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
(钦州供电局,广西 钦州 535000)
电能表是供电企业向用电客户计量电能量的“电秤”。计量装置是用于电能计量的整套设施。主要包括电能表、电压(电流)互感器、二次连接线、计量箱和铅封等。计量装置管理是供电企业保证计量装置安全运行准确计量的首要任务,是电力营销工作中的关键环节,也是防止窃电行为的重要手段。电网企业安装在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是计量网间或省间交换以及发电厂上网或大用户使用的电能多少的设备,是电量交换或供用电双方电贸易结算的法律依据,其计量结果是否可靠、准确、真实,直接关系到双方或多方的经济利益。国家和行业也出台了各种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等,来规范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程序。
作为电网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的电能计量装置,其管理要达到怎样的目标是我们要讨论的首要问题。管理目标应该是通过管理程序和专业技术监督来创造条件整体提高电能计量装置的计量性能并达到如下目标:
1.1 提高电能计量装置运行安全可靠性。
1.2 提升其计量的准确性。
1.3 避免电量的流失。
1.4 降低线损率。
同时也要考虑到企业的经营成本,不能无限制地增加设备和人工成本。综合起来,电网企业中的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目标是既要考虑管理成本又要保证电能计量装置的计量性能。
根据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规定,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客户所计量电能多少和计量对象的重要性分为五类。
Ⅰ类:月平均用电量500万kWh 及以上或受电变压器容量为10000kVA 以上的高压计费客户的电能计量装置。Ⅱ类:月平均用电量100万kWh 及以上或受电变压器容量为2000kVA及以上高压计费客户的电能计量装置。Ⅲ类:月平均用电量10万kWh 及以上或受电变压器容量315kVA 及以上计费客户的电能计量装置。Ⅳ类:用电负荷容量为315kVA 以下的计费客户的电能计量装置。Ⅴ类:单相供电的电力客户计费用的电能计量装置。
任何一个供电点或受电点都应装设电能计量装置计量其供电量或用电量。根据客户的电压等级,同时考虑其负荷容量及特性可以确定客户电能的计量方式。
3.1 高供高计
我国城乡普遍使用电压为10kV 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系统。对高压供电的客户,一般须经电压互感器(TV)和电流互感器(TA),在高压侧计量。对于具有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谐波负荷的客户,计量装置也应安装在客户受电变压器的高压侧。
3.2 高供低计
对35kV 公用配电网供电、容量在500kV ·A及以下的客户,或10kV 供电、容量在315kV ·A及以下的客户,也可经低压电流互感器(TA),在低压侧计量。
3.3 低供低计
我国城乡普遍使用的经10kV 公用配电变压器供电的客户,采用低压供电、低压侧计量方式。当负荷电流在80A 及以下时,采用直接接入式计量方式;当负荷电流超过80A 时,应选用经低压电流互感器(TA)接入式计量方式。
电能计量装置管理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4.1 电能计量装置所在计量点的性质
电能计量装置所在计量点的性质有很多,我们主要关心的一是客户类别,包括电厂上网关口、电网经营企业关口、供电企业关口等;二是计量方式,包括接线方式、单双向计量方式等;三是计量点的实际经常的负荷工况。
4.2 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主要针对于电能计量装置中的电能表设备,电能表的附加误差主要是由于环境温度、电磁场干扰、辅助电源的质量等因素引起,因此对环境信息的收集与评价有助于对现场运行的电能表计量准确度的评估。
4.3 电能计量装置的信息
电能计量装置的计量性能决定于电能计量装置中各项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应尽可能地选择适应计量点性质和环境条件的计量器具。电能计量装置中电能表、电力互感器的结构、型号、测量范围和基本误差或等级等信息的监督和管理,是对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的计量准确度进行评估的基础,同时全面掌握和管理好这些信息,对于评估运行中的
电能计量装置的使用寿命和是否需要设备改造均有帮助。
4.4 电能计量装置的计量准确度的评估对电能计量装置在运行中的计量性能或计量准确度进行评估是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重要环节,正确的评估首先可以确定电能计量装置在实际运行中的计量性能是否在设计和规程规定的范围内,正确的评估可以使电能计量装置在正常的情况下使用时间尽可能地长,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5.1 计量方式的选择。对配电变压器容量150kVA 及以上的大用电客户和特殊用电客户,如诚信度不高、有窃电经历者应采用高供高计,对其他客户采用高供低计,对城乡居民用电实行“一户一表”低供低计。对100kVA 及以上用电客户,还应计量无功电能量。
5.2 组织机构。县供电企业应设立计量管理所(中监督的管理机制,并建立科学严密的计量装置管理办法(制度)。计量管理所(中心)负责所有高供高计和高供低计式计量装置的安装拆移;校表班负责电能表的修校和检定;大客户班负责高供高计式计量装置的管理;供电所10kV 专责人负责高供低计式计量装置的管理;0.4kV 专责人负责管理一户一表计量装置,供电所负责一户一表的计量装置安装拆移。
5.3 培养和建立一支思想素质高、技术过硬的计量安装队伍,实行专业化计量装置安装和拆换,并配备齐全装拆工器具和安全工器具。
5.4 建立健全计量装置资料,主要包括电能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固定资产账、卡片和电能表、互感器装拆移换凭证。此工作凭证是最基本、最原始的现场计量装置装拆记录,应按项目规范填写,特别强调的是,“客户代表”栏必须由客户签名,真正体现公开透明服务,程序合法按章履行。还有,临时用电计量装置登记簿、计量事故处理单、缺陷故障记录等,都应认真规范及时填写、登记,并实行微机化管理,逐步推行计量资产条码标识化。
5.5 计量装置的定期检查。检查人员应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熟练掌握发现问题的技能。特别是对技术性窃电行为的证据要有能力提取和鉴定。大客户每月不少于3 次,一般客户每月不少于2 次,城乡居民一户一表每月不少于1 次,并根据季节性特点,结合用电营业普查,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统一检查。发现故障和缺陷,由供电所、大客户班配合计量所(中心)及时到现场查证,做好记录并报用电营销部及时处理。
5.6 严格封印管理。封铅选用特制的具有编号、名称的新产品,封印由计量管理所(中心)、大客户班、供电所区分专用。电能表、互感器由计量管理所(中心)封印,计量箱外由大客户班、供电所10kV 专责人封印,一户一表由供电所0.4kV 专责人封印。相关人员领用铅封、封印必须登记。校验人员、安装人员和专责人员分别使用自己的专用封印。
5.7 及时处理计量事故。对客户原因造成计量设备损坏,如电能表、互感器损坏的应追究赔偿,并追补电能量。对非客户原因造成的计量事故,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8 对故意损坏计量设备的,对私自拆除、伪造封印、改动电能表(有功和无功)、电压、(电流)互感器或改变正确接线方式的行为,应先提取证据,再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给予处罚。对窃电性质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用电需求侧客户电能计量装置作为电能贸易结算的“公平秤”,其合理性和准确性,倍受电力企业和用电客户双方关注,直接涉及到电力企业和用电客户双方的经济利益。为了准确计量电能供销过程中流通的电能量,必须合理配置和正确设计电能计量装置,同时也要促进计量装置标准化管理和安全稳定运行。
[1]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SQ].2000.
[2]王月志.电能计量[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