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再良,王 哲
(1.六安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科系,安徽六安 237000;2.皖西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安徽六安 237012)
皖西农村留守儿童留守现状调查及教育对策探讨
郑再良1,王 哲2
(1.六安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科系,安徽六安 237000;2.皖西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安徽六安 237012)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特有的社会现象,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衍生物,现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通过对皖西农村留守儿童留守现状的实际调查,实证分析了皖西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剖析了留守儿童问题的四大成因,最后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
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教育;城乡二元结构;皖西
他们,是背井离乡的父母留在乡下的种子,像荒草一样的生长;他们,是中国社会转型的背影里的一个阴影,消隐在城里人的视野之外;从不奢望成为温室里的花朵,他们没有选择地留守,他们的青春,是草样的年华,自由却又写满孤独!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大规模地向城市二、三产业转移,形成了规模庞大的农民工队伍。然而,由于受到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和自身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这些农民工在自己进城就业的同时,却无力解决孩子进城上学问题。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只能选择将孩子留在农村,并托付给家里的老人或亲戚等监护,因而形成了数以万计的农村儿童被留守在乡村而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分离的局面。于是,一个新的弱势群体——“留守儿童”由此诞生了。据全国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约5800万人[1],并呈继续增长的趋势。留守儿童问题直接源自农民工问题,是“三农”问题的延续。农民工流动行为的背后,暗含着留守儿童问题的产生和发展。一段中国农民工流动就业的历史,也是一段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生活和成长的历史。
本研究是以皖西农村留守儿童作为研究对象,在深入调查取得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从微观角度对皖西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和心理方面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构建社会支持系统来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世上只有妈妈坏,生了孩子她不带,跟着爷奶吃咸菜,根本没有父母爱。爷爷奶奶说得好,成绩不好我不怪,千万不要去学坏”。这是流行于皖西地区的一首童谣,这首伤心童谣折射出皖西农村留守儿童的留守困境。作为劳务输出大市,六安市是安徽省留守儿童较集中地区之一,留守儿童总数在80万左右,留守儿童问题成了皖西地区重要的社会问题。为了深入研究皖西以及安徽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本课题组成员于2011年春节寒假期间,在皖西地区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共回收有效问卷412份,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本研究调查发现,皖西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类型有以下四大种:单亲监护、祖辈监护、亲戚监护和同辈监护。其中以祖辈监护为主,占61.58%(见表1)。
1、单亲(父亲或母亲)监护。单亲监护的主要特点是关爱不健全,造成父爱或母爱教育缺失。单亲监护中大多数以母亲监护为主,母亲在对留守儿童生活方面照顾得较好,但是由于留守母亲往往要面临超重的劳动负荷和生活的无依无靠,这种身心的压力再加上自身文化素质的偏低,势必将会影响到她们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教育引导。这是单亲监护在留守儿童的成长和教育方面存在的不足。
表1 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
2、祖辈监护。祖辈监护是指父母双方都外出后,由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来照顾留守儿童的监护方式。调查显示,祖辈监护是农村留守儿童的主要监护方式。祖辈监护特点是:①由于祖(外)父母大多年老体弱,他们不仅要照看好孙辈们,很多人还要耕种留守儿童父母抛下的田地。由于时间和精力原因,祖辈们在对儿童的生活照顾如营养、卫生等方面往往做得不够精细,这会影响留守儿童的生长发育[2]。②由于祖辈大多数受教育程度不高甚至是文盲,因此他们对留守儿童的学习辅导与监督只能是束手无策。③祖辈与留守儿童的年龄相差一般在50岁左右,这种年龄和时代的差距而产生的代沟会使祖孙辈心灵之间产生很大的隔膜,祖孙辈间思想沟通因而欠缺,因此在有些留守儿童出现心理问题或性格变化时,祖辈们难以及时察觉[1]。
3、亲戚监护。亲戚监护是指外出父母将孩子托付给亲戚朋友如叔、婶、姑、舅或朋友监管照顾的一种监护方式。这种类型在留守儿童监护中所占比例较小,其主要特点:监护人通常把留守儿童的安全放在第一位,而在学习成绩和物质方面的满足相对欠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和精神上的关注则更少。由于孩子是寄宿他家,亲戚朋友自己往往也有孩子,有时存在某些对待不公平现象,致使很多留守儿童明显感觉到有寄人篱下的不适,心情和心理发育会受到一定影响。
4、同辈监护。同辈监护是指父母外出时,由年龄稍大的哥姐来充当留守儿童监护人或留守儿童自我照顾的监护类型。这种监护类型的比例最小,但与前面三种监护类型相比,这种监护状况下的留守儿童压力最大。同辈监护人大都也是学生,他们一方面在生活上要自我照顾,另一方面还要应付学业,他们能否自控自己,本来就是问题。可以说这种监护情况下的留守儿童是在经受着生活压力和心理压力的双重考验。
家庭教育是儿童受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儿童的成长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村留守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和性格形成的关健时期,却得不到良好的家庭教育,无法感受到父母在情感上的关爱和呵护以及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这使得留守儿童对一些社会现象很容易产生认识和价值上的偏离[1]。不仅如此,在父母缺位的情况下,留守儿童不仅难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而且由于长期疏于管理,很容易出现放任自流、辍学厌学,心理和生理发育失衡等问题。加上孩子年幼,缺乏分辨是非的判断能力,他们很容易迷失方向,有的甚至还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调查显示,在亲情长期缺失的状况下,农村留守儿童已经产生了一系列心理、道德、安全和学习等方面的问题。
1、安全问题。留守儿童虽然有一定的监护人,但其监护人由于年龄、经济、认识等各方面的原因,无法对孩子进行有效的监管,留守儿童监护人与学校之间往往也存在安全教育衔接上的“真空”,致使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调查显示,33.6%的留守儿童身上曾发生过人身安全的事情。61.7%的留守儿童觉得有不安全感,如表2所示。
表2 留守儿童人身安全状况调查
2、性格心理问题。亲情关系对孩子的行为、心理和人格的发展有直接而重要的影响。留守儿童长期缺乏亲情的抚慰和关爱,存在严重的“亲情饥渴”[3]。调查显示,留守儿童中非常想念父母的占65.1%,只有4.8%的留守儿童表现出对父母没有明显想念心态(见表3),而大多数外出家长还没有意识到情感缺失给留守儿童成长带来的问题。外出父母在与留守孩子通电话时大多关心的是他们的生活和学习状况,而对他们的精神、心理方面关注的只占5.6%(见表4)。
表3 父母外出打工,你是否想念他们
表4 父母与你通电话时,最关心你哪方面
在其他监护人不能完全替代父母的亲情和完整的监护职责的情况下,留守儿童在遇到喜、怒、哀、愁时没有可信赖的倾诉对象,这样长期下去,留守儿童就会出现自卑、失望、焦急、柔弱无助以及对父母充满抱怨等心理问题,而有的留守儿童甚至会出现反抗或逆反心理(见表5)。
表5 留守儿童精神、心理状况调查
3、学习方面问题。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的环境孤独寂寞地成长,享受不到来自父母的亲情和关爱。家庭教育的长期缺失会对留守儿童的学习造成一定的影响,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留守儿童的学习心理方面的影响。由于长期得不到亲情的关爱,留守儿童变得自卑、空虚、失望,在学习上变得消沉,课堂上注意力不集中,学习上缺乏信心和动力。二是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学习辅导无能为力。大多数留守儿童的监护是祖辈监护,祖辈由于年龄大、精力有限以及文化水平低,对孩子的学习几乎起不到任何监督作用。在单亲监护中大多是母亲监护,由于母亲在家必须要承担家务、下田地农活和照顾老人等,在个人精力和时间有限的情况下,身心疲惫的妇女有时会忽略或减弱对孩子学习的监督。因此,留守儿童的学习状况令人担忧。调查显示:在留守儿童中,与非留守时相比:成绩明显下降的占7.6%,有时还有辍学现象发生(如表6),有33.5%的留守儿童明显表现出不想上学读书,而表现出很想上学读书的只有26.2%(见表7)。
表6 留守儿童学习情况调查
表7 留守儿童学习兴趣调查
由于贫困,留守儿童过早地体会到生活的辛酸和物质匮乏的压力。现实中,他们根本体会不到知识将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改变,学习成绩的好坏对他们来说,似乎已经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对他们来说“知识改变命运”好象是一句空话。
4、道德品质方面。心理学家认为,留守儿童正处于道德品质和人生观形成的关键阶段,此时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而得不到良好的家庭管教,在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的形成上缺乏父母的正确引导,致使留守儿童不仅在行为习惯上易发生消极变化,而且极易产生认识、价值观念上的偏离[3]。这些主要表现在放任自流、违反校纪、打架闹事以及在社会上混等不良行为。调查显示,只有24.1%的留守儿童行为表现与父母在家时一样,而大多数留守儿童都有不良行为表现(见表 8)。
表8 留守儿童道德品质调查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既有个体层面上的原因,也有制度层面上的原因。从个体层面上看,留守儿童父母在城市打工收入低以及流动性大等原因是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从制度层面上分析,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以及由此决定的城乡义务教育分割的局面是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首先,农民工在城市就业收入偏低是普遍现象。调查显示,目前留守儿童父母在城市打工的家庭月平均收入一般在1000-1300左右[4],不足城市工人家庭月收入的一半。农民工在经济收入较低的情况下,还要支付城市的高成本生活费用,以及高昂的房租等。留守儿童父母较低的经济收入决定了他们只能有较少的收入剩余,这使绝大多数农民工面对城市公办学校高昂的“择校费”时只能“望校心叹”。因此,留守儿童父母较低的经济收入决定了他们的学龄子女只能是留守乡村。其次,留守儿童父母的职业特点决定了他们很难将子女带在身边。农民工在城市就业的行业大多都是城市人所不愿从事的“脏、累、险、苦”行业,例如餐饮、买卖蔬菜、小商品买卖、建筑业、打扫卫生等。而且工作具有流动性较大、工作时间长、工作时间的不确定性等特点,致使农民工没有条件将子女带在身边上学和照顾。另外,农民工在城市打工时很多都没有自己独立的居住场所,都是租个小房居住或挤在狭小的工棚里,无法提供子女一起生活和学习所需的环境条件。所以,留守儿童父母在城市的职业特征和就业状况迫使他们无法将子女送到城市学校入学(见表9)。
表9 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入学情况调查
在城市教育体制没有给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留出就学空间的情况下,农民工子弟学校为解决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发挥了重要的补充作用。然而农民工子弟学校也面临着一系列办学困境。首先,农民工子弟学校很难取得合法办学的资格。以北京市为例,在2006年已经开办的350多所农民工子弟学校中,大部分没有办学许可证。北京市海淀区40余所打工子弟学校当中,只有3所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2006年7月,海淀区教委四停30余所农民工子弟学校,万余名学生面临分流困难[5]。其次,农民工子弟学校普遍存在着教学条件差、教师流动性大、教学质量差和教学管理不规范化等问题,这迫使一部分农民工不得不把随带子女送回农村老家正规学校入学,这又导致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增加。
留守儿童在农村出现很多问题,那么随同父母一起到城市里接受教育的情况又如何呢?现实情况也不理想。《人民日报》曾报道,在北京的300万流动人口中,6-14岁的儿童达10万人之多,而其入学率仅为12.5%,还有87.5%的学龄儿童望“校”兴叹。难道是他们拒绝教育吗?不,是高额的教育费用使他们望而却步。多年来,城乡分割的义务教育制度,断送了多少孩子的城市上学梦?又加剧了多少农民工子女留守农村?这无从统计。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国义务教育实行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只有户籍所在地才能享受国家所规定的义务教育。那么,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意味着农民工如果带孩子进城就读,就必须缴纳较高的借读费和学杂费[6]。近年来,虽然国务院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农民工子女就学应该以流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很多城市也相继取消了对流动儿童收取借读费的规定。但是,一些城市学校却打着别的旗号继续对流动儿童收取高额费用。例如,北京市某些学校针对农民工子女每个学生收取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的费用[4]。如果外地人不能交纳这些额外费用,学校就以没有名额或座位等种种借口拒绝接收外地学龄儿童。因此,一些针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政策规定仍然没有跳出户籍制度的制约。
表面上看,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留守孩子家庭环节的缺失,实际上则是“三农”问题的另一种显象[1]。“缺失父母”只是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困惑的直接原因而非深层原因。尤需追问的是,他们为何“缺失父母”?显而易见,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城市发展与农村发展相互脱节,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受农地制度及其他一系列歧视性政策所限而导致的城乡发展鸿沟继续扩大,才是问题积累和矛盾恶化的关键所在。不可否认,庞大的农民工队伍已经成为城市经济发展不可替代的生力军,却遭受着付出与所得的长期不对等。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决定了农民工在城里就业只能扮演“外乡人”的角色,始终难以成为市民一族。壁垒森严的户籍制度是一道深不可测的鸿沟,他们只能仰望却无法跨越。辛酸的一代农民工因教育和发展机会的不平等而总体性沦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何尝不寄望于自己的后代能改变命运?可现实之残酷,他们只能无奈地让年幼的儿女留守农村接受“代际遗传”。因此,留守儿童问题,看起来是教育问题,根子却是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问题,是社会转轨时期阵痛的衍生物。
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将会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留守儿童教育不只是农民工的家事,实实在在是国家和全民的国事。如果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得不到解决,留守儿童家庭“边缘化”,那他们离“毁掉的一代”就不远了。西方有句名言:“一个母亲胜过一百个教师,一个父亲胜过一百个校长”。决不能让农民工为城市文明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出现“富了一代人,垮了下一代”的现象。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解决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从短期和长期内寻求对策。短期内需要政府、学校、家庭和社区合力构建社会支持系统来解决和减轻问题;长期内则应从体制上入手,即努力创造条件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从根本上结束留守现状。
1、寄宿制学校模式不仅可以解决留守儿童生活无人照顾、学习和安全得不到保障等问题,而且能帮助留守儿童提高学习成绩、改变辍学倾向、培养道德情感和提高社交技能。寄宿制学校模式使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生活成长,以对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让留守儿童在同龄群体中感受到生活的快乐。因此,寄宿制学校模式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进城农民工的后顾之忧,不失为一种较好的选择。
2、代管家长制模式是多方协作共同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留守儿童监护体系。代管家长不仅是留守儿童形式上的“临时父母”、“临时哥姐”,更是他们生活上、情感上、教育上的“亲人”。代管家长的主要职责是采取多种形式与留守儿童保持对话、沟通,定期与孩子联系,定期与老师、监护人保持联系,解决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和思想上遇到的困难,帮助他们弥补情感缺失、提高知识水平,促进其健康成长。
3、留守儿童小分队模式。2006年,被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央电视台等五家单位联合授予全国“十佳”少先队员荣誉称号的安徽省肥东县留守儿童谭海美组建的“留守孩子”小分队在全国是个突破[6]。留守小分队用一颗孤独的心去温暖另一颗孤独的心,他们彼此温暖,互相帮助,共建一个温暖的家。留守小分队是短期内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一种较好模式,应该在全省和全国推广。
少年儿童的教育历来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责任。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与成长在社区教育这一块目前还处于空缺之中。因此,需要在地方政府的支持或参与下,由基层学区和共青团牵头,联合妇联、工会、村委会、学校,共同构建农村儿童健康发展的教育和监护体系。这些社区机构可由离退休教师、青年志愿者等人员构成。①社区应为放学回家的留守儿童开辟一片固定的活动空间;②社区要在净化社区环境的基础上,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③对他们的业余活动加以规范和引导;④使孩子们在文明的社区文化中受到有益的熏陶;⑤对留守儿童的优良道德品质的形成进行塑造;⑥社区是家庭、学校之外的另一种与孩子们互动的关系,同时也起到了一种沟通家庭、学校与孩子们之间关系的桥梁作用,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协调配合,形成一股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合力。
20世纪90年代初应运而生的农民工子弟学校,为解决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发挥了重要的补充作用,为许多不愿骨肉分离的农民工家庭解决了孩子的入学难问题。然而,民办农民工子弟学校却面临着教学设施和条件简陋、经费投入不足、教学质量和管理较差等诸多困境,尤其是很难取得合法的办学资格。因此,必须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的有关规定,对于为农民工子弟提供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应该适当降低设置标准。2010年的春节联欢晚会上,来自北京一所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孩子们表演的诗朗诵中“别人与我比父母,我和别人比明天”的心里话,让许多人的心灵受到震动。可以预测,在目前和将来的较长一段时间里,打工子弟学校都会作为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入学的主渠道之一而存在,国家和政府必须支持和加大对孩子们的扶持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流动儿童在城市“不但有学上,而且能够上好学”,才能减少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
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最直接有效的办法莫过于让子女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如果留守儿童能随父母进入城市学校就读解决入学问题,应该是个很好的选择。但是,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国义务教育实行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原则。这就意味着城市公共中小学教育资源是不对农民工子弟开放的。尽管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强调了对非户籍所在地,特别是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确定了流动人口子女居住地人民政府要为他们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但是不少城市仍然以财政困难为由对流动儿童入学设卡,有以流入地政府单独承担流动儿童的教育费用不合理应让其原籍政府承担或分担部分教育费用为由收取流动儿童额外的入学费用[7]。无力负担较高的借读费和学杂费的农民工只好把孩子送回农村,这在客观上又促进了更多的农村留守儿童产生。幸运的是,2010年教育部发布《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从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完善招生入学政策等方面向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10项要求,要求各地要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取消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问题[8]。这使城市的流动儿童终于看到了一线“曙光”。
留守儿童问题要想得到根本解决,必须从体制上入手,即在努力创造条件的情况下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社会体制,包括取消对农民工的歧视政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拆除就业、医疗、教育等制度的壁垒,给城市农民工市民待遇,这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所在[9]。
长期以来,城市农民工备受歧视和不公正待遇的现象并没有发生质的改变。近几年,虽然政府的政策对农民工越来越宽容,但是由于长期的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社会文化心理因素的深刻影响,农民工并没有在城市找到归属感,他们一直是城市中的边缘群体。这不仅影响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也有悖于社会公平。因此,必须加快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城市政府要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留守儿童跟随父母到达城市后有学上,上好学。确保农民工子女入学后与城市学生享有统一的权力和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与其父母长期分离的状况,使越来越多的农村留守儿童结束留守生活。
[1]委员关注:中国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监护状况堪忧[EB/OL].http://new s.163.com 2010-12-22.
[2]叶敬忠,王尹欢.留守儿童的监护现状与特点[J].人口学刊,2006,(3):55-59.
[3]谢海燕,刘玖玲.农村留守儿童现象分析[J].理论观察,2006,(4):88-89.
[4]吕绍清.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的挑战——150个访谈个案分析报告[J].中国农村经济,2006,(1):49-56.
[5]农民工子弟学校的“京城突围”[EB/OL].http://new s.sina.com.cn/o/2006-09-08.
[6]关注安徽百万留守儿童——“三种模式”尝试破题[N]安徽日报,2007-01-10.
[7]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的背景下“两童”教育问题的研究[EB/OL].http://www.lw lib.com/htm l/jiaoyulei/jiaoyulilun/2009/1107.
[8]教育部提出十项指导意见治理择校乱收费[EB/OL].http://edu.ifeng.com,2010-11-02.
[9]徐群.关注留守儿童教育与创建和谐新农村[J].现代农业科技,2007,(11):156-157.
Investigation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for the Left-behind Children in Rural Areas in West Anhuiand Its Countermeasures
ZHENG Zai-liang1,WANG Zhe2
(1.Department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Lu’an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Lu’an237000,China;2.College of Econom ics and M anagement,W est A nhui University,L u’an237012,China)
The p roblem of left-behind children in rural areas,w hich becomes a peculiar social phenomenon in the p rocessof China’s industrialization and urbanization.is the derivatives of urban-rural dual structure and now has become a serious social p roblem.In this paper,an positive analysison the he current situation fo r the left-behind children in rural areas in West Anhui is app lied by using the p ractical investigation.The paper analyses the four p rominent causes and puts fo rward the specific countermeasures and p roposals.
left-behind children;left-behind children in rural areas;education for left-behind children;urban-rural dual structure;West Anhui
C913.5
A
1009-9735(2011)03-0053-06
2010-11-19
郑再良(1968-),男,安徽霍山人,六安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科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经济法、教育法;王哲(1972-),男,安徽六安人,皖西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三农”问题、区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