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传山
(鸡西市消防支队,黑龙江 鸡西 158100)
在一些工程设计中,由于在对规范的理解和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偏差,以至在设计中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的问题在设计图纸报审过程中经消防主管部门提出,得以进行修改,有些问题,虽然未提出意见,但也会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隐患。通过对许多工程设计实践以及对一些工程情况的了解,觉得有必要提出以下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以便引起重视,使系统能更好地满足消防的实际要求。
1 需要与其它专业配合的问题。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的设计并不只是某个专业独立完成的事情,它需要各专业之间的密切配合。例如有关防火阀进入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的问题,电气设计人员必须和通风空调专业的设计人员密切配合,了解清楚哪个阀对应的是哪台风机或空调机,作出一个详细的联动动作表,提交给系统的承包商,以便在编制软件程序中将此逻辑关系一一列入,否则,无从满足火灾情况下的联动要求。尽管有的承包商可能会根据图纸和现场的情况作出某些判断,但是否准确,并不能有完全的把握,甚至有些还出现错误。又如对于气体灭火系统,采用气体灭火的部位,一般来说是建筑中比较关键和重要的部门。为了有效扑灭不适合用水扑灭的火灾,而采用气体灭火。对此空间而言,应该是和其它房间完全隔开,形成一个封闭的空间,一旦气体喷出,只限定在此空间内。因此需要向建筑师提清楚要求,让建筑专业将防火的隔墙砌到顶。另外为这种房间服务的送风和空调管道,在进入该房间时应有防火阀,以便在喷气前将其自动关闭,不使风道成为泄压的通道。这就需要与通风空调专业的人员密切配合。此种情况最容易发生在已建成的建筑中,原来仅按一般办公室设计,在一个防火分区内,其吊顶上方常未封死,当某个租户或业主进楼后,提出要将某个房间改成重要的房间而需要采用气体灭火系统时,往往会忽略这方面的要求而使其灭火系统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2 电气专业内部协调的问题。在设计一项工程时,电气专业往往分为强电和弱电,不同人员负责的设计内容有所侧重。然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人员对强电设计人员应提出要求,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建筑设计规范中,都明确要求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故名思义,专用回路是不允许在该回路上再接上其它的非消防负荷。
建筑中的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报警和联动设备、消防泵、自动喷洒泵、排烟、加压风机、消防电梯、应急照明和疏散诱导灯等等都应采取双电源供电,并应在末端进行互投。对于以上各类系统的电源,务必确保,才能保证在火灾情况下能够采取相应的对策,使火灾的损失减到最小。可是在实际设计中,有的人为了图省事,图方便,而将一些非消防的设备接到消防供电回路中来。例如在某些建筑中,由于其建筑面积不大而只设置了两部电梯,根据规范要求需要设置其中的一部为消防电梯。按要求,应该有两路电源引入到消防电梯机房中,一路引到普通电梯机房。但在设计中,有的设计人员往往为了图省事,而将消防电梯和普通电梯共用电源,这和消防规范是不相符的。普通电梯的接入,势必影响到消防电梯的可靠性。另外对于排烟风机和正压送风机,由于这类设备的用电量往往不是太大,而且分布较为分散,在这些设备的附近,常常有一些空调机或普通的送排风机,因而有的设计人员在给排烟风机两路电源供电时,接上了一些空调机或是普通的送排风机。这些设备的接入,无疑给这些回路的安全性带来了一定的隐患,一旦这些设备发生故障造成短路,则要央及到两路电源的可靠性。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中,风机、送排风机及排烟、加压风机的控制原理图是由强电人员设计。在消防联动设计中,对于所有必须在火灾情况下联动的设备,有的设备在正常运行时是由楼宇自控系统控制运行,有的设计人员仅仅考虑了楼宇自控的接口,而遗漏了消防联动的接口。对于控制回路中,往往遇到在消防联动系统的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缺少消防联动的触点,有的在强电控制箱、柜到货之前发现,还好采取补救措施,请制造厂家按要求增加触点的端子。有的则是在现场安装时才发现,给施工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3 对于一些出租出售的写字楼等,在火灾探测器的设置中,由于初始设计时,对其大开间今后的需求很难预测,更不知其今后的装修情况如何,往往按照每个探测器所能保护的面积进行布置。在系统的设计中,不同的制造厂的产品,每个回路所接的探测器数量有一定的要求。在系统招投标时,承包商也是按图纸对每个回路所接探测器的数量有所考虑,并留有一定的余量,有的承包商出于经济上的原因或别的原因,没有考虑留有充分的余量。当大楼建成后,租户或买主进楼前,又提出许多装修的要求,将大开间分隔成许多小房间。在此种情况下,使得该回路所接的探测器的数量超出技术规定的要求,针对此种情况,建议在最初的设计时,注意应该留有一定的富裕量,以备装修改造等的要求。在增加房间分隔后而增加探测器,解决的方式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可以根据装修的情况,采取尽量增普通探测器的办法,由一个或数个带地址码探测器分别接几个普通探测器,虽然增加了探测器数量,但地址却未增加,或是增加很少。二是在增加普通探测器满足不了要求时,则每个增设的房间设一个带地址码的探测器,这种情况,所要求的是系统的每个回路所预留的余量要大些。根据实际建成的办公楼的情况来看,对大开间未作分隔的是少之又少,基本上都要新增房间隔断。
鉴于以上各因素,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中,应充分考虑今后使用而带来的变化和需求,注意留有余量,以便所设计出来的系统,不仅能符合当时的要求,而且能满足各种用户进驻后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筑中消防报警的适应性,而且变化改动最小,既满足实际要求,又符合规范的要求。我们说建筑质量,首先应是设计质量,质量的好坏,安全问题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之一,消防安全是决不可轻视的问题。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特别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建筑设计也要进入国际市场,这对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来提出的建筑质量终生负责制,负责任的持续时间长,而且还提出了事故责任的全额赔偿,这些无疑对设计人员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作为设计人员,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对于所设计的系统、图纸及文件,应该严格按现行的规程规范进行,绝不能图省事而草率行事。对于应由承包商或施工方应达到的要求,在设计说明中也应明确提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设计和施工均能满足要求,达到一个更完善的程度。
[1]蒋礼堂.也谈住宅总进线设置漏电保护 .《建筑电气》2001;4.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