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世文
进入5月份以来,大型电视选秀“2010快乐男声”中出现的“性别反串”现象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5月初,成都唱区刘著等人“男扮女装”反串,接着,广州、武汉、长沙、宜宾、南宁等地出现了类似现象,俨然成风。“男扮女装”的反串表演者被贴上了“伪娘”①的标签,迅速在网络蹿红。“性别反串”很快波及了另一个电视选秀类节目——青海卫视 “九阳绿色中国花儿朵朵”,它在成都海选中遭遇了反串的“围剿”,很多男选手纷纷要求以反串女生的角色报名参加。“性别反串”现象在此前的电视选秀中便已出现,但是,最近此“风”劲刮,大有“燎原之势”,令人担忧。
“性别反串”本是戏剧表演的一种艺术手法,男扮女装或女扮男装,如我国戏曲中的“男旦”(也称为“乾旦”)就是一例,为人们广泛认同。在电视荧屏上,不仅有艺术家的舞台反串表演,而且在电视剧和电影中也有反串的角色,一些体验性质的电视节目甚至通过性别反串来引导参与者和受众理解不同性别角色的社会境遇等。
上述“性别反串”大多是个案,能够为社会大众所接受,具有一定的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游戏世界(尤其是电脑游戏的虚拟世界)里也经常出现“性别反串”现象,较之戏剧里和电视荧屏中的反串,它们在更为私化的空间里产生与传播,具有虚拟和游戏的性质。
当下电视选秀中的“性别反串”风虽与上述性别反串现象一样呈现性别角色扮演倒置的基本特征,但是,它有着自身鲜明的特点,即它不仅因为附丽了选秀节目而更加接近于我们的现实生活,而且仰赖电视媒体大范围传播,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它集中爆发,相互模仿,形成了一种“性别反串”的风潮。总的来看,电视选秀中“性别反串”的娱乐性远大于艺术性,竞赛的目的远胜于张扬个性,表演性远浓于挑战或解放意味。
从本质上透视电视选秀中的 “性别反串”风,从选手个人角度讲,它是个人的性别行为方式,体现着个体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我们应当予以尊重。但是从电视选秀角度来看,由于电视媒体是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它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并接受公共性和公益性目标的制约。因此,电视选秀从来都不只是个体领域的行为,它必须遵循社会的和文化的底线。如此观之,作为个人表达的“性别反串”藉由电视选秀进入电视媒体时便表现为“私领域”对“公领域”的侵入与占用。显然,这不是个体表达的正确方式与法定渠道,是对电视公共资源的浪费。
电视选秀“性别反串”风的背后存在三重驱动逻辑:一是反串者的竞赛心理与成名欲望;二是受众的猎奇心理;三是电视媒体的娱乐逻辑和经济逻辑。其中,电视媒体的娱乐逻辑和经济逻辑是最重要的驱动力量。“性别反串”作为一种强力吸引受众眼球的另类荧屏现象,有着制造“眼球经济”的巨大潜力,是保障收视率的可预见的重要因素,无疑为平淡无奇的电视选秀注入了一味“强心剂”。虽然反串的滥觞不是电视媒体的手笔,但是,反串甫一彰显聚敛人气的“魔力”,旋即便被电视媒体 “为我所用”,“性别反串”也得以迅疾扩散与壮大。在某种程度上,电视媒体收编了“性别反串”,是其背后最强有力的“推手”。同时,“性别反串”也“绑架”了电视娱乐。
电视选秀中的“性别反串”并不具备多少挑战传统性别规范并解放性别束缚的意味,也不是一种新的文化生态,它更多的是传媒消费主义呈现的一场“身体消费”的狂欢,是“恶搞”风潮的组成部分。在电视媒体广泛的社会渗透力和传播影响力的作用下,它演化成了一个社会问题和文化问题,制造了外部的“社会成本”,主要表现在:因颠覆了传统的性别文化和制造了性别混乱的意象而消解着人们的性别身份认同,因培养了受众非理性的收视偏好和不健康的审美趣味而冲击着人们的价值观与审美观。
“性别反串”从表演性的舞台或虚拟性的游戏“进军”电视选秀后,直接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塑造了与现实生活混然一体的“拟态环境”,生产了“超真实”的景观,导致观众难以分辨何者是电视的产物,何者是现实的事物。因而,观众容易将电视选秀打造的“性别反串”及其性别角色扮演视为真实生活,引发了性别角色认知与扮演的混乱。对于电视选秀的主要参赛对象和观众群体——年轻人来说,则易引发“模仿”行为,“性别反串”在“2010快乐男声”几大唱区的“传染”就佐证了这一点。电视选秀中的“性别反串”对青少年的影响还远不止于 “模仿”,它所具有的潜移默化的“涵化效果”将造成青少年性别认知与性别行为障碍,进而导致一系列的社会心理问题与伦理问题,很多家长便对此表示了担心。②此外,对于“性别反串”表演者来说,他们也是某种程度上的“受害者”,他们被电视选秀“绑架”,在“台前”和“幕后”面临着性别角色扮演的转换问题。经过电视选秀的包装和宣传,他们反串的性别角色被“定型化”,面临着做回自己的考验,这影响着他们的心理成长和未来的生活。
由于当前的电视娱乐类节目具有高度的复制性特征和趋同化倾向,因而,“性别反串”类电视选秀的成功,必然引起大面积的 “竞争性复制”(competitive duplication)。③届时,“性别反串”类娱乐节目及其变体充塞电视荧屏,那将是一番怎样的景象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它无疑将带来更大的社会危害和文化危害。因而,“性别反串”不宜在电视选秀中大肆宣传与张扬,“性别反串”风必须遏制。
娱乐是“人类的天性”,电视是当下最具娱乐性的大众媒介,我们需要电视娱乐,也需要电视选秀节目,但是为大众提供娱乐的电视选秀必须坚守娱乐的底线。问题在于,电视娱乐的底线在哪里?如何确保电视选秀不越过娱乐的底线?
首先,受众的需求不是电视娱乐的底线。受众的需求在很大程度上是大众媒介创造与培养的,而在当前媒介融合语境中,受众的需求趋于分化与多元化,不存在同一的、稳定的受众需求。同时,所谓的受众需求,大多与人的本能性需求连接在一起,而人的本能是需要理性规范的领域。可见,受众的需求不能作为电视娱乐的底线,满足受众的需求只是电视娱乐的幌子。
其次,电视娱乐必须确立社会的和文化的底线,坚持无害于社会与文化的原则。电视娱乐是一种特殊的具有文化属性的“商品”,它不是一个简单的娱乐的问题。电视娱乐的底线由电视媒体置身其中的社会与文化所规定,而不能由电视媒体自身定制或放任自流。从结构功能主义角度考察,电视娱乐作为社会子系统的组成部分必须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在最高的要求上,电视娱乐需要践行传媒的公共性,维护公共利益,提供积极的、有益的、健康的娱乐。在最低的限度上,电视娱乐必须坚持“无害”原则,不得危害社会与文化,不得给电视观众、娱乐活动参与者以及第三者造成损害。“无害”是电视娱乐的底线,更是一条硬性规定。
第三,片面追逐市场利润是电视娱乐越过底线的主要动因。电视娱乐冒着风险越过娱乐的底线,本质上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实现电视机构的经营目标。市场利润的驱动是电视娱乐越过底线的“总根子”,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电视选秀节目是我国电视节目的一个重要类型,为了它的健康有序发展,当前我们亟需规范它。电视选秀必须坚守娱乐底线,回归理性。笔者认为,最为重要的一条是规范电视媒体的市场行为,完善相关法规体系,加强监管,保障市场竞争秩序。在巨大的利润面前,寄希望于电视媒体的自律是一种美好的“愿景”,效果往往并不理想,而外部的压力与规范更能促成问题的解决。在受众层面,受众有效地抵制越过底线的电视娱乐的可能性小、可行性低,提高受众的媒介素养倒是可行之策与题中之义。通过开展媒介素养教育,受众提高了对媒体及其传播内容的辨别能力与批判能力,无异于获得了一种“免疫力”,能够减少或降低电视娱乐的损害。
顺便提及,笔者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浏览了最近的相关报道,发现一些都市类媒体和部分网站有为 “性别反串”造势的倾向,似乎有意于将“性别反串”开拓成一片新的娱乐领地,令人担忧。对于新鲜的娱乐现象与事物,一概否认不是理性的做法,但盲目地摇旗呐喊更为可怕,有所企图则特别需要我们警惕。
栏目责编:陈道生
注释:
①伪娘是一个汉语ACG (卡通动画、漫画、游戏)界的名词,指的是有女性美貌的正常男性角色。参见维基百科“伪娘”词条。
②周 全:《“伪娘”,一场性别倒错的游戏? 》,《济南时报》,2010-05-14(B5-B6)。
③[英]吉莉安·道尔著,李 颖译:《理解传媒经济学》,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