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迎辉
计量标准和测量设备的期间核查
郭迎辉
依据JJF 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和JJF 1069-2007《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实施指南》的要求,简要介绍了计量标准和测量设备的期间核查。
计量标准;测量设备;期间核查
期间核查,是用简单实用的方法,对计量标准和测量设备某些存疑的参数,在两次相邻校准之间进行的、维持其校准状态可信度的一种技术核查。就检定而言,虽然证书给出了有效期,但鉴于实际运作的复杂性,并不能确保在此期间其性能始终维持在允许范围内。为此JJF 1069-2007《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实施指南》给出了计量标准和测量设备的期间核查要求。
JJF 1069-2007实施指南中给出的期间核查的主要对象如下:
(1)新建立的计量标准装置、新购置的测量设备和首次使用的标准物质。
(2)使用时间较长,且计量性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下降的计量标准和测量设备。
(3)有较高准确度要求的关健计量标准装置和测量设备。
(4)计量标准稳定性的考核结果表明其检定和校准的数据超出了其稳定性允许误差的。
(5)经常携带到现场进行检定、校准和检测的测量设备。
(6)在运行过程中,有可疑现象发生的计量标准和测量设备。
根据以上6种情况,各检定机构应在所建标的计量标准中进行选择,对于准确性和稳定性等计量性能较好,使用频次较低、使用环境条件又比较好的计量标准器,应允许选择在两年或更长的时间间隔内做一次期间核查工作。
在JJF 1069实施指南中介绍了3种可选用的核查方法:
(1)采用高一级准确度等级的计量标准和有证物质进行核查(传递比较法)。用传递比较法作为计量标准的期间核查方法是比较可靠和准确的方法之一,但这不是对计量标准的再检定,只是在两个检定周期之间对计量标准的计量性能是否发生变化的一种测量确认。
(2)采用同准确度等级的计量标准、测量设备进行比对(多台或两台比对法)。
首先用被核查的仪器对被测对象进行测量,得到测量值y1及其不确定度U1。然后用其他几台仪器分别对该被测对象进行测量,得到测量结果 y2、y3、……yn。计算 y1、y2、y3、……yn的平均值。若下式成立,则核查通过。
当采用多台比对法进行不确定度验证时,有3点需注意:
① 参加验证的计量标准在同一检定点应具有相同的准确度等级和大致相同的测量范围,或者说应具有大致相同的不确定度。
② 要正确评定参加验证的计量标准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的数值过大或者过小都会影响到期间核查的结果。
(3)采用核查标准和统计技术对计量标准和测量设备实施过程控制。
对于有证标准物质,因为其研究过程严谨且经过了严格的审查,所发布的特性量值均按照(一级)或参考(二级)技术规范确定,均匀性、稳定性也都经过了严密的考查,具有相当的可靠性。只要按照标准物质证书上所规定的条件和方法保存,并在有效期内使用,量值是有保障的。这类标准物质的验证,对于新购买的标准物质,检查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包装完好、运输途中是否满足标准物质的保存条件等内容,以及检查标准物质的状况是否良好即可使用,无需进行期间核查,否则标准物质也就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
(1)实验室应制定期间核查程序。内容包括核查工作管理与执行部门各自的职责、核查计划的制定、核查方案的编制、可供选择的核查方法以及优选次序、核查记录与核查报告的编写内容以及核查发现异常时应采取的措施等。
(2)核查计划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核查计划应覆盖实验室所有计量标准与有必要进行核查的测量仪器、核查时间、核查方法、核查部门或责任人、核查结论报告时间等。
作为一项规范的技术工作,实验室应对每件被核查的仪器制定文件化的核查方案,内容包括所核查仪器的核查参数与核查点、核查目的、核查所用测量对象、核查方法与步骤、环境条件、判定方法、核查报告的编制等要点。
期间核查作为一项内部质量管理活动,实验室在记录、分析核查数据时,可以针对不同仪器、不同方法自行设计适用的表格。但无论采用何种记录形式,均应给出被核查仪器是否仍然维持在可用范围内的结论。核查记录应有核查人的签名和核查时间。
(3)核查结果的处理。当期间核查发现仪器性能超出预期使用要求时,首先应立即停用;其次要采取适当的方法或措施,对上次核查后开展的检测/校准工作进行追溯,分析当时的数据,评估由于使用该仪器对结果造成的影响,必要时追回检测/校准结果。
[1]JJF 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S].
[2]JJF 1069-2007,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实施指南[S].
TH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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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8
郭迎辉,女,1969年2月生,汉族,工程师,现就职于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