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波
摘要:在信息社会里,作为一种客观的社会事实,信息分化已成为一个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本文以“下岗工人和农民工信息分化问题的对比研究”为题,通过对长沙市100名下岗工人和100名农民工以及职业中介所的调查,来论证下岗工人与农民工之间在信息识别能力、信息获取方式、信息消费等方面存在的信息分化,下岗工人的信息状况要优于农民工。
关键词:下岗工人;农民工;信息分化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111(2008)08-089-04
随着新科技革命的推进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逐步向信息社会过渡,中国也不例外。目前,中国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现代社会向信息社会双重过渡阶段,在这一过渡期中,中国出现了不少新的社会问题,其中信息分化就是一个新的严重的社会问题。目前来说,作为一种新的社会问题,_这一现象已越来越显著,不仅存在于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不同企业之间,也存在于不同社会群体之间,而且弱势群体之间也存在着信息分化。本文即从“下岗工人相对农民工来说是信息富有者”这一基本假设出发,对这一新的社会问题进行研究。
一、前言
信息分化这个概念源于西方,因而在国外对其研究较多。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有一些学者研究,如丹尼尔·贝尔提出了“中轴转换理论”,采用了一种新的分析范式;邰可温·托夫勒提出了“三次浪潮理论”和“权力转移理论”;约翰·奈斯比特提出了“劳动价值转型理论”;约翰·托夫勒提出了“第四次浪潮”“等等,只是他们还没有明确使用“信息分化,这一概念。到了20世纪80年代,西方开始面l临信息分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于是相关研究人员和研究成果增加,如尼古拉·尼葛洛庞帝提出了“数字化生存理论”;嗨华德·丁提出了“信息接触机会不均理论”;曼纽尔·卡斯特尔提出了“网络区隔理论”;赫伯特·施勒提出了“信息不平等理论”;威廉·乌利希提出了“信息分裂理论”等。特别是近几年来国外的研究更多了,如贝斯·柯尔科在2000年出版了《赛博空间里的种》;大卫·伯尔特、雷·克劳福德在2000年出版了《树字鸿沟:计算机和我们孩子的未来》;本加明·康培英于2001年出版了《数字鸿沟》和《数字鸿沟指南:面临危机和创造神话》;丕·帕诺里斯在2001年出版了《数字鸿沟:公民参与、信息贫困与互联网络》;拉内塔·马克于2001年出版了《填平数字鸿沟》;三德赫亚于2001年出版了《走向赛博发展道路的亚洲:问题与挑战》。等等。一些国家领导人和国际组织负责人也相当关注这一问题,如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前副总统阿尔·戈尔、日本前首相森喜郎等,还有一些国际组织如八国集团首脑会议等都非常关注这一新现象,国外社会成员也一样。
中国相对来说关注程度虽不如国外,但作为一个日益显著的社会问题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如江主席的多次讲话,吴邦国、唐家璇等也发表过一些见解,一些相关研究人员也开始关注这一现象,如谢俊贵、曹荣湘、方家平、胡延平、胡鞍钢等。
下岗工人和农民工作为中国特有的社会群体,在国外研究基本为零(因为国外无“下岗”一词,只有“失业”一词;国外也无太多的农民,不存在农民工群体),而在中国却是越来越受人们关注的焦点。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平民百姓都把这两大群体作为研究、交谈的主体,国家和政府每年都要针对这两大问题出台一些政策或方针。
从信息角度对中国十大阶层划分进行思考,这是本文的最初原因,也是本文讨论的最重要的相关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陆学艺教授的十大阶层理论主要是基于从传统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的背景提出的。其分层标准主要是经济指标,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状况为分类标准将社会划分为十大阶层。从这些方面来说,确实很正确,与实际情况也非常吻合。而本文则以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变为背景,从信息的角度讨论陆学艺教授的十大阶层--划分。本文认同陆学艺教授十大阶层划分中的前八层顺序,对于后两层的顺序则持讨论态度。在陆学艺教授的十大阶层划分中,农民工和农民的社会层次高于下岗工人,然而按照一般的怀疑:农民工和农民的信息拥有状况真的优于下岗工人吗?此外,从实际观察中可以发现,虽然农民工和农民在一些经济方面优于下岗工人,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导致在信息方面出现相反的情况,即下岗工人的信息状况和能力等要优于农民工,更优于一般的农民群体。因而,本文基于此疑问和此现象,企图通过调查研究,从信息角度来看待他们之间的差异,从而论证下岗工人在信息方面要高于农民工和农民。
二、研究设计
1、研究假设
假设一:下岗工人和农民工之间存在信息分化,且下岗工人的信息状况要优于农民工,也就是说下岗工人是信息相对富有者,农民工是信息相对贫乏者。
假设:下岗工人和农民工之间的信息分化是因为他们在信息分配、信息主体能力、信息环境、家庭信息条件、信息意识和信息态度等方面的差异而造成的。
2、研究变量
自变量:本文的自变量主要有信息分配、信息主体能力、信息环境、家庭信息条件、信息意识和信息态度。
因变量:本文的因变量为信息拥有状况。信息拥有状况在本文中主要为信息拥有多少、信息识别能力、信息获取方式、信息消费等。
3、数据来源
本文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以下三种:
调查数据:通过对长沙市100名下岗工人和100名农民工问卷调查以及对一个职业中介所的观察访谈获得。这也是本文数据来源的主体,本文的大部分分析就基于此数据。调查采用调查员直接询问,问卷回收率100%,有效率100%。本文的调查主要收集以下几方面数据和资料:
(1)下岗工人: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下岗前的工作单位、下岗的时间、收入、社会保障情况、学习培训、信息分配、信息主体能力、信息环境、家庭信息条件、信息意识、信息态度、信息识别能力、信息获取途径、信息消费等;
(2)农民工: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家庭原所在、户口情况、子女入学情况、收入、社会保障、学识培训、信息分配、信息主体能力、信息环境、家庭信息条件、信息意识、信息态度、信息识别能力、信息获取途径、信息消费等;
(3)职业中介所:开办时间、主要服务对象、前来咨询的人数(分下岗工人和农民51)、有关下岗工人和农民工的信息份额、信息传递渠道、登记情况、对下岗工人和农民工的态度、成功率等。
相关研究人员的资料:通过文献查询或上网等途径收集有关学者在相关研究方面的一些数据。这对本文的调查数据和分析其一定的辅助作用,本文特别引用了谢俊贵教授主持的国家课题“信息分化——社会信息化转型中的社会分化研究”中的有关数据。
统计资料:通过统计局或其它部门收集有关政策和相关数据。
4、数据处理
在调查数据处理方面,本文主要通过SPSS数据统计程序来进行数据的处理分析;在统计资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数据则直接引用。
三、样本情况
1、样本性别分布情况
出于对比的原因,本次调查样本共计200份,其中下岗工人lOO份,农民工100份,各占50%。其中下岗工人男性41人,女性59人,女性比例高于男性,这与实际情况也相符。从1998年产业内部结构调整开始,在下岗工人性别比方面一直是女性高于男性,如1998年全国城市下岗(失业)人员有1300万人,其中女性就占了59%;据全国妇联研究所和致公党女工委1997年对深圳等6城市的调查,在国营、集体企业下岗失业员工中,女职工平均占56.7%,有的市高达67%以上。这些年来,这个形势也并没有得到太多改变。在农民工方面,男性72人,占72%,远高于女性的28%,这是由于本次调查是随机调查,有许多男性农民工集中在建筑等行业,从而导致差异。从总体上看,男性被调查者有113人,占56.5%,女性占43.5%,基本上符合调查要求。
2、样本年龄分布情况
本次调查的年龄限制在16岁—69岁,16岁以下和69岁以上的不调查。下岗工人主要集中在20岁—49岁之间,占了84%;农民工情况也一样,20岁—49岁之间的占了农民工样本数的91%;从总体来看,20岁—49岁的共计175个,占了87.5%,情况基本上差不多。
3、样本工作情况
在被调查的下岗工人中现有工作的只有54人,占54%,找到过但现在没有工作的有27人,占27%,下岗至今仍未找到工作的有19人,占19%:而农民工有工作的有87人,占87%,没有找到过工作的仅占10%。也就是说农民工的就业情况比下岗工人好,这是因为一方面农民工对工作的态度积极,不太挑剔;另一方面是因为大部分下岗工人享有社会保障,而绝大部分农民工没有任何保障。从调查总体来看,下岗工人和农民工都主要集中在个体老板和私营企业中,这说明两者在就业方面有着同质性,是竞争对手,也说明了我国的贫困和弱势群体在行业上具有集中性。从工作单位性质的详细情况来看,下岗工人要比农民工更分散,如有3人在党政事业单位,4人在国有或集体企业,11人在三资企业,而农民工在这些单位就很少就业,叫也们除了被私营企业和个体老板雇佣外,就属于乡镇企业了。由此也可以看出,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吸收了大量农村的剩余劳动力。
4、样本的其它情况
除了性别和年龄外,本文还调查了下岗工人和农民工的其它一些基本情况。在调查中,共有47名下岗工人是在1995年一1998年之间下岗失业的,有43人是在1999年一2003年下岗失业的,而1995年以前下岗的为10人,这是因为1996年——2000年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转制、重组最重要的几年,也是全国下岗工人急剧增加的几年。大部分下岗工人原来的工作单位是国有企业,有78人,占样本的78%;此外还有22人为集体企业的下岗工人,约占22%;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岗工人为零。农民工方面,大部分是1999年—2003年进城务工的,有43%的比例;1995年—1998年、2004年—2005年进城务工的分别为27人、23人,而1995年以前进城务工的只有7人。这和“民工潮”出现的时间段差不多,而且主要集中在农村城市化进程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的几年。
四、结果分析
1、下岗工人和农民工之间的信息分化问题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客观事实。
在社会信息化和社会转型过程中,信息分化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普遍的社会现象,这已被一些学者所证实,如曹荣湘、韩民春、谢俊贵、方家平、胡延平、胡鞍钢等。它不仅存在于国家与国家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而且存在于不同职业群体之间。我国特有的下岗工人群体和农民工群体之间也不例外,他们之间也存在着信息分化,并且就一般的观察而言,这种分化现象是显著的,是普遍存在的客观的社会事实。它并不是只存在于某个省份或地区,而是在中国范围内普遍存在着,既存在于东部发达的沿海地区,也存在于中西部落后地区;既存在于信息化发达的省份,也存在于信息化落后的省份;既存在于省份城市中,也存在于其他城市中;既存在于大城市中,也存在于中小城市中。这一新的社会分化问题并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它是不可避免的,是中国社会信息化和信息社会的必然产物。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公众科学素养调查课题组《2001年中国公众科学素养调查报告》中的相关数据(见表1),我们可以发现:城镇待业人员(这一群体主要是下岗工人)平均每周使用电脑17.8小时,而个体劳动者(这一群体基本上是农民工群体)为每周10.4小时,而农林牧渔劳动者(这一群体基本上是农民)仅为每周3.5小时;在上网情况中也存在明显差距,城镇待业人员为每周1.42小时,个体劳动者仅有其一半,为每周0.77小时,而农林牧渔劳动者只有每周0.07小时,也就是说农民工上网时间每周仅4分钟,基本上为零。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下岗工人与农民工之间(当然也包括与农民之间)客观存在着信息分化。这一现象在本文调查中也得到了证实。
2、从信息识别能力来看,下岗工人与农民工之间存在着信息分化。
信息识别能力是信息主体对信息真假等的识别和判断能力,它是测量信息素质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从调查中发现,88%的下岗工人一般能够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获得重要的信息,而农民工只有43%的比例,大部分还不能够获得,而且能够使用电脑或上网的农民工只有11人,仅占11%,76%的不会使用电脑,13%的只懂得一点点,下岗工人中则有41%的人会使用电脑或上网,仅有36%的人不会。在问及能否对信息的真伪进行识别时,大部分农民工选择不能够,有57%的比例,还有26%的农民工不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这种识别能力,下岗工人则相对好一些,大部分能够识别,只有12%的不能够,22%的不清楚。被调查的样本中,有73个农民工被虚假信息欺骗过很多次,占73%,14%的有过被欺骗少数几次的经历,仅有13%的基本没有被欺骗过;下岗工人中只有3人被欺骗过很多次,占3%,79%的基本没有被骗过。此外,对家庭信息拥有状况自我评价的调查中也发现了差异(表2):下岗工人大部分自认为属于信息拥有状况一般家庭,约占53%,农民工中大部分则认为属于信息拥有较贫乏或贫乏家庭,约占53%,由此可见,下岗工人和农民工在信息识别能力上存在信息分化。
3、从信息获取方式来看,下岗工人与农民工之间存在着信息分化。
美国社会学家格兰诺维特认为,在一个信息发展的现代社会里,应以“弱关系”为主,而林南、边燕杰等认为在中国这种传统国家中仍然以“强关系”为主。本文通过调查发现,农民工就业仍以“强关系”为主,但下岗工人
开始逐步偏向“弱关系”。如表3所示,农民工寻找就业信息主要是通过朋友、老乡和亲戚等“强关系”途径,约占82%,仅有7%的是通过人才市场;而下岗工人中虽有44%的仍然通过朋友、老乡和亲戚,但有46%的是通过人才市场这种“弱关系”寻找就业信息,这与农民工存在鲜明对比。此外,有82%的下岗工人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寻找过需要的信息,而农民工仅有21%的比例,56%的农民工没有尝试过这些途径。这说明在社会信息化进程中,下岗工人群体的信息化程度高于农民工群体。
在调查中还发现,45%的农民工认为最主要的信息获取渠道应该是通过亲友交往,其次应该是通过电视;而下岗工人中只有23%的人认为通过亲友交往是最主要的途径,21%的人认为应该是报刊、杂志,20%的人认为是网络,17%的人认为是电视。并且,农民工通过网络、报刊、杂志主要是为了获取非功能性信息即有关娱乐、交友、休闲、消费方面的信息,而下岗工人则大部分是为了获取功能性信息如就业、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信息。可见,下岗工人与农民工在信息获取方式方面存在着差距。
4、从信息消费来看,下岗工人与农民工之间存在着信息分化。
一般来说消费可以反映需求,下岗工人和农民工在信息消费方面的分化反映了他们在信息需求上的差异。通过调查发现,农民工平均每月上网时间仅为0.9个小时,而下岗工人平均每月上网时间为8.3小时;下岗工人平均每月信息花费200元左右,农民工平均每月信息花费为50元左右,且大部分为电话费。从最大的一次信息花费情况来看,如表4所示,下岗工人中50%的花费在学习教育方面,如技能培训等,其次是就业方面,占30%,此外还有15%的选择娱乐休闲方面;而农民工中80%的是花在就业方面,娱乐休闲方面为12%,这12%中又主要是花费在手机、电话等费用方面,花在学习教育方面只有5%。由此可见,与下岗工人相比,农民工并没有形成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信息消费,他们对信息的需求比较集中,这严重影响了其信息素质和技能的提高。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对调查的分析得出结论:在信息识别能力、信息获取方式、信息消费等方面,下岗工人与农民工之间存在着信息分化,且下岗工人优于农民工。究其原因,可能存在可观方面的,也可能存在主观方面的。与农民工相比,下岗工人无论在信息分配、信息主体能力、还是信息环境、家庭信息条件、信息意识态度方面都要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此外,从本文的调查结论分析来看,下岗工人无论信息识别能力、信息获取方式、信息消费等来看都优于农民工,而农民工相对来说是整个农民中信息状况较好的一部分群体(即相对于农民内部来说,他们是内部的“信息富有者”,),因而下岗工人的信息状况更要远远高于农民,特别是要高于那些从事农林牧渔的农村劳动者。因此,农民工和农民的社会分层要低于下岗工人,农民工和农民才应该是最后一个阶层即第十大阶层,而下岗工人才是第九大阶层。也就是说,在当代中国,农民是社会阶层的最底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