》,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433页。

⑧李国钧、王炳照主编:《中国教育制度通史》(第七卷),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3页。

⑨丛小平:《师范院校与中国的现代化》,《开放时代》2010年第1期。

⑩民国三年九月《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杂志》第一期,“本校第一年之概况”。

[11]《教育部公布师范教育令》(1912年9月29日),陈学恂主编:《中国近代教育史教学资料》(中册),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年,第195页。

[12]安徽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安徽省志·教育志》,第376页。

[13]民国三年九月《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杂志》第一期,“校舍”。

[14]《教育总长具呈大总统拟暂设高等师范六校统一教育办法》,童富勇主编:《实业教育、师范教育》,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798-799页。

[15]参见《教育部通咨师范学校应行报告条目》,童富勇主编:《实业教育、师范教育》,第805页。

[16]马啸风主编:《中国师范教育史》,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8页。

[17]民国八年八月《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杂志》第六期。

[18]民国八年八月《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杂志》第六期。

[19]民国九年九月《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杂志》第七期,“报告”。

[20]民国八年八月《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杂志》第六期,“报告”。

[21]民国九年九月《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杂志》第七期,“报告”。

[22]民国九年九月《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杂志》第七期,“报告”。

[23]丛小平:《师范院校与中国的现代化》,《开放时代》2010年第1期。

[24]《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杂志》民国三年九月第一期至九年九月第七期;民国十一年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黄山钟》第二期。

[25]转引自熊明安:《中华民国教育史》,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年,第49-50页。

[26]朱有瓛:《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三辑上册),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312-313页。

[27]安徽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安徽省志·人口志》,北京:方志出版社,1995年,第37-38页。

[28]《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杂志》民国三年九月第一期至九年九月第七期;民国十一年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黄山钟》第二期。

[29]安徽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安徽省志·人口志》,第37页。

[30]据民国八年八月《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杂志》第六期“本年度小学校一览表(自民国八年八月至民国九年七月)”,休宁县小学共39所小学;又据其“本年度小学统计表(自民国八年八月至民国九年七月)”,全县小学41所,如表4。数据差异的原因不明。

[31]民国九年九月《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杂志》第七期,“调查”。

[32]绩溪县教育志编委会:《绩溪县教育志》,北京:方志出版社,2005年,第381-382页。

[33]休宁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休宁县志》,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438页。

[34]民国十四年《皖歙县南源口镇致中小学校成立纪念大会汇编》。

[35]《中华民国念七年春月之吉立歙县私立定山初级小学校订董事会记录底稿簿》。

[36]民国八年八月《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杂志》第六期,“全徽教育协进社宣言”。

[37]民国八年八月《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杂志》第六期,“文牍”、“纪事”。

[38]民国八年八月《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杂志》第六期,“公牍”。

[39]转引自王世杰主编:《安徽教育大事记》,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28-29页。

[40]转引自王世杰主编:《安徽教育大事记》,第24页。

[41]李国钧、王炳照主编:《中国教育制度通史》第七卷,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7页。

[42]《全徽教育协进社议案》,“请本社为全徽联合会案”。

[43]《全徽教育协进社议案》,“民国十一年五月全徽教育协进社在婺源开第四届常年会议”。

[44]《全徽教育协进社议案》,“(乙)关于学校教育实施案”。

[45]《民国八年三月县教育会审查报告》。

[46]民国八年八月《安徽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杂志》第六期,“公牍”。

[47]《全徽教育协进社议案》,“民国十一年五月全徽教育协进社在婺源开第四届常年会议”。

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近代社会转型中的乡村教育变革:以徽州乡村为中心的考察》(编号:10BZS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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