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院校体育资源校企共建共享合作机制的研究

2010-10-24 11:46徐晓斌
浙江体育科学 2010年4期
关键词:民办校企院校

苏 欣,徐晓斌

(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浙江杭州310018)

0 前 言

作为以社会需求为主导价值观的民办高职院校,学校与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更是有着密切的联系,学校与企业间形成的如建立实训(习)基地、订单培养等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都是当前职业院校教育创新的成果。正因为高职院校与企事业单位存在这种特殊的意义和渊源,利用高职院校有利的社会无形资源,实现民办学校体育资源校企合作共建共享的效益最大化显得更有可能。

1 影响民办职业院校体育资源校企合作的要素分析

1.1 办学特征是实现体育资源校企共建共享的优势因素

由于民办院校的举办人不是国家机构,其资金的来源非国家财政性经费,所以民办高校的另一层身份是企业风格,将体育资源的建设和管理与市场经济接轨,实现产业化应该说少了层隔膜,较公办高职院校体育产业化意识淡薄、意识不强有更多的优势。此外,作为拥有双重身份的民办高职院校的决策层,不仅对做好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十分重视,而且对外交流合作、共同发展互利互惠也是相当关注和鼓励的,正是因为民办院校与企业、事业单位的关系是一种以有偿为代价的利益共同体,在这样的关系驱使下,才能更好地为校企共建共享机制的研究埋下伏笔。

1.2 体育资源是实现校企合作的关键因素

体育资源软硬件的支持力度是校企共建共享机制的关键要素。对于民办院校来说,体育(设施)资产产权界限很明确,对资产的管理方式也很清晰,责、权、利在民办高职院校中可以得到细致分工,非但没有阻碍体育的产业化发展,而且为构建体育产业化发展模式提供平台,使校园的体育资源与体育产业(如服务)可以得到有效开发和利用。所以,如下浙江省民办高校为12所,其中职业高职院校如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绍兴越秀外国语职业学院、浙江广厦职业技术学院 、绍兴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等10所,主要分布于杭州、宁波和温州等沿海发达地区,本研究从浙江省高职高专及民办高职院校二个不同层面抽取有代表性几所学校作为研究样本,对现有体育资源设施设备和教师结构特征等软硬件进行调查比较与分析。

1.2.1 调查对象。目前,浙江省高职高专共43所,其中民办院校10所,占全省高职高专总数将近1/4左右,本课题采取分层抽样调查法,以浙江省现有26所普通高等院校(其中高职院校21所,民办高职院校5所)体育部(室)为调查对象,对现有体育教师的数量、学历职称结构、年龄结构等进行问卷调查,以及结合各校关于《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督查工作自评报告为数据获得的主要依据,所以,经专家确认和考证,研究数据具有较强的可靠性。

1.2.2 不同性质高职院校体育场地资源比较。民办高职院校自身所拥有的学校体育资源丰富情况对实现校企共享合作模式的建立有着战略意义。拥有较为丰富体育软硬件资源和体育项目的覆盖面是吸引企业、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合作的要素之一。相比较浙江省公办高职院校所具备的体育资源占有情况,民办院校的校园体育资源分布应该说还是不错的,包括场馆占地面积和不同场馆的数量等。

随机抽样调查浙江省现有26所普通高等院校(其中高职院校21所,民办高职院校5所)体育部(室)为调查对象,截止2008年数据统计(见表1),浙江省公办高职院校平均学生人数为6 210人,场馆总面积平均为5 2187m2,即每一位公办学校的学生拥有8.42m2的体育活动面积,相比较民办院校,平均学生人数和公办学校相差无几,而场馆平均面积相差近16 000m2,从统计数据上看,民办院校在场馆平均总面积和生均面积上与公办存在一定的的差异。比较公办高职院校的室内、外占总场馆面积的比率(见表2),民办院校室外面积少2个百分点,室内面积多了2个百分点,体育场馆人均教学资源在室内场馆方面略优于公办高职院校。在场馆面积的分布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差异,均按照了《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文件要求,保证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运动训练竞赛的需要。

表1 浙江省高职院校体育场馆基本情况

表2 浙江省高职院校体育场馆(室内外)基本情况

1.2.3 不同性质高职院校体育人力资源比较。公办院校与民办院校体育教师平均每校人数在12至13人左右,公办院校体育教师平均每人承载在校学生为477人,民办高职院平均每人承载在校学生为519人,比公办院校多承载42人,从课时量上看,民办院校教师要比公办院校教师多承担一个班的工作量。根据高职院校的体育教学144个课时安排,一般来讲,体育教师主要针对大一、大二学生开设体育保健课程,大三主要是以实训为主,所以从这一层面来讲,公办院校教师的工作量基本在每周16个课时左右(以40人为一班计算),民办院校的教师工作量在17个课时左右,应该说,教师的教学压力并不是很大,有一定的空间和时间进行教学之外的工作。

表3 浙江省高职院校体育人力资源基本情况

2 推动校企共建共享的动力源泉和社会意义

2.1 通过校企合作,实现学校体育资源的再建设

在现代办学的高昂耗资下,民办高职院校既没有政府部门的拨款,也没有其他的拨款途径,光靠自身投入是不能满足学校的要求的。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学校的科技经费很大一部分来自企业。以2005年为例,高等学校科技经费中54.1%来自于各级财政,45.9%来自于企业和社会。这种严峻的形势迫使学校除保证学校日常运转外,在办学条件的改善和教学变革、学术水平的提高方面都必须精简经费,所以,学校中进行企业化管理作为民办学校独有的特色以后,体育资源的改善和再建设问题也就自然而然取决于外界支持的争取,如企业界的支持。

2.2 面向校企合作,开展积极的体育健康理念渗透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单位组织逐渐意识到员工身心健康对工作满意度和士气的影响,其包括公司形象,人员流动率的降低,绩效和生产力的提高,保险费用的减少,工人赔偿费用的减少以及旷工率的下降。一些大型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已经慢慢重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积极组织了一系列健身活动。积极开启校企合作机制,从政策措施、舆论导向、社会氛围、个人观念层等逐渐渗透体育健康理念,将积极预防疾病的锻炼手段和心理准备取代生活工作方式造成的身体上的、心理上的慢性疾病。

2.3 加强校企交流,“由点到面”扩大合作效益

高职院校体育在校企合作中,发挥体育学科特有优势,体育课程在构筑“职业人”培养方面,需要充分发挥学校体育的校外作用延伸,完成学校体育社会化过程,使多重资源得以整合利用,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现有体育教师社会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反之,体育资源校企交流也将为学校、企事业单位提供互补优势,获得更强的生存和发展能力。

3 民办高职院校体育资源共建共享合作机制

校企合作、产学结合是我国高职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也是高职院校生存和发展的内在需要。相对于高职院校体育资源校企共建共享合作,应该说基本处于摸索阶段,尤其是政策的引导和激励,学校投入以及对体育产业(服务)知识的缺乏,对体育的认识深度等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体育资源校企合作的开展、深入、持续、发展。校企合作应依据市场经济与体育运动发展的特有规律等为背景,从实际出发,把握合作互补的现实基础和有利因素,针对在办学特征上的优势构建民办高职院校合作机制。

3.1 建立体育资源校企合作的机构协调机制

体育资源校企合作是另一种形式的体育市场营销方式,但据调查,目前高校领导者的体育产业营销开发观念和营销意识缺乏,对于校企合作的真正价值和含义没有得到很好的认识,加之没有成功的合作案例作为典范,大多不愿主动走上社会开展与企业间的合作,同时学校体育活动经费大多列入高校年度预算,体育赞助投资合作有没有无所谓,导致缺乏开展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其次,我国高校体育教师大多是体育专业毕业,主要从事体育教学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势必存在知识结构不合理,经营理念落后经营决策等诸多的问题,最终导致区域校企合作在高校间没有很好的开展。建议由政府牵头,建立体育资源校企合作的协调机构,协商协调学校与企事业间合作内容、利益分配等相关事宜。并制定各区域间协调发展的法律法规,建立协调发展基金、风险保险等手段,建立、建全体育资源校企共合作(区域)机构协调机制。

3.2 建立民办院校体育部(教研室)合作联席会议制度

民办高职院校体育资源校企合作的发展离不开双方之间的充分了解和协商,由相关的机构(中介)牵线,使高校与企业经过联合形成的合作体,并保障合作的顺利进行。借鉴高校体育协会等组织的先进经验,民办高职院校体育资源校企合作需要建立起系统的联席会议机制。民办高职院校体育资源校企合作联席会议体系包括有机构组织的每年一次以上的各校负责体育的院长、体育部长以及成为该机构会员的各企业、单位代表的联席会议;设立民办高职院校体育合作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民办高职院校与各企业、单位合作的日常事务;相关机构牵头成立民办高职院校体育合作专门委员会和工作组,主要负责对民办高职院校、企事业单位合作中具体细节的工作,以及运行状况的调查、监督和执行;建立协作论坛、走访等方式,宣传、选择、招纳不同区域、类型的企事业单位作为会员并提供校企合作机会。通过机构,形成校企合作更大的优势,具有更强的生存和发展能力,使各方依托机构建筑的联合体实现各自的发展。

3.3 制定《体育资源校企(区域)合作规范》

制定《体育资源校企(区域)合作规范》是顺利构建和稳固校企(区域)合作机制的规范保障,是双(多)方合作的效率保证。体育资源校企合作行为必须从学校和企业两方面进行规范,首先,制定完整、细致、务实的体育资源校企(区域)合作的总体发展计划,从短期、中长期和长期3个层面对体育资源校企(区域)合作的目标和具体运行进程进行规划;其次,制定平等、兼顾、有效的体育资源校企(区域)合作协调规范,根据不同区域范围内合作学校与企事业单位自身的特点和需求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保证体育资源校企(区域)合作协调、有序、规范的开展;再次,制定切实可行的体育资源校企(区域)合作监督约束规范体系,体育资源校企(区域)合作主要建立在合作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但也必须具备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制定操作性和约束力强的监督约束制度体系可保证校企(区域)合作的顺利、公平、有效。《体育资源校企(区域)合作规范》的细则制定可由各方协商制定,其目的是协调各方利益,避免不必要的利益冲突,使各方的合作行为有据可依,对合作过程中的冲突有所评判。

3.4 建立体育资源校企合作共建共享体制

高职院校体育适度产业化的核心是向市场要资金,发挥高职院校体育的经济功能,弥补高职院校体育发展经费不足,改善高职院校体育质量和环境,扩大规模,实现高职院校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在区域内与企事业单位形成协作共建机制,制定体育资源校企合作发展规划,实行优势互补的发展战略。

努力实现体育资源校企合作区域内的开放和共享,注重合作的社会效益。创建体育类信息、体育专家库、体育场馆资源和体育俱乐部等基础性体育资源并进行联网共享。有选择的进行双方(多方)资源合作,文化共融。形成网上成果交流,联合举办合作意向会议、创新项目推介会,推动体育资源校企合作区域内成果转推广。

3.5 建立体育资源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机制

人才队伍建设以来自学校体育教师和企业工会的工作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当然,培养对象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如体育教师应主动学习和了解营销学、公共关系学等基础理论知识,而企业相关人员的选派首先也应具备一定的体育理论知识和实践经历;组织到相关部门机构学习、培训,联合开展校企间文化交流、考察与人才培养;建立人才培训、培养计划,为校企合作全面、深入发展奠定基础。

4 建 议

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应重视民办高职院校体育资源的校企合作的优势互补,积极鼓励区域性共享合作机制的形成,只要我们主管行政部门重视,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充分运用现有的体育资源,特别是通过一定的方式对现有资源进行整合或调整,来实现增量资源的最大化,建立一个组织健全,机构合理,学生喜欢,教师参与,更好地满足社会企事业单位需求的区域性共享合作机制,进而为创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服务的双赢奠定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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