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作为音乐和语言相结合的艺术形式之所以区别于其他学科,是因为它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其艺术表现,歌唱法则等诸多方面都有其纵深的研究。这其中的“艺术表现”它包括(1)美好的声音色彩(2)词曲内容相辅相成的感情(3)符合我国韵律学规律的吐字、咬字(4)与歌唱内容相一致的形体表演(5)较为全面的文化修养和艺术修养,即“声、情、字、味、表、养、像”。在声乐的教学过程中作为一名合格的声乐教师不仅要求引导学生寻求最美好的声音色彩,掌握科学、规范的发声技巧,也要注重加强学生的歌唱与形体表演的有机结合。因而,表演艺术是声乐教学特别是民族声乐教学体系中一个不可忽略的课题。
歌唱是音响艺术,他同时传递给观众的是听觉和视觉缺一不可的艺术效果,就音响艺术而言,它不是歌唱者随心所欲制造出来的,是作曲家们善于运用音乐的多种素材(节奏、节拍、调式、和声、对位、速度、力度……)精心设计出来的,用以表达某种思想感情的旋律。可以说,出色的表演技巧与完善的歌唱艺术,在艺术表演中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反过来讲,脱离了歌唱的艺术表演,表演技巧也将失去其自身的价值。声乐的艺术魅力与美感效果,取决于声乐的情感体现,声情并茂、以声传情,正是以情作为声的体现基础。如果我们掌握了各种声乐技巧,而缺乏情感的准确性和生动的表达,只知唱,而不知或不善唱情,同样不可能完成艺术的创造任务。“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唱者不得其情,则邪恶不分。悲喜无别,即便声音绝妙,而与曲词相悖,不但不能动人,反令听者索然无味矣。”故作为一位歌唱家或声乐教育家,仅精通发声是不够的,还必须是位相当出色的音乐家,并有运用声音来表达歌曲的能力。因此,声乐艺术如失去了情感的动作性和其表情力量,那么歌唱就失去了灵魂的光芒。
在声乐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声音需要训练、培养,而歌唱中的情感运用和表现也同样需要训练和培养。只有训练有素的演唱者,登台时才有可能自如地表达歌曲内容的内在美,使其以情带声、以声传情,达到声情并茂的高超艺术境界。
就民族声乐形体表演而言,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艺术想象力是艺术创造中的一种必不可少的心理功能,它始终和形象思维、情绪情感等心理过程互相联系,互相渗透和互相作用。在声乐演唱中,表演可以促进艺术想象的完成。演唱者对声乐作品内在形象思维的想象必须通过表演来实现。表演诱发想象力,想象力推动表演,二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作用的。表演者通过艺术想象力的功能,依据作品提供的想象材料结合自己对生活的积累进行表演。让自己在想象的环境中生活,在这种状态中表演者通过自己真实的体验获得真实情感,从而把作品完美的表现出来,可以促进声情并茂。好的歌唱不仅要技巧好,更重要的是怎样把作者要表现的内容表演得好,做到声情并茂地演唱。歌曲写得好,还要演唱者表演得好,情感表达得到位。只有当歌唱者注重了歌曲感情的表现,对作品有了恰当的表演,才能使听众得到艺术上的享受。
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会发现不少的学生站不直,凹胸、有的故意把胸挺的很高、仰头、驼背等等。那么,在一开始,也就是练声阶段就要明确的要求学生挺胸、收腹、拔背、两眼平视前方,这的确是一个艰苦的工作,教师一定要在上课时,不断的、不厌其烦的提醒要求学生,保持良好的歌唱姿势。因为,它不仅是形体表演的需要同时也是获取最美好声音色彩的需要。
有不少的学生在考试、汇报演出、参加比赛等等的活动时,紧张、不知所措、没有章法,因而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很是苦恼。歌唱演员的上台,就好比“新媳妇见公婆”,新媳妇见公婆第一面很关键,这个第一面是演员和观众的交流。互动的第一面,所以这个第一面的印象和感觉尤为重要。一般用于艺术表演的舞台都不是很大,从上场口到舞台中央大概是8步到10步左右,这几步走的要即快又稳,从内到外,从上到下,亦就是从你的内心到外在形体,从你的眼神、面部表情到脚,在走向舞台中央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出这样的内涵:端庄、大方、自尊、自信。
当站至舞台中央后,身体于地面成35°角,眼神轻柔和善,面部微笑和身体一起平视十二排至十六排区域,从右慢慢环至到左边,最后身体与舞台同在一水平线,眼神收回平视正前方,然后向观众深鞠一躬,这一躬要鞠的有礼有节,有规范。
古今中外一切卓有成就的音乐表演艺术家,无一不具有高超与独特的表演技巧以及渊博的知识,因为艺术表演是来源于生活的,它是生活中人类各种感情的集中、提炼、美化、再现和升华。从事这项工作的歌唱者和教师需具备相应的知识结构,比如:音乐基础理论、和声、曲式、复调、音乐史、艺术史、文学史、美学、政治、表演理论、语言学、音韵学等。总之,歌唱者应具备或超过常人所了解的知识范围和文学修养,才能从不同的侧面反映音乐作品的时代风貌,使其在歌唱时掌握好以往各个时代的音乐作品,并反映其实质。杰出的女高音歌唱家卡拉斯,之所以能在声乐与歌剧表演艺术中取得举世无双的卓越成就,就是与她掌握了非凡的歌唱技巧、表演技巧以及有很好的文学修养分不开的。由此可知,对歌曲内容理解得越深刻,越能获得丰富的内在思想感情,就越能增强歌唱的表现力。然而演唱这优美的歌声和内蕴的激情又必将有外在的形态动作美,使歌声伴随演唱者的丰富内涵及舞姿,更深刻、更突出、更鲜明地增强声乐的表现力。由此可见,声乐表演艺术是声乐语言、舞蹈动作相互关联、相互扶助的血肉关系。
所谓内在实质是人的内心、思想、心境、理想、道德、性格及对外界的各种矛盾现象的情感反应成理性上的分析、判断。所谓外在是指这种思想情感对内心活动的表达,即通过感染,产生共鸣,从而达到其应有的艺术效果。内在是外在的源泉,内在是外在的依据,外在是歌唱者恳切的流露与表达。否则他们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舞台上就会出现做作,没有真正的感染力,只能符合生活中的特殊需要,不符合艺术的表现需要。对于上述情况,只有教师平时严格要求,时时注意,才能不断地提高、丰富自己的审美境界。从内心理解、分析作品的思想情感,提高歌唱与表演艺术的能力,使艺术在时空感方面得到声情并茂的构思、布局和变化,并设计其蓝图,使台上的表演与台下的观、听众融为一体。
戏曲上讲究“生、旦、净、末、丑”,表演上讲究“手、眼、身、法、步”。那么歌唱演员同样要求眼到手到,因为手势是感情的“无声的语言” 声乐演员站在舞台上演唱,自然离不开手势的表演。因为手势是人类的一种“无声的语言”,它不仅能帮助情感表达渲染气势,而且能够为形体造型。唱戏有唱戏的“架势”,唱歌要不要“架势”呢?应该说又要又不要。声乐演员站在舞台上必须有一种控制力,并且要按歌唱的正确姿势来进行歌唱艺术的表演,因此是需要有一定的“架势”的,但这种“架势”要摆得恰到好处。在歌唱艺术的表演中,应该以歌唱为主,手势动作为辅,不可喧宾夺主,分散观众的注意力。手势动作应该是千姿百态的,根据歌曲的内容需要,灵活自如地做一些手势表演。大体可归纳为“引”“定”“开”“合”“托”“错”几种手势。声乐演员在演唱时手势不能太多,双手动作要求自然、协调,做到随情而动,把手势动作放在有意无意之间。如果为了做动作去故意摆弄手势,动作就显得生硬、做作,失去了手势辅助表演的意义。要把手势动作作为表现感情的一部分,形成辅助歌唱的“无声的语言”,使歌声、手势与感情完全融会在一起。脸和眼是人之心境和窗户,这是众所周知的,每个学习音乐艺术的人都应恰到好处地掌握它。音乐作品中的喜、怒、哀、乐、厌、恶等,都是用这两部分来表现的。表现得越淋漓尽致,出神入化,愈是让人赞叹。这就需要我们做教师的耐心地去训练、去引导。然而学生在平时更要重视对社会的观察、分析、研究、体验,去丰富生活,这样才能使其表演的歌曲内容不干枯、造作、虚假而浮浅,把作品所要塑造的形象,创造得丰润充实,生动自然,深切。常有“一生唱此曲,而不知此曲所言何事,所指何人,口唱心不唱,口中有曲,而面上、身上无曲,此所谓无情之曲。” “声为情役,腔为情设”“情之所至,音之所生”。动人要先动情,所以作为一个歌唱者首先要有饱满的歌唱热情,即“未成曲调先有情”的情绪。也就是说,一首歌曲的感情体验,是从歌曲的局部分析和理解中入手的,如果只注意一些发声技巧问题,注意力没有集中到歌曲中去,这就很难表达歌曲的感情了。
总之,歌唱中的表演艺术是多方面知识的集中,声乐教师要做到这些,必须认认真真地去训练、培养我们的学生,尽量使他们在校期间多学到些知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因而,作为一名合格的声乐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要想尽一切办法引导教育学生正确的处理好“声、情、字、味、表、养、像”之间的关系,正确地处理好上课与上台辩证统一的关系,使他们在歌唱艺术的道路上走的既稳又扎实,早日成才,只有这样才能更好更快的促进我国民族声乐教学表演艺术的全面发展与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