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静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花江支行,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衍生金融工具是相对于股票、债券等初级金融工具(或基本金融工具)而言的,又称为“衍生金融产品”、“金融创新工具”。它包括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广泛应用的远期合约期货、期权、掉期和资产担保证券等衍生的金融产品,它们是从传统的金融产品——外汇或汇率、股票或指数等交易中派生出来的。近年来,一些银行、证券公司更是不遗余力地推出新的“组合”衍生金融工具,如封顶、保底、加圈、互换期权、汇价幅度期汇等,新的不动产类衍生金融工具、通货膨胀衍生金融工具也相继开出。
金融工具创新形势下的财务会计改革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财务会计的一次创新,它将涉及对传统财务会计理论在会计要素定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会计确认标准(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原则)、会计计量基础(历史成本原则)以及会计充分揭示原则、财务报表体系和结构等诸多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
衍生金融工具对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的影响。在传统的会计理论中,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负债则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从这两个定义中可以看出,传统会计在定义资产和负债这两种会计要素时,其立足点均在于:企业过去发生的交易事项;预期能够带来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增减。
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尚未履行或正在履行之中的合约,这种合约尽管也是被投资者所控制的,但其立足点不在于过去发生的交易事项,而在于未来期间合约的履行情况,其内涵着重强调的是:未来期间契约的履行情况、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
而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第133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衍生金融工具和避险活动会计》中,对该问题的论述更是有了突破。它认为,资产的第一个特征代表资产的实质,即资产定义的关键在于资产代表未来经济利益。由此所引发的是财务会计报表的其他要素以及一系列财务会计的基本概念的改变。
衍生金融工具对会计确认标准的影响。在会计确认环节上,传统会计理论的核心观念为权责发生制,同时要求被确认的项目要具有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权责发生制的会计确认标准是以过去发生的事项为基础,对未来发生的事项则不予确认。
而衍生金融工具由于不是过去事项的结果,其发生都预示着将来一系列的财务变动,这将迫使财务会计接受这样一个事实:诸如外汇远期合同这样的未来交易必须在财务报表上予以反映,否则不但所表述的信息不具相关性,而且让使用者根本无法理解。这在传统的会计报表上是无法反映的,监管更无从下手。从会计理论角度上看,金融工具确认的关键是应以能够明确而具体地判断出金融工具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实质上已全部转移给了企业作为标准,而对许多衍生金融工具而言,实际上很难判断其风险和报酬是否已全部转移,可能在履约前只发生部分转移。
衍生金融工具对会计计量的影响。传统的会计计量建立在“历史成本”基础上。历史成本会计模式以交易发生时所付出的原始成本即历史成本作为会计计量属性,并维持这个属性,一直到相应的资产已耗用或销售,或负债已清偿为止。
然而对衍生金融工具来说,由于其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大,流动性太强,其市价随利率、汇率双重变动而波动,起伏很大,若继续沿用历史成本计价,已难以反映其真实价格及损益。这就要求用“公允价值”来作为这类交易的计量属性,并在会计报表中予以披露。历史成本不可能也不应该是财务会计唯一的计量属性,而应该是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同时并存。
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IAS39)中明确指出:首先,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应以其成本核算计量。其次,在后续计量时,对于衍生金融资产(不包括指定为被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资产),应依据衍生金融资产所属的不同类别,采用不同的计量属性:初始确认后,企业应以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资产;对不再要求按公允价值计价且有固定期限的衍生金融资产,应运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对于与未上市权益性工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有关、且须通过交付这种权益性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则应以成本计量。
衍生金融工具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传统的财务报表在揭示会计信息方面具有许多局限性,已无法适应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从中难以了解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及其风险状况,这显然与充分揭示的原则相违背,必须予以改进。即应对财务报表的格式、内容、方式等方面加以改进。
为此,IAS39 以IAS32 为基础,对衍生金融工具相关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作了进一步的修订,明确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对于衍生金融资产,应分重要类别单独反映,包括预付率、预计信用损失率、利率或折现率等;②披露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那些可供出售的衍生金融资产因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是否计入当期利润(或亏损),或直接在权益中确认,直到这些衍生金融资产被处置;③衍生金融资产的“正常方式”购买是在交易日核算,还是在结算日核算;④关于套期及其他附加披露内容。
从会计信息揭示着手,改进我国的会计信息揭示系统,增加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揭示的力度。可采取三种方式:①可在资产负债表上将衍生金融工具单列,并采用加括号注明的方法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数量、到期日及其公允价值等简单情况;②强化对会计报表附注、补充报表和附表等方式的运用;③加强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工作。
健全和完善会计立法与规范。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会越来越迅速,会计的发展必须与此相适应,才能更好地规范与引导金融业的发展。可借鉴基本金融工具的处理方法,对某些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在不改变现行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可以仿效。比如仿照金融企业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的确认、计量和列报原则及其避险的抵押、担保、风险储备金制度等。
重视对现行财务会计准则的改革和创新。除参照《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ED32)之外,还需进一步改革财务会计关于资产、负债等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改革会计确认标准,改革会计计量基础(计量属性);改革财务报表结构体系,如项目分类标准可考虑流动性分类与金融性、非金融性分类相结合;增设《金融工具明细表》(头寸明细表),以反映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等等。
提高从业人员水平。衍生金融工具不仅产生的时间短,而且性质复杂,许多从业人员对此尚很陌生,但它涉及的交易量大、风险大,必须予以充分披露。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不仅要从专业知识方面提高他们的素质,还要重视职业道德的培训,使其提供的相关会计信息真实可比、完整可靠。
[1]宋本强.基于会计视角的衍生金融工具特征分析[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08-06-20.
[2]胡著伟.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问题思考 [J]经济经纬.2003-03-25.
[3]唐恒书.试析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确认问题 [J].重庆交通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2003-06-30.
[4]高丽.浅谈衍生金融工具及其会计创新[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