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振洲
我们知道,教育来自三个方面:学校、社会、家庭,只有通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才可能取得最佳的教育效果。当然,我们无法要求家庭、社会与学校完全保持一致,因为许多家长面临着生活的巨大压力,或进城务工或做生意,长时间不在孩子身边。还有,复杂的社会环境,使得学校的教育变得苍白无力。这也是许多一线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颇觉困惑和吃力的原因之一。如何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是摆在一线教师和学校管理者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审视我们的教育现状:教育工作者几乎是处于单兵作战的境地,不少老师感慨自己的说教显得苍白无力,学校教育效果时常呈现5<2这样的情况,即5天的学校教育成果因为学生回家2天就被抵消了,甚至5天的学校教育不及2天的家庭和社会教育的影响。如:学校围墙的高度挡不住街上网吧和电子室的诱惑,学生可以置学校严格的管理制度于不顾,翻墙外出通宵达旦上网聊天、打游戏;严格的校规校纪禁不住学生在学校里赌博。学生为什么会那么大胆、放肆,因为他们离开学校回到家,耳染目睹的是家人的麻将声、赌博行为,他们说“大人做得的事,我们为什么做不得?”从上可知,确保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统一性,构建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是何等重要。
一、构建学校教育网络
学校是专业的教育机构,学校教育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教师作为专职教育者,教书育人是其天职,必须义不容辞地承担起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责任。我们可以从学生进校的那一天起,就开始建立学生的档案。学生的档案可以包括姓名、年龄、爱好、心理特点,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情况,家长联系电话等。为什么要建立学生档案呢?通过学生档案我们可以了解学生的性格,研究学生的心理,当在教育过程中学生出现了问题,我们可以对症下药,找到教育学生的突破口。学生的档案的建立可以校为单位,由政教处专门负责,条件允许的学校可建立学生电子档案。当学生的档案建立起来后,就将新入学的学生组成若干班集体。班集体组建好以后,就可以进行“六线管理,三项育人”体制,这六线分别是:校行政、校工会为一条线;校长、政教处、年级主任、班主任和班委会为一条线;党支部、团委、班团支部为一条线;校长、值日领导、行政干事、值日教师、管理员为一线。这四线主要通过“管理”来育人;校长、教导处、教研组长、任课教师为一条线,这条线主要通过“教书”来育人;校长、总务处、各后勤管理员为一条线,这条线主要通过“服务”来育人。六线齐牵,三育齐下,使德育工作形成纵横交叉,横管到边,纵管到底的立体管理网络。要求干部、职工之间要协调配合搞好德育工作,做到“管理育人,教育育人,服务育人”。当“六线管理,三项育人”体制认真落实到位时,学校教育这条主线也就搭建好了。
二、构建社会教育网络
学校教育这条主线搭建好后,只能算是盖楼房搞好了楼房的主体工程,还需要对楼房进行装修。我们还要构建社会教育这条线,因为学校的围墙外就是社会,社会是一所综合大学,也是一个大染缸,只有将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连接起来,才能解决好围墙内和围墙外的矛盾冲突。如:对于学生上网问题,若社会对未成年人不进行社会保护,尽管网吧门口挂着“禁止未成年人入内”,其实在网吧里的大多数还是青少年学生。为成功构建社会教育网络?我们可以每学期请司法部门的同志到学校上法制课,且要求上课的同志一定穿着警服,让学生学法、懂法、守法;请交警到校上交通安全课,让交警同志将一些交通安全事故的图片在学校展出,让学生在听课后再看图片,真真实实体会“生命的脆弱,生命的可贵”;请教育研究所的老师到学校搞“感恩”教育等等,让社会的各种力量和学校对孩子共同进行教育。这样就避免了学校的单兵作战,通过社会教育达到促进学校教育的目的。
三、构建家庭教育网络
学数学的人都知道,三角形具有稳定性。若光有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而没有家庭教育,教育是残缺的,也是不稳定的。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摇篮。古时就有“孟母三迁”的故事,可见家庭环境对孩子成长的重要。
首先,要增强家庭教育功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家庭要负起青少年初次社会化的责任:家庭是承担青少年初次社会化的第一环节。确保发挥家庭的作用,是预防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家庭的初次社会作用,主要是正确教育和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与价值观,形成判断是非的能力。(1)采取正确的教育方式。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对青少年的成长是极其重要的一环。有资料表明,大部分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是由于家庭教育方式不当造成的。溺爱、放任、打骂和要求过高等方式,对青少年都是有害的,应采取正确的方式加以引导。(2)树立良好形象。家庭中的社会化很多都是在无形中进行的,父母的言谈举止、态度等对青少年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另外,青少年好奇心强,可塑性大,善于模仿,但其分辨是非、控制自己意志的能力较弱。所以要使青少年养成良好的品行,作为家长的父母要举止得体,言语文雅,以身作则,给子女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3)增加家庭和睦,加强沟通与交流。家庭气氛可以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直接原因,和睦、不和睦或冲突的家庭气氛,与违法行为关系甚大。不和睦的家庭比和睦的家庭,其子女违法行为明显增多。
其次,加强对青少年的家庭保护。对青少年的家庭保护主要是指对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保护,具体表现为父母对教育保护青少年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我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家庭在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主要责任,以及不履行职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说明对孩子的教育已不只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每个父母应尽的法律义务。为了保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父母必须行使法律赋予的某些保护青少年的特定权利并履行某些特定的义务。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是履行监护和抚养职能。在家庭中,父母不能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也不能实行家庭暴力, 应保护好其人身与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二是保证青少年受教育的权利。让青少年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是法律规定父母必须履行的义务。在广大农村,由于父母自身认识上的原因或其他原因,很多父母不愿供子女上学,认为学不学都无所谓,不如把他们早点推进社会,为家庭赚钱。这实际上是父母不履行家庭保护的义务,侵犯了青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对故意使青少年中途缀学,剥夺接受教育的父母,应依照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能做到这些,家庭教育网络就可能比较牢固。
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就是建立一种防范体系,构筑一道防线,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的联动和互动,通过各方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孩子随时处于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全方位监控之下,最终促使孩子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