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运知
夏邑县: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 建设和谐新农村
□华运知
2010年以来,夏邑县委、县政府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抓手,确定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村41个。目前,所有试点村的整治工作已蓬勃开展,建成居民住宅600多套,在建400多套,完成旧村围村林清理10万棵,拆迁旧房4万平方米,复垦耕地1000多亩。该县新农村建设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正在夏邑大地上焕发着生机。
建立政府主导的运作体制。土地综合整治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为此,我们首先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运作机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亲自挂帅、县长任总指挥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具体主抓。各乡镇成立相应的组织,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整合各部门资源,统筹项目、资金和规划,建立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落实共同责任机制,真正做到优化配置资源、捆绑使用资金、灵活运用政策,催生综合效益。同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从县政府到乡(镇)到整治试点村再到农户,逐级签订土地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对土地综合整治的各项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并纳入全县大目标进行考核,对完成任务的给予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按照党政同责给予处罚。
把握重点稳步推进。有了机制,关键看如何推进,为此,我们主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村管理办法》,选定41个试点村,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驻村帮扶工作队协助开展工作。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成立夏邑县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搭建县级国土资源投融资平台,为全县土地综合整治融通资金;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参与试点村建设,充分发挥各项资金使用的叠加效应;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为产业发展、农民建房和农村公益事业提供信贷支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三是稳步推进。把握“梳理现实问题,设计具体方案,局部先行试点,形成制度成果”四个关键环节,边试点、边总结、边规范,积极推动政策制度的立、改、废。四是充分尊重和依靠农民,坚持探索土地利用的多样性,探索融资渠道,处理好依法依规和改革创新的关系。
树立统筹兼顾的规划设计理念。在明确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规划布局和保障措施的同时,我们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契机,以村和镇为单位,统筹开展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编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整治、统一发展”的要求,突出土地综合整治区域综合性、多功能性、多效益性的特点,协调和衔接好基本农田保护、产业发展、村镇建设、交通、水利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田、水、路、林、村、房综合考虑,统筹把握生产、生活、建设和生态用地,全面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科学规划,严格实施,严格监督”的原则,将新村建设和旧村拆迁一并推进,对在新村划定房址的农户必须签订限期拆迁旧村房屋协议,确保建新拆旧,防止新村建设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造成新一轮的违法占地。
全方位宣传,统一思想认识。我们利用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土地综合整治的有关政策,让群众认识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途径。在实施土地整治时,从试点村的选择、规划设计编制到新村建设方案制订的整个过程,充分尊重民意,积极发挥村委和村民代表的作用,让他们参与拆迁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政策透明公开,打消群众疑虑,调动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和土地整治的积极性。
明确奖惩措施。为保证土地综合整治落到实处,我县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一是纳入县综合大目标考核。每乡(镇)每年完成100亩净增耕地任务,超额完成1亩奖0.1分,少完成1亩罚0.1分。二是资金补偿。根据年终验收的新增耕地数量,每亩补偿试点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000元,拆除复耕资金3000元。三是奖惩。年终完成100亩净增耕地任务后,每超出1亩奖励乡(镇)、村1000元,乡(镇)、村按四六分成,帮扶单位按净增耕地每50亩奖励1分。四是用地指标返还。乡(镇)在完成100亩的基础上,超额整理出的复垦指标,可以拿出20%用于乡(镇)的小城镇建设,作为奖励用于乡(镇)自身发展。
(作者单位:夏邑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