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与电视合作要点列举

2010-11-16 04:52张洁明
声屏世界 2010年5期
关键词:新闻线索新闻宣传电台

□张洁明

新闻源共享。广播和电视都有自己的热线电话和其他各自获取新闻线索的渠道,大家互通有无,有什么新闻线索相互通知对方,一道前往采访,形成联动效应,双方的渠道都得以拓宽,无形当中也节约采访成本。另外,被采访对象不需要分批分期接待两台记者,节省了时间成本,减少了工作量。

新闻策划共享。在新闻宣传工作中,为了达到好的效果,常常会进行一些“战役”性的策划,拟定一批选题,确定一个时期新闻采访的重点及方向。应该说,这项工作电台与电视台都会去做,但基本上都是各做各的。其实电台与电视台在新闻宣传上是有很大共性的,双方的策划方案基本上可以通用。所以,电台与电视台可以在新闻策划上实现共享,双方互通有无,集思广益。

新闻内容共享。电视台的节目虽然不能直接在电台播出,但是节目的内容却完全可以通过转换,为电台所用。比如电视新闻的文字稿,电台是可以拿去用的。电视的现场同期声,也可以在播放的时候用电台的录音设备录下来,增强广播新闻的现场感。

品牌栏目共建。很多电台都有一档影响力较大的栏目,即政风行风热线类栏目,这类节目因为贴近民生,事关群众利益,所以听众很多。电视台可以在电台直播时全程进行拍摄,进行适当的编辑后播出,也可以成为电视台的品牌栏目,而且不会对广播带来冲击。因为广播是直播,已经率先播出了。这样,一方面电台的节目丰富了电视的荧屏,另一方面,电视台播出后,提升了它的影响力,二者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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