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下政府网站的建设

2010-12-26 06:04于春明
行政与法 2010年3期
关键词:政务信息公众政府

□ 于春明

(吉林省委党校,吉林 长春 130012)

谈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下政府网站的建设

□ 于春明

(吉林省委党校,吉林 长春 130012)

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搜集、发布和管理的平台,为政府行政提供了一个有效的信息交流和传递通道。但目前我国现有的一些政府网站在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面存在着许多不足,严重地影响了政府网站作用的正常发挥。本文分析了我国政府网站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据此提出了相关的对策与建议,以期对提高我国政府网站的服务水平起到一定的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协调发展

一、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的实施不仅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也为政府网站的服务起到了导航的作用。《条例》中不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三类主体及公开政府信息必须遵循的三原则等内容做了规定,而且还对“公开政府信息应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方式进行”等信息公开制度作出了要求。[1]因此,政府除了使用传统渠道公开信息外,还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多途径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一方面,政府网站具有信息公开成本低、公开内容全面、获得途径便利、互动性强等特点。[2](p82)作为政府部门与公众、企业沟通的渠道,政府网站可以打破时间、空间对政务活动的束缚,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开展。通过对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公民可以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政务信息、参与政府决策过程,以此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因此,政府网站建设有利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利于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另一方面,政府网站为政府行政过程提供了一个有效的信息交流平台和迅速的信息传递通道。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搜集、发布和管理的平台,促使政府信息传递体系由以往的多层化、垂直化向扁平化转变,提高了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交换效率;促进了政府各部门间的业务协调,减少了办事环节,缩短了办事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因此,政府网站建设对于政府信息资源配置效率及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我国政府网站建设的现状

⒈网站建设因地区发展不平衡而参差不齐。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政府网站建设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总的来说东部发展优于中西部地区。西部宁夏、西藏、新疆等地的政府网站建设严重滞后,有的还没建成政府网站,有的虽然建立了也不能正常访问,而东部地区,如上海、江苏、南京等地的政府网站建设都领先一步。[3]从纵向看,不同行政级别政府的网站建设也存在较大差异。行政级别较高的政府及其部门(如中央、省级)网站建设得相对比较完善,而行政级别较低的政府及其部门(如地级、县级)则相对落后。不仅在网站普及率上有差别,其内容丰富度及服务的深度与广度等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差距。

⒉网站建设忽略内容而偏重形式。政府网站普遍存在忽略内容而偏重形式的问题,体现在网站的信息大多为政府宣传性信息,而动态信息更新滞后,内容空泛。目前,我国政府网站正处在内容导向的关键发展阶段,应当以“丰富政务信息、扩充办事服务数量、加强互动栏目交流效果”[4]为核心任务,以满足企业和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便捷地享受政府服务的要求。因此,政府网站的管理应以加强内容维护与更新为主,其绩效评价也应以信息的全面性、规范性和服务的公众满意度为主。

⒊信息服务缺乏深度。大部分政府网站只发布原始的、未经加工的信息,即只提供一次信息服务,只有少数网站提供少量的统计信息、分析信息。许多政府网站的主页上国际国内新闻栏目占了相当篇幅,使得政府网站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个新闻转发站,而当地信息则提供得非常少,这有悖于政府网站建设的初衷。政府网站是当地政府的门户,应成为当地的综合信息库。

⒋网站建设缺乏统一的标准。目前,各级地方政府及部门的网站没有较为统一的标准模式,已严重影响了公众的使用效率。政府网站建设的不规范表现在:⑴政府门户网站的站名、域名不规范。从网站名称上看,在31个省份中,使用“中国+行政区简称”的有13个,使用“XXX人民政府”的有9个,使用“XXX政府公众信息网”的有3个。从网站域名看,使用行政区划简称全拼的有14个,使用拼音缩写的有10个,还有一些其他不规范用法。这些不规范的网站域名,使用户在查找政府网站时浪费了大量时间。⑵页面、栏目、内容设计五花八门。即使两个政府网站上都有某类信息或服务,用户在一个政府网站上可以习惯地查询使用,但到了另一个网站上就需要重新查询还未必能找到;⑶在搜索软件、信息格式等方面也存在不规范。在政府网站建设初期,不规范是不可避免的,但发展到一定阶段,成熟、公认的模式逐步显现后,有关部门就应该加强引导并使其逐步走向规范。

⒌提供信息层次不一,无法全面满足用户需求。我国大部分政府网站存在信息公开不充分的情况,各级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亟待提高,尤其应当加大对深度和关键性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从公开信息的层次看,基本政务信息如新闻动态、政策法规和政府公文等大部分都能做到及时、全部公开;深度政务信息如办事指南、统计数据和各部门业务动态等表现一般;关键性政务信息如人事任免、干部选拔、财政公开、采购公开和项目投资等信息,不同网站存在很大差距。可见,由于不同类别信息供给渠道的顺畅程度不同,造成了不同类别信息的公开效果差异较大。新闻动态、政策法规等基本政务信息栏目内容相对丰富,而办事指南、统计数据等深度信息一般来源于各个部门,需要各个部门提供和维护更新,这些栏目要求各业务部门制定相应的制度作为保障,而相对完善的网站多是在此方面走在了其他网站之前。可见,由于各种保障措施不到位,造成一些政府网站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极不畅通,政府网站工作者得不到各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只能转载媒体对政务活动的报导填充各个栏目。

⒍互动功能不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互动是政府网站建设的基本功能之一。新华网就“浏览政府网站最关心哪方面的内容”做了一次网上调查,结果显示,近50%的人选择了“在线互动交流”,其余依次是“最新政务动态”(24%)、“网上办事服务”(23%)和“其他”(3%)。[5]可见,公众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互动性与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化有着极其迫切的需求。我国政府门户网站基本都设有 “网上投诉”、“领导信箱”、“民意征集”、“在线调查”等互动栏目,而且普及率较高,[6](p216)但大多没有取得公众踊跃参与互动的效果。其原因如下:一是政府的回应不及时,即使有回应,其内容大都限于原则性的“套话”,影响了公众持续互动的信心。二是政府所发出的互动论题,由于没有同时公开相关配套信息,公众对该论题的了解程度低,无法引起公众的互动热情。

三、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的建议

我国地域宽广,没有国家的统筹规划与宏观调控,必然会出现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建设各自为政,各地政府网站功能及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现实。由于各级政府之间缺乏交流与合作,资源不能共享,其结果只能是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因此,应加大国家的宏观调控与管理力度,本着建设高效政府、透明政府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原则,针对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整体信息化水平的差异现象,国家应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区别,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国家主导、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通互联、资源共享”的总方针,促进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交流,避免各自为政的状态,从而有序推进政府网站建设。

⒈制定相应的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建设标准。针对我国政府网站建设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现状,必须加强相关标准的制定,如制定全国通用的密码、资格审查、数据库等要素的标准;制定关于信息存贮、获取、传播的一致性协议以及统一数字化信息或记录格式的标准;制定关于统一建网的原则和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的法规,对什么信息可以在政府网站上发布予以规范。当然,相关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并不是说政府网站的建设要完全一致,应在统一的基础上强调特色化建设,以满足公众不同层次的需求。

⒉促进区域间政府网站的协调发展。我国各地区由于经济、交通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区域间发展存在不平衡的情况。东部沿海地区政府网站总体水平较高,相比之下,西部地区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影响,政府网站建设则明显滞后。根据2002年度中国城市电子政府网站评估来看,华东地区城市政府网站的平均总体得分最高,其他地区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华南、华中、华北、西南和西北。从内容服务评估、政务公开服务评估、功能服务评估、网上办公功能服务评估、网上监督功能服务评估等指标来看,均是东北、东南部地区得分高于西北、西南地区。基于此,国家应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从经济、技术、人才等各方面对中西部地区给予一定的援助,以促进东西部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全国各地政府网站的协调发展。

⒊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在政府网站建设过程中,相关法律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对提高政府网站的服务水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对公民知情权的有力保护,其实质是保护公民的信息公开请求权。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为政府网站建设起到了内容导航与制度规范的作用。但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绝不局限于《条例》的全部内容,仍需要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在此,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与做法,如美国、瑞典、澳大利亚、日本以及欧盟等国均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尤其是美国的以 《信息自由法》、《隐私权法》、《阳光下的政府法案》为主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体系,为其他国家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提供了先进的模式和经验。

总之,政府网站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为了更好地服务公众,使之真正成为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主要渠道,政府应在网站信息资源建设标准的制定、各区域之间政府网站的协调发展及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等方面予以加强,这将对提高我国政府网站的信息服务水平起到一定作用。

[1]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EB/OL].Http://newstom.com,2007-04-24.

[2]刘恒.政府信息公开制度[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3]罗雪英.我国政府网站建设现状与发展策略分析[D].湘潭大学管理学院,2004.28.

[4]商晓帆.从政府信息公开的角度看政府信息资源建设[J].图书馆学研究,2006,(11).

[5]张新红.中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现状与趋势[J].电子政务,2006,(7).

[6]王芳.阳光下的政府:政府信息行为的路径与激励[M].南开大学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王秀艳)

The Analysis of the Government Website under the Environment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YU Chunming

The government website as the platform of gathering,issuing and managing government information,has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process of information intercommunion and transferring.Analys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s of the government website construction,the author gave some advice to improve th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service level.

openness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government websites;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C931.6

A

1007-8207(2010)03-0014-02

2009-12-12

于春明 (1979—),女,吉林长春人,吉林省委党校 (吉林省行政学院)科研处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信息资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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