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福弟
随着世界体操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国际体操联合会在每个奥运周期后,都会对体操裁判规则进行修改。各国根据新规则的变化,对训练目标、理念、指导思想和比赛任务等进行针对性的调整。近几年,我国男子体操跳马项目在一系列世界大赛中,未能取得像其他项目一样的优异成绩,其中原因值得深思。本文从技术层面分析体操规则的变化对男子体操跳马项目的影响,为促进我国男子跳马项目的发展提供参考。
统计显示,2001-2008年,在奥运会和有团体赛的世界锦标赛上,除2003年世锦赛获得团体冠军的中国队运动员李小鹏获得跳马金牌外,其他跳马金牌获得者均未参加团体比赛或团体名次靠后,且没有一位是全能型运动员。多次获得奥运会和世锦赛团体前3名的日本队和美国队,没有一名运动员进入跳马项目前8名。究其原因:其一,制定比赛战略时,他们把团体和全能作为首选目标,然后再考其他项目的夺金可能;其二,虽然有运动员准备两个动作,但因完成不好,最终未进入决赛。
统计我国男子体操运动员2001-2008年在三大赛中各项目获得金牌情况可知,自由体操、跳马和单杠3个项目获得金牌最少,且唯独跳马项目没有获得奥运会金牌。在此期间,我国男子体操运动员共获得金牌36枚,占30年来获得金牌(85枚)的42.35%。特别是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中国男子体操队获得除跳马项目外的7枚金牌,充分体现了中国体操队优先团体、兼顾全能、统筹单项战略的正确性。
2000年奥运会后,国际体操联合会对体操规则进行了修改。其中变化最大的是奥运会和世界锦标赛的团体决赛,由原来的“6-5-4”赛制改为“6-3-3”赛制。这一变化在国际体操界,尤其是团体成绩好的体操国家引起强烈反响。在此基础上,国际体联于2008年奥运会后,将团体赛从“6-3-3”赛制改为更加严厉的“5-3-3”赛制。规则的改变对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团体赛能衡量一个国家的体操综合实力,中国、美国、日本等体操强国都把获得团体金牌作为首选目标。挑选运动员时围绕团体赛进行,再统筹考虑获得全能和各单项金牌的可能性,通常选派全能运动员,特别是个别单项突出的全能运动员参赛。新规则对实力雄厚的体操强国和大国来讲,排兵布阵时捉襟见肘。体操弱国和小国则只能另辟蹊径,集中精力在单项上有所突破。在6个项目中,跳马是体操小国单项运动员获得金牌最多的项目。据统计,在2005-2008奥运周期中,跳马项目的世界前8名尤其是前3名,几乎全是单项运动员。
规则的改变,对跳马项目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当今世界大赛上,没有两个D分在7分及以上的动作,就很难获得跳马项目的前3名。为了取得好成绩,运动员和教练员要花更多的时间去强化跳马技术。此外,动作难度越高,受伤的概率就越大。如何处理好在世界大赛上团体、全能和各单项间的关系,是世界各体操强国必须面对的难题。到目前为止,未出现像中国选手杨威那样,既是出色的世界级全能运动员,又是跳马项目的顶级高手。而杨威,也为了团体和全能项目,最终放弃了参加跳马项目的决赛。
我国男子体操队在2012奥运周期的主要任务有:2010年广州亚运会和2012年伦敦奥运会。从目前情况来看,在一线队伍中,仅2009年全运会获得全能第2名、跳马第5名的冯喆,有实力参加跳马决赛。想在两年内,培养出像李小鹏那样既在跳马项目上突出,又能在团体赛上参加4个以上项目的优秀选手,显然不可能。让那些有望参加亚运会和奥运会的运动员,在不断提高成套动作稳定性及完成好团体赛跳马项目一跳的基础上,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提高各个项目的E分上,精雕细刻、精益求精,获得更多的E分,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