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光和 周静岩 王桂英
我院2004年以来应用国产舒必利治疗精神分裂症101例。
101例:男43例,女58例,年龄19~52岁,病程6个月~28年,偏执型38例,青春型13例,单纯型10例,紧张型13例,衰退型12例,其他型16例。
对病例的选择,10例在治疗期间均未合并用其他药物及电休克治疗。用药前首先进行血常规、肝功、尿常规、心电图检查,并测脉搏、血压均属正常范围。以后每月复查1次。用药过程中遇到其他不良反应时及时对症治疗。
给药方法:首治患者,首次给药0.4 g/d;复治患者,首次药量0.4 g/d。2 d后视病情增加剂量0.1~0.2 g不等。多数患者治疗量持续在0.6~0.8 g/d。疗程10~14周。
101例患者,痊愈51例(50.5%),显进19例(18.8%),好转 10例(9.9%),无效 21例(20.8%),总有效率(79.2%)。在治疗中发现病情类型与疗效有关,详见表1。
表1 类型与疗效的关系
从表1可以看出,舒必利对精神分裂症各类型都有一定疗效。其中紧张型疗效显著。
通过临床观察,病程与疗效有关,见表2。
表2 病程与疗效
从表2可以看出,病程短,疗效好,病程长,疗效差,病程5年以内,有效率为94%,5年以上病史者,经过治疗,有效率为39.3%。
精神症状与疗效的关系很重要,见表3。
表3 精神症状与疗效
表3显示舒必利治疗紧张症状群的效果最佳,实为临床最理想的药物,但舒必利对兴奋、躁动患者的疗效差。
显效时间,在本文是指:从服药开始,患者精神症状开始动摇,好转,此时为显效时间见表4。
表4 有效病例的显效时间
表4说明,有效率79例中,大多数患者在用药的1~2周开始生效。
在临床治疗时,笔者发现舒必利量0.4~0.6 g/d时显效,维持0.6~0.8 g/d,精神症状就得到治疗。剂量达0.8 g以上时,疗效并不比以前显著。
此外舒必利在临床应用中出现部分副作用经过及时治疗均可治愈。如2例患者用药达0.8 g/d时出现心烦、兴奋。逐渐减量至0.4 g/d,副反应消失,维持此剂量治疗,未再出现副反应,9例出现末梢麻木感,给维生素类药物合用,不良反应消失,疗效亦未受影响。1例心电图显示:窦性心律不齐,减量至0.2 g/d治疗达3周后,渐增量,再达0.6 g/d时,查心电图为窦性心动过速,观察1周后给心得安20 mg/d,再检查结果正常。
舒必利问世以来,曾经广泛应用于精神科临床,治疗精神分裂症获得了一定的成效。已有报道。本文101例患者,通过治疗观察发现,懒散少动,缄默不语,意志减退患者,拒食,情感淡漠等症状,舒必利最理想,有效率均在80.0%以上,有些达100.0%,但舒必利对兴奋躁动症状不甚理想,效果欠佳。总之,舒必利对紧张型精神分裂症患者疗效最佳。用药1~2周开始生效,从疗效看5年以内病史者,舒必利的疗效最可靠。并且表现首次患病者,治疗效果显著。笔者观察舒必利显效剂量在0.4~0.6 g/d,最高达1.0 g/d,与张淑芹等观察的一致。本药副作用轻,治疗后可愈[1]。
综上所述,舒必利是临床工作中一种作用强、毒性低、显效快的抗精神病药。目前临床上还在应用[2]。
[1]张淑芹等,国产舒必利治疗精神分裂症100例分析,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1998:280.
[2]杨德森,精神科药物的合并应用,辽宁精神病防治,199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