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伟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 南京 210004)
构建廉政文化:全面推进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
时伟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 南京 210004)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过程中的一个实践创新。明确廉政文化建设的内涵,分析廉政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研究廉政文化建设的途径和方法,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廉政文化;内涵;意义;途径
(一)廉政文化的概念
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是指关于廉洁从政的先进思想道德观念及其指导影响下的廉政制度、组织、社会风气、社会意识形态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也包括人们关于廉政知识、信仰、规范、价值观念和与之相适应的行为方式、社会评价的总和。在当代中国,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有机结合,是中华民族精神、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是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综合反映。
从结构上看,廉政文化建设可分为三个层面:一是精神层面,包括人们对廉政的认知认可程度、社会成员关于廉政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生活观念、价值取向等,这是廉政文化结构的核心层;二是制度层面,是廉政文化的主体部分,包括反腐倡廉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为准则以及相关制度的完善等,这是廉政文化结构的中间层;三是物质层面,包括廉政宣传教育场所和阵地、廉政主题、可运用的各种媒体和载体等,这是廉政文化的外显部分,即表层文化。廉政文化的核心层、中间层和表层三部分密不可分,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构成廉政文化建设的完整体系。
(二)廉政文化的特征
准确把握廉政文化的本质特征,有助于我们揭示它的内在精义,自觉参与到廉政文化建设之中,推动廉政文化的蓬勃发展,发挥它在反腐倡廉中的基础性作用。
1.先进性。廉政文化是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为灵魂的文化,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时代的文化,是吸收人类文明成果并向全人类开放的文化,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相适应的文化,是先进文化在廉政建设方面集中而又具体的反映,体现着崭新的时代特征,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先进文化的丰富、发展和创新,反映出最广大人民对先进文化的需求,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方向,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2.承继性。任何一种文化都是一种历史的积淀与传承,廉政文化同样具有历史承继性。我国丰富的廉政文化传统,为目前的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了充足的养分。
廉政文化随着国家、阶级和政治权力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生产方式和社会关系的演变而不断发展,随着历史的演进过程而不断积累和沉淀,时至今日,中国特色廉政文化已发展成为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吸收借鉴全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有益成果的产物。
3.社会性。廉政文化建设是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广大人民群众是廉政文化建设最广泛的主体,也是廉政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发展的源泉。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廉政文化建设的丰富资源和聪明才智,离开了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廉政文化就失去了根基和土壤。廉政文化是大众文化,它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把民族文化、地域文化、地方文化吸纳到廉政文化中来,做到寓教于理、寓教于文、寓教于乐、寓教于各种有益的活动之中,不断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纯洁党风政风民风,极大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热情,蕴涵着深厚的群众基础。
4.实效性。廉政文化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它植根于经济基础,但又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巨大的反作用,穿透力强,根深蒂固,影响深远,具有亲和力、吸引力、渗透力和感染力,能够从心灵上、情感上潜移默化地教育人、感染人、引导人,陶冶人们的精神和灵魂,洗刷人们思想上的污垢,对人们的思维和行为产生实际的影响。
5.国际性。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各种文化相互激荡、相互交融,并具有一定的共通性,廉政文化亦不例外。如《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作为一种廉政文化以国际法的形式表现出来,就凸显了廉政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共通性。
(三)廉政文化的价值
1.支撑价值。文化是一种无形的力量,没有深厚的文化做基础,人们就将失去团结一致、共同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廉政文化作为一种精神动力,直接影响反腐倡廉的成效和走向。2005年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就强调指出,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教育是基础,制度是关键。这说明,廉政文化建设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支撑,是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落实的无形动力。
2.导向价值。文化反映的是一种社会追求,一旦形成具有廉政特色的文化体系,就会释放出极大的影响力。廉政文化具有振奋民族精神、净化社会环境、营造道德氛围的重要功能,它赞成什么、批评什么、反对什么,具有鲜明的指向性。这种文化力量,自觉不自觉地把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引导到廉政建设所确定的目标上来,使他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追求与廉政目标相一致,真正明白自己行使权力必须接受监督,行政必须依法,自身必须廉洁,从而实现其导向价值。
3.凝聚价值。从社会心理学角度讲,在社会各个系统中,凝聚力的产生主要是心理因素,物质因素则次之。廉政文化是一种文化体系,一种廉政理念,它能使社会公众得到教育、培养,从而以相同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方式使他们在不同层次上联系起来,聚集起来,使整个社会因同一文化渊源而形成强大的、向心的凝聚力量。这种凝聚力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公众的自觉性,积极主动地监督权力的运行,参与反腐败斗争。廉政文化的凝聚力对实现反腐败目标的作用不可低估。
4.辐射价值。文化来源于社会生活,又融入于社会生活。文化无处不在,对社会公众、社会组织产生一定的影响,进而构成整个社会文化的一部分。从这一意义上看,廉政文化具有巨大的辐射价值。根据文化优势扩散理论,即先进、文明、发达的文化容易得到扩散与传播。廉政文化作为一种主流文化,一旦形成,就能把自己的影响扩大并渗透到社会中去,推动社会进步,收到“润物无声,物自风华”的效果。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大举措。提出这项任务,对于推进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1.构建廉政文化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强调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包括反腐倡廉在内的社会发展,才能保证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正如邓小平同志所告诫的那样,“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腐败问题不解决,我们的发展就不可能持续,更不可能有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以人为本就无从谈起。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最终目标是要建立起一种“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认知体系,营造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勤政廉政氛围,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实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最新成果为最广大人民所共享。因此,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体现,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2.构建廉政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廉政文化的支持,和谐社会就是要建立“不易”腐败的防范机制、“不能”腐败的约束机制、“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不需”腐败的保障机制、“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的社会。构建廉政文化,培养人们抵制腐败的精神力量,有利于形成崇廉倡廉的社会氛围和环境,拓展和丰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容,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构建廉政文化,就是要用文化的影响力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只有搞好廉政文化建设,群众的道德素质提高了,法制观念增强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形成了,才能构建和谐社会。反腐败要引向深入,社会要走向和谐,离不开廉政文化的有力支持。廉政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务实、为民、清廉”,廉政文化建设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诚信和有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3.构建廉政文化是应对腐败文化挑战的必然选择。如果腐败呈现出某种程度的普遍化、流行化的趋势,除了体制层面的原因外,还因为它获得了一种文化上更有力、更稳定的支持。这就意味着,腐败也容易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和生活方式,渗透到一些人的日常行为模式之中,这就是“腐败文化”。当腐败成了一种“文化”,就意味着不参与腐败就很难办成事,就很难生存下去。廉政文化起到的作用是一种文化占领的作用,人们的心灵是需要充实的,这正如当年毛泽东同志所说的,“无产阶级不去占领,资产阶级就会去占领”,先进文化的占领能起到心灵净化的作用,而不良文化则起到腐蚀扭曲的作用。我们今天提倡的廉政文化建设,是指在社会各个阶层与人群中,培养和确立一种认同、支持廉洁从政的基本态度和行为方式,把廉洁从政的观念贯穿于所有官员行使公共权力的全过程,落实到政治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使反腐倡廉教育更具有活力,让健康向上、先进的廉政文化占领党员干部的思想阵地,成为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反腐倡廉需要文化支撑,需要廉政文化作底蕴,其现实意义不言而喻。
1.明确主体,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大宣教”格局。廉政文化建设是我们党在多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实践中不断探索取得的经验,反映了一个地区和社会廉政状况与水平以及文明的程度。因此,各级党委、政府理应成为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纪检监察机关主要承担组织协调的职责。但事实上,当前多数地方没有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项目纳入议事日程,统筹安排考虑,而是过于缩小廉政文化功能,把应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协调变成了负责承担,形成了廉政文化建设主体缺失。这导致了纪检监察机关在廉政文化建设中单兵作战,心有余而力不足,也造成了社会片面理解为廉政文化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认为与己无关,不能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因此,要提高认识,明确主体,统一协调,使廉政文化建设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有机结合起来,整合社会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全党全社会都来抓廉政文化建设的良好局面。
2.扩大对象,夯实廉政文化建设的社会基础。文化的力量是深深地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的。廉政文化只有走进千家万户,才能焕发出勃勃生机。当前,在廉政文化建设中普遍把各级领导干部作为主要对象,这是十分必要的,但仅有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是不够的。文化应该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广大的普通干部和人民群众也应纳入教育的主要对象,而不能失之偏颇。现在采取的廉政文化建设措施,如推行“一把手”讲廉政教育课、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评选“廉内助”等,都是从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的角度来考虑的,而针对一般干部和群众的廉政文化建设基本处于边缘地带,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如果没有民众的参与,这样的廉政文化建设是缺乏社会基础的,也是不完整的,其效果可想而知。
3.加强研究,提升廉政文化建设的理论水平。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需要深入研究中国古代的廉政文化。一方面,我国传统廉政文化仍具有潜在的力量,不能简单地全盘否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品行精神,包拯、海瑞等一大批清官廉吏历史人物以及民俗文化中流行的廉事、廉诗、廉文及廉政格言警句等廉政内容,已经形成了牢固的民族心理和精神纽带,是我们应予以继承和发扬的有益成分。另一方面,对于我国古代廉政文化的历史局限性以及糟粕性的内容,必须鲜明地予以批判和抵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需要深入研究近代西方国家的廉政文化。中华民族历来就是一个善于吸收和借鉴外来文化与制度的民族。在全球化时代背景下进行廉政文化建设,我们尤其需要学习、借鉴西方法律至上、依法行政、民主执政的先进廉政思想,在公务员队伍中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让公民具有主人意识、权利意识和监督意识等。同时,也应防止对西方廉政文化盲目祟拜的新教条主义错误倾向,结合中国实际对其廉政文化进行分析、消化与吸收。
4.健全制度,打造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邓小平同志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要有效地铲除腐败就必须规范权力的运行机制,廉政制度为人们树立起是非功过的衡量评判标准,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必要保障。
应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努力形成制度配套体系,建立结构完整、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反腐败机制。同时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大对制度的宣传力度,使各项制度的内容广为人知,使全社会都重视制度、服从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树立制度第一、制度不可侵犯不能侵犯的理念,为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奠定思想基础。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2]十七大报告辅导读本[M],人民出版社,2007.
[3]陈建平.行政问责制的制度功能和文化意义[J].中国监察,2009,(4).
责任编辑 李秀华
D26.2
A
1672-2426(2010)08-0033-03
时伟(1974-),男,江苏南京人,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廉政教育研究中心讲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